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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駕駛培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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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重慶市機動車駕駛技能培訓協議書

機動車駕駛培訓協議書

重慶市機動車駕駛技能培訓協議書

甲方:(培訓機構)

乙方:(學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機動車駕駛技能培訓事宜達成一致。

第一條、乙方選擇類型車進行機動車駕駛技能培訓;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總計元。

(大寫:仟佰拾元整)其中包括:

1、培訓費元(含理論及實際操作培訓費);

2、考試費(物價局規定標準)

(1)科目一(交通安全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50元/次

(2)科目二(樁考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160元/次

(3)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180元/次

(如與當地的考試收費標準不一致,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的考試收費標準執行)

3、代繳費元(含學科培訓費、衞生救護培訓費、駕駛證工本費等)

4、其它

甲方承諾:乙方完成規定的標準學時、在《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時限之內取得駕駛證,不另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按交通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規定的培訓項目和學時為乙方提供培訓服務;並如實、規範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2、按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要求為乙方辦理考試等相關手續;

3、為乙方的培訓提供符合規定要求、並在運管部門備案的訓練場地;

4、為乙方的培訓提供具備規定資質的教練員(持有《教練員證》);

5、為乙方的培訓提供教練車號牌和標識卡齊備、安全防護裝置符合部頒標準的教學車輛;

6、在乙方通過科目一考試後日內安排乙方上車訓練;

7、在《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乙方各科目考試全部合格後,及時協助辦理機動車駕駛證;

8、相關培訓、考試事宜應及時履行告之義務;

9、甲方及所屬員工不得以任何名目、方式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或物品;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和約定的培訓時間完成全部培訓項目和學時;

2、在培訓過程中,乙方若受到不公正對待,有權要求甲方予以糾正,並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投訴電話:)

3、乙方承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甲方應將相關規章制度向乙方公示)

4、乙方承諾自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ic卡決不交由他人使用;

5、認真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登記表》,據實簽字確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記錄》;

6、乙方提供的證件、體檢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第五條、乙方首次考試和補考均不合格,需再次參加補考,後續的相關考試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約定:乙方在完成規定的標準學時(初學c1/c2學時標準:86學時;初學b2學時標準:96學時;b增a學時標準:86學時;標準學時含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未能通過相關考試,乙方應向甲方補交後續的相關培訓費用。

補費標準:大車元/小時小車元/小時(雙方協商約定)

第七條、雙方約定:共同遵守甲方擬定的符合交通部《教學大綱》的教學計劃;

1、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到甲方安排的訓練地(場、路)參加培訓。乙方因故不能參加培訓須事前報告甲方,並與甲方協商後續培訓時間;

甲方因故調整、變更教學計劃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乙方認可的方式予以彌補。

2、訓練過程中,乙方必須遵守培訓規程,服從教練員的指揮,在無教練員指導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練車;

乙方違反培訓規程,甲方可對其採取批評教育直至終止培訓等措施;如造成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終止培訓

1、因乙方體檢不合格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將乙方支付的培訓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後全部退還乙方;

2、乙方報名後未上車培訓者,因特殊情況(應有充分理由並出示相關單位證明)要求終止培訓的,甲方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另加收培訓總額20%的違約金後,將剩餘款項一次性退還乙方;

3、乙方已上車參加培訓、要求終止培訓的,甲方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及已上車培訓的學時費用(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補費標準執行),另加收20%的違約金後,將剩餘款項一次性退還乙方;

4、乙方要求終止培訓,必須本人提出,並親自持甲方開的收費票據、本合同及乙方身份證等材料的原件到甲方營業地點辦理。除乙方委託代理人以公證書等形式足以證明其代理權限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委託代理人的代辦請求。

5、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在《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二年)內未能完成全部培訓內容的,培訓終止。乙方除可要求甲方返還未實際發生的代繳費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培訓費用。

6、因甲方原因導致培訓終止的,甲方除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培訓費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

第九條、保險賠付

1、乙方在培訓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以及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操作甲方教練車輛造成人身意外傷害和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或未及時代乙方申請考試、造成培訓週期延長的,由甲方負責乙方的後續培訓工作,由此產生的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未按時參加培訓、考試,考試不合格等)造成培訓週期延長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因乙方提供虛假證明和不實證件造成乙方不能參加考試、不能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因非甲乙雙方因素造成培訓週期延長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如協商未達成一致,可通過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也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璟輝駕校學員資費説明(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蓋章之日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培訓方簽章)乙方:(委託培訓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機動車安全駕駛協議書

機動車安全駕駛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我鎮安全運行管理,強化安全意識,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本着對幹部羣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經蓼泉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與鎮政府幹部(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的安全會議精神和各項安全法律法規,加強對幹部的安全教育。同時,監督落實好各項有關機動車駕駛的安全措施。

