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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精選多篇)

欄目: 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6.29K

第一篇:觀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

觀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精選多篇)

觀拍案--扶不起的老人有感

昨天晚上江西二套《拍案》報道了一則《扶不起來的老人》。説的是深圳863公交司機見義勇為做好事反被訛詐的事件。

某日司機陳師傅將車停靠站台等候上下車乘客,在車子啟動之前看了一下反視鏡,發現有一老人摔倒在站台的台階腳下,這時陳師傅毫不猶豫走出駕駛室將老人扶起來,看到老人摔得不輕,遂將老人送往附近醫院治療,並且自己掏了2千元錢為老人辦了入院手續,等到老人的家屬到醫院後司機將要離開時,卻被反咬一口説是司機在關後門時夾到了腳跟因此才摔倒的,提出要司機負完全責任,當時司機苦無證據,有口莫辯,才回到單位後的幾天時間裏,傷者家屬天天到司機單位吵鬧,提出要司機要拿3萬元交醫院手術費,面對此事,司機心裏壓力特別大,只好報警求助,警察通過調取站台附近監控錄像,還原了事實真相,監控視頻清楚顯現,是老人在踏上台階時不小心摔倒的,於是警察將視頻送到醫院讓受傷老人和他兒子看,本以為這樣一來就可以證明司機是清白的,然而意想不到的是老人及她兒子在鐵證面前仍睜着眼睛説瞎話,一口咬定就是司機造成的,並非要司機承擔賠償責任不可。調解毫無結果。再説公交公司,在得到公安調查定性的結論後,對陳師傅見義勇為做好事的行為給予了高度讚揚,並召開了表彰大會,號召全體員工向陳師傅學習,還給予了3000元獎勵。事已致此,真相已明,鐵證如山,但受傷老人及家屬還是不予承認是自己摔倒。面對這等無賴,明知是訛詐,公安皆怎麼作為?我們並沒從電視中看到法律應採取的有效措施,記者也沒向觀眾作進一步交待,卻是不了了之,讓觀眾十分寒心和氣憤,我想今後再有老人摔倒路人還敢扶嗎?這個事件給人的教訓太深刻了!

我們強烈吶喊,對這樣的無賴和訛詐行為必須繩之以法,以平民憤。好人受訛詐,法律應該是堅強的後盾,懲治邪惡,匡扶正義,要彰顯公安司法的威嚴,否則,好事今後還會有人敢做?報道中的此案,記者或節目主持人不僅要告訴人們案情的事實真相,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一報道弘揚正義,鞭笞邪惡。要清楚明白地讓觀眾看到,不道德、違法的人法律是給予了什麼樣的制裁,有這樣,才體現了正面的教育意義,否則,視頻節目帶給觀眾的就是負面影響。

第二篇:扶不起老人

扶不起老人,是道德淪喪還是法律

失敗?

扶不起老人早已不是什麼新鮮話題。但經歷了諸如“老漢摔倒無人敢扶,唯獨外國女子上前喂水”,“女子報警救人前連續找七名見證人”等數不清的事件後,最近連續發生的“司機救人反賠償”、“攝像頭清晰記錄老太太誣陷好人”、“88歲李大爺摔倒後無人敢扶最後窒息死亡”,還是讓“扶不起老人”再次成為民眾廣泛關心的話題。扶不起的老人,到底是人們道德的淪喪還是法律上的不完善造成的......

