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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學習心得

欄目: 學習培訓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16W

第一篇:經濟法學習心得

經濟法學習心得

《經濟法學習心得》簡介:

經過幾周的學習,我們把《經濟法學》這門課基本學完了,但我説的“學完”僅僅是指 《經濟法學習心得》正文開始>>經過幾周

的學習,我們把《經濟法學》這門課基本學完了,但我説的“學完”僅僅是指本學期我們不用再課堂上學習《經濟法學》了,而真正掌握了多少、會應用多少,這是因人而異的。《經濟法學》作為一門實用性較強的學科,我們不能僅停留在課本的理論知識上,先積累理論知識,以便以後能夠實際運用才是我們學習它的主要目的。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珍惜課堂上的學習,還要在今後的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時刻關注經濟法。

以前,我們大多隻是簡單地學習了一些法律常識,瞭解到法律作為一種無形的“鞭子”無時無刻伴隨在我們身邊,它約束了我們一些權利並規定一些指責,但同時它賦予了我們很多權利,它促使着整個社會健康有序地發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學習一門專業化的法律學科是從 學習《經濟法學》開始的。

我認為學習《經濟法學》這門課的過程是一個愉快、享受的過程,原因有二:

第一, 個人興趣。説實話,對它產生興趣首先是因為我對學習法律知識一直有較濃的學習興趣,古語云:“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然在封建社會,很多情況下這是一句空話,但是在民主制不斷完善的當今社會,法律已經成為真正的“王”,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每天關注各種法律案件,看法律是如何打擊邪惡、維護正義的,法律的制定與實施是聯繫國家與人民的橋樑,是維護個人及社會利益的“通行證”。《經濟法學》作為一門法的學科,並且貼近我們的工作與生活,這就更加讓我有信心學好這門課。 第二, 老師多樣的教學方法。法律是一種解決實際問題的工具,如果僅僅按照課本學習理論,我認為是極乏味的。而老師採用一節課講理論,一節課看相關視頻—《大國崛起》或《激盪三十年》的方法讓我感覺學習這門課既輕鬆又有意義。並且老師在講課本理論的同時,結合它自身經歷或我們身邊的一些案例來讓我們更好、更深刻地理解課本知識。

要把經濟法學好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因為對於我們來説它是一門新學科,它與我們以前瞭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區別也有聯繫,因此我們應該對經濟法的概念、作用範圍、具體實施等認真分析與比較。在短短的幾周學習過程中,讓我受益匪淺印象最深的有三方面:

1) 課本知識教會我很多經濟法常識,其中給我印象更深的是第二編經濟組織法中的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編市場監管法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和老師補充的《勞動合同法》;

2) 看視頻《大國崛起》後的心得體會

3) 看《激盪三十年》回顧中國企業發展。

(一) 温故而知新

公司法:學習公司法之前,我一直錯誤地認為公司與企業是並列關係的,都是營利性經濟組織,只是在規模上不同而已,現在我明白原來兩者存在包含關係—凡是公司必然是企業,但企業不一定是公司。之前,我對公司的分類也很模糊,只是知道有無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但不知道它們具體的區別,現在我才豁然開朗了,並且知道了另外兩種公司—兩合公司和股份兩合公司。我們將來都要面臨同樣一件事—找工作,而工作與公司是密切相關的,因此,認真學好公司的相關法學知識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消費”作為社會再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是生產、交換、分配的目的與歸宿。在法學上,消費者是各國的消費者保護法的最重要主體,也是經濟法的重要主體。而作為個人,我們在社會上扮演最頻繁、最主要的角色正是消費者。因此,不管是從個人還是社會角度出發,我們都很有必要去學習和了解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和經營者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國家、社會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辦法。比如,去年的奶粉事件中,經營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權,這時,消費者就可以自己或求助相關政府部門依法向銷售商或生產廠家求的賠償。但是,有部分消費者卻寧可“省事”,自己承擔後果,也不向相關部門舉報或投訴。還有好多生產廠家完全不顧消費者的利益和國家及社會的制止,照常違法生產,最終以宣告破產並被判刑而告終。這些都是遵法的表現。

