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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申請書樣本新版多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發佈於: / 人氣:3.19W

再審申請書樣本新版多篇

再審申請書模板 篇一

申請再審人:______(一、二審訴訟地位),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族,職業,住所(户籍地,現居住地與户籍地不一致的,同時寫明現居住地,以下同)。(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列明全稱、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和職務,以下同。)

通信地址:____省____市(縣)____區(鄉)____街(鎮)____號,郵政編碼;手機、辦電、宅電。

法定(或指定、委託)代理人:______(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或與當事人有近親屬關係的委託代理人的,在此括號內註明與當事人的關係),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及住所。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只寫明姓名、單位、職業。通信地址等聯繫方式的寫法與申請再審人寫法相同。

被申請人:______(一、二審訴訟地位),基本情況、通信地址等聯繫方式的寫法與申請再審人寫法相同。

原審____:〔注:原審其他當事人按原審訴訟地位表述,例如,一審終審的,列為“原審原告”、“原審被告”等;二審終審的,列為“二審上訴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一審被告)”等。當事人基本情況、通信地址等聯繫方式的寫法與申請再審人寫法相同。〕

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__縣(市、區)人民法院,(20__)__民初字第__號;二審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民一終字第__號。(經再審的同樣列明)

申請再審人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因____糾紛一案,不服____中級人民法院於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_號已生效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撤銷原判第__項,依法改判……

2、……(逐項列明具體請求)。

申請法定事由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

2、……(以民訴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一、二款規定的事由為依據,將認為符合的事由逐項列明。)

事實及理由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第__項。……〔闡明新的證據名稱、證明內容及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第__項的理由〕。

2、……(本部分要與申請法定事由部分一一對應,將能夠説明事由成立的理由、事實和證據情況簡明扼要條理清晰地逐條闡明。)

綜上,申請再審人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__款第__項之規定,特申請對本案再審。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模板 篇二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縣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省____縣公室 (____縣檔案局裏) ,電話

法定代表人:周____

再審事由:

申請人的再審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三項: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之規定,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之規定,懇請貴院院長對該案提請再審。

再審請求:

2、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一審、二審、再審的訴訟費用。

申請再審的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申請再審的事實:

二、申請人申請再審的理由及法律依據:

2、原《民事訴訟法》第208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執行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駁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長批准中止執行。如果發現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規定,案外人提出異議應當在執行過程中提出。結合該案,____縣房地產管理所於20__年x月x日向申請人頒發了房屋所有權證書,至此,財產轉移的登記手續已經履行完畢,申請人對上述房產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執行程序結束。

而本案案外人孫國民於20__年x月x日向____法院提出執行異議,顯然,其提出異議的時間不在執行過程中,因此,其提出的異議應當依法駁回。但____法院並未查清這一事實,致使申請人已經享有的財產權利遭到嚴重侵害。

4、____法院受理x縣__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違反法律規定,嚴重侵害了被申請人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

三、本案新的證據及法律依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模板 篇三

申請人:__省__市建築工程安裝公司

地址:__市__區__路__號

法定代表人:趙__ 職務:經理

委託代理人:齊__ __律師事

務所律師

申請人__市建築工程安裝公司對__市__區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_)×民和字第__號判決和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_)中民終字第__號判決不服,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1、撤銷__市__區人民法院(1999)×民和字第__號判決和__市中級人民法院(_)中民終字第__號判決;

2、退還已執行的__萬元人民幣工程款;

3、返還已付工程款__萬元人民幣。

事實和理由:

(應祥述,此略。)

特申請再審,撤銷一審、二審判決,重新審理本案,公正判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樣本 篇四

申請再審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__X,女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__X,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X,男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X,男

申請再審人__X與被申請人__X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於20__年5月25日作出的(20__)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和20__年11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20__)歷商初字第402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以及第二項;

2、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所做的(20__)濟民四商終字第323號民事判決書的內容;

3、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支持申請再審人王德敏無需承擔償還債務的主張;

4、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二、申請事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第二款: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特申請再審。