華聲在線8月18日訊 8月16日,網友在華聲論壇等社區爆料,天津市車主許雲鶴因攙扶違章爬馬路護欄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判賠108606元。法院的判決理由之一,是“車主許雲鶴髮現王老太時只有4、5米,在此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發現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網帖發出後,引發軒然大波,不少網友直呼這是翻版的“彭宇案”。不管是司法鑑定,還是醫院診斷,都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許雲鶴撞倒王老太,但法院卻推斷了一個受驚嚇的理由而判定許雲鶴承擔40%的過錯,這個審判帶給社會的後果將是:看到有人摔倒,不僅不要去幫助,而且要假裝什麼也沒看見,迅速地離去。否則,你可能存在嚇着摔倒之人的事實而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審判的影響性將在彭宇案的基礎上遞進一級,給本已脆弱的道德再踢一腳。本案中王老太因未聽從醫生建議導致傷殘,屬於損害擴大,車主不應負擔責任,但英明的法官還是果斷地把損害擴大的部分強加給了倒黴的許雲鶴。在這個冤案、錯案堆積如山,上訪又危險重重的國度,法官不但沒有感受到身上責任之重大,審判之謹慎,而是發揮想象力,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做出證據確鑿式的草率審判,置司法尊嚴不顧,置所產生的社會道德的危險導向不顧,看似公正合理的審判,其實是法官隨意性的產物。

據許雲鶴回憶,當時王老太橫過半條馬路,準備跨越護欄時被護欄牽絆,落地兩步就咕咚摔倒在地。擔心老太出危險,當時他立即停下車,從車裏翻出創可貼給老太包紮上,並撥打了120。就在這時,王老太拿起電話,説了一句讓許雲鶴從頭涼到腳的話,“我在馬路上讓車給撞啦!”

許雲鶴的悲劇是因為王老太的恩將仇報,王老太的得逞是因為有了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的助長,這顛覆了道德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基本準則,引發了受到幫助的人敲詐幫助之人的僥倖心理,給了行善者更多風險,違背了社會的道德意願。

作為一個網友,我無權要求法院一定要顧及道德,法律的公平之劍可以劈斷任何有違法律約束的人或物,但我不希望法律在行使的過程中因某些法官的業務知識、道德修養的問題而成為社會道德缺失的推手,如果人與人之間越來越冷漠,越來越自私,那社會的縱橫框架將沒了粘力,最後的鬆散脱落必然危及每一個人。這是一個罪過,現有的已經成文的法律若沒有給予這個罪過足夠的支持,那麼,法官就是這個罪過的製造者,是社會道德沒落的黑手,是千夫所指的罪人。

也許,是我言重了。只是本案審判所產生的惡果可能會傷害到任何(推薦打開範文網)一個人,包括法官及其家人,這就有違了律法的初衷

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漢市,88歲的李大爺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場門口迎面摔倒後,

圍觀者無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個半小時後才被送醫院救治,李大爺終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該報記者趕到事發地知音西村菜場門口時,現場只剩下一小袋香蕉和一小攤血跡。賣蓮蓬的易某稱,那是李大爺留下的。

易某目擊了事發全過程,她回憶,李大爺是清晨7點半左右在菜場門口跌倒的,面朝下摔在地上,他想站起來,但力氣不夠。附近的攤販稱,李大爺躺在地上一個小時,圍觀的人越來越多,但是沒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獲悉後,才送往醫院救治,但老人終因呼吸道窒息死亡。

呼吸道被鼻血堵死

據眾多攤販的説法,李大爺摔倒後,面朝下躺在菜市口近一個小時,這期間來往者眾多,但大家僅僅是圍觀,卻無人敢扶他一把。直到8點20分左右,李大爺的老伴和兒子趕到現場才將他扶起,8點40分左右120救護車趕到時,李大爺已摔倒了近一個半小時,他的呼吸道已被鼻血堵死。

李大爺的老伴周老太悲憤地稱,她家離事發地不到100米,但直到8點才有一個好心的鄰居來通知她,“如果當時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幫他轉個身,他也許就不會窒息而死!”

事發當天上午10點多,李大爺的兒子、女兒、女婿均趕到了漢陽醫院,他們對自己父親突然死亡感到難以理解,“難道現在老人倒地後,就真的沒人敢扶了嗎?難道助人為樂的美德就這樣丟失了嗎?”

