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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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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4年文化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精選多篇)

2014年文化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羣結合,依靠羣眾的方針,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深入開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區創建活動,以關注民生、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為重點,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大力加強基礎工作,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為經濟的發展、北京奧運會成功舉辦構造和諧寧江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一、以流動人口為重點,加強和改進社會的各方面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和意見》,以創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制為重點,圍繞社會治安管理的重點人員、特殊羣體、社會組織,深入研究新形勢下,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是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做好流動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銜接配合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協作機制,做好登記手續,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預防和打擊流竄犯罪;

二是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是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積極推進社區矯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

四是深入開展打擊“flg”工作,具體做好雙清雙繳“flg”等xx宣傳品工作。

五是開展創無xx社區工作。按照“創無”三年規劃的部署,今年在商貿社區和建設社區率先實現“創無”目標。

二、以平安建設為載體,深入開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區建設

2014年繼續推進寧江建設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平安創建的文件精神,在深化上多下功夫,精心組織實施。

1、經常組織調度,發揮協調作用,推動各項措施落實;

2、找準平安建設的結合點,充分發揮街道、社區職能作用;

3、突出抓好平安生產和公共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完善預防處置機制,減少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三、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設

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加強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設。

二是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情況報告、歸口調處、責任查究等制度。

三是對中心每位工作人員要量化工作目標,簽訂工作責任狀,明確職責,及時兑現獎懲。

四是落實責任,加強督察檢查,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加強治安防範工作,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1、整合社會資源、動員組織有關部門和廣大羣眾積極探索工作新思路。

2、加強三項工程建設(人防、物防、技防)

3、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治保會、調委會等組織建設,規範和加強羣防羣治隊伍建設。

4、推進社區警務建設,發揮社區民警作用,配備公益性崗位治安員。

5、加強保安、治保、調解、幫教、軍警民聯防、治安聯防隊,十户聯防等組織制度的建設,組織羣眾鄰里守望、看樓護院,參加義務巡邏工作。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

一方面加強對綜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綜治領導宣傳隊伍建設,廣泛開展羣眾性宣傳活動。按上級綜治委的要求,2月1日至3月31日集中開展平安建設宣傳活動。培育和樹立綜治工作先進典型,不斷總結新經驗、以點帶面、整體推進,開創綜治工作和平安創建新局面。

第二篇: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各總支(支部)、有關單位:

xx年xx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黨的xx大和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鞏固深化平安建設為載體,以解決人民羣眾反映突出的治安問題為重點,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全面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為加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健全工作責任體系,推進綜治責任落實

1、完善綜治領導責任制。繼續層層簽訂(頒發)綜治領導責任書和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健全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落實體系。改進和完善綜治與平安建設考評體系,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人民羣眾滿意、社會和諧穩定為標準,堅持全面考評、綜合考評、科學考評。繼續把社會治安滿意率、平安建設知曉率和部門領導重視率列入綜治責任書考核的重要內容,增強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 “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

2、完善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任務、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組織協調,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大平台作用。進一步健全和完善xx系統綜治成員單位會議制度及工作情況通報等制度,促進形成工作合力。調整充實xx系統綜合平安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主抓的工作架構,以更好發揮指導、協調、督促作用。

3、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綜治工作與平安建設責任查究制度,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範圍,增強責任查究的可操作性;加大綜治“一票否決”制的執行力度,制定執行“一票否決”的工作程序、實施辦法、具體規則,增強權威性和執行力;嚴格執行綜治“一票否決”制度,通過實施綜治警示、限期整改、黃牌警告、“一票否決”等措施,督促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履行綜治責任。

二、繼續深化平安建設,不斷提升創建水平

堅持“抓系統帶單位”創建活動,在着重抓好家庭、企業、單位等平安系列創建工作的同時,向金融、交通、邊界、商店、集貿市場以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等領域延伸,進一步創新載體、深化內涵。加強平安創建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對已達標的 “平安單位”實施滾動管理、跟蹤考評,進一步鞏固創建成果;對未達標的單位、企業實行重點幫扶、掛鈎指導。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報、半年一檢查考評制度,對措施不力,行動遲緩,影響全系統創建整體效果和整體進度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改進。

