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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公環境管理標準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17W

1. 目 的 

公司辦公環境管理標準

為了加強對開放式辦公環境的管理,明確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工作的責任和標準,使公司辦公環境保持舒適、整潔有序,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東莞嘉霖和各項目部。

3. 名詞解釋

3.1. 辦公環境公司範圍內由辦公區域和公共區域共同構成的區域。

3.2. 辦公區域:員工日常工作的場所。如:由標準辦公位組成的開放式辦公區。

3.3. 公共區域:公司內的會議室、洽談室、門廳、走廊、過道、茶水間等公共場所。

4. 辦公環境管理責任劃分

4.1.1. 辦公環境由集團辦公室行政崗位管理,負責監督保潔人員進行日常清潔工作,監督公司員工共同維護公共區域環境整潔有序,指導公司各部門責任區域內辦公環境的維護工作,制定辦公環境清潔、維護標準,並定期組織檢查。

4.1.2. 各項目部辦公環境由指定人員協助集團辦公室管理,按照公司要求負責項目部整體辦公區域內辦公環境的日常維護工作,由集團辦公室定期檢查。

4.1.3. 員工以個人辦公區域劃分責任區,負責個人辦公區域內辦公環境的日常維護工作。各獨立辦公室的維護工作由集團辦公室負責。

5. 衞生清潔要求

集團辦公室應嚴格要求保潔人員按日常保潔要求執行,保持地面、牆面、桌面、門窗、辦公傢俱、辦公設備、辦公器具等清潔、整齊。具體要求如下:

(1)辦公室地面每日早晚掃清拖淨兩次,達到無灰塵、無紙屑、無雜物、無廢棄物、無積水的要求;

(2)辦公室牆面每日擦拭一次,無污跡、無蜘蛛網,各類標語無缺損並確保無灰塵、無污漬;

(3)辦公室桌椅、文件櫃、沙發、飲水機、計算機、電話機、打印機和辦公卡座面等每日上班前擦拭一次,保證潔淨無灰塵、無污垢;

(4)辦公區域門、窗及窗台等表面每日擦拭一次,保證潔淨明亮,無灰塵、蜘蛛網及污漬

(5)辦公室的水盆、煙灰每天一倒不留過夜污水、煙灰,每天更換新水,保持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辦公室內垃圾桶每日一倒,公共區域的垃圾桶即滿即倒;

(6)衞生間區域每日早晚清洗兩次,保證地面乾淨無積水、無污垢,衞生間內無異味;

(7)拖把、抹布等衞生用品使用完畢後需清洗乾淨,擺放整齊有序;

(8)辦公室內植物定期澆水淋花,確保植物良好生長,每日巡視辦公區域內植物生長狀態,不得有枯葉,葉片上要無灰塵,如植物生長狀態不好,需告知集團辦公室負責人,進行更換;

(9)根據員工反饋,及時完成相應區域的清掃,保證辦公室內不得有任何衞生死角。

6. 辦公環境維護要求

6.1. 員工個人辦公區域環境維護要求

員工應注意保持所在辦公區域環境的整潔有序,保證所使用的辦公傢俱、辦公器具、辦公設備等完好無損,並有義務協助集團辦公室維護公共區域環境的優美整潔。具體要求為:

6.1.1. 愛護公司財產,小心使用辦公傢俱、辦公器具及辦公設備等,禁止一切會造成辦公傢俱、辦公器具及辦公設備等損壞的行為。

6.1.2. 員工應自覺維護個人辦公區域的環境整潔,辦公桌面各種資料、文具、文件、配件等均應分類放置,以整潔、整齊、有序為主,不得隨意堆放。辦公桌椅、辦公器具及辦公設備等按公司配置擺放合理整齊。個人物品如手機、錢包等請勿隨意放置,下班後個人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內,以防被盜。涉及公司信息的機密性文件切勿亂丟亂放,嚴防泄密,離開時需放入文件櫃並上鎖。