應卸掉市民思想包袱

對此,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雷洪認為,這也許是一個特例。社會學研究發現,人們在公開場合會降低自己的責任感,而最近媒體上及長久以來的社會現象使得大家認為,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容易惹禍上身。

雷洪認為,要改變全社會這種缺乏責任感的風氣,應從相關制度建設着手,例如,在做好事者或見義勇為者受到委屈時,公權機關應主動介入調查,由他們承擔舉證責任,這樣才能卸掉市民見義勇為時的思想包袱,促進正義的社會風氣形成。

近期類似事件

天津:許雲鶴案

2014年10月21日,天津車主許雲鶴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行駛,遇到正在紅旗路上由西向東跨越中心護欄的老人王秀芝倒地受傷。許雲鶴稱是下車攙扶王秀芝,而王秀芝則稱,她是被許雲鶴撞倒的。今年6月16日,一審法院判決許雲鶴賠償王秀芝10萬餘元,判決的理由也受到輿論詬病,有人更將其稱為南京“彭宇案”的翻版。

武漢:電動車主做好事被賴上

8月28日下午,武漢市一名電動車主胡師傅途經漢口合作路與鄱陽街交會路口時,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反被婆婆賴稱是被電動車撞倒的。

事發後,現場多名目擊者均為胡師傅打抱不平。他們稱,胡師傅本來想賠200元了事,但手裏沒那麼多錢。與胡師傅素不相識的陳老師,掏出80元想幫他了結此事,卻遭到其他目擊者極力反對。經民警調查後,讓胡師傅離開了現場。隨後,民警將婆婆帶往醫院檢查。

南通:司機救人後險遭誣陷

8月26日,江蘇南通的長途車司機殷紅彬、乘務員鬱維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傷的老太太,事後,老太太指稱司機為“肇事者”。但由於殷紅彬、鬱維貞所開車輛裝了監控探頭,一看錄像,真相大白,司機和乘務員終獲清白。老太太家屬事後又向司機贈送了錦旗。

上海:老人摔倒無人敢扶

9月2日下午4時許,一名拄着枴棍的老人在上海市黃浦區尚文路中華路口不慎摔倒,血流滿面。儘管當時有許多路人看見,但竟沒有一個人上前攙扶老人起來,大家只是在一旁圍觀。大約過了10分鐘,才有一名路人報警。老西門派出所兩位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實施救援。民警聯繫120救護車,將老人送到附近醫院救護,並隨後聯繫到老人的家人。

第三篇:扶不起的老人事件彙總

扶不起的老人事件彙總

1.彭宇案

2014年11月20日,彭宇在公共汽車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來,並送其去醫院檢查。不想,受傷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脛骨骨折,要花費數萬元醫藥費時,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擔數萬元醫療費。被拒絕後,老人向鼓樓區法院起訴,要求彭宇賠償各項損失13萬多元。

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對彭宇案做出了一審判決,稱“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

2.濱州案

近日,濱州市區黃河六路渤海八路附近發生這樣一幕,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太太不慎摔倒,旁邊一位遛狗的少年忙上前想扶起老太,誰知老太卻説自己摔倒是因為少年的狗亂竄將自己絆倒的。 小楊家人先墊付了老太太的住院押金2014元,並一直陪護着老人,希望老人可以説句公道話。直到第二天晚上老太的家人才出現在醫院。原來,小楊的父親與老太太的兒子還是朋友,隨後兩家和解。老太最後表示是自己糊塗,冤枉了孩子,也希望孩子不要怪罪她。

3.南通案

近日,江蘇南通發生這麼一件事,一位大巴司機在立交橋上 1

發現一位騎三輪的老太太倒在路上,便前去攙扶,卻被老太誣為肇事者。幸好,大巴上安裝有攝像頭,通過錄像還原了司機的清白。

4.武漢案

武漢市,88歲的李大爺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場門口迎面摔倒後,圍觀者無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個半小時後才被送醫院救治,而終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9月9日上午,東營一位53歲老人在跑步時突發心臟病,摔倒在地。周圍20多個人圍了上來,卻無人撥打急救電話。 一位路過的醫生見狀毅然施救,卻因搶救不及時老人死亡。