三、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1、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和規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網絡。健全社會輿情彙集、分析機制和排查調處責任制,把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作為一項重點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基層常態化排查調處工作機制,規範“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時處理”的工作程序,落實經常排查、集中調解工作措施,使大量矛盾糾紛在萌芽狀態得到妥善化解。加強羣體性突發事件的社會預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切實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

2、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正確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人民羣眾可承受的程度很好地結合起來,在出台政策、實施改革措施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充分考慮對社會穩定可能帶來的影響,切實保護羣眾的切身利益,堅持依法行政、公道辦事,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羣眾觀念,及時排查化解可能影響本地區、本部門安定穩定,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羣體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糾紛。同時認真排查調處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糾紛,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中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消除不穩定因素。

四、完善社會服務管理,減少違法犯罪空隙

1、增進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工作。按照xx發〔xx〕11號和xx字〔xx〕1號文件要求,在較大規模企業設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配齊配強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提高服務與管理水平。加快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設,做好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銜接配合工作,強化以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落腳點的管理。積極推 “一站式”、“一證式”服務管理模式。

2、增進社會安全的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以及槍支彈藥的管理,落實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礦山安全監管措施,加強與改進對食品、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監管。認真抓好“三合一”廠房的清理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監管措施。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消除安全隱患,切實防止發生嚴重危害羣眾安全的重大治安問題和嚴重危害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羣死羣傷事故。

五、加強打防控體系建設,增強羣眾安全感

1、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加大“嚴打”整治和社會面的控制力度,全力配合做好全國“~”、 北京奧運會、改革開放30週年紀念活動和市、縣舉辦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衞工作。加強人民防線建設,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的滲透、竊密、破壞活動,絕不允許危害~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人員形成組織、活動形成氣候,防止嚴重危害~和政治安全的情況發生。嚴密防範、依法打擊、有效處置“qqq”等xx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堅決制止地下宗教活動,堅決取締境外宗教組織非法傳教。健全社會治安形勢季度分析制度,增強打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深化“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嚴厲打擊殺人、搶劫、爆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犯罪。

2、堅持抓好重點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重點抓好城鄉結

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地、公共複雜場所以及企業周邊地區治安亂點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對網絡及信息詐騙、破壞“三電”、製假販假以及吸販毒品等突出治安問題的整治力度,着力解決好人民羣眾關注的治安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安全感。對社會治安問題突出、人民羣眾安全感與滿意率較低的地方、單位,實行重點整治,限期解決問題。

3、堅持抓好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擴大主要路段、商業繁華區、重點要害部位和治安複雜場所視頻監控網絡的覆蓋面,提升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在內的各企事業單位的內部防範措施。在較大規模的非公經濟組織、流動人口聚集地、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大型集貿市場、邊界地區建立治保調解組織。

六、鞏固綜治基層基礎,激發綜治工作活力

以3月份綜治宣傳月為契機,以宣傳建設“平安xx”為主題,營造聲勢大、氣勢足、氛圍濃的態勢,力爭在提高羣眾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上求突破。加強《xx》雜誌的通聯宣傳和學刊用刊工作,深入推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實施,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開展法律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為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第三篇: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2014年綜治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圍繞穩定工作大局,服務發展第一要務,大力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工作思路和目標:以創建“平安”為載體,以羣眾滿意為標準,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積極性,完善綜治責任機制,堅持打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城鄉結合,以城鎮為主,上下結合,以基層為主的路子,構建治安大防控網絡,提高治安防範水平,實現刑事案件明顯下降,治安案件明顯減少,不發生影響較大的火災、爆炸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目標。全市70%以上的鄉鎮辦事處、80%以上的村、90%以上的居民小區達到社會治安“創安”標準。

2014年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攻堅年,必須緊緊圍繞工作思路和目標,強力攻堅克難,把工作做深、做實、做好,力求全面突破、全面提高,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敏感性,認真做好維護穩定各項工作

一是對敵對勢力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嚴防敵對分子的各種破壞活動,樹立超前意識,做好防範工作,情報部門要注意收集和掌握有關信息,為正確謀劃和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二是深入開展與法輪功和其它邪教組織的鬥爭。密切掌握動向,摸索活動規律,深挖幕後組織,打擊非法活動,對操縱、組織、煽動、策劃各種破壞活動的頑固分子,依法予以嚴懲。同時,要採取多種形式認真做好教育轉化工作。

