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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多篇新版

欄目: 學習培訓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8.9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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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多篇新版

經過黨支部黨課的學習,《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那你知道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都有那些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5篇最新。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1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承載着人民期待、凝結着幾代法律人夢想的民法典必將為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作為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民革黨員,我們要在民法典實施過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民法典條文原原本本的逐條學習和理解。

民法典共七編1260條,與以往單行的民事法律條文相比新增加了居住權、佔有、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等很多內容,還有原有法律條文的修改和完善。我們必須通過參加培訓和反覆看法律條文等多種方式,儘快地對民法典條文原原本本的逐條學習和理解,儘快完成知識更新。

民法典各分編從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的民事權利、維護社會關係和諧穩定出發,對緊急情況下財產徵用、有關合同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和業主義務、侵權責任等條款,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建議,將民事權利法定化、法定權利具體化,在總結既往立法經驗基礎上有許多新的突破。

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為例,侵權責任編明確了各方責任的劃分,對於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同時,還規定了建築物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這有利於充分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引導公民自覺提升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有利於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治理。”

民法典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羣眾的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這是民法典的重大創新,體現了國家對加強人格權保護的重視,彰顯了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羣眾的呼聲。

人格權編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擴大了隱私權保護範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範圍,使個人信息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

隨着社會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婚姻家庭糾紛逐漸增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有利於儘可能挽救當事人的婚姻,避免當事人因為一時衝動而草率離婚,並強化當事人的家庭責任感,維護和促進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

民法典確立了“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

還有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保護、撫養贍養、收養、繼承等方面的新規定,這些都將是我們學習的重點。

二、積極投身於對民法典實施重大意義的宣傳。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調整規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範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託的財產關係、交易關係,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羣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同時,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自己瞭解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我們還要廣泛宣傳,讓周邊人民羣眾和社會各界人士均能認識民法典實施的重大意義。

三、做嚴格遵守民法典的表率。

用民法典規範自身言行,並影響周圍羣眾自覺學習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讓周圍羣眾養成日常學法,遇事找法,維權用法的好習慣。

四、運用民法典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學習好民法典、宣傳好民法典、實施好民法典,讓民法典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制度支撐,讓民法典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我們民革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共同加油!

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2

2020年,對於學習法律的廣大幹警來説,實現了學習法律的夙願。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世界宣告着“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這是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迴應了民生的關鍵問題,為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提供了現實性的需要,具有里程碑意義。

按照上級組織工作安排以及法院幹警學習《民法典》的自覺性,要把學習和掌握《民法典》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學好、用好《民法典》。目前正在進行原文學習,並積極參加《民法典》系列講座,通過學習,收益匪淺。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彙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後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慼相關。

以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為指引,充分認識民法典頒佈和學習的重大意義,《民法典》迴應了人民的期待,充滿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底色。《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3

6月16日出版的《求是》雜誌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作為我國第一部法典,民法典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民法典的實施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是實現“四個全面”的重要保障,為民事法律事務的實施提供了根本遵循,雖然民法典的頒佈實施解決了民眾對於民事法律行為的迫切呼籲,現實中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去摸索,還需要不斷完善、細化。需要把民法典作為行政、司法,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專業人員化解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也為普法及國民法律教育起到良好的帶動作用,同時有效提升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理論研究發展,作為一名組工幹部,我們首先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運用好民法典維護好身邊的公平正義。

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4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於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於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後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説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願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於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裏,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麼“要求”,要麼“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並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後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後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2020年學習民法典黨員個人心得體會600字範文5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更加齊頭並進,讓生活更美好。脱貧攻堅是我們徹底解決絕對貧困問題的最後一戰,全面小康是“國家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人們常説,人活一口氣。這口“氣”是拼搏之氣,也是順暢之氣。有時候,在拼搏中雖然有了成果,但可能仍感覺“不開心”。因為除了有成果的收穫,更在乎被周圍環境所“尊重”。比如工作了一天回到屋裏,忽然接到房東電話讓明天搬走,一看租期還有半年才到期,那心裏的憋屈怎麼辦?看到小區電梯裏打的五花八門的廣告,回想到這筆收益去哪裏了?越想越生氣。好不容易剛處了個對象,在路上散步,突然一條狗撲了上來,狗主人卻沒采取任何防護措施,是揮拳相向還是保持紳士風度?讓人着實為難。十幾歲的孩子偷偷拿着父母的積蓄在網上打了“賞”,父母該怎麼辦?不用怕,在《民法典》裏都能找到答案。有時候,苦一點累一點倒不怕,怕的是被人、被周遭所“忽視”。雖然要想有“存在感”,就要不斷去拼搏,但大環境的塑造也很重要。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讓羣眾在關注小康社會“物”的同時,更有“神”,更有“感”,就如同“骨骼”和“血肉”,“有力”而“優美”。

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於民,“富”中更“安”,奮鬥起來更帶勁兒。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僅要“富口袋”,還要“富腦袋”。要把這兩“富”深深地藏於人民的生活之中,讓這“富”與時代同進。“此心安處是吾鄉”,有“鄉”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護好。有法可依,並不斷完善,就是的“守護”。當我們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無論在哪裏,心底都會有着落。“底盤”更穩才敢開得更快。《民法典》無論是大到物權、合同,還是小到家庭矛盾、鄰里紛爭,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據和答案,可以説是保護人民羣眾的權益無時無刻、無所不在。情況明瞭,底氣足了,就如解“後顧之憂”。俗話説,心穩了,手就穩了,在接續奮鬥的路上就會更加義無反顧、勇往直前,噴薄出那為事業熱火朝天的幹勁兒。“底盤”更穩才能開得更快。民心安,則天下和。“和”就是心齊,心齊則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眾齊心協力、萬眾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在決戰決勝脱貧攻堅、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路上,要不忘學習《民法典》。讓《民法典》的為民思想和情懷,更加激勵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心和信心,讓即將全面建成的小康社會成為《民法典》行穩致遠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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