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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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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基礎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立協單位:發包單位:英德市老虎巖生活垃圾處理有限公司 (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甲方將建設工程項目承(分)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2、工程地址:3、承包方式:

二、工程項目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行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的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有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專職和兼職安全員。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教育制度等。

3、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及監理公司、安監部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知識教育。並有安全知識教育,交底的書面材料。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必須監督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法規。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施工中必須做到“三不傷害”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5、施工期間,乙方指派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防火規定等情況相互協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產生。

6、乙方只是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解説甲方及安監部門的檢查、督促、指導,查出的隱患必須期限日期內整改完畢。。

7、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電力設施、安全標誌等安全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因施工確實需要更動,必須經過工程部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後,簽訂雙方安全交底後方可拆除更動。乙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人員和其單位負責。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施工場所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現場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施工中注意安全保護。

9、施工的電器設備,使用前必須經檢驗合格,並有檢測記錄方便使用。不經檢查人員同意,擅自亂拉亂接電器線路,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制度,盲目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

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必須進行緊急搶救並保護好現場,24小時內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事故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按責任協商解決。

11、本協議簽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送區(縣)勞動局保護監察科及各有關部門各一份備案。

12、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乙方: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代表:

代表: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

第二篇:電力工程施工建設分包安全協議範本

saqx1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

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業分包安全協議

saqx1-1輸變電工程——土建工程專業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編號:

(6)工程項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輕傷事故在_______人次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發展改革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kl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規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具備相應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和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裝備。

(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人。

(5)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私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嚴格執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現場總平面由甲方統一策劃,分區管理,各負其責,不得隨意變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環保等的標誌、標識和設施,按策劃統一組織,乙方施工區域由乙方實施。

(11)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專項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一篇好範文帶來更多輕鬆)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2)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按規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員會,組織和協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整體工作,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電網公司等上級單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報。

(3)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4)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組織向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保護措施要求。

(5)組織同一區域交叉施工各方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編制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防護措施要求。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7)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設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組織安全監督網絡活動,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9)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10)組織對乙方編制的重大作業項目和大型機械的安裝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會審,報送監理審定籤認。

(11)按規定撥付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並對乙方措施補助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2)建立應急處置組織機構,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演練。

(13)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4)如可能對其他施工項目部或人員造成安全影響,乙方要求其他單位人員臨時撤離或停止作業,甲方應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整改。

(3)按照甲方總平面佈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甲方備案,並組織落實。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台賬。

(5)按照規定和要求,編制並落實各項有針對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6)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包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定期組織施工人員身體檢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崗,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9)開展危險源分析預控工作,進行作業場所危險點的告知並落實防範措施。

(10)對地下管線、架空線路、通信線路以及已建成的裝置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對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12)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具器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待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檢測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

(14)按規定編制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的安裝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安裝拆除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資質。

(15)對危險性較大的________施工項目,應經安全預算,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和監理審查通過後實施。

(16)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對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大氣污染、廢水泥漿排放、揚塵、固體廢料和危險廢料等進行控制。

(17)按實際情況和季節特點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或管理辦法,落實相應的安全設施。

(18)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甲方審批後執行;按要求選用合格的配電箱,裝設漏電保護器,電纜、架空線敷設、接地等符合規範。

(19)建立和執行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對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確認其安全狀況,並在使用中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1)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2)交叉作業時應採取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臨時用電應符合規定,落實安全措施,在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內施工,應配置相應的照明,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應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間施工應按照地方的環保要求,控制噪聲、光污染等可能對周邊造成的環境影響。

(24)建立和執行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儲存、領用、保管、退庫和廢料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25)建立和執行現場施工腳手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有關規定組織腳手架使用前的驗收、使用中的檢查和維護;對大型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系統的搭設方案組織專家論證。

(26)按規定組織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並落實支護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開挖應按相關規定報甲方批准同意或備案,並採取防塌陷、排水和相關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周邊應設置圍欄和警示標誌,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業)