三是抓好民族宗教管理,加大制非工作力度。落實好黨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同時,堅決查禁、取締非法宗教及其地下活動,杜絕非法聚集、非法朝聖,嚴防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問題挑拔矛盾、製造事端。

四是正確處理好人民內部矛盾,嚴防各類羣體性事件的發生。要把維護和發展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及時有效地解決羣眾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對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或激化的矛盾糾紛,本着“及時排查、各負其責、工作在前、預防為主”的原則,及時發現,及時預防,及時化解。

五是做好預防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充分準備工作。有關部門要制定全市穩定和預防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工作預案,並做好防大災、大疫及各種突發性事件的準備工作。

二、加大嚴打力度,着力解決影響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

針對治安狀況和突出治安問題,堅持不懈地開展嚴打鬥爭。

一是重點打擊各類侵財性犯罪活動。對搶劫、搶奪、盜竊等侵財犯罪要摸清規律、查找線索,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打團夥、抓現行,堅決遏制侵財案件多發的勢頭。

二是堅持打黑除惡不放鬆。全力偵破和打擊羣眾反映強烈的“村霸”、“市霸”、“路霸”、“油霸”等違法勢力,查找後台和保護傘,徹底摧毀其經濟體系,決不允許黑惡勢力在我市滋生。

三是加大對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力度。嚴厲打擊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重大刑事案件偵破率要達到70%以上,並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保持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

四是堅決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積極查辦貪污、賄賂、偷税抗税等違法犯罪案件,嚴厲打擊製假售假、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五是對重點區域實行重點整治。對治安混亂區域,制定相應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落實具體措施,限期改變面貌。對企業周邊及涉油區域要定期進行專項治理活動,打擊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我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良好的社會環境,為華北石油發展創造良好的周邊環境。

六是政法各部門統一思想,搞好配合。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加快辦案節奏,做到依法快偵快破、快捕快訴、快審快判,把依法從重從快的原則貫穿到辦案的各個環節。

三、建立健全五項機制,構築治安防控體系

(一)完善防範機制。一是構築公安專控網絡。進行公安110指揮體系升級改造,實現四級聯網,進行gps衞星定位系統建設,逐步實現與省內對接聯網並覆蓋農村。二是構築社區防範體系。建立社區警務室、居委會、物業管理部門“三位一體”的社區安全管理和警民聯動防範模式。全市各小區全部實行封閉式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廣泛推廣樓宇對講、紅外線報警等高科技防範設施。三是構築機關單位與內部重點部位防範機制。加強內部單位綜治機構建設,增加保衞力量,建立健全安全保衞責任制,利用護廠(校)人員或聘請的保安員開展好單位內部巡邏,對倉庫、財務室等重點部位及水電氣熱、易燃易爆等要害部位實行24小時巡防守護,逐步提高防範的科技含量,做到電視監控系統、紅外線報警系統裝備齊全,技防設施達到100%。四是構築重點區域防範網絡。針對公共複雜場所人財物流動頻繁,犯罪分子利用的空隙較多,防控工作難的特點,對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車站等要以防火防盜為重點,把駐地派出所和內部保衞人員作為主要防範力量,實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五是構築農村及城鄉結合部防範平台。在鄉村充分發揮“兩會一隊”的作用,做到人員、組織、工作、報酬四落實,在村民中廣泛開展院户聯防和鄰里守望,逐步形成街道有人巡、院户有人看、重點目標有人守的農村安全防範新格局。對城鄉結合部加大巡邏密度,推進“村企聯防”,確保防範不留死角死麪。

