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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日常規章制度(整理7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6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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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日常規章制度(整理7篇)

篇1:公司日常規章制度

第一章、辦公室日常規章制度

第一條、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第二條、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第三條、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第四條、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第五條、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第六條、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第七條、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第八條、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第九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第十條、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章、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中的辦公用品包括、公司給員工配置的通訊工具(手機等)、辦公桌椅、電話機和員工日常工作所需的辦公文具。公司給各部門配置的文件櫃、傳真機、打印機、掃描儀等。公司的辦公設備,如公共區域的傳真機、打印機、投影儀等,公司為部門購置的雜誌和報刊。

第二條、公司行政須在新員工到崗之前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辦公用品。

第三條、員工日常辦公用品的領用

1、公司員工領用辦公用品須至行政部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

2、公司員工應當自覺愛護公司財產;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3、除辦公文具外的所有辦公用品皆以部門為最小申請單位。

第四條、部門申請購買辦公用品的程序:

1、部門經理填寫《辦公用品申請表》。

2、交於公司行政部(分公司則交與分公司行政,由其統一傳真至總公司行政部)。

3、公司行政部查對庫存或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統一核准,上報董事長、總經理。

4、董事長或總經理籤核。

5、行政部將申請結果及購買方式或地點反饋給各部門經理(分公司則反饋給分公司行政)。

第五條、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之後,由部門經理分發辦公用品給指定使用人。

第六條、公司公共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維護。

第七條、公司所有員工應當愛護公共辦公用品,打印複印避免浪費。對於公司內部材料,提倡使用二手紙。

第八條、員工在使用公共辦公用品時,如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或公司領導報修。

第九條、其他相關規定

1、公司根據辦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損壞賠償責任。

2、辦公用品是指與辦公直接聯繫的消耗性物品,如、筆、墨、紙張及打印複印機、傳真機、照相機等的耗材。

3、辦公用品實行按月購買制,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每個月的最後五天將下個月所需要的辦公用品清單送辦公室,辦公室的審定並報總經理,領導審批後,統一採購發放。

4、辦公用品實行專人管理。入庫時,保管人員要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核對和驗收,並進行登記(品名、數量、單價、進貨單位等),購物人和保管發放人對所購物品清點無誤,分別在清單上簽字。

5、辦公用品驗收入庫後,經總經理簽字後,財務人員按清單和發票進行審核報銷。

第三章、衞生制度

第一條、辦公室要注意整潔。辦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其它物品擺放要有條理;保持牆壁整潔,不亂擺衣物,不亂塗亂貼、不亂釘它物,做到佈置合理,不亂丟仍紙屑,瓜皮果殼等雜物,廢舊物品應及時恰當處理,確保辦公室地面的衞生。

第二條、工作期間不得大聲喧譁和影響他人工作。辦公室內全體成員要團結統一,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

第三條、辦公室不開無人燈、無人扇。電腦應正確使用,倍加愛護,人走關機;辦公室人員應把電腦作為工作的`工具,如、查閲資料等,並通過網絡途徑拓寬專業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嚴禁在上班時間利用電腦隨意聊天、玩遊戲、看電影、聽音樂等。

第四條、當天值日人員做好當天的份內工作,同時監督其他辦公人員保持辦公室的清潔衞生,下班離開前要自覺將電腦、電風扇、電燈、空調等管好,鎖好門窗,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第四章、報銷制度

第一條、公司固定資產投入或重大項目開支由高層高管層決定後,由總經理監督辦理。

第二條、公司日常經營性開支,由經辦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准後報由財務部辦理付款。

第三條、報銷人應將原始憑證按財務部要求粘貼整齊,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後,經財務部審核後報由總經理簽字,財務部對原始憑證審核後報銷,如發現不合規憑證,財務人員有權拒報並按規定處理,由嚴重問題的及時向董事長總經理反映。

第四條、所有的報銷都應取得合規發票。

第五條、公司對外簽訂各項經濟合同要求使用規範文本,合同簽訂必須由法人簽字或法人授權人簽字,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付款金額進行付款審批。財務部門主辦會計要求建立合同台賬,登記付款金額、付款日期、會計憑證編號,以便後期付款查閲。

第六條、報銷時間。所有費用報銷均要在取得票據的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若是預借備用金需填寫“領款申請單”,並在取得票據之後填寫“報銷單”衝賬。個人報銷費用不得跨月。