2、定期督促乙方對機動車輛進行安全檢查,要求乙方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

3、檢查、督促乙方辦理機動車“兩證”及車輛保險手續,確保手續齊全,持證駕駛。

4、甲方有權對不符合安全要求、證照不全和違規行駛的摩托車予以扣留、封存。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認真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2、乙方必須保證機動車證照及保險手續齊全。在駕駛機動車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搶行,不超速駕駛。若乙方無視交通規則,造成人員傷殘、死亡及車輛損毀事故,都由乙方或第三方獨立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經濟賠償。

3、乙方在駕駛機動車時,必須戴頭盔行駛。上班期間駕駛摩托車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下鄉下隊)嚴禁喝酒,嚴禁酒後駕車,嚴禁超載,嚴禁邊駕車邊打電話,否則發生任何人員傷殘、死亡及車輛

損毀事故,都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經濟賠償。

4、乙方必須保證專車專用,因交換、借用駕駛非本人機動車的情況下發生的人員傷殘、死亡及車輛損毀事故,都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經濟賠償。

5、乙方在節假日、休息、休假期間,若因飲酒或駕駛機動車輛發生的人員傷殘、死亡及車輛損毀事故,都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經濟賠償。

三、甲乙雙方對協議執行情況互相監督,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雙方約定其它事宜: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機動車駕駛培訓事宜,在公開、自願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共識,由甲方為乙方實施服務性收費的機動車駕駛技能培訓,特簽訂以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自願選擇甲方為其培訓()型()車的駕駛技能,按昆發改收費(2014)397號文件之規定,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培訓費人民幣¥(大寫:),其中含:報名、教材、燃油、場地訓練、道路訓練、加班、税費;培訓費中不包含有的考試費、救護培訓費、體檢費、考試場地佔用費,駕駛證工本費等。

二、乙方報名時須按公安部第(111號)令之規定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給甲方為其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手續,待公安機關車管所審驗合格後,甲方按相關規定為其辦理預約和實施科目一、二、三的培訓和考試。

三、乙方自身存在規定中“不準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隱瞞不報、提供虛假證件或信息,造成不能辦理相關手續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所產生的全部費用(¥200.00元)。

四、乙方在辦理報名時,應向甲方預交培訓費¥1000.00元(大寫:壹仟元正)人民幣,待參加科目二培訓時三日內將培訓費總額的差額部分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同時應繳納甲方代收款:考試費(不含補考費)、體檢費、衞生救護培訓費,駕駛證工本費等。否則不得預約參加考試。

五、乙方提出退學的,按以下規定扣除相關費用:

1、尚未參加科目一考試的,由甲方扣除相關費用人民幣叁佰元;已參加過考試的扣除人民幣伍佰元;

2、已參加科目二培訓,但尚未參加考試的,由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培訓費用培訓費總額的50%;已安排參加過考試的扣培訓費總額的80%;

3、已完成科目二考試,但尚未安排科目三考試的,由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培訓費總額的90%;已安排參加科目三考試的一概不退還任何費用。

六、乙方在參加各科目的考試中,不及格補考的補考費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積極配合及時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所繳納,並按規定預約考試。

七、甲方在對乙方的培訓中,應嚴格執行《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細則》的要求,做到學時不扣、里程不減、標準不降、科目不漏。但乙方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按《昆發改收費〔2014〕397號文件第五項》之規定,按增加學時和相應的收費標準加收培訓費。

八、甲方在對乙方的培訓中,乙方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之規定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九、駕駛培訓中甲方教練員須嚴格認真執行教學相關要求和規定,乙方須服從教練員的教學指令,嚴格遵守《學員管理規定》,在科目一及格後應服從甲方科目二、三的培訓安排,超過15天不能參加訓練的,應積極配合甲方註銷其申領駕駛證學號並承擔造成的相應損失。

十、乙方在培訓過程中,發生有侵害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可向甲方管理部門舉證投訴,甲方須在三日內給予公平、公正的回覆。

十一、此培訓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十二、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籤(章)字之日起至培訓結束領取駕駛證之日終止。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

簽訂協議雙方:

培訓機構: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學員姓名: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報學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駕駛培訓質量,確立培訓各方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定立此協議,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以下簡稱《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項目、學時進行教學、考核,保證培訓質量,不得降低對乙方的標準。

2.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車輛、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定的路段訓練。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為符合公安部門規定並審驗合格的教練車,車質、車況良好,車容、車貌乾淨整潔,無異味、無破損。

3.甲方應根據《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並與乙方提前天預約培訓學習時間。甲方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4人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實操。

4.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服務,營造良好的培訓環境,在培訓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證尊重學員、文明教學、依法經營、廉政施教。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6.乙方應按公安部門規定如實提供學車必須證明材料,並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應按照甲方制定的學習計劃進行學習培訓,在培訓過程中應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乙方損壞教學設施、設備應按價賠償。

