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三電”工作先進單位(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欄目: 企業公文範文 / 發佈於: / 人氣:1.9W

“三電”工作先進單位(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三電”工作先進單位(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為總結經驗,推廣先進,不斷促進“三電”工作,經研究,決定對近年來在計劃用電、有序用電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評選範圍

1、先進單位(集體)3名:州、縣“三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先進個人12名:州、縣“三電”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供電公司。

二、評選條件

1、先進單位(集體)評選條件

(1)領導班子團結合作、認真執行計劃用電、有序用電政策、廉潔奉公,無以權謀私和違紀行為。

(2)職工隊伍素質高、作風好,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得到有效的發揮。

(3)“三電”工作有計劃、有落實、有考核、無差錯,辦事效率高。

(4)能依法依規執行計劃用電、有序用電,聽從電力調度指令,服務優良,社會反映好。

2、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從事“三電”工作三年以上,熱愛本職工作。

(2)能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服從組織領導,服從組織安排,有較強工作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團結同志、顧全大局,原則性強。

(3)能依法行政,遵紀守法,能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能自覺地加強學習。熟知“三電”工作法規、規章,全年工作無差錯,能圓滿完成本職工作。

(5)本年度在“三電”工作中成績突出,為“三電”工作作出較大貢獻。

三、評選要求

(1)各縣、各“三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及要求切實抓好評選工作。

(2)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評選條件做好評選推薦工作。

(3)充分發揚民主,由各成員單位(集體)、各縣“三電”辦自下而上地做好評選,報州“三電”辦審查初評。州“三電”辦將初評結果上報州人民政府表彰。

(4) 先進單位(集體)、先進個人填報一式二份先進個人呈報表,呈報表不得用圓珠筆和複寫紙填報。

 

 

 

附:1、先進個人呈報表

    2、先進單位(集體)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