三、具體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事由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具體理由如下:

申請再審人__X對被申請人__X所借的個人債務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因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申請再審人__X與被申請人__X20__年起開始分居,對其債務不知曉,借款沒有用於家庭生活,也未用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因此對於其借款不能夠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屬於__X的個人債務,申請再審人__X不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申請事由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具體理由如下:

被申請人__X與被申請人__X之間的債務屬於高利貸債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的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據申請再審人__X在一審、二審中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再審被申請人__X與再審被申請人__X之間債務存在高利貸行為。被申請人__X已償還的債務是屬於本金還是利息界定不明,剩餘款項極大可能是高利貸利息,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所述,申請再審人__X不應該承擔被申請人__X與被申請人__X之間的高利貸債務償還責任,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再審申請書模板 篇五

申請人:劉某某,男、漢族、39歲,蘭州市人、住。

委託代理人:,男,甘肅泫淵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

被申請人:蘭州某某銀行;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某某號。

法定代表人:某某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不服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__年11月20日作出(20__)蘭法民三終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現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9條規定,向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再審,理由如下:

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有誤。

原判決認定:上訴人蘭州某家銀行於20__年12月28日下發“停職通知”,決定對被上訴人劉某某停職查辦,之後被上訴人劉某某再未到上訴人處上班。20__年2月起,上訴人蘭州某銀行停止發放被上訴人劉某某的工資。被上訴人劉某某此時應當知道其權利已被侵害,已經發生勞動爭議。但被上訴人劉某某未依法在其權利受到侵害後的6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是直到20__年9月4日才向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事實並非如此:20__年12月蘭州某銀行總部辦公大樓竣工、職工住宅樓竣工交付職工入住,基建工作基本結束,工作重心轉入後期物業管理,申請人原來所在的基建辦公室也被撤銷,人員分流待崗;就在這時,申請人接到通知要求在20__年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手頭工作。申請人按照蘭州某銀行的要求辦理工作移交,並且在20__年12月31日當天會同蘭州某銀行稽核監察部、計劃財務部、基建辦公室三個部門七位職工共同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交接完手頭工作後,申請人就在家耐心等待蘭州某銀行的崗位安排。此後數年來,申請人多次找單位安排工作,被申請人均稱暫無崗位安排,也從未向申請人告知或送達過有關解除勞動關係的任何書面通知。直至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請人從《甘肅日報》上得知蘭州市某銀行更名為蘭州某銀行,申請人去單位瞭解是否對崗位安排某調整有影響,被申請人才告知我已與單位無任何關係。

因此申請人認為,二審判決在以下三個方面存在事實認定不清:

首先,申請人待崗在家,並非由於所謂“停職查辦”,而是因為被申請人單位機構改革,原工作部門被撤銷,人員待崗分流,申請人才按照單位要求,辦理了工作交接並在家等待另行安排工作崗位。而更為重要的是,在20__年6月25日之前,被申請人從未向申請人口頭或書面告知、送達過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任何通知,申請人對此始終並不知情,而申請人數年來未能參加工作,更是由於被申請人始終不安排工作崗位所致,並非申請人本人有意“再未到上訴人處上班”。

其次,申請人知道被申請人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時間,應為20__年6月25日,而非二審判決認定的20__年2月,故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的時效應從20__年6月25日開始起算,而非20__年2月。

第三,二審判決認定申請人於20__年9月4日才向蘭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但事實是申請人在20__年8月25日便向仲裁委遞交了申請(見第一組證據3)。

綜上,申請人提起勞動仲裁併未超出仲裁申請時效,二審判決對申請時效的起算時間存在事實認定不清。

二、審判決適用法律不當。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而20__年5月1日起生效執行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申請人認為對於本案應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於時效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自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從《甘肅日報》看到被申請人單位更名,去單位要求安排工作被告知無任何關係,並於當天查詢自己工資賬户得知權利受到侵害,申請人隨即於20__年8月25日向蘭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了勞動仲裁申請,並未超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一年的仲裁時效。