《勞動合同法》:下面先看兩則有關勞動合同的案例,

案例一:劉先生被一家網絡公司聘為部門經理,轉正後月薪6000元,一年後,他的薪水被降到了3100元,這讓他無法接受,他與單位發生了爭執,又過了一個月,單位以“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為由通知他待崗,待崗工資600元,劉先生憤而辭職,很快這起糾紛鬧到了法院。

案例二:柯先生在南京一家電子設備公司從事銷售業務,這些年來他的業績在公司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去年單位的一紙調令讓他感到無法理解。原來,單位聲稱要拓展外地業務,將柯先生調往河南擔任銷售負責人,並且每年給300萬元的銷售任務。

案例一種月薪突然打對摺和案例二種不服調動被解職的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國人關注的焦點。這部法律對用人單位實施就業歧視的行為來了個明確否定,用人單位違反就業促進法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之下,企業面臨着該如何進行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用工招聘管理,以減少勞動爭議糾紛或其他糾紛,減輕企業管理成本的抉擇。

新勞動合同法進步不少,但是也有不少人認為仍需更大的進步,比如處罰的力度太輕;合同期滿後,單位繼續使用卻遲遲不籤合同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由於單位不繳社會保險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雖然《勞動合同法》還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缺憾,但我仍相信,《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實施,對於更好地維護勞資雙發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關於勞動合同雙發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側重於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有利於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在勞動關係中,

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地位,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勞動合同法》在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同時,側重於維護處於弱勢一方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實現雙發利益的相對平衡,從而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勞動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勞動合同法將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員工、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改變了目前這些單位和員工的勞動管理、勞動爭議無法可依的狀況,使這些員工的權益維護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三)勞動合同法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四)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企業是勞動者和投資者的利益共同體,企業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沒,應當與勞動者充分協商確定,不能由企業一方説了算。

《勞動合同法》明確了企業和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它是勞動者捍衞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企業完善勞動規章制度的基本依據。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法》、明確勞企關係不僅有利於個人、組織,更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二)看《大國崛起》後的感想

《大國崛起》解讀了15世紀以來世界性大國崛起的歷史,探究其興盛背後的原因。整部紀錄片揭示了大國崛起之路上在於改革個發展這一基本規律。讓人們在領略了世界經濟史和文明發展史魅力的同時,感受到了世界文明成果給全人類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的巨大變化。 首先,看《大國崛起》就是看九國曆史的興衰風雲變換,這些足以讓人感慨萬千。同時,其中的一些細節也感動、教育着我們。比如,荷蘭載物船出海,遇到大風暴被困,在生命垂危之際也堅決不動用客户的商品,拼死把客户的商品安全送到了指定地點,樹立了良好的信譽,鑄就了荷蘭大國的崛起,也告訴了我們什麼叫“人無信不立”。還有德國總理的一跪,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大國領導人風範,更讓我們感受到一個大國的責任感,從那一跪開始,德國得到了全世界的諒解。德國的經歷告訴我們,人只有正視自己的錯誤,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才能不斷強大自己,贏得對手的尊重。

每一個經歷過風風雨雨的大國,都可以當做我們的老師。西班牙和葡萄牙告訴我們:要有勇於探索未知世界的勇氣和好奇心才能使我們擁有別人不會擁有的東西;荷蘭告訴我們,無窮無盡的資本力量可以創造奇蹟;英格蘭告訴我們,一個國家的崛起還得需要科學與文化思想的支持;法蘭西告訴我們,以武力征服世界不能使征服者長時間地站在王者的位置上;德意

志則用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失敗更加深刻地證實了法蘭西的教訓,德意志還告訴我們只有統一完整的國家才能走上強國之路;日本告訴我們,要使國家崛起就需要不停地學習,不停地完善自己;前蘇聯的興衰告訴我們,偉大的社會變革不僅需要勇氣還需要智慧;美利堅合眾國告訴我們,要尋找最適合自己的前進道路。

