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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工程施工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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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基礎工程施工協議書

基礎工程施工協議書

基礎工程施工協議書

工程名稱:

發包單位:

施工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2014年6月5日

協議書

發包單位:

施工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尊重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擎天柱廣告牌基礎撼沙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根據基坑的設計範圍內的全部內容(毛石擠淤、毛石基礎、撼沙層)

1.4工程量:結算時按現場實際工程量計算

1.5質量目標:基礎持力層承載力特徵值fak大於160kpa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2014年6月5日

2.2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2014年7月5日

2.3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發包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發包方簽證和蓋章。

2.4承包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金,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10%。

第三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價款: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執行2014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

3.2此工程單獨結算,不予廣告牌工程掛鈎。

3.3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工程進度表,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第四條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甲方的工作義務

(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監督和指導

(3)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的交底。

(4)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4.2乙方的工作義務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2)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訴人員。

(3)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發包方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4)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5)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發包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第五條 關於工程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雙方應及時辦理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或人員事故,其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請關注)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提出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

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1000違約金。

6.2乙方除自然力(颱風、龍捲風、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戰爭、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7.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8.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發包方:承包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基礎工程施工協議書

發包單位:

施工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尊重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擎天柱廣告牌基礎撼沙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根據基坑的設計範圍內的全部內容(毛石擠淤、毛石基礎、撼沙層)

1.4工程量:結算時按現場實際工程量計算

1.5質量目標:基礎持力層承載力特徵值fak大於160kpa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xx年6月5日

2.2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xx年7月5日

2.3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發包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發包方簽證和蓋章。

2.4承包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金,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10%。

第三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3.1合同價款: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執行xx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

3.2此工程單獨結算,不予廣告牌工程掛鈎。

3.3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工程進度表,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第四條 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甲方的工作義務

(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2)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全面監督和指導。

(3)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的交底。

(4)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4.2乙方的工作義務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2)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訴人員。

(3)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發包方各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4)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5)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發包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第五條 關於工程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雙方應及時辦理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或人員事故,其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提出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3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1000違約金。

6.2乙方除自然力(颱風、龍捲風、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戰爭、火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6.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七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7.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7.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8.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發包方:承包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三篇:土木工程施工基礎工程

幻燈片48

第二章 樁基礎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沉管灌注樁容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及處理方法

(1) 頸縮

頸縮:指樁身的局部直徑小於設計要求的現象。

原因:當在淤泥和軟土層沉管時,由於受擠壓的土壁產生空隙水壓,拔管後便擠向新灌注的混凝土,樁局部範圍受擠壓形成頸縮。

當拔管過快或混凝土量少,或混凝土拌和物和易性差時,周圍淤泥質土趁機填充過來,也會形成頸縮。

處理方法:拔管時應保持管內混凝土面高於地面,使之具有足夠的擴散壓力,混凝土坍落度應控制在50~70mm。拔管時應採用復打法,並嚴格控制拔管的速度。

幻燈片49

第二章 樁基礎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2) 斷樁

斷樁:指樁身局部分離或斷裂,更為嚴重的是一段樁沒有混凝土。

原因:樁距離太近,相鄰樁施工時混凝土還未具備足夠的強度,已形成的樁受擠壓而斷裂。

處理方法:施工時,控制中心距離不小於4倍樁徑;確定打樁順序和行車路線,減少對新灌注混凝土樁的影響。採用跳打法或等已成型的樁混凝土達到60%設計強度後,再進行下根樁的施工。

幻燈片50

第二章 樁基礎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3) 吊腳樁

吊腳樁:是指樁底部混凝土隔空或鬆軟,沒有落實到孔底地基土層上的現象。

原因:當地下水壓力大時,或預製樁尖被打壞,或樁靴活瓣縫隙大時,水及泥漿進入套筒鋼管內,或由於樁尖活瓣受土壓力,拔管至一定高度才張開,使得混凝土下落,造成樁腳不密實,形成鬆軟層。

處理方法:為防止活瓣不張開,開始拔管時,可採用密張慢拔的方法,對樁腳底部進行局部翻插幾次,然後再正常拔管。樁靴與套管接口處使用性能較好的墊襯材料,防止地下水及泥漿的滲入。