同時,由於20__年8月23、24兩日為法定休息日(週六、日),時效自動順延,所以申請人提起仲裁的時間同樣也未超過60日。

因此二審法院適用《勞動法》相關規定,判決申請人勞動仲裁申請時效超過60日,屬適用法律不當。

三、二審判決證據不足

首先,被申請人自20__年開始單位機構改革、部門撤併、工作交接都是客觀發生的事實,且手續齊全可查。而被申請人所謂“申請人曠工導致停職查辦”是被申請人一面之詞,並無證據支持。

其次,被申請人無證據證明自20__年至20__年6月25日,期間曾向申請人告知、送達過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任何通知或材料。

因此二審法院對於申請人超過仲裁申請時效,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不存在勞動關係的判決,缺乏證據支持。

1998年4月申請人從甘肅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全民職工身份調入當時的蘭州______銀行(後更名為蘭州______銀行,現更名為蘭州某銀行)工作。1999年6月14日,申請人經被申請單位考核取得助理會計師任職資格(上述事實見第二至第四組證據),且至今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尚在被申請人單位留存,因此申請人於被申請人在事實和法律上,均存在確實的勞動關係。

而被申請人單位充分利用強勢地位,借單位機構改革之機,撤銷申請人供職的基建辦公室,命令申請人移交工作待崗,長期不給安排工作崗位,進而發展到拒不承認雙方勞動關係;更有甚者,被申請人單位停發申請人工資,利用銀行掌控申請人工資賬户的便利,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悍然凍結申請人工資,公然拖欠勞動報酬。同時因被申請人控制着申請人的檔案及養老醫療手續,申請人的養老醫療沒有着落,就連去當地社區申請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都因為被申請人至今不給手續而無法辦理。申請人至今待崗在家,沒有收入生活貧困,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申請人認為而二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現依法向貴院申請再審,懇請貴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撤銷二審判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以維護申請人的勞動權利,保障社會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再審申請書樣本 篇六

再審申請人:蔡甲,男,歲,漢族,職工,住址。

再審被申請人:某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董事長。

原審第三人:蔡乙,男,歲,漢族,住址。

申請人因技術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定陶縣人民法院(20__)定商初字第175號民事判決書,特提起再審申請。

再審訴訟請求

1、依法撤銷定陶縣人民法院(20__)定商初字第175號民事判決書,將該案移交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依法駁回被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2、涉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定陶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定商初字第175號民事判決書,程序違法,認定事實錯誤,無證據與法律支持,屬錯誤判決。理由如下:

(一)、本案屬於技術轉讓合同糾紛或者技術合作開發糾紛,屬於知識產權案件,定陶縣人民法院無管轄權。本案的案由是技術轉讓合同糾紛,判決適用的法律是《合同法》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從《技術提供協議書》內容來看也屬於技術轉讓合同或者技術合作開發,依據我國民訴法以及最高院司法解釋關於級別管轄的相關規定,本案應當有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定陶縣人民法院無權管轄。

(二)被申請人不是適格訴訟主體。申請人與呂某某、張某某等人簽訂《技術提供協議書》,而不是和某某公司,更不是與被申請人,被申請人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能作為適格訴訟主體。

(三)申請人已經按照技術協議書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被申請人達到合同的預期目的。申請人按照技術提供協議書的要求,完成自己的合同義務,被申請人也生產出合格的產品,20__年2月1日原審第三人書面證明一份可以證實,並得到被申請人的認可。關於“布羅波爾”產品,目前沒有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合同中也沒有相關約定,定陶縣人民法院僅僅依據被申請人的陳述就認定沒有生產出合格產品,是嚴重錯誤的。從本案來看,被申請人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技術生產的產品是不合格的。

綜上,定陶縣人民法院受理該案違反了我國級別管轄的強制性規定,程序違法,判決內容無事實與證據相支持,屬於錯誤判決。申請人依據民訴法的相關規定,提起再審申請,請求貴院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訴求!

此致

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X

20__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