第七條、公司所有財務款項支出必須有股東簽字,財務審批。

第八條、借款包括:

1、零星的購物借款。

2、其他臨時性借款。

3、個人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該員工上個月實發工資數額。

4、借款可以使用現金、支票或其他銀行票據支付。

5、借款最長不超過1個月結算,超過一個月還未還款時財務部將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6、借款按照借款特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第二條、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當月獎金xx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當月獎金xx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次扣發當天薪金。年度內曠工xx天及以上者,並未書面提交曠工理由或者補辦請假手續的,予以辭退。

第四條、請假

1、病假

(1)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2)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第五條、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六條、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六章、其他

第一條、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檢查和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篇2:公司的日常規章制度

休假

一、法定節假日

1、員工可享受每年十一個工作日的的法定節日,分別為: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國慶節三天,中秋節一天

2、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員於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並按照有關法律、本職員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二、事假:

1、事假應提前3天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2、原則上事假一次性最多不能超過15天,年度累計不能超過30天,特殊情況經特殊批准除外;

3、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

4、試用期內,除法定假日外,各種申請假期累計超過7天的,自動延長試用期一個月

三、病假

1、職員在月度內可憑相關證明,享有一個工作日全薪病假。如果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一個日曆月中,職員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到行政人事部辦理請假審批手續,本人不能到公司辦理的,由部門負責人代為辦理。員工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審核歸檔。

3、職員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醫療期工資發放標準按各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四、婚假

職員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晚婚的(男職員晚於25歲,女職員晚於23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職員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明;

●婚假須在結婚註冊登記日後3個月內使用;

●入職未滿三個月的職員不得享有此假;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休假

獎勵制度

員工以下表現應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違紀;

3.在日常工作中,勇於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為經營提供服務、技術、設備、後勤等保障,對完成經營目標有較大貢獻的;

4、在日常工作中,科學管理,大膽創新,在保障經營的前提下,節約成本費用,效果顯著的;

5、在日常工作中,成績突出,有特殊貢獻,對公司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堪稱楷模的;

6、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7、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

8、考評期內出勤正常,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9、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10、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11、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12、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3、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大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4、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公司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處罰制度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因工作失職或領導督促不力而造成目標任務未能完成,且差額較大,負面影響較重的;

4、缺乏預見性、前瞻性,不能正確有效地領導本部門人員完成相應工作任務,致使工作受阻,造成公司較大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或使公司信譽受損的;

5、長期工作不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或不服從上級指揮,態度惡劣,工作散漫的;

6、因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和企業信譽毀損的;

9、在發生自然災害和其它意外事件時,相關責任人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態擴大,損失加重的。

10、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11、拒不執行辦公會議決議及公司各項行政指令,致使工作受阻的;

12、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4、濫用職權,違反公司制度,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5、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6、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7、挑拔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8、泄露公司祕密,從而導致公司利益受損失的;

19、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公司形象的;

2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2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公司認為應予以處罰的。

篇3:公司的日常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公司住所:

第三條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分局登記註冊。

第四條分公司由_____公司組建。

第五條公司為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司以基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公司的宗旨:誠信、優質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八條經營範圍: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核定經營範圍

第三章公司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股東名稱身份證號股東住所第十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公司出具證明分公司章程範本分公司章程範本。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分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閲股東會記錄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二條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公司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簡單範本公司章程簡單範本。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半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或有重大活動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東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分、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召開正式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臨時股東會議,就當於會議召開一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執行董事

第十九條本公司選舉執行董事(兼分公司經理)一名,執行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擬訂合同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確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六章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監事,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第二十四條監事1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第七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分公司章程範本企業文化公司章程簡單範本投資創業。

第二十八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九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製成後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一條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條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三十三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下例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五)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股東簽字蓋章:

年月日

一、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均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並領取法人營業執照後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有限公司。(以預先核准登記的名稱為準)

第四條公司住所:市(縣鎮)路(街)號。

三、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的經營範圍:(含經營方式)。

四、公司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總額,人民幣萬元。(要符合法定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七條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必須經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股東一致通過,增加或減少的比例、幅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不應影響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東名稱

第八條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認繳出資證明的為本公司股東,股東是法人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東權利。

第九條公司在冊股東共人,全部是法人股東

股東名錄:

(一)法人股東:

