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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多篇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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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多篇2020

民法典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既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更為維護人民權益織密防護網。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閲讀!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1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社會實踐是法律的基礎,實踐發展永無止境,立法工作也不能停歇。民法典頒佈實施,並不意味着一勞永逸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在這篇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從兩方面對加強民事立法相關工作提出要求。

一方面,是着眼於民法典的“配套、補充、細化”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從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出發,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三項任務:一是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二是抓緊清理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國家有關規定,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三是發揮法律解釋的作用,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保持民法典穩定性和適應性相統一。

另一方面,是着眼於民法典實施中必然會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經濟社會不斷髮展、經濟社會生活中各種利益關係不斷變化,都會給民事立法提出新課題。比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就對監護人制度、徵收徵用制度等作了有針對性的修改完善;同時也要看到,“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人們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斷湧現”,現有條文不可能覆蓋所有社會現象。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2

民法典是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最基本的法律表達,不僅是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前提和基礎,也是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我國確立並不斷髮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也為民法典的編纂提供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有助於更好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法學教授尹飛認為,作為市場經濟中的基本法,民法典通過對各類民事主體的規定規範了各類市場主體,通過對各種民事權益及其歸屬的規定明確了各種能夠進入市場交易的客體,通過對合同的規定確立了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從而為市場經濟確立了基本的法律規則。

為進入市場的各類生產要素提供法律保障,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在強調“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的同時,首次增列了“數據”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在王利明看來,數據開發者對個人信息進行蒐集、開發前,需要經過權利人同意;將數據與他人共享之前,還需經過當事人的許可和授權。尹飛則認為,通過各類民事權利尤其是財產權益的列舉,以及各分編對於各類民事權利的具體規定,民法典為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各類生產要素進入市場鋪平了道路。

民法典鮮明的時代性和時代精神,還體現在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完善的客觀要求。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強調,完善物權、債權、股權等各類產權相關法律制度,從立法上賦予私有財產和公有財產平等地位並平等保護。有法律專家表示,保護私權是民法典的一個重心,對擴大民間投資、鼓勵外商投資有現實意義。尤其是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強私有產權保護,有助於民營企業家建立對未來的穩定預期。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必須統籌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決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發展經濟。對此,尹飛舉例説,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民法典草案總則編將綠色原則規定為基本原則;物權編對自然資源的國家所有權、用益物權的規定,將為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改革提供法律基礎;侵權責任編則專門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將為生態環境受到損害之後的補償和修復,提供充分的制度保證。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3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嚴格文明公正執法、堅持公正司法的重要性。在這篇重要講話中,總書記指出,“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並對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作出明確部署。

關於“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執法是把紙面上的法律變為現實生活中活的法律的關鍵環節,執法人員必須忠於法律、捍衞法律,嚴格執法、敢於擔當。對各級政府,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一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二要“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羣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

關於“提高司法公信力”。民事案件同人民羣眾權益聯繫最直接最密切,習近平總書記對各級司法機關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在審判上,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在辦案上,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在司法解釋上,要及時完善相關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在重點領域,要加強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民事審判工作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在檢察工作上,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

針對民法典專業性較強的特點,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發揮好兩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幫助羣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4

民法典關乎千家萬户的切身利益,編纂民法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性工程,也是一個彙集眾智、集思廣益的過程。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是立法技術上的一次提升。“編纂民法典就是通過立法體系化、科學化整合,消除立法中的矛盾,使現行民法制度成為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內容協調一致的法律系統。”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看來,體系化和科學化的法律制度可以把治國理念轉化為可以操作的規範,然後藉助於立法,把這些理念變為具體的法律條文,使公民得以遵守,使司法者得以運用,從而落實對國家的治理。

以規範內容來衡量,民法典可謂包羅萬象。從將綠色原則確立為基本原則,到強化對胎兒利益的保護;從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3類,到新增非法人組織為民事主體;從增設個人信息保護條款,到加大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從人格權獨立成編強調維護公民人格尊嚴,到增加物業服務合同、保理合同等;從明確禁止高利放貸,到解決高空拋物難題,保護人民“頭頂上的安全”……幾乎所有民事活動都能夠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據。

彙集眾智,是本次民法典編纂的一個鮮明特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民法總則起草和民法典各分編編纂過程中,立法工作機構多次赴不同地方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座談會,深入小區、居委會、企業、高校等基層一線,聽取意見建議,並認真加以吸收。與此同時,根據黨中央的統一部署,還成立了民法典編纂工作協調小組,定期召開專門會議。據統計,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常委會審議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7次公佈各分編及民法典草案,累計收到410349人提出的951607條意見建議。

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真實寫照,關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形成了為實現人民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律保障的制度優勢。王利明認為,此種制度優勢如何轉化為治理效能,還需要司法等部門正確理解民法典,嚴格適用民法典,從而在民事法律領域邁向善治、實現善治,真正實現人民羣眾對良法善治的期盼。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5

編纂民法典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將民事權利法定化、具體化。這就要求構建更加完備、更加有效的民事權利體系。在民法典中,關於財產權、人身權、人格權等的各項規定以及對民事權利遭受侵害時的救濟方案,充分彰顯了對權利的尊重、對個體尊嚴的維護。

民法典物權編進一步完善物權保護制度。有恆產者有恆心。保護物權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基礎,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環節,是激發社會創造活力的助推器。物權編通過保障物權,為人民美好生活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比如,我們黨強調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為此,民法典物權編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並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內容作出較為詳細規定。再如,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民法典物權編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明確居住權功能,為實現相應民事權利提供重要法律支撐,也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在實踐中,居住權制度對於解決非繼承人的居住問題、離婚後需要經濟幫助的一方的居住問題、政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有房屋中的居住問題等,都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民法典合同編加強對合同債權的保護。比如,物業服務合同關係千家萬户切身利益,是重要民生問題。為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有必要在法律上對物業服務合同作出規定。民法典合同編積極迴應現實需要,總結既有立法、司法實踐經驗,對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內容加以規定,明確業主所享有的權利,為積極預防和妥善解決生活中出現的各類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提供明確法律指引。民法典合同編涵蓋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保全、變更和轉讓、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還對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等典型合同作出規定,這對於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保障權利人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民法典人格權編全面加強各項人格權保護。尊重和維護人格權是滿足人民羣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突出了人格權保護的重要價值。在現實生活中,存在偷拍偷錄、網絡暴力、垃圾短信、人肉搜索、非法泄露和倒賣個人信息等現象,亟須加強法律規範。民法典以單獨成編的人格權編對各項人格權利進行全面確認。民法典禁止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私人生活安寧的行為,禁止非法進入、窺視、拍攝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禁止非法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禁止非法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等,有利於保障社會生活的安定有序。民法典人格權編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明確規定個人具體享有哪些人格權,確定這些權利的具體內容和邊界,並在權利遭受侵害的情形下給予相應保護等,充分體現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宗旨。

現代社會是風險社會,風險無處不在,各種事故頻發。在這樣的背景下,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救濟問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民法典單設侵權責任編,為民事權利救濟提供多層次保障,也為風險預防提供基本規則。民法典侵權責任編關注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有力迴應社會實踐提出的新挑戰。比如,明確網絡侵權責任形態,有效平衡網絡用户和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權利義務關係,為網絡侵權提供裁判規則,有助於建立和諧有序的互聯網環境。此外,許多規則體現了對風險進行預防的理念。比如,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頻頻發生。對此,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並且進一步強化了有關機關在查找行為人方面的職責,強化了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這些規定必將更加有效地維護人民羣眾安全,保障人民羣眾的美好幸福生活。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個人心得體會精選5篇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