8.乙方認為甲方教練員服務態度差、教學方式方法不當,有權向甲方提出異議或要求更換教練員。

9.甲乙雙方按預約的時間進行培訓與考核,不得無故缺席,無故缺席由責任方補償對方元/次。由於對方缺席導致學習質量不理想或學習週期延長,其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10.乙方各科目考試時間以考試部門安排為準,甲方不得無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11.甲乙雙方在每次教學後應如實填寫《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誌》(以下簡稱《教學日誌》),不得弄虛作假,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簽字確認,並承擔法律責任。學習期間,乙方有權查看自己的《教學日誌》,《教學日誌》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12.若乙方在完成各階段駕駛培訓的規定學時後,經過考核,尚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經雙方商定可增加培訓時間,其增加學時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如增加培訓時間後,乙方仍未達到《教學大綱》教學目標,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13.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培訓時間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以及甲方為乙方向公安部門申請登記取得學籍後,協議生效。甲方應在學籍有效期內按《教學大綱》要求完成乙方的培訓,並在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部門約考。乙方通過公安部門考試並取得駕駛執照後,協議自動終止。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費用後,甲方應安排乙方最快一班學習。

3.乙方通過交規考試後,甲方應在3日內安排乙方上車練習。甲乙雙方應提前2天向對方預約培訓,並按約定時間進行培訓。甲方必須每週至少安排乙方12小時的實際操作。如幾位學員集中到一輛車上輪流練車,乙方個人學時計算只計其本人實際練車時間。

4.甲方自乙方取得學籍及每科目考核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安排乙方進行下一階段培訓的,視作違約,乙方有權要求退學,甲方退回所有乙方已交費用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6.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價格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已公示的下列費用:

1)理論培訓學費_______元(含書費);

2)實操培訓學費_______元;

3)代收費用:______________;

4)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

費用合共_______元。

甲方不再加收《教學大綱》規定學時的培訓費用,若加收協議外的非培訓費用,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費依據及標準。

培訓的費用分為四個部分:

理論培訓學費(約佔費用6-7%);

實操培訓學費(約佔費用77%-81%);

駕校代收的費用(包括體檢費、考場費、牌證費,駕校應出具收款收據,約佔費用17%-12%);

其他費用,如一人一車等特殊服務費和實行電子樁考試增加的考試費用。除此以外,不應該再有其他收費項目。

2.甲方經乙方同意約考的,乙方缺考或需補考的,應交的補考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協議生效後一方要求終止必須經對方同意並達成一致意見,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約定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4.甲方必須受理乙方對甲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及本協議的投訴,並在_______天內作出回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服務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

乙方考試合格後,由甲方提供辦理駕駛證服務,相關費用已經含在代收費用內。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第五篇: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

機動車駕駛培訓合同

培訓準駕車型:_______________型

甲方(培訓機構名稱):川交駕校

法定代表人 :王強

報名地點:西昌市長安東路36號

聯繫電話:3221236

乙方(學員姓名):

學員身份證號:

學員單位 :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就機動車駕駛培訓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內容

乙方申報培訓準駕車型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報名、繳費手續後,按照乙方申報的準駕車型提供駕駛員理論及實操培訓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辦理報名手續及簽訂本合同前應向乙方出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及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如實向乙方説明本校的基本情況,並按照交通部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向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須持有交通部門頒發的教員《準教證》,教練車須在交通部門註冊登記。

3.甲方應根據《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每一培訓階段結束後書面告知乙方下階段教學安排;甲方教練員每次培訓結束後如實填寫《廣州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日誌》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承擔法律責任;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安排實操培訓時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核載人數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培訓。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入學後,應配合甲方按照教學大綱完成培訓計劃,認真學習,服從教員指導,保證完成課目訓練,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達到交通部門所規定的培訓學時;

2.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培訓費用及相關費用; 乙方如果考試不合格需參加補考,乙方按考試部門規定的金額的要求需另交與補考相關的費用,並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出具相關票據;

3.乙方報名申請培訓時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各科考試過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證件或信息有失真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

任;

4.乙方因違反相應法律法規或因拒不服從教練員指導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應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並對其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要求的培訓學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在《教學日誌》、《培訓記錄》上簽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參加培訓或考試,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駕駛證的,甲方有權不予退費;如未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繼續參加培訓、考試。

五、特別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收取費用,包括所有報名費、培訓費及理論、場地駕駛、路面駕駛考試的報考費及體檢、照像、學習資料等相關費用。同時,針對以上發生的費用,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票或出具有效收費憑證。

2.除本條第一款外,甲方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3.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交通部門規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對學員進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行業管理部門要求的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定的路段訓練。除雙方約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訓車輛應為符合公安考試部門規定並審驗合格的教練車;甲方必須保證學時及教學質量,甲方不得降低對乙方的培訓標準,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學大綱》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過公安部門考核,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對應科目的重新培訓及補考,並承擔有關合理費用;由於甲方教學不規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經濟損失,並對其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關於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道路運輸條例》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駕駛證為止,合同最長有效期限以乙方駕駛技能證明的最後限期為準。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人代表人簽字:年月日

乙方簽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