6.1.3. 下班時,應整理乾淨辦公桌上所用物品,並關閉辦公位所用的所有設備的電源,鎖好個人物品,座椅置於桌下,所有廢棄物品必須投入垃圾簍。

6.1.4. 參加會議(洽談)結束後,參會人應自覺清理好自己的物品以及周邊雜物,垃圾投入垃圾簍內,放置好自已的座位後離開。

6.1.5. 自覺保持辦公環境安靜、優美,不在辦公環境內大聲喧譁;不在辦公室內吸煙;不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及紙張;廢物入簍,剩水、剩茶倒入指定地點;禁止以塗抹、刻畫、張貼等任何方式破壞公司辦公環境。

6.1.6. 員工不得隨意使用一次性水杯等會客用品,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回公司物品。

6.1.7. 下班後各部門最後離開的員工負責個人及本部門區域的照明、空調關閉。下班後公司最後離開的員工離開時必須關鎖門窗,注意查看辦公室電燈、電腦、打印機、空調、電扇、飲水機等用電用水設施是否關閉,電源是否拔掉,水龍頭是否關閉,確認無誤後關閉辦公室大門。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該部門人員承擔。

6.1.9. 用電安全:禁止私接電源;將多個電器插頭插在同一插座內時,應防止插座超負荷引起火災;人離開時應關閉電源開關,防止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長期無人(超過2天)時不僅要關閉電器開關,還應拔掉插頭;下班時應關閉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器設備;

6.1.10. 提高自身保護環境、節水節電、愛護公共辦公設備的意識,並自覺遵照執行。

6.2. 公司本部、東莞嘉霖和各項目部辦公區域環境維護要求

集團辦公室各行政崗位或項目制定人員應負責維護各自辦公區域環境的整潔有序,保證使用的辦公傢俱、辦公器具、辦公設備等完好無損,並負責對公共區域環境的監管工作。具體要求為:

6.2.1. 負責各辦公區域內共用辦公傢俱、辦公器具、辦公設備等安全使用。

6.2.2. 保持各辦公區域內共用的各種書籍、資料、文具、文件、配件等均應放置整齊美觀,辦公區內不得隨意堆放大宗資料、紙箱等物品,該類物品應按類歸置到倉庫、檔案櫃等相關儲存區域

6.2.3. 會議室會議結束後,應負責清理遺留物品,放置好桌椅,關閉不需要的設備及電源,及時安排保潔人員進行清潔,恢復會議室的潔淨有序。

6.2.4. 大件物品不得存放於工作場地,以免堵塞消防通道;各類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禁止隨便挪動。

6.3. 公共區域環境維護要求

6.3.1. 不得在公司就餐區外的其他區域進食正餐,不得進食刺激性、易散發氣味的食物;

6.3.2. 前台區域不得喧譁及聊天,保證前台區域的安靜整潔;

6.3.3. 單面打印的紙張不得丟棄,以便充分使用;非特定文件,儘量提倡雙面打印,複印同理。禁止將涉及公司信息的機密性文件隨意丟棄在公共區域,作廢時請使用碎紙機粉碎處理。

7. 公共設備使用規定

7.1. 公共辦公設備由集團辦公室統一管理,包括購置、維護、清潔、維修、報廢等。

7.2. 由集團辦公室設定專人定期檢查公共辦公設備的性能,以確保設備正常可用。

7.3. 各部門、員工在使用公共辦公設備時,應按規定的正確方法使用,對無意、故意、蓄意造成的公共辦公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賠償。

8. 辦公環境檢查

8.1. 集團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負責辦公環境管理工作,按本規定要求負責全公司範圍內辦公環境清潔維護的指導和檢查工作,並有責任、有權利要求公司各部門遵循本規定的執行。

8.2. 集團本部、東莞嘉霖和各項目部負責人每日檢查辦公區域範圍內的所有環境衞生情況,對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次數分別給予提醒(1次)、警告(3次),對多次違反的人員集團辦公室將進行通報批評。

9. 附則

9.1. 本制度由集團辦公室負責解釋、操作、修訂。

9.2. 本制度自公佈實施日開始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