有人説:“在不同的時期,只有那些根據自己的國情和時代的需要做出了正確的戰略判斷的國家,才能獲得歷史的青睞。”或許這可以作為為什麼像人口和麪積都佔很大優勢的中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大國不能進軍九國之列,而像荷蘭那樣的小國卻被列入九大國之列的最好解釋吧。還有,《大國崛起》展現了世界強國崛起之路的路線:海外擴張—國際貿易—海上霸權;商業信用—商業規則—商業繁榮;科學技術—工業革命—自由競爭;法國革命—民主平等—獨立自主;全民素質—國家主導—經濟騰飛;明志維新—現代化—經濟奇蹟;新經濟政策—計劃經濟—工業化;市場經濟—國家干預—世界霸主。

這些不僅僅是為了向我們展示九個國家曾經在世界歷史舞台上各領風騷,主要的還是為了告訴我們不管是從個人還是國家的角度來看,都要牢記信用與創新。

再次,看《大國崛起》的同時,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國家進行深刻地反思:反思我國為什麼不能成為大國之列,反思我國今後如何從它們的歷史成功與失敗中吸取教訓,尋找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以縮短與大國的差距。

經過閲讀、感歎這些國家的歷史,我們或許可以推測該紀錄片對“大國”作定義是依據以下幾點的:曾經有過(或正在經歷)對外擴張的歷史;曾經或正在稱霸世界,或進行殖民統治;曾經經歷推翻封建王權或殖民統治的資產階級革命;在工業、科技、教育、文化、軍事和社會改革方面有過突出表現;對世界近代史的發展曾經發生過重大影響。相比之下,我們中國在過去的幾百年間,幾乎不曾具備上述大國標準中的任何一條,而只是大國列強的蹂躪對象和殖民地。

從政治體制來看,中國的封建制度根深蒂固,“金字塔”形的等級壓迫制使階級矛盾日益尖鋭;從經濟來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使中國人安於現狀;從科技來看,中國有四大發明,但是我們花太多時間停留在回味“首次發明”的驕傲中,並沒有運用、創新;從文化教育來看,嚴重排外使得中國缺乏創新、實踐性人才。這些足以讓我們承認這個不爭的事實。 關於大國的話題也許是一個永遠無法窮盡的討論,在和平與發展成為當今時代主題的前提下,我們中國該從九國的興衰成敗中吸取怎樣的教訓,走怎樣的發展道路呢?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點來分析:

(一)在學習先進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將本國文化和現代文明進行融合,尋找到國家主導工業的發展方向和改革模式。經濟的飛速發展,能夠創造貿易、科技、工業、市場經濟等文明成果,而內外文化成果的交流碰撞反過來又會極大地促進經濟的發展;

(二)與時俱進、解放思想,英國工業革命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新教在英國確立了統治地位,它解放了人們被禁錮的僵化思想。誕生了一批偉大的科學家,瓦特、牛頓是他們的傑出

代表;

(三)改革體制是關鍵,在任何時期,經濟飛速發展的保證是新技術,而新技術的誕生是需要有一個提倡創新、重視科學的社會體制。比如英國相對比較開放、自由的宗教環境位優秀的科學家的誕生提供了寬鬆的環境。

我們國家正處於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要向真正有影響了的大國邁進仍然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我們應該以一種廣闊的心胸去承認他國的成就,並虛心地向大國學習並借鑑成功的經

第二篇:經濟法學習心得

論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關係

不正當競爭在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普遍存在,它在為採取不正當競爭行為者帶來“超額利潤”的同時,卻損害了整個社會的公平和效率,使社會正常有序的環境難以形成。正因為如此,各國政府包括國際組織在內,都通過制定和頒佈法律,成立專門的部門和加強國際合作等方式,打擊和遏制各種各樣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從廣義上説,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都以競爭行為或者競爭關係為調整對象,同屬於競爭法範疇。二者有相似之處,在推動和保護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為補充。二者的調整範圍存在交叉和重疊,兩者在法律淵源上也具有密切的聯繫。但同時二者又有很多不同之處,在一國的經濟中發揮着不同的作用。

