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工作單位。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歲,工作單位:xxx有限公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xx年x月x日被xxx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xxx看守所。
xxx年xx月xx日晚,犯罪嫌疑人xxx駕駛車輛途徑xx村撞上李xx,造成李xx死亡。事故發生後,xxx家人、工作單位、朋友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商談賠償事宜並達成賠償協議並已支付賠償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申請人認為,xxx一貫遵紀守法,工作表現良好,且該次屬於過失犯罪,xxx已有悔過表現,對其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危害社會治安,也不會在取保候審期間採取逃跑等行為,且單位工作繁忙,也急需xxx返回工作崗位繼續工作。
申請人為保證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遵守有關規定,提出由申請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系在xx市註冊並正常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申請人和保證人保證監督被保證人xxx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到:
(1)保證不離開本市;
(2)保證隨傳隨到;
(3)保證不干擾證人作證;
(4)保證不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並且保證隨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的情況。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請人:,女,35歲,漢族,XX省XX市人,住,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36歲,XX省XX市人,住。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於X年X月X日被XX市XX區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XX區看守所。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身體不好,且在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中,系從犯,有可能被3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為其提出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XX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申請人:(簽字)
X年X月X日
一、保證金的保證
1、數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
2、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等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二、保證人的保證
1、保證人的條件
①與本案無牽連;②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③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2、保證人的義務
①監督;②報告
3、保證人的責任
①行政責任:罰款;
②刑事責任;
③民事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同時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保證人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以其保證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數額為限。
三、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
四、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保證金的收取、保管、確定是否違反規定)。
五、被取保候審人應遵守的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後果
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審人取保期間重新犯罪的:①暫扣保證金;②故意犯罪的,沒收保證金;過失犯罪的,退還保證金。
七、取保候審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申請人:上海__律師事務所胡啟棟律師
通信地址: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為犯罪嫌疑人___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因涉嫌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於20__年__月__日由貴局依法刑事拘留。根據該犯罪嫌疑人妻子___的委託,本所胡啟棟擔任___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
犯罪嫌疑人___的保證人是___,系嫌疑人___的妻子,或按貴機關的要求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之規定,特為其提出申請,請予批准。
取保候審的具體理由如下:
一、對犯罪嫌疑人___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___平常表現良好,是遵紀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且本案的涉及金額不大。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也答應積極退賠。
二、犯罪嫌疑人___犯罪後有較好的悔改表現。犯罪嫌疑人歸案後,如實的交代犯罪事實。
三、犯罪嫌疑人___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對其取保候審亦能遵守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隨傳隨到,積極配合偵查機關偵辦案件。
四、本案是個人犯罪,不同於團伙犯罪,若對犯罪嫌疑人___取保候審,不會存在串供等影響案件偵辦的情形。
五、犯罪嫌疑人___家庭生活困難。犯罪嫌疑人___是家庭的經濟和生活支柱。現犯罪嫌疑人___被羈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人須照顧兩個小孩的生活起居,兩個小孩其中一個不滿三週歲,更有一個是不滿一週歲的待哺乳嬰兒。生活極其困難。
此致
上海市公安局___區分局
__律師事務所(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申請人:xxxxx,男,漢族,出生於1991年3月17日,住武漢市新洲區xxxxxxxx,聯繫電話186xxxxxxx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x之子。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xx,男,漢族,住武漢市新洲區xxxxx。因涉嫌介紹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被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關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x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x因涉嫌因涉嫌介紹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一案,於20xx年7月6日經十堰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公安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考慮到犯罪嫌疑人xxx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犯罪嫌疑人xxxxx一直身患多種腸胃疾病,在羈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xxxxx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 (範文網 ) 請貴院予以審查批准。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