幻燈片51

(4) 混凝土灌注過量

如果灌樁時混凝土用量比正常情況下大1倍以上,這可能是由於孔底有洞穴,或者在飽和淤泥中施工時,土體受到擾動,強度大大降低,在混凝土側壓力作用下,樁身擴大而混凝土用量增大所造成的。因此,施工前應詳細瞭解現場地質情況,對於在飽和淤泥軟土中採用沉管灌注樁時,應先打試樁。若發現混凝土用量過大時,應與設計單位聯繫,改用其他樁型。

第四篇:工程協議書(基礎土方)

工程協議書

甲方:乙方:南京雲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為確保溧水縣荷花拆遷安置小區荷花嘉園一期工程一標段基礎土方工程工期和人身安全,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承包範圍:溧水縣荷花拆遷安置小區荷花嘉園一期工程一標段基礎土方。

2、承包價格:

挖運基礎土方:15.00元/m3(運距1km以內);挖運淤泥:21.00元/m3(運距1km以內); 回填基礎土方: 15.00元/m3(運距1km以內);挖方8.00元/m3(此挖方在機械操作範圍之內,如超出範圍按次計算。);樁基挖運基礎土方:20.00元/m3(運距1km以內);樁基回填基礎土方: 20.00元/m3(運距1km以內);挖掘機機械台班: 315.00元/小時。工程量按現場實際發生計量。(以上單價含税金)

3、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在甲方的管理和監督下進行施工,質量必須到達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的要求,否則造成返工的一切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4、安全要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如違反規定所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項目部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工期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進度計劃和項目部下達施工任務

單進行施工。

6、驗收方式:甲方按照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檢查驗收,質量不合格,不僅要返工,乙方還必須承擔所有損失費用。

7、獎罰措施:班組完成的所有場地平整必須達到合格標準,經項目部施工員、質檢員驗收,如達不到合格標準由施工員、質檢員下達處罰單,報項目經理複查後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安全、質量和工期達不到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終止協議。辭退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甲方正常施工,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結算方式:

完成工程量經驗收合格,土方工程結束後支付工程款的50%,建築主體封頂後支付工程款的20%,剩餘30%工程款春節前一次性付清。

9、違約責任:如乙方達不到協議約定條款,乙方虧損,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協議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五篇: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

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

甲方:福建省泰坤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連江分公司?日出東方ⅱ區項目部乙方:身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友好協商,雙方一致達成共識訂立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2. 3. 工程承包範圍及形式

由乙方承包室內給水及排水系統安裝(包括消火栓系統、雨水、空調冷凝水系統),強電系統安裝,弱電系統工程安裝,暖通系統工程安裝。以單包工、包機械的形式完成甲方與建設單位提供、設計施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及設計變更中的全部工作內容。

二、 工期要求:

依據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的約定以及有關通知執行,(具體配合土建工期為準則)。但乙方應隨土建進度合理的安排,進行穿插施工,不得以各種原因拖延工期,否則甲方有權另聘水電班組進行施工。趕工期所超出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如延誤一天扣款500元-2014元/棟。

三、 工程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為優良,乙方應嚴格按照:《建築電氣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14),《建築給排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2014),及施工圖紙,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施工。

四、 甲方責任:

1. 組織施工技術及安全交底,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2. 提供施工圖紙一份,以及各種會審圖和施工設計變更通知書。

3. 協調業主、監理以及設計人員現場配合工作。

五、 乙方責任:

1. 乙方按甲方的進度、質量要求組織人員進場施工,服從甲方現場委派人員配合管理和現場各工序驗收、交接工作。

2. 負責搞好班組人員的內部事務關係。配合項目部將進場施工人員做好三級教育,花

名冊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給甲方備案,在施工中不準聚眾用各種形式賭博、打架、不得使用電器,否則每次扣款200元。

3. 所有用料、領用由班組開單,施工員簽字,經材料負責人審核後開領料單,實領材

料及時返回到開單處作領料登記。所領材料按圖紙以公司預算部結算量加定額內損耗率為準,超過範圍、多領材料由乙方負責在結算時工程款中扣回。

4. 甲方所採購的材料、設備等運至現場時,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卸車,不計取費用(大

型設備除外),收集材料合格證及檢測報告;乙方應協助甲方對所採購的材料質量進行把關,發現甲方採購材料質量和設備型號規格不符合設計、規範及有關規定的,應及時與甲方聯繫。

