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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旅遊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6.24K

擬旅遊合同多篇

擬旅遊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兩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旅遊的時間安排: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為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旅遊的生活安排: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導遊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旅遊的費用: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旅遊的交通工具: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因為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兩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擬旅遊合同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閲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遊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的《佛山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並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説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説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説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善後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遊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遊報名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擬旅遊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者公司)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者團體名稱)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遊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 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為_____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至_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遊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遊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 旅遊的費用

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遊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者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_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_元。

5.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_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者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擬旅遊合同篇4

廣 州 市 旅 遊 局 制定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團體或個人): 合同編號:乙方(組團旅行社):簽約地:

經辦人: 聯繫電話: 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緊急電話: 旅遊局電話:

廣州市組團社:廣州國青國際旅行社 許可證編號:l-gd00818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乙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遊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遊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遊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遊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範圍及經營許可證編碼,旅遊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參考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須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內容和標準,兑現旅遊行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遊人員完成旅遊行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脱團(是指擅自脱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

要求。(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行社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先行賠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説 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議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遊費用;已發生旅遊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並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甲方;增加旅遊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遊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遊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説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遊團隊,但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並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時解除,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自願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

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遊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並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遊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遊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期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以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遊行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應明確告知對方,並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遊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遊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 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遊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自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交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後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遊費用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遊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遊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經辦人:

擬旅遊合同篇5

合同編號:

本合同文本時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籤請仔細閲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遊者旅遊活動,併為旅遊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遊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遊合同,參加國內旅遊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遊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赴旅遊目的地旅行遊覽,並親自或者委託旅遊目的地旅行社為旅遊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遊覽等經營活動。

4、旅遊費用,是指旅遊者支付給組團社,用於購買國內旅遊服務的費用。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遊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遊團隊後,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歲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脱團:是指旅遊者參加了組團社多組織的旅遊團隊後,擅自脱離旅行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遊行程開始前,低於成團人數時,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遊團隊中,並由旅遊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遊者書面同意,由旅遊者報名後自行前往旅遊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的相同旅遊線路的其它散客旅遊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遊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衞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徵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遊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遊者參加旅遊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遊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遊者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一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遊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遊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遊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説明:

(1)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遊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繫人和聯繫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遊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果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間向旅遊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遊者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主責準則,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參加)。

第四條 旅遊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遊者如實提供旅遊所必須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旅遊費用。

4、要求旅遊者遵守旅遊合同約定的旅遊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遊合同約定採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遊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旅遊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遊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遊者做出真是説明和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遊者具體的旅遊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遊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繫方式。

3、為旅遊團隊安排的導遊應當取得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

4、妥善保管旅遊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遊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遊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索賠。

7、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遊者因簽訂旅遊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出現的糾紛,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遊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遊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遊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兑現旅遊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約約定以外餓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遊者的義務

1、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繫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繫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遊想成,配合導遊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遊團隊的行程或者脱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遊工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脱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徵得多數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同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説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遊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後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半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後,造成實際支出的旅遊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遊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遊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後,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回旅遊者,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註明,並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託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遊者夠沒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遊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遊者為主要客户的,旅遊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遊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遊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遊者損失的,旅遊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遊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遊者購物,導致旅遊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遊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遊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 ,經營範圍:國內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電話: 。

第十三條 旅遊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集合地點: ,請於 年 月 日 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 年 月 日,返回地點:

3、旅遊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遊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遊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遊者須另付費的遊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遊費:成人應交旅遊費元/人,1.1米以下兒童費用元/人,旅遊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遊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80%訂金元,餘款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導遊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於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並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簽訂委託協議,確定接待旅遊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並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遊費的,經催告後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遊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經催告後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旅遊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旅遊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遊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並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 %的違約金。

2、旅遊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遊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遊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遊費月,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責任:

1、2、;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並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遊意外險:甲方(同意/不同意)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保險。保險產品名稱:旅遊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 元/人;保險費: 。

2、《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遊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擬旅遊合同篇6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旅行團旅遊,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為_____日遊,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點結束。

第三條 價格及項目費用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具體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國內旅遊意外保險費:_________元,(保險金額: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報紙、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遊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六條 景點安排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遊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2、遊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元)、_________(每人__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住宿交通

1、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卧□硬卧□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卧□硬卧□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服務內容

