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工匠”評選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前海桂灣公園項目綠化景觀工程施工總承包Ⅱ標合同第九條關於勞務隊伍“工匠”的要求,圍繞技術工人隊伍建設,落實完善工匠評選與激勵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評選條件
(一)評選範圍
嶺南股份前海桂灣公園項目經理部全體人員。
(二)評選維度
1)熱愛祖國,遵守法紀,愛崗敬業,誠信友善,勇於創新,樂於奉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2)具有工藝專長:在從事的崗位和職業中,擁有一技之長或絕技高招,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知識,在實施工藝、技術等方面擁有不可替代、至關重要的地位;
3)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備的技能、技藝在本單位、本行業、本領域處於領先水平,擁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優先;
4)體現領軍作用:在企業職工羣眾中獲得廣泛認可,具有奉獻精神和團隊意識,善於解決疑難雜症、善於攻堅克難,運用個人技能、技藝帶領團隊解決實際問題並屢建戰功;熱心帶教徒弟,善於普及知識、傳授技藝、傳播理念、傳承精神,樂於幫助並帶動身邊的職工共同進步、共同成長;
5)作出突出貢獻:在本單位、本行業、本系統作出卓越貢獻、取得重要成果,在新技術、新工藝中引領創新、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重要成果。
二、申報方式
(一)組織推薦
各部門、工區根據評選條件,經篩選審核後,報送至項目經理部。
(二)個人自薦
凡在弘揚和傳承地方傳統文化、工藝上有絕活或優秀事蹟,個人可通過自評自薦方式,向項目經理部提交評選申請。
三、實施流程
“嶺南工匠”評選工作以月度評選形式,於每月25日開展。具體實施流程如下:
(一)資格預審。每月25日由安質部收集評選申報表,根據評選條件進行資格預審;
(二)工藝大比拼。由桂灣公園景觀II標項目經理部組織,按專業、工藝分類,組織進行現場工藝比武,原則上每月比拼分類不超過三組。
(三)項目經理部評審。每月27日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領導以及工程部、安質部、成控部等各方面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各專業人員進行評審。
(四)結果公示。通過企業公眾號、企業OA、項目綜合看板等媒介渠道,對擬表彰的“嶺南工匠”人選名單進行公示。
(五)終審決定。公示無異議的,由嶺南股份桂灣公園景觀II標項目經理部審定“嶺南工匠”最終名單併發布表彰通報。
四、獎勵辦法
“嶺南工匠”由嶺南股份桂灣公園景觀II標項目經理部給予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
1)對各專業第一名,授予“嶺南工匠”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同時一次性獎勵人民幣五百元;
2)對各專業第二名、第三名授予“嶺南工匠”提名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
3)將被表彰人員列入年度評獎評優後備庫,並推送至深圳市前海開發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參與工匠評選。
五、解釋説明
(一)“嶺南工匠”評選活動需在桂灣公園項目主要生產階段開展,若因各種原因導致現場停工,項目經理部有權停止評選活動;
(二)“嶺南工匠”評選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嶺南股份桂灣公園景觀II標項目經理部所有。
“嶺南工匠”評選審核表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性別 | 民族 | 學歷 | 政治面貌 | ||||
職務 | 職稱 | 技術等級 | |||||
已獲榮譽 | |||||||
主要技 術成果 | |||||||
主要事蹟 | |||||||
單位推薦意見(政治表現、專長特點、貢獻情況、企業忠誠度等) | |||||||
資格預審意見 | |||||||
評審意見 | |||||||
審定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