一、壟斷行為與不正當競爭行為

研究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關係,首先應當研究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調整對象。從各國反壟斷立法與反不正當競爭立法規制的行為看,反壟斷法主要禁止壟斷行為,有的國家也稱之為限制競爭行為,而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這裏要區別兩個概念: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壟斷行為是指排除或者限制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或者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具體包括經營者之間排除或限制競爭的協議、決議或協同一致的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以及經營者之間排除或限制競爭的集中行為。從這一概念可以看出,反壟斷法關注的是排除或限制競爭的行為,其目的是保障企業有自由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提高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的社會福利。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採用欺騙、脅迫、利誘以及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慣例的手段從事市場交易。一般是指商業活動中與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道德相背離的各種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壟斷、限制競爭行為在內的所有破壞競爭的行為,如匈牙利禁止不正當競爭法使用的不正當競爭的概念就是從廣義上使用的。狹義的不正當競爭,則是指壟斷和限制競爭行為之外的破壞競爭的行為。如德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日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使用的不正當競爭的概念就是從狹義上使用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目的是維護公平的競爭秩序,保護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

由此可見,不正當競爭行為與壟斷行為既有區別,也有聯繫。不正當競爭行為並不排斥、限制競爭,它是在承認並允許其他競爭對手參與競爭的前提下,採取了不正當、不合法的手段從事經營活動,屬於競爭的範疇。壟斷行為從本質上看,從根本上排斥、限制競爭,是競爭的對立物,是消除競爭,與競爭水火不容。但是這兩個概念也不是絕然對立,他們既有區別又有聯繫,使用中也有交叉。這在不同國家有關反壟斷立法和反不正當競爭立法中就可以發現,美國反托拉斯法中對壟斷和限制競爭的規定就相互交叉,甚至包括了反不正當競爭的一些規定。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中也包含了對壟斷與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我國台灣在1990年頒佈的《公平交易法》,比較完整地對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作了規定,

成為在一部競爭法典中全面規定各種競爭行為的立法體例的代表。正因為如此,我們常常把競爭法分為兩部分,即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包含反限制競爭的規定,反不正當競爭法將不正當競爭行為視為其調整對象。

二、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區別

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主要區別表現在

1、從立法目的上説,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反對經營者出於競爭的目的,違反市場交易中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攫取他人競爭優勢的行為。因此,它首先保護的是受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善意經營者的利益,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從這個意義上説,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追求的價值理念是公平競爭。反壟斷法則是從維護市場的競爭性出發,目的是保證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者,以便使交易對手和消費者在市場上有選擇商品的權利。根據反壟斷法的理論,只有當市場上出現了壟斷或者壟斷趨勢的時候,政府方可干預市場,干預的目的是降低市場集中度,調整市場結構。因此,概括地説,反壟斷法所追求的價值理念是自由競爭,目的是保障企業有自由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提高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的社會福利。

正是出於不同的理念,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關注市場上企業間的相互競爭行為,目的是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法關注的則是競爭者之間的協調行為,目的是防止市場上形成排除競爭或者嚴重限制競爭的局面。因此,一個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行為,例如競爭者之間商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因為這個行為沒有損害任何競爭者的利益,從而不會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另一方面,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如假冒商標或假冒專利,這些行為因為不會影響市場競爭結構,不會減少市場上競爭者的數目,反壟斷法也不會把它們視為是違法行為。

2、從法律關係主體的權利義務內容上看,反壟斷法律關係的主體有依法自由參與競爭並抗拒壟斷的權利和不從事壟斷行為的義務;反不正當競爭法律關係的主體則有依法從事正當競爭、抵制不正當競爭的權利和不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義務。

3、從行為方式上看,壟斷主要是企業(廠商)以獨佔、寡佔及聯合行為等控制市場,排斥或限制競爭,各種形式的壟斷協議或壟斷組織(托拉斯、卡特爾、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設置市場壁壘,阻礙他人進入市場的通常表現形式,因而,壟斷常表現為一種合同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形式多種多樣,常表現為一種侵權行為。

4、從行為的救濟和制裁看,反壟斷法自其誕生之初就強調國家或行政機關的主動干預,而無論大陸法國家還是英美法國家,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採取私法救濟,國家對其採取不告不理的態度。不正當競爭行為相對於壟斷行為來説,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過私人訴訟來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後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過行政程序來制止壟斷行為,甚至用刑罰來懲罰嚴重壟斷行為。