(二)完善管理機制。一是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按照“突出重點,分類管理,完善機制,狠抓落實”的思路管理流動人口,大力推進人口信息網絡化建設,實現與省、市對接的三級人口聯網查詢,對出租房屋實行專職人員管理,並建立檔案,全年登記率要達到90%以上。各部門在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層層落實責任制,新建的居委會和聘請的社會協管員配合公安幹警分片包户,共同管理,從根本上解決流動人口犯罪率高的問題。二是刑釋解教人員的管理。有關部門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基礎資料積累和銜接管理,建立交接卡制度和聯席會制度,逐步實行管理的“四化”,即組織機構網絡化,管理工作科學化,安置就業多元化,幫助教育經常化。三是特種行業管理。加強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防範意識的培訓,對經營場所經常性進行治安檢查,集中治理整頓突出問題,預防各種案事件的發生。四是危爆物品管理。加強對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對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等環節都要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嚴防丟失、被盜和發生爆炸事故。對非法生產的,要依法查禁取締,對羣眾舉報的,按規定給予獎勵。

(三)完善排調機制。重點抓好五項制度的落實,即定期排查制度、集中排查月制度、調處責任制度、督查制度、領導包案。

第四篇:2014年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年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xx《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若干規定》,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範,紮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以“建設平安常州、創建最安全地區”(以下簡稱“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為載體,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為實現我市“兩個率先”的奮鬥目標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治安環境。

一、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着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

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厲打擊有組織犯罪,爆炸、殺人、劫持綁架人質、投毒等嚴重暴力恐怖犯罪,搶劫、搶奪和入户盜竊、盜竊機動車、自行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主動進攻的高壓態勢。建立健全貫徹“嚴打”方針的經常性工作機制,增強打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破大案、打現行、挖團伙、除黑惡、反盜搶、追逃犯等各種形式的專項鬥爭或專項行動。

積極參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堅決遏制經濟犯罪的高發態勢。重點打擊走私、詐騙、偷税騙税、製假販假、侵犯知識產權、洗錢等犯罪活動,特別要嚴厲打擊製售偽劣食品、藥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以及坑農害農、侵害弱勢羣體利益的犯罪。

抓好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工作。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積極參與的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對確定的治安重點地區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改變面貌。注重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整治地區的治安問題不反彈。加強對鐵路沿線、大中型企業和學校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及督查力度。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積極化解不安定因素

着力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委牽頭協調、司法行政為主,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各市(區)、鄉鎮(街道)要在上半年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村民委員會和城鎮社區的調解工作要進一步加強,有專人負責調解工作,有條件的地方要設立調解室。要組建矛盾糾紛信息員隊伍,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網絡。

建立健全矛盾糾紛“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的調處工作機制。按照“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羣眾威望、懂政策法律知識”的要求,選配好調解員,加強業務培訓,實行持證上崗。積極推行首席人民調解員制度。要實行矛盾糾紛限期調解和跟蹤督辦制度,層層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黨政基層組織以及各部門、各單位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的責任,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鎮(街道),矛盾不上交、糾紛不激化。

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羣體性事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抓緊組建信息預警、組織指揮、預案運作、應急救援、力量配置、裝備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體系,全面提高處置羣體性事件、突發事件、恐怖事件和重大災害事故的能力。積極協助黨委政府做好信訪工作,對重點涉法上訪案件,有關領導要親自督辦,上級政法部門要進行督查督辦,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要把集中排查和經常性排查結合起來,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努力防止因民間糾紛激化引發刑事案件、羣體性械鬥和羣體性集訪。

強化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機構,各市、區預防機構的人員、經費得到落實。加強學校法制副校長(輔導員)隊伍建設,將法制教育列為學校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推進“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基地”、“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社區青少年維權中心”建設。做好社區青少年教育管理的銜接工作,實現學校、社區之間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有效對接,確保失學、失業的青少年不失管。大力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淨化教書育人環境,努力減少消除引發各類違法犯罪的因素。加大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堅決打擊處理嚴重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和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醜惡現象及違法犯罪行為。嚴格“網吧”和“三廳一室”管理。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及時化解不安定因素,堅決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鞏固提高農村“三項治理”成果。加強對“qqq”等xx組織違法犯罪活動的防範控制工作,努力確保無“qqq”人員赴省進京滋事,無“qqq”人員外出從事非法活動,無“qqq”人員公開聚集滋事。

四、狠抓措施落實,紮實推進平安常州創建活動

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對“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精心謀劃,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創建工作的年度實施方案,嚴格落實各部門各單位創建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大對創建工作人、財、物的投入,及時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高創建工作的領導、組織和保障水平。