5.《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

衞生部6日公佈的《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提出:不要急於扶起,要分情況進行處理。如老人意識清楚,救助者應詢問老年人跌倒情況及對跌倒過程是否有記憶;如不能記起,可能為暈厥或腦血管意外,應立即護送老人到醫院或打急救電話。

第四篇:扶不起的老人四辯總結稿

四辯總結稿

主席您好,在坐的各位好,經過兩輪的辯論,作為正方四辯,我作出以下攻辯小結和最後的總結陳詞:

一、關於攻辯小結

首先,非常感謝主席對我們雙方辯論的見證,感謝我方各位隊友有力而精彩的辯論,讓我方更加堅定的認為,“扶不起的老人”是社會問題,而不是個人問題。通過我方各位隊友的辯論,我們不難看出,一個問題出現了,那麼它到底是個人問題還是社會問題,我們可以用一個明確或者説廣泛認同的標準來判斷,這個標準就是:問題產生的根源是社會各種因素,而不是個人因素,而且問題帶來的影響是在整個社會層面,而不是僅僅給每一個個人。

我方隊友在辯論過程中,分別從醫療費用、就醫致貧、家庭養老負擔、教育負擔、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社會救濟、社會美德等社會因素有力的證明了 “扶不起的老人”有着複雜而深刻的社會原因。而且,對方辯友在辯論過程中表明,如果不改變“扶不起的老人”問題,將會造成更壞的社會影響,而不是個人影響。總之, “扶不起的老人”問題無論是從原因分析,還是從後果分析,都充分的證明了“扶不起的老人”是社會問題,而不是個人問題。

其次,在堅定我方觀點的同時,我要就對方辯友辯論過程中重大紕漏和蒼白的論點進行幾個方面的盤問:

一是我們今天辯論的問題是“扶不起的老人”是社會問題還是個人問題,而對方卻總是徘徊在“該不該扶”和“扶與不扶”的問題,這是不是説明對方對辯論主題最基本的把握能力都沒有?

二是對方辯友始終無法站在社會學的角度,全面的分析“扶不起的老人”是多種深層次的社會原因共同導致的結果,而且這種結果亦將導致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和廣泛影響,而僅僅將“個人問題”理解為是“個別人的問題”,這種認知問題的能力是不是隻看到了表面而不能把握本質,這樣是不是過於粗淺?

三是對方辯友的陳詞中隱含着一個邏輯,個人只需要根據個人的認知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完全拋棄了人的社會本性,是堂而皇之將人與社會的互動影響隔離開來,這違背了辯證法中互相聯繫的基本理論。倘若個人完全脱離社會環境,那麼就是純粹的自然人,這裏自然人與弱肉強食的動物有何區別?純粹的自然人或許更多考慮自己的生存機會競爭,而選擇殺死摔倒的老人。

四是對方辯友對我方所提論點,一直選擇狡辯或逃避的戰術,不能正視我方觀點和提出的問題,無法從各個方面説明“扶不起的老人”不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也無法證明“扶不起的老人”不會帶來社會影響,也就是説,對方辯友始終無法對我方陳詞進行有力反駁和攻擊,而是一味保守的捍衞自己的觀點。然而,辯論實際上包括捍衞和反駁兩個層面,這也讓我們在質疑對方辯友是否學習了最基本的辯論知識和技巧?

二、關於總結陳詞

最後,關於“扶不起的老人”的辯論已經進入的尾聲,然而解決這一社會問題的期盼卻剛剛開始,在此我們共同期盼:

第一、 我們期盼這個社會問題沒解決之前,對方辯友在扶老人時不會產生重大代

價;

第二、 我們期盼讓“摔倒的老人”看到更多的社會保障,而不是將保障建立幫助者

身上;

第三、 我們共同期盼能有社會制度,能夠保障摔倒的老人,也能夠保障幫助者不受

侵害;

第四、 我們共同期盼在社會制度完善的前提下,能夠有更多的“個人”毫無顧慮的

選擇去“扶老人”,進而讓“扶老人”成為普遍現象。

最後,我們共同期盼下一次辯題是“扶起的老人”社會問題,而不是“扶不起”