5、從法理的正義性及其具體規定的變化看,不正當競爭行為本身違法性是永恆的,在人類法律哲學和道德規範中永遠也不會有正名的時侯。而壟斷等一些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是會反覆的,體現的是國家在產業政策上的變化。這就決定了反壟斷法律制度是相對多變,需要經常修正的,而且這樣的修正並非只增不改,常常會改變原本違法的一些行為的性質,對它們放寬限制。

6、從立法必要性及兩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關係看,反壟斷法從其調整對象和擔負的責任角度應該自成體系,單獨立法。反壟斷法是調整涉及市場支配地位企業之間的競爭關係的,擔負着維持企業自由和規範市場競爭秩序的雙重保護任務,需要由專門機構和專門程序來適用它。因此,它需要不同於反不正當競爭法那樣的獨特的執法體系和機構。因此,單獨立法的作法更好些。反不正當競爭法雖然可以單獨立法,但民法中的侵權行為法、商標法、廣告法、產品責任法等都可以成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主要法律淵源。

7、從性質上看,反壟斷法屬於公法範疇,主要維護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公平競爭的機制,反不正當競爭法屬於私法範疇,主要維護商業倫理道德和保護經營者的的合法權益。反壟斷立法與執法具有宏觀特點和政策性,反不正當競爭立法與執法則屬於微觀領域,限於經營者或消費者。

三、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聯繫

1、反壟斷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同屬競爭法範疇。

2、兩法的立法目的(宗旨)一致,都是為促進和保護競爭,規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二者的調整範圍存在交叉和重疊。兩法都着眼於對市場競爭中的社會衝突加以協調和規範,市場競爭關係是他們共同關注的範圍,但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界限並不是絕對分明,由此出現法律適用上的競合,如低價傾銷、價格歧視等兩法都可以調整。

4、兩者在法律淵源上也具有密切的聯繫,表現在各國和地區的立法例中,他們有不少是共存於一部或幾部立法之中,如澳大利亞、匈牙利、我國台灣將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合併立法。反壟斷法解決的是有無競爭的問題,目的在於通過消除限制競爭的現象,以促進競爭自由,反不當競爭法主要是維護商業倫理和公平競爭。

5、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也存在轉化和因果關係,如不正當競爭行為可能會使競爭得到惡性發展,從而產生壟斷,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將一些壟斷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第三篇:經濟法學習心得

經過幾周的學習,我們把《經濟法學》這門課基本學完了,但我説的“學完”僅僅是指本學期我們不用再課堂上學習《經濟法學》了,而真正掌握了多少、會應用多少,這是因人而異的。《經濟法學》作為一門實用性較強的學科,我們不能僅停留在課本的理論知識上,先積累理論知識,以便以後能夠實際運用才是我們學習它的主要目的。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珍惜課堂上的學習,還要在今後的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時刻關注經濟法。

以前,我們大多隻是簡單地學習了一些法律常識,瞭解到法律作為一種無形的“鞭子”無時無刻伴隨在我們身邊,它約束了我們一些權利並規定一些指責,但同時它賦予了我們很多權利,它促使着整個社會健康有序地發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學習一門專業化的法律學科是從學習《經濟法學》開始的。

我認為學習《經濟法學》這門課的過程是一個愉快、享受的過程,原因有二:

第一, 個人興趣。説實話,對它產生興趣首先是因為我對學習法律知識一直有較濃的學習興趣,古語云:“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雖然在封建社會,很多情況下這是一句空話,但是在民主制不斷完善的當今社會,法律已經成為真正的“王”,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每天關注各種法律案件,看法律是如何打擊邪惡、維護正義的,法律的制定與實施是聯繫國家與人民的橋樑,是維護個人及社會利益的“通行證”。《經濟法學》作為一門法的學科,並且貼近我們的工作與生活,這就更加讓我有信心學好這門課。