增強創建合力。政法部門要不辱使命,充分發揮在“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中的主力軍作用,綜治委成員單位要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職責分工,認真履行創建職責。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和廣大人民羣眾齊抓共建,積極營造維護社會治安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

突出創建重點。按照《關於建設平安常州、創建最安全地區重點工作安排》的總體部署,實施重點創建。認真抓好治安形勢複雜、刑事案件高發地區、路段、公共複雜場所的創建工作。下大氣力抓好三資企業、民營個私企業、居民住宅小區以及農村地區的安全創建工作。

狠抓措施落實。各級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圍繞創建工作的奮鬥目標、整體規劃年度實施方案,把創建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單位,直至每個基層組織。各級創建辦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督辦,確保創建工作各項任務的完成。

拓展創建形式。深入開展創建平安鎮(街道)、平安村(居)、平安企業、平安社區、平安鐵路、平安大道、平安校園、無毒社區、無刑事案件社區等各種形式的安全創建活動,推動和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在基層的落實。

五、加強綜合治理組織建設,

第五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2014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社會穩定的不利影響,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設,着力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着力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着力改進社會管理,着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着力強化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全面提高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水平

(一)統一部署,在2月份集中力量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按照中發[2014]3號文件精神,對當前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形勢進行研判分析,針對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xx"等xx組織的滲透顛覆與分裂破壞活動。按照中央要求,抓好維護西藏及其他藏區社會穩定工作措施的落實。

(二)組織開展農村治安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深入排查違法犯罪高危羣體和重點人員,嚴密管控工作。加強農村社會治安形勢分析和預警,嚴厲打擊各種製假售假、坑農害農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做好治安防控與震懾犯罪工作。

(三)保持對刑事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重點打擊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深入開展禁毒等專項行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平安文化市場"創建,加強"掃黃打非"和禁娼、禁賭等工作,深化對自行車被盜、盜竊破壞"三電"設施和油氣田及輸油氣管道、非法安裝使用衞星電視接收設施、非法出版活動、"黑網吧"、涉軍造假等突出問題的重點整治。繼續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走私、傳銷等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羣眾的經濟損失。

(四)深入開展平安鐵路示範市縣創建活動。深化各級各類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重點加強縣(市、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在農村大力推廣使用經濟適用、防範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設施。在城鎮繼續推廣以電子視頻監控、防盜報警為主的技防設施。繼續推動城鄉警務改革,把農村警務工作納入農村社區化服務體系,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完善警務工作機制。嚴密公共複雜場所、重點要害部位的治安防範,構建網格化治安防範工作格局。加強和改進保安服務工作,落實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安全防範措施。

(六)切實加強鄉村(社區)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推動組織、任務、制度落實。加強平安邊界創建協作配合,嚴密邊界地區治安聯防網絡。

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保持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七)進一步推動建立各級綜治委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和工作機構,充實工作人員,狠抓基層工作隊伍和一線調解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加大對民間矛盾糾紛和勞動爭議的排查調處力度,預防和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八)強化排查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重點排查梳理涉及房市、股市、企業停工破產、規模性裁員、農民工返鄉等引發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和問題,及時發現和消除拖欠工資隱患,嚴厲打擊企業欠薪逃匿行為;加大信息彙總、形勢研判力度,建立健全預警機制,積極做好應對金融危機、經濟增長放緩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各項工作。

(九)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排查調處工作零報告、歸口調處、責任查究等制度的落實。

(十)突出解決民生問題、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國家救助制度,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羣體性事件。

三、創新服務管理體制,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社會管理

(十一)積極構建以社區為依託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平台,加強協管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加快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設。做好人口流出地與流入地的銜接配合工作,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重點做好城中村及城鎮周邊聚居的常住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的建檔管理服務工作,預防和打擊流竄犯罪。

(十二)做好閒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農村留守兒童、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繼續開展"未成年人保護行動",推進專門工作者隊伍建設,深化"為了明天"各種創建活動。

(十三)認真調查研究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工作對策。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鞏固摸排成果,推動有效銜接管理。做好就業指導和職業培訓,推進過渡性安置企業和基地建設。建立健全刑釋解教人員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加強對吸毒人員的發現、管控和幫教工作。

