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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屋租賃合同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54W

房屋租賃協議

2020年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           (簽字)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簽字)身份證號碼:

為了解決承租方的住房困難,出租方決定將位於     房子出租給承租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租賃期限共壹年,出租方從2020年4月1日起將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到2021年3月31日收回,如承租方要繼續承租,雙方可協商後另訂合同。

2、承租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者轉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壞公共利益,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

3、年租金人民幣陸仟元整(¥6000元),期間出租方不得擅自提高房租費,的確需要提高房租費的,可與承租方協商一致後方能調高。租金按季度交,頭一次並交相當一個月的房租費作為押金,季度到期再交下一個季度租金。另外,水電費、垃圾費、衞生費等由承租方自理,並日清月結,不得拖欠。

4、承租方發現房屋損壞,應及時報修,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修復賠償。

5、承租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亂丟雜物進衞生間,以免造成堵塞,在租用房屋期間造成衞生間堵塞的,由承租方負責清理,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不得亂丟垃圾並保證房屋的衞生,不得私自拆改、擴建或者增添,確需要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否則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後果。

6、租賃期間,承租方要安全用水用電,因生產生活中造成傷亡及損失事故的,由承租方完全承擔經濟、刑事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協議生效後,承租方擅自提前終止協議的,應支付未履行協議期間房租費的30%作為違約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前仲裁委員會仲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條款或協議,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期限為壹年。

9、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簽字)

承租方:        (簽字)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