(28)落實土方開挖、運輸的防塵措施,土地出入口必須採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邊環境。

(29)施工廢水經處理合格後排放。

(30)大體積混凝土澆灌,應設立專門指揮人員,指揮現場混凝土攪拌車按照次序進出場,設置安全通道,落實安全措施。

(31)結構吊裝、臨邊和孔洞作業應採取設置相應作業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機械、物料提升機的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前應加強通風,並對容器內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作業,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電、投運的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內。

(36)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及時報告甲方,並按要求報告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7)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

(1)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_______萬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在合同價款中單獨列支,並按照規定以及實際使用情況和工程進展情況分期支付。

(2)乙方應按規定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關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甲方,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價款,預留5%或______萬元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由乙方責任引起的各類事故、事件及乙方的違章違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保證金扣款標準扣除乙方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3)甲方在撥付工程款或竣工結算時,彙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保證金扣款通

知單》,對安全保證金進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預留金額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世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補助費,按國家發改委頒佈的《電網工程建設預算編制與計算標準》規定計提。

(5)安全保證金的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附錄(《安全保證金扣款標準》)的規定執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7)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8)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備註:土建工程施工時,業主項目部與承包商應簽訂安全施工協議。

第三篇: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施工安全協議編號:

甲方:***鐵路公司***車站

乙方:********站項目經理部

由於乙方承建***鐵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關工程施工。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2014]190號)和《***鐵路公司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鐵總[2014]13號)的規定,為了加強既有線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時對運輸的絕對安全,工程施工單位和有關運營維修單位為了保證在工程施工期間確保行車安全,雙方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影響範圍):

1、施工項目:***鐵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關工程

2、作業內容:***站站房基礎、一站台開挖施工

3、施工地點:***線: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範圍內。

4、施工時間: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6月30日。

5、影響範圍:***線: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範圍內。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線:k173+200-k175+000段

施工期限自2014年4月16日開工至2014年6月30日。

三、雙方所遵守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14]190號)、《***鐵路公司綜合天窗修實施辦法和考核辦法》、《***鐵路公司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鐵總【2014】1 3號)、《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等。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嚴格按審批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按作業程序、標準進行作業,嚴禁擅自施工,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範圍、擅自延長施工時間。

2、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必須在車站行車室設駐站聯絡員和施工現場安排防護員進行防護與車站聯繫,避免脱節,沒有在車站行車室設駐站聯絡員和施工現場安排防護員或未使用通信設備嚴禁施工。

3、乙方在站內施工,必須嚴格按***鐵路公司批准的施工計劃施工和提供的當日施工計劃施工,不得擴大設備使用範圍,不得擴大影響設備範圍和施工範圍,如影響時必須提前申請施工計劃,沒有施工計劃和批准的施工電報不得施工,嚴禁先施工後申請,未簽訂安全協議的嚴禁施工。

4、施工開始前,乙方施工領導人必須親自或指派勝任人員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內按規定登記,並註明施工內容、施工地點、影響範圍及限制條件。 通過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經調度命令准許,車站值班員籤認後,方準按調度命令及車站值班員要求進行施工。 施工結束後,乙方施工領導人要認真檢查施工線路,達到規定條件後,親自或指派勝任人員到車站《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內按規定銷記,請求開通。

5、乙方在站內施工時,必須加強對參加人員的安全教育,不得在線路上坐卧休息,作業中及跨越線路時加強瞭望,接發列車過程嚴禁作業人員穿越線路,如發生,車站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直至乙方整改完畢後,方可進行作業。如發生施工作業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帶,未設置隔離帶或隔離帶倒塌,歪斜不符合標準的嚴禁施工。

7、乙方在站內或區間施工,不得影響既有線設備正常使用或其他線路行車作業。

8、乙方在裝卸機械作業時,不得影響既有線接發車和調車作業,不得在安全警戒線以內作業,如需要作業時,必須由駐站聯絡員向甲方值班員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作業,既有線接發作業時,使用大型機械必須於鄰站開車後停止作業。