的老人”是個人問題還是社會問題。我的發言完畢,再次感謝主席、隊友、對方辯友。

第五篇:“扶不起的老人”是個人問題-四辯總結

“扶不起的老人”是個人問題

(四辯總結陳詞)

謝謝主席,各位評委、觀眾。

對方辯友剛才辯詞滔滔,但我不得不指出其中的漏洞。

1、對方辯友混淆了社會問題的定義。“扶不起的老人”事件引起了公眾廣泛關注,但難道引起廣泛關注,就一定是社會問題嗎?顯然不是!“扶不起的老人”根本就沒有妨礙大部分成員正常生活,更不會影響到社會進步與發展。

2、對方辯友將“扶不起的老人”簡單歸責於社會,歸責於保障體系不完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對方辯友的邏輯難道是“我訛你不是我個人的錯,是社會問題造成的”?如果不是,那請原諒我因思維模式所限,而進行的揣測,個人問題我會自我反省。(難道保障制度完善了、法律制度完善了,對方辯友就能確保“扶不起的老人”不會存在了嗎?)

3、對方辯友提出《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國家出台來解決“扶不起的老人”的問題。很顯然是理解有誤。“扶不扶”和“怎麼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知對方辯友是否有詳細閲讀過,其實《指南》並非常規性的法律制度,僅僅是從技術層面指引羣眾“怎麼扶”老人;正由於個體差異性,醫護知識不同,認識有差異,個人處理也不同。

4、對方辯友列舉多個案例來試圖説明“扶不起的老人”是普遍現象。殊不知“扶不起的老人”事件只是極少部分,社會上更多的是羣眾見義勇為、敬老愛老,更多的是跌倒老人誠信感激、實事求是。我方建議對方辯友可以上“中國好人網”看看,還是好人好事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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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方辯友認為“扶不起的老人”是因為人情冷漠,道德滑坡(淪陷)造成的,認為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這恐怕是危言聳聽吧。或許會有個別人冷漠無情、自私自利,但這正體現了個體的內在差異性,個人的性格、心理、素質和技能等參差不齊,這還是個人問題。

6、對方辯友過分誇大了人性的弱點,把它上升為一個社會問題。人無完人,人性的弱點和光輝始終始終並存的。對方辯友何以因為個別事件的發生,就覺得這已經上升到了社會問題了呢?戰爭年代有苟且偷生賣國賊,更多的是為國獻身的革命烈士;和平年代有冷漠路人,也不乏熱心志願者。

為此,我方重申“扶不起的老人”是個人問題。

第一,“扶不起”符合個人問題的內涵。“扶不起的老人”中,無論是路人不去扶、不願扶、不敢扶,還是老人因個人私利訛人,均是由於他們個人生理、心理、素質和技能等不足或處理不當,而形成的問題。

第二,“扶不起”是特殊的個別案例。它根源於人的差異性,僅是個別人見死不救、個別老人自私自利、個別法官昏庸無能的特殊案例,並不能證明“扶不起”是普遍存在的。僅僅是由於媒體過分渲染而引起公眾廣泛關注。

第三,“扶不起”的解決要從個人着手。個人才是自己行為責任的承擔者,要讓“老人扶得起”,關鍵還是要從個人自身着手,要改變不良風氣,更需要個人的積極作為。“惡舉讓人寒心,善舉能滋潤心田”。把“扶不起的老人”簡單歸責於社會,讓國家和社會來為你的錯誤埋單,是不負責任的。

所以,“扶不起的老人”是個人問題!

當前,我國的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律建設一直是整體良序發展的。不是每個老人都恩將仇報,不是每個路人都見死不救,不是每個法官都昏庸無能。個人的失敗和錯誤釀成的悲劇,不能變成整個社會的罪名。否則,將形成錯誤的價值導向,形成社會恐慌,造成真正的社會問題。讓我們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客觀公正做事,誠信友善待人,扶起跌倒的老人,挺直道德的脊樑!相信總有一天,將不再會有“扶不起的老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