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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治徵文【新版多篇】

欄目: 徵文稿 / 發佈於: / 人氣:2.25W

法律法治徵文【新版多篇】

法律法治徵文 篇一

在我們的身邊有許多關於法律的故事,而且每個人的故事都不一樣,下面我來説一説發生在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吧。

記得那是在一年前的有一天,奶奶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的那頭是一個男子的聲音,説:“你還記得我是誰嗎?”奶奶感到莫明奇妙的問對方:“你是誰啊?”男子又説:“你再想一想我是誰?”奶奶想來想去恍然大悟,“你是國輝嗎?”“是啊!還好你終於想起來了。”男子又説到。“國輝”是爺爺的外甥,一直居住在香港甚少聯繫和回來,接着奶奶跟他聊了起來。

幾天之後,奶奶再次接到國輝打過來的電話説:“舅媽,我現在在深圳的警察局,因為跟幾個朋友過來深圳玩被警察抓了,每人要5千元才能放人,舅媽,可以借我5千元嗎?你將錢打到我朋友的帳上,我回香港就還你?”沒想到奶奶竟毫不猶豫的答應了。

就在奶奶準備去打錢的時候,我想起了老師教我們不要隨便相信那些借錢的電話,於是我就對奶奶説:“奶奶,我覺得電話那個人不是表伯,而是一些想騙錢的人,你明天先不要去打錢,讓我來幫你問一下再説。”“好,奶奶相信你的判斷。”於是我幫奶奶打了表伯的電話,但是電話是空號。

第二天,男子又打電話過來,我趕緊接了電話,我問表伯説:“你知道我奶奶叫什麼名字嗎?”男子説:“我當然知道,你叫奶奶接一下電話。”可是無論我怎麼追問他,他也説不出奶奶的姓名,我就知道他是個騙子。

同學們,現在有很多人想要騙錢財,你們一定不可以隨便相信任何的借錢信息哦!

法律法治徵文 篇二

法律是我們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話説:‘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説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縛它的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讓未成年人嚴於律己。在我們的身邊,沉迷網絡的數不勝數;違法犯罪的人越來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為所欲為……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滿足那一時的慾望。而這樣做,只能使學習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為這就像是個“無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給你們舉幾個例子!

節目中,有一個原來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因為父親的過世而借網絡消愁,可誰知,網絡使他變了一個人,不僅學習成績一落千丈,還經常跟母親吵架,並養成了逃課去網吧的壞習慣。不僅如此,他身邊的一個女同學去勸告他時,他不僅沒有悔改,還喪心病狂地把那個女同學殺了。美好的少年時代,就因為他沒有足夠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變得暗淡無光。

還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經不法分子的利誘,他認識了毒品,並吸食了,可這一吸卻一發不可收拾。漸漸地,他喜歡上了毒品,還經常與不法分子來往,大手大腳地把家裏的錢換成了毒品。他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無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樣年華給浪費了……而時間,卻在一點一滴地飛逝着……

歷史上,能在關鍵時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時把握住自己的人卻被列入了歷史的黑名單。同學們,你們是想百世流芳,還是想遺臭萬年呢?雖然我們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長的過程中,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要因為一念之差而耽誤了自己的花樣年華!同學們,“把握”二字讀起來容易,但做起來卻很難。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開始,把握好自己的現在,從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來!

法律法治徵文 篇三

“世上無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兒女”。這句話是我從一則故事中深深體會到的。

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情。在某個山區,一位單親媽媽獨自撫養着三個孩子,兩個女兒都長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個小兒子還在身邊。媽媽都70多了,每天靠撿破爛為生。她認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兒子做錯什麼就打他。兒子的心靈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學,鄰居,老師一直看不起他。長年累月,他便萌發了“殺人”的可怕念頭。只要誰對他不好,他就要殺誰。他殺的第一個人是他的老師,老師一直説他笨,還實行體罰,但他無處訴説。在某天放學後以問問題為由,殺了老師。把屍體扔進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時候,居然發現屍體不見了。第二個他殺的人是自己的同學,那個同學一直罵他,嘲笑他沒爸爸,老媽還是個撿破爛的,沒出息。某天他把同學約出來,在一個荒郊野外把同學殺了,屍體依舊仍進了那個枯井。第二天,屍體又沒了。他回到家,又是母親的一頓臭罵……他便萌發了一種可怕的念頭——殺了她!確實,他那麼做了,他再次把屍體扔進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屍體依舊在那裏……頓時,他好像明白了什麼。

他回到家,感覺空蕩蕩的。在母親的牀上發現了一張紙,上面寫着:兒子,媽媽對不起你,讓你從小跟着媽媽受苦,還讓你沒有父愛。但是,媽媽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好。那天,你説去找老師問功課時,我跟着你去了,我知道你殺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幫你處理了屍體。還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學玩時,我覺得不對勁,就也跟着你去了,你又殺了人,屍體也是我處理掉的。媽媽知道,或許下一個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沒有人會懷疑你殺人的。——永遠愛你的媽媽

當我看到這則故事時,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這樣的“可憐天下‘母親心’”時間不在少數,但導致這三條人命的源頭是什麼?

——是法治意識的缺乏。如果,山區也能加強法治教育,那麼當那位媽媽看到兒子做錯事的時候,不應該是幫他處理屍體,而是應該勸他自首。

因此,為了類似悲劇的不再重演,我們應該從身邊做起,從自己做起。讓我們一起“弘揚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蘇州”。

法律法治徵文 篇四

在我國古代,“法”寫作“”,《説文解字》中稱,“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D”,“獸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象形從豸”。“律”,《説文解字》則解釋為,“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調音律的工具。從法的古體寫法,反映了我們民族對法的理解和盼望,對法律公平的追求。

説到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裏,也是因為法律法規,才得以讓我們的生活如此安定、和諧。不要認為法律離我們很遠,其實不然,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走在馬路上,我們當然要遵守交通規則。無數個血淋淋的交通故事,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這是對每位司機提出的忠告。“寧等三分,不搶一秒”,這是對每位行人發出的警言。新交通法規實施後,更好地保障了大眾的出行安全,有力地改善了交通秩序,“紅燈停,綠燈行”,這一安全的交通信號指示不僅在廣大駕車人員的腦海裏銘刻了深深的印象,而且廣大市民也銘記在心。

法律也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記得有一次,媽媽幫我買了一雙鞋,可是剛穿一天,鞋子上的飾品就掉了裂開了一條口。媽媽要去換,我説:“算了吧,反正還能穿,省得換沒換到,反而弄得不高興。”媽媽説:“怎麼能算了呢?一雙新鞋,幾百塊錢呢,才穿了兩天,這怎麼行呢?”於是媽媽理直氣壯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條例,那老闆自知理虧,同時也為了不影響生意,給我換了一雙新的。通過這件事,我深刻地體會到,當消費者合法權益遭受非法侵害時不應該忍氣吞聲、自認倒黴,而是應該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