9、乙方在站內施工作業時,必須服從車站施工管理人員及車站值班員指

揮,對影響安全的施工作業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必須服從。

10、乙方在車站和區間施工作業時,應按照規定設置好防護。認真執行3—5分鐘通話制度,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施工作業進度,並向車站值班員彙報。發生聯繫中斷,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作業。。

11、乙方在車站調車作業時,由乙方人員承擔調車作業工作,需要在車站行車室設置聯絡員進行防護,在作業前向車站值班員提供準確的作業內容,車站值班員按照作業內容編制調車作業計劃,乙方人員嚴格按照車站值班員編制的作業計劃進行作業。乙方聯絡員得到現場準備工作就緒、車站值班員進路好了的通知後,在確認信號的同時,確認進路正確後,方可通知現場開始作業,並認真執行勾勾聯繫制度。如軌道車、作業車在停放、施工作業防護、調車中如違章、違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完全責任。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共同安全職責

①甲、乙雙方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行車安全。

②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的需要。

③甲、乙雙方根據施工需要,不定期召開施工協調會議,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安全防範措施。

2、甲方安全職責

①甲方應配合乙方施工,儘量為行車創造運輸條件,做好協調施工組織工作。

②根據施工方案,核對乙方施工登記、銷記內容,向列車調度員申請,正確及時地收轉調度命令。

③車站站長加強對施工計劃審核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監督,發現無計劃施工及影響安全的施工,應立即制止並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乙方嚴禁在鐵

路兩側15米範圍內隨意取土,對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後方可作業。

④嚴格落實作業標準及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施工安全。

3、乙方安全職責

④嚴格按審批的施工計劃、地點、時間施工。

②根據施工項目和有關安全技術要求,乙方嚴格現場管理,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卡控措施,建立完備的施工安全管理記錄,確保施工安全進行。③施工期間,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檢查,對甲方檢查人員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意見,迅速落實。

④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封鎖計劃安排的時間,提前一小時由施工負責人到車站行車室,按規定在《行車設備見車登記簿》內進行登記未提前到達登記、未設聯絡員、現場防護員,不準施工。由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封鎖施工的命令,根據封鎖施工的命令和車站值班員在《行車設備檢查登記簿》上的籤認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擴大施工範圍。

⑤若乙方施工不能按點開通需延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報告車站值班員,由車站值班員及時向列車調度員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發生行車事故的處罰及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14】190號)、《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及相關規定進行定責、賠償、處罰。

七、本協議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驗後自行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簽訂人:簽訂人:

電話:

籤於:

年月日電話:籤於:年月日

第四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中海·紫藤苑

總承包工程一期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中海·紫藤苑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發包人:中海地產(杭州)有限公司

總承包人: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發包人、總承包人根據 中海·紫藤苑項目一期總承包工程合同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現場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健康、生命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發包人安全生產責任

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應對總承包人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審核,將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等情況對總承包人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發包人應要求總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總承包人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發包人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發包人指派先生作為安全代表,負責聯繫、檢查與協調總承包人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發包人有權對總承包人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發包人有權對總承包人蔘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發包人有權檢查總承包人有關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

7、發包人不得對總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總承包人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條 總承包人安全生產責任

1、總承包人必須在工地設立一個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總承包人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計劃必須得到發包人的同意(發包人的同意並不減輕總承包人所應承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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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責任),其內容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總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安全生產政策、目標(要求零傷亡事故)聲明

書;

(2) 總承包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及確保遵守的方法;

(3) 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組成及權利,專職安全管理人

員的配備(配備人數須符合《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要求)及權利;

(4) 確保分包商遵守安全計劃的方法;

(5) 應急預案及搶救隊伍;

(6) 颱風及暴雨的應對措施;

(7) 對其工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

(8) 適用與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各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程序。

2、總承包人作為本工程的總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總承包人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健康損害、人身傷亡、設備損毀、工程質量事故、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發包人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