第二, 老師多樣的教學方法。法律是一種解決實際問題的工具,如果僅僅按照課本學習理論,我認為是極乏味的。而老師採用一節課講理論,一節課看相關視頻—《大國崛起》或《激盪三十年》的方法讓我感覺學習這門課既輕鬆又有意義。並且老師在講課本理論的同時,結合它自身經歷或我們身邊的一些案例來讓我們更好、更深刻地理解課本知識。

要把經濟法學好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因為對於我們來説它是一門新學科,它與我們以前瞭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區別也有聯繫,因此我們應該對經濟法的概念、作用範圍、具體實施等認真分析與比較。在短短的幾周學習過程中,讓我受益匪淺印象最深的有三方面:

1) 課本知識教會我很多經濟法常識,其中給我印象更深的是第二編經濟組織法中的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編市場監管法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和老師補充的《勞動合同法》;

2) 看視頻《大國崛起》後的心得體會;

3) 看《激盪三十年》回顧中國企業發展。

(一) 温故而知新

公司法:學習公司法之前,我一直錯誤地認為公司與企業是並列關係的,都是營利性經濟組織,只是在規模上不同而已,現在我明白原來兩者存在包含關係—凡是公司必然是企業,但企業不一定是公司。之前,我對公司的分類也很模糊,只是知道有無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不知道它們具體的區別,現在我才豁然開朗了,並且知道了另外兩種公司—兩合公司和股份兩合公司。我們將來都要面臨同樣一件事—找工作,而工作與公司是密切相關的,因此,認真學好公司的相關法學知識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消費”作為社會再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是生產、交換、分配的目的與歸宿。在法學上,消費者是各國的消費者保護法的最重要主體,也是經濟法的重要主體。而作為個人,我們在社會上扮演最頻繁、最主要的角色正是消費者。因此,不管是從個人還是社會角度出發,我們都很有必要去學習和了解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和經營者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國家、社會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辦法。比如,去年的奶粉事件中,經營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權,這時,消費者就可以自己或求助相關政府部門依法向銷售商或生產廠家求的賠償。但是,有部分消費者卻寧可“省事”,自己承擔後果,也不向相關部門舉報或投訴。還有好多生產廠家完全不顧消費者的利益和國家及社會的制止,照常違法生產,最終以宣告破產並被判刑而告終。這些都是遵法的表現。

《勞動合同法》:下面先看兩則有關勞動合同的案例,

案例一:劉先生被一家網絡公司聘為部門經理,轉正後月薪6000元,一年後,他的薪水被降到了3100元,這讓他無法接受,他與單位發生了爭執,又過了一個月,單位以“工作不負責任、消極怠工”為由通知他待崗,待崗工資600元,劉先生憤而辭職,很快這起糾紛鬧到了法院。

案例二:柯先生在南京一家電子設備公司從事銷售業務,這些年來他的業績在公司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去年單位的一紙調令讓他感到無法理解。原來,單位聲稱要拓展外地業務,將柯先生調往河南擔任銷售負責人,並且每年給300萬元的銷售任務。

案例一種月薪突然打對摺和案例二種不服調動被解職的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國人關注的焦點。這部法律對用人單位實施就業歧視的行為來了個明確否定,用人單位違反就業促進法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新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之下,企業面臨着該如何進行勞動合同管理與勞動用工招聘管理,以減少勞動爭議糾紛或其他糾紛,減輕企業管理成本的抉擇。

新勞動合同法進步不少,但是也有不少人認為仍需更大的進步,比如處罰的力度太輕;合同期滿後,單位繼續使用卻遲遲不籤合同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由於單位不繳社會保險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雖然《勞動合同法》還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缺憾,但我仍相信,《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實施,對於更好地維護勞資雙發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關於勞動合同雙發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側重於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有利於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地位,勞動者處於弱勢地位,《勞動合同法》在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同時,側重於維護處於弱勢一方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實現雙發利益的相對平衡,從而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勞動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勞動合同法將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員工、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改變了目前這些單位和員工的勞動管理、勞動爭議無法可依的狀況,使這些員工的權益維護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這些不僅僅是為了向我們展示九個國家曾經在世界歷史舞台上各領風騷,主要的還是為了告訴我們不管是從個人還是國家的角度來看,都要牢記信用與創新。