5. 乙方應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認真做好施工材料的計劃工作,並及時報送採購,具體

報送材料的時間為:一般本地區(市區)能採購的材料應提前五天,需要定貨和大宗材料的應提前一個月;由於乙方未能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工程使用材料而延誤工期的由甲方視具體情況給予500~1000元/次的經濟處罰。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在保證質量及規範要求前提下,積極配合甲方節約材料,如發

現浪費材料,亂扔材料均按原價的10倍賠償,不得在工地上大小便,否則每次扣款100元。

7. 乙方負責指導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安全生產,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費

用均由乙方負責。

8. 在給排水施工過程中,管道離牆應統一,管道坡度、垂直度、支、吊架、管卡間距

未在規範允許偏差範圍內,凡超一處扣款200元。

9. 管道系統未按要求做水壓實驗、灌水實驗、通水實驗、通球實驗,每立管扣款300

元。

10. 地漏安裝應統一標高,不宜過高或過低,影響觀感及使用,不按要求安裝的每個扣

款50元。

11. 在樓坪混凝土澆灌過程中,應安排人員執勤及看模。如經現場管理人員發現未到場

執勤及看模每次扣款300元。

12. 電氣器具及線路絕緣電阻未測試合格就進行安裝電器及通電試驗的每系統扣款800

元。

13. 未按設計要求做總等電位聯結、輔助等電位聯結、局部等電位聯結的每處扣款500

元。

14. 插座線路未按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相序連接的每個扣款100元。

15. 接地裝置焊接中,搭接長度、施焊面不符合規範要求的每處扣款200元。

16. 暗埋燈頭未彈線定位的,暗配管接口未成品保護的各部位扣款500元。

17. 同一場所、開關、插座、配電箱未彈線定位在同一規範標高的每個扣款150元。

18. 風管成品不許有變形、扭曲、開裂、孔洞,法蘭脱落等現象,發現每處扣款100元。

19. 風管支、吊架製作完畢後,應進行除鏽,刷一遍防鏽漆,如發現每處扣款100元。 20. 風管水平度、支、吊架、間距未在規範允許偏差範圍內,凡超一處扣款200元

21. 強弱電導管安裝牆體時,切割管槽和敲打應在內牆粉底前完成,甲方提供材料由乙

方自行補洞並滿足土建粉刷要求;給排水管洞應在地面找平前補完;如延誤土建牆體粉刷一天扣款500元-2014元/棟。土建牆體粉刷施工完畢後,仍需切割或敲打所產生的管槽,由乙方自行委託專業泥水工修補並滿足土建質量要求。如達不到土建質量要求每處扣款150元。

22. 給排水管洞修補完後應及時做蔽水試驗並通知施工員驗收,如發現一處未做扣款

300元。

23.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施工圖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自主施工,不聽施工員及現場

人員指揮安排的每次扣款1000元。

24. 在交房保修期間水電質量問題要及時的在一天內維修完畢,若超過時間甲方有權自

行維修,費用雙倍收取。

六、 工程結算及付款方法:

1. 按建築面積結算。質量達到優良要求的每平方元、地下室部分每平方質量達不到優良要求的每平方扣除元

2. 本單價已包括施工中的所有機械及操作人員,也包括切割片、電焊條、鋸片、鐵釘

等部分輔材。電線管彈簧每棟提供φ16:8條、20:φ5條。

3. 付款方法

1) 付款方式按分期執行,地下室頂板完成後付其所完成工程量,工程封頂後

每月付完成量的,工程預驗收前付至總工資的,綜合驗收後付至總工資的,交房後付至總工資的,餘下的等所有房屋全部交接完成後付清。

2) 付款方法,領款人必須由施工員認可和簽字後方可領取所申請的款項。如在施

工過程中未按施工員要求和指揮施工和整改的,施工員有權拒籤所申請的款

項,並此致按要求整改到位後再籤所申請的款項。其他任何人都無權領取一切款目,乙方領到款目後應及時支付給工人工資,若發現任何拖延或拒付工人工資引起糾紛,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擔。若工程在施工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退場的,按完成工作量的40%計算。

3) 未盡事宜面議,以上合同款雙方認真執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工程竣工交

房驗收,款項付清後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代表:身份證號碼:

2 0 1 1年 6 月日

甲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