(十四)加強對監外執行罪犯的規範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繼續做好社區矯正工作,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

(十五)在西藏和其他藏區,做好對曾參與打砸搶燒活動被非罪處理人員、非法出境迴流人員及寺廟清退人員的管控工作,確保措施到位。

(十六)加強和改進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藥品、公共衞生、特種設備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槍支彈藥的管理,預防和減少重大事故特別是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

(十七)做好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國內民間組織、新興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的有序、有效管理工作。加強對互聯網"虛擬社會"管理,加大對網上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淨化網絡環境。

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平安創建活動持續發展

(十八)切實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委、辦建設。按照中央綜治委和中央編辦下發工作意見的要求,抓住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契機,在配齊配強綜治工作人員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十九)推廣在鄉鎮(街道)設立綜治工作中心,實施綜治工作中心服務管理平台建設工程。大力推動鄉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等加強綜治工作站(室)建設,加大對綜治工作中心建設的督查及考評力度。

(二十)大力發展羣眾性治安信息員、綜治協管員、治安中心户長、家庭治安聯繫人等羣防羣治隊伍。進一步鞏固平安奧運志願者隊伍建設成果,探索長效工作機制,制定平安建設志願者工作社會化、網絡化和信息化的具體措施。廣泛動員黨團員、民兵、青年志願者、離退休人員等參與平安建設,發展壯大工作力量,規範羣防羣治隊伍建設,完善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二十一)推動有關部門開展平安市場、平安醫院、平安景區、平安寺廟、平安家庭等各種形式的創建活動,研究制定深化行業、系統平安建設的工作措施。

(二十二)積極推廣建立治安與保險互動、治安防範承包責任制和企業法人治安責任制等做法。

(二十三)籌備召開基層平安建設專題工作會議。組織做好基層平安建設專項督導檢查工作。

五、完善綜治領導責任制,健全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二十四)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強化綜治委成員單位部門職能作用,做好對駐地垂直管理單位、綜治委成員單位的考評工作。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綜治委例會、五部委聯席會議、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繫點以及述職、情況通報等制度。加強綜治委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建設,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巡視工作,加強督促指導,着力解決齊抓共管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十五)進一步完善綜治考評體系,搞好對羣眾安全感的測評,加大對工作創新和工作成效的考評力度,充分發揮考評的推動作用。

(二十六)認真研究制訂有關工作程序和操作辦法,推動各級組織部門和綜治委對黨政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業績進行考核等工作,強化領導責任,切實把黨政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與晉職晉級和獎懲直接掛鈎,完善黨政領導幹部"一崗雙責"責任制。

(二十七)切實發揮綜治五部委聯席會議的作用,完善"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加大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尤其是縣及縣以下地區(單位)實施領導責任查究和"一票否決"的力度,兑現獎懲。

六、做好宣傳教育和表彰工作,廣泛開展理論研究

(二十八)加強綜治宣傳工作組織領導與隊伍建設,密切與有關宣傳部門的協作配合。進一步完善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組織好綜治優秀新聞作品評選、平安建設徵文和書畫攝影大賽等活動。

(二十九)開展系列評先創優活動,查找薄弱環節,改進基礎工作,總結推廣一批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典型經驗,掀起比學趕幫的熱潮。

(三十)上半年召開xx-2014年度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請你繼續關注本站)彰大會,表彰一批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優秀市(地)和平安建設先進縣(市、區)。

(三十一)做好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的新聞宣傳工作,出版平安建設巡禮畫冊。拍攝平安建設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題片。充分發揮長安雜誌、法制日報、中國長安出版社、長安法制電視製作中心和中國平安網綜治宣傳主渠道的作用。協助中央電視台辦好社會與法頻道,共同開展平安中國宣傳。

(三十二)加強綜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編好、用好綜治工作培訓教材、綜治年鑑等。健全各級綜治幹部、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培訓制度,開展綜治辦主任談綜治徵文活動,編輯綜治幹部培訓輔助教材。

(三十三)開好年度全國大中城市綜治理論研討會,引導和促進各地綜治研究會、綜治協會等社團組織,加強對綜治理論和現實問題的研究,擴大綜治理論與實踐成果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