再次,看《大國崛起》的同時,我們應該對自己的國家進行深刻地反思:反思我國為什麼不能成為大國之列,反思我國今後如何從它們的歷史成功與失敗中吸取教訓,尋找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以縮短與大國的差距。

經過閲讀、感歎這些國家的歷史,我們或許可以推測該紀錄片對“大國”作定義是依據以下幾點的:曾經有過(或正在經歷)對外擴張的歷史;曾經或正在稱霸世界,或進行殖民統治;曾經經歷推翻封建王權或殖民統治的資產階級革命;在工業、科技、教育、文化、軍事和社會改革方面有過突出表現;對世界近代史的發展曾經發生過重大影響。相比之下,我們中國在過去的幾百年間,幾乎不曾具備上述大國標準中的任何一條,而只是大國列強的蹂躪對象和殖民地。

從政治體制來看,中國的封建制度根深蒂固,“金字塔”形的等級壓迫制使階級矛盾日益尖鋭;從經濟來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使中國人安於現狀;從科技來看,中國有四大發明,但是我們花太多時間停留在回味“首次發明”的驕傲中,並沒有運用、創新;從文化教育來看,嚴重排外使得中國缺乏創新、實踐性人才。這些足以讓我們承認這個不爭的事實。

關於大國的話題也許是一個永遠無法窮盡的討論,在和平與發展成為當今時代主題的前提下,我們中國該從九國的興衰成敗中吸取怎樣的教訓,走怎樣的發展道路呢?我認為可以從以下三點來分析:

(一)在學習先進國家經驗的基礎上,將本國文化和現代文明進行融合,尋找到國家主導工業的發展方向和改革模式。經濟的飛速發展,能夠創造貿易、科技、工業、市場經濟等文明成果,而內外文化成果的交流碰撞反過來又會極大地促進經濟的發展;

(二)與時俱進、解放思想,英國工業革命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新教在英國確立了統治地位,它解放了人們被禁錮的僵化思想。誕生了一批偉大的科學家,瓦特、牛頓是他們的傑出代表;

(三)改革體制是關鍵,在任何時期,經濟飛速發展的保證是新技術,而新技術的誕生是需要有一個提倡創新、重視科學的社會體制。比如英國相對比較開放、自由的宗教環境位優秀的科學家的誕生提供了寬鬆的環境。

我們國家正處於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要向真正有影響了的大國邁進仍然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我們應該以一種廣闊的心胸去承認他國的成就,並虛心地向大國學習並借鑑成功的經驗。

第四篇:經濟法學習心得

1、態度問題

我總是強調態度決定命運,是否通過考試完全取決於考生自己。不知道咱們這個班有沒有考生是抱着試試看的態度準備考試的,每個班都有,這是我極力反對的,首先你的學習態度不好,考試的目標模糊,其實這是對自己沒信心的表現,試想一個對自己都沒信心的人,他怎麼會成功?我贊成的考試態度是:報名則考,考則通過,因為一年一次考試,錯過一次機會,要用一年的時間去等待。所以,堅持下來,相信自己的能力,相信只有自己的毅力才是通過考試唯一最有效的方法。

2、關於看幾遍書的問題

總有學員問我通過考試至少應看幾遍輔導書,我説因人而異,沒有一個遍數的問題,標準是你是否學通了教材、記住了該記的考點。我覺得看書和背知識點有不同的目的,看書會幫生建立宏觀概念,掌握章節之間的邏輯關係,對全書有一個全面地把握;而背知識點則是為考試做準備,考試成績的好壞取決於掌握知識點的多少,而不在於看書的多少,所以我一直認為摘錄知識點,進行滾動複習是最好的方法。

3、摘錄知識點,進行滾動複習

第一步,按照每次課我給大家講解的知識點,課餘時間把它整理到一個本子上(整理後就不用再看書了)