3、總承包人應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4、總承包人指派調、監護工作。

5、開工前,總承包人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發包人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總承包人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總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7、總承包人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工程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並組織人員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8、總承包人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等分部分項工程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同時,施工前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9、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總承包人應當採取預防、監控措施,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同時,配備實施應急救援預案所需的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以及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0、對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總承包人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1、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12、總承包人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且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總承包人應當確保這些安全警示標誌在整個施工期間得到有效維持,因安全警示標誌缺陷導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概由總承包人負責承擔。

13、遇有風力在六級以上、大霧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總承包人應當限制露天作業。

14、施工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總承包人不得對此類行為進行處罰或打擊報復。

15、總承包人必須接受發包人的監督、檢查,對發包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服從並及時整改、反饋。

16、總承包人必須為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17、在施工過程中,因總承包人責任造成發包人的人身傷害、設備損毀及火災等事故,由總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發包人的全部經濟損失。

18、施工作業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總承包人須按國家規定程序報告有關部門的同時,及時報告發包人,並負責保護好現場。

第三條 發包人已經委託監理人對本工程實施全面監理,總承包人必須接受和服從監理人的監督、檢查,對監理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第四條 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場地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外,均由總承包人承擔全部的責任。

第五條 對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致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總承包人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總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安全保證金

1、總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前,應當交付給發包人金,在中期付款中分不超過三次扣除。總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未發生任何人身傷害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全額退還保

證金;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死亡事故,扣除20萬/人次的安全保證金;

(2)發生重傷事故,扣除10萬/人次的安全保證金;

(3)發生輕傷事故1~10人次,扣除1萬/人次的安全保證金;

(3)發生輕傷事故10人次以上,扣除2萬/人次的安全保證金;

(4)保證金不夠抵扣的,從工程款中扣除。

2、總承包人除了承擔安全保證金風險外,還應按照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總承包人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總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總承包人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以及本協議規定的行為,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外,還應承擔 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3、因總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而使本工程受到政府有關部門停工整頓處罰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總承包人承擔。

4、總承包人未設置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發包人有權要求總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總承包人承擔。

5、總承包人對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自整改意見送達總承包人之日起,每逾期一天,總承包人按5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總承包人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外,還應承擔5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同時暫停總承包人蔘與發包人工程投標 6個月。

75次或以上,暫停總承包人蔘與發包人工程投標 12個月;發生重傷及以上傷亡事故,暫停總承包人蔘與發包人工程投標

8、總承包人因以上違約責任所應承擔的違約金額,發包人有權從應支付給總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

第八條 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總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條 總承包人在簽訂本協議後,應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的,總承包人應

及時辦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議作為主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發包人總承包人各執二份。

發 包 人:承 包 人:

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

代表:代表: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地電日

址: 話:

第五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及環保協議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及環保協議

總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

為貫徹保護環境、安全生產的方針,確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根據國家有關法規,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領域的責任。

一、 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施工範圍:

二、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有公司和現場二級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體系,制定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熟悉周圍環境,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編制並報審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安全保證計劃以及環境保護方案。甲方應認真審批,並協助和督促乙方嚴格按批准的方案執行。

3、乙方在施工中涉及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和地區時,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或專項方案;乙方應結合工程實際編制防颱防汛、消防、重大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方案和預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

4、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首次會議,並請甲方人員出席會議;由甲方人員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事後形成書面資料存檔。

5、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配備足夠數量和資格的現場安全監控、檢查人員,每日巡視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因乙方責任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或導致甲方受到巿、區政府或有關部門扣物罰款處分的,乙方除了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要接受甲方依照《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進行的處罰。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

9、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10、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規定。

1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更動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3、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和動火審批制度,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

14、乙方在電氣設備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整改,經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

15、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建立專職文明施工保潔隊伍負責施工現場和宿舍保潔。若乙方不能達到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另行組織保潔隊伍,費用由乙方承擔。

17、施工期間發生安全、火災、機械設備及環境污染等事故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並在甲方的統一指揮下及時報告市、區(縣)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本協議作為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與分包合同同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

方執二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