1、法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認繳出資額: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貨幣或實物或其它)

認繳時間:年月日

第十條公司置備股東名冊,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按出資比例分取公司紅利;

3、有權查詢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表;

4、公司新增資本時,可優先認繳出資;

5、按規定轉讓出資;

6、其它股東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有權在公司解散清算時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足認購的出資;

3、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4、出資額只能按規定轉讓,不得退資;

5、有責任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參與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6、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7、在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東(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十三條出資人以貨幣認繳出資額。(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認繳出資額,應提交相應證件,經其它股東同意,評估折算成人民幣並於公司成立後6個月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在出資證明中註明。)

第十四條出資人按規定的期限於年月日前繳足認資額,逾期未繳足出資的股東,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全體出資人繳納出資額後,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後,公司對出資人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人即成為公司股東。

篇4:公司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為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公司員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2.公司環保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3.職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4.企業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5.茶餐廳員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6.幼兒園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7.美容院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8.服裝廠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9.員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篇5:公司員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15、在公司內從事暴力行為的;

16、策劃、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17、慫恿他人從事在公司內被禁止的行為的;

18、未經許可將公司機密泄漏於他人或者公開於眾的;

19、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0、未經許可將公司物品攜帶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內從事盜竊行為的;

22、收受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者個人的財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辦事機構兼職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5、在禁煙區吸煙的;

26、將危險品、管制品帶入公司的;

27、其他違反本規則或者公司的其他規章制度、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或者給公司帶來損害的行為。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三十八條社會保險

員工在使用期內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由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的人才派遣公司辦理。

第三十九條公積金

員工在使用期內的公積金由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的人才派遣公司負責繳納。

第七章勞動安全衞生

第四十條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以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保障員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條設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並向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十二條勞動安全衞生規則的遵守

員工必須在充分熟悉勞動安全衞生規則的基礎上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則。

第四十三條勞動安全衞生責任者的任命

公司從員工中任命勞動安全衞生責任者,被任命的責任者在擁有檢查權和監督權的同時,負有一月一次向總經理報告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健康檢查

公司定期組織全體員工在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約定的,從該約定。必要時,公司可以臨時組織全體員工或部分員工在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員工不得拒絕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組織的健康檢查。

第四十五條工作的限制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該員工工作或變更該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同時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該員工的身體健康。

1、由於疾病或者身體衰弱,有必要進行一定的治療時;

2、身體存在重大障礙,有必要進行特別治療時;

3、經健康檢查,被認為有必要進行特別治療時。

篇6:公司員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日立建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公司”)為保證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行,同時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存共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員工工作規則。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於公司和員工。

第三條員工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員工”一詞,是指公司基於其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勞務合同等)使用的受僱於人才派遣公司並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員工。

第四條人才派遣公司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詞,是指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具有合法經營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等輸出勞務或者派遣其僱傭的員工等業務的公司或者組織。

第二章關於員工的一般規定

第五條員工個人資料的提供

員工應當自派遣之日起日內向公司提供以下個人資料:

1、户口簿複印件或者實際居住地址;

2、婚姻狀況和家庭狀況;

3、身份證複印件;

4、個人簡歷;

5、健康證明;

6、資格證書(適用於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報名照片(最近三個月拍攝);

8、公司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通知義務

員工的姓名、國籍以及第五條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記載的內容發生變化時,員工應當在發生日起10日內通知公司。

第七條保證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擅自公開的禁止

負責管理員工個人資料的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開員工的個人資料。

第九條使用關係的確定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係的確定基於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和員工就使用關係另行簽訂合同或者協議。

第十條試用期

公司對員工設定期限為三個月的試用期。公司認為員工不符合使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與試用期內的員工終止使用關係。

第十一條使用期限

員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員工的試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內。

篇7:公司員工日常管理規章制度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規則和人才派遣合同的關係

本規則沒有規定而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有約定的事宜,適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適用該特殊約定。

本規則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均無規定的,適用國家、上海市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五條本規則的效力

本規則如有與中國現行法律相牴觸的內容,則以現行法律為準。

第五十六條本規則的修改

中國的法律發生變化或者公司認為有必要對本規定進行修改時,公司可以對本規則進行修改。

第五十七條本規則的公開

本規則對公司全體員工公開。員工應當熟知本規則的內容。

第五十八條本規則的施行

本規則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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