第二步,進行滾動複習,每天背整理的知識點,一次時間不要超過20分鐘,爭取每天多看幾次,做到開始兩週一遍,隨着對內容的熟悉,最後一週一遍。

第三步,複習主次問題,對於重點章節要做到精益求精,每天必看,其他章節只要做到一般照顧就可以了。

我們可以參照當年的考試大綱來對重點章節與次重點章節進行復習,這樣你會知道那些章節是你拿分的關鍵和基礎,哪些章節是輔助內容,哪些可有可無。

4、關於做練習題問題

經濟法基礎複習的關鍵在於背知識點,做題只是檢驗的方法,所以不一定做很多題,但是必須把近三年的題做通,目的在於:一熟悉問題的方式和答題的思路,二掌握知識點,經濟法考試的重複率還是很高的,做題時一定要觸類旁通,如選擇題會考試通常只考某一條款中的幾條,做題時一定把其他幾條都要關注。

5、背的方法

背的方法很關鍵,網上也有很多記憶精華帖子,但只是知識點的彙總,並沒有提供背的方法。其實背的方法很多,大家要善於總結和歸納,代表性的方法有:

(1)數字採用電話號碼法:如:如,會計檔案的保存年限為:35101525(3年,5年,10年,15年,25年)

(2)理解記憶法:如法律規範的分類,可概括為義務性規範看“必須”,禁止性規範看“不得”,授權性規範看“可以”,再比如好多考生不理解保證方式的分類,可歸納為一般保證看“不能”,連帶保證看“沒有”,這樣問題就變簡單了。

(3)關鍵字法:這是我經常用的方法,它解決篇幅長、條款多的知識點。好多考生記不住項目比較多的條款如:民事責任的方式共十項,可簡記為“停排消返恢,修賠支消賠”十個字。再比如增值税視同銷售行為可簡記為“代銷移送非應税,投資福利增分配”。

6、複習的時間

好多考生業餘時間都很有限,這時大家的通病,很多考生習慣制定計劃,晚上看書,但是許多時候會因為白天上班累,晚上有應酬,使複習時斷時續,效果不好。所以我很贊成把背經濟法的時間放在早晨,每天早起半小時,背經濟法,效果非常好。

對於複習方法就談這麼多,最後強調的是學習方法很多,上面只是在介紹一些經驗,也許這些不適合你,但這些確實非常有效,總之,複習中一定要講究方法,適合自己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第五篇:《經濟法》學習心得

《經濟法》課程學習觀

《經濟法》這門課對我們的生活以及將來步入社會工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通過開設這門課程,讓我們長了不少見識,應該説學到了很多應該懂得的生活知識和法律知識,增強了我們維護自身利益和權益的意識,為我們將來步入社會作了一定的鋪墊。

我覺得黃老師授課很尊重學生的意見,有特色,經常教給我們各種實用性的經驗和技巧,而且不照本宣科,能結合生活中的案例,加深我們的理解,拓寬我們的視野,又能引導我們自行思考,有時書本上有些概念講得不好的,老師還會糾正並以自己的理解來講,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培養了我們批判性地接受知識文化的觀念。上課的內容,如民事責任、訴訟、合同法、公司登記管理、勞動法等,都將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這些方面的內容讓我們受益匪淺。

但是,可能是老師太忙的原因,我總覺得上課的內容不夠充實,有時覺得兩節課下來沒講到什麼內容,我想或許老師的速度可以加快點,在我們能接受的前提下傳授給我們更多的知識,因為如果講得太慢了,我們很容易走神。還有,我覺得老師可以對我們要求嚴格一點,比如説對某個知識點或上節課上的內容進行提問等,總之不要讓我們聽得太輕鬆就是了。

另外,我希望老師上課的形式可以多樣化一點,增加課堂活動,多點運用,理論聯繫實際,比如模擬法院或其他各種機構調解各種訴訟和糾紛或展開辯論、討論活動等,提高我們上課的互動性,積極性,主觀能動性,這樣我們對經濟法課程會更感興趣。還有就是我希望老師能提供或者推薦一些習題給我們,因為我總覺得只上課而沒有做一些實踐性的活動或功課的話,太單調和空洞了,很容易忘記,而一些實用性強的演練或許可以讓我們學得更好。

雖然法律不是我們的專業課,但它的實用性實在太強了,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可以儘可能地把它學精,希望能從老師這裏加上我們自身的學習而更加知法、懂法,以及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