1、導遊(含領隊)服務內容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乙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廣告、宣傳製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販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十一條 乙方取消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説明。

2、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遊服務全陪的旅遊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遊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3、乙方領隊在帶領甲方旅行、遊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況,向甲方作出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按照乙方的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發生。

4、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遊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補辦,並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不得與其他單位和個人惡意串通,採取欺騙、誤導的手段招徠旅遊者;

6、乙方旅遊團隊的領隊不得與境內外接待社、導遊及為旅遊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甲方消費。

7、乙方不得向旅遊者提供虛假旅遊服務信息或者發佈虛假廣告。

8、甲方在旅遊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遊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10、乙方不得偽造冒用其他旅遊經營者的註冊商標和質量認證標誌,擅自使用其他旅遊經營者的名稱。

11、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提供服務。

12、乙方不得向旅遊者介紹和提供含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以及民族、宗教歧視等內容的旅遊項目。

13、乙方在旅遊行程中安排甲方在指定購物場所購買商品,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換;乙方和指定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串通、欺騙行為,或者對商品質量作出承諾、保證,但商品不符合其承諾、保證的質量要求,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賠償後,可以依法向經營者追償。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知悉旅遊經營者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真實情況;

2、甲方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經營者及其服務項目和方式;

3、甲方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按照約定或者慣例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4、甲方有權拒絕強制交易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收費服務;

5、甲方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權獲得保障;

6、甲方的人格尊嚴、宗教信仰和民族風俗習慣有權得到尊重;

7、甲方應當配合導遊工作,遵守團隊紀律;

8、甲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9、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10、甲方應當保護旅遊資源和生態環境,愛護文物古蹟和旅遊設施;

11、甲方應當遵守安全和衞生管理規定;

1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13、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還應確保其自身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14、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遊費用,並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遊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遊費用。因此增加的旅遊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旅遊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應徵得甲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支付旅遊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導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並退還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遊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2、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4、乙方沒有盡到嚴謹的旅遊組織者應盡的責任,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5、乙方違反向甲方提供必要信息的義務,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和解;

(2)向旅遊、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申訴或者投訴;

(3)有仲裁協議的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擬旅遊合同篇7

旅遊合同的研究,一直是目前國內法學研究領域相當薄弱的地方。這與我國蓬勃發展的旅遊市場極不相稱。更與我國加入wto後所應該具備的有序、健全並且與國際接軌的法制環境不相適應。本文根據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理論,結合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國家、地區的旅遊合同立法、司法實踐以及相關的國際公約,從研究旅遊合同的法律性質入手,力求詳盡深入研究旅遊合同法律關係的重要問題及其實質內容。並對我國如何構建相關制度提出了一些積極的建議,期望對中國建立具有本國特色的旅遊合同制度提供理論上和實踐上的支持。

簽訂合同規範詳細旅遊者出行前一定要與旅行社規範、詳細簽訂旅遊合同,在旅遊合同中要明確遊覽景點數目、導遊服務標準等等,明確旅行社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要注意幾個方面:

(一)是否提供規範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蓋單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國家正式使用的銀錢收據等;

(四)要明確約定合同內容:

1、旅遊合同中應包括旅遊行程、旅遊價格、保險金額、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

2、合同應對旅遊線路和旅遊景點、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及住宿標準作明確描述。

3、旅遊景點一項,應明確所有景點與參觀的起始時間,必要時,可將旅行社廣告中約定的日程作為合同附件。

4、住宿標準一項,應注意“標準間”一詞只有在星級飯店裏才有具體意義,因而,當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館、招待所時,應明確約定牀位數、有無衞生間、電視機、電話等住宿設施及條件。

在旅行中,雙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諾。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辦事,像改變酒店星級、降低用餐標準、飛機改火車、卧鋪變硬坐等行徑,旅遊者要將其違約事實和造成的`後果真實的記錄下來,儘可能的保留物證,以便今後向有關部門投訴。

反之,旅遊者變更協議,如暫時離團、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報旅行社,並最好達成書面協議。擅自變更,旅遊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訴。

旅遊者也要理智判斷,勇於提出異議,提醒導遊,規勸其按旅遊合同保證接待服務質量。客觀看待質量問題在旅遊過程中,旅遊者也應客觀看待旅遊服務中的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