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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和自由讀書筆記大綱

欄目: 讀書筆記 / 發佈於: / 人氣:2.87W

第一篇:《愛和自由》讀書筆記

愛和自由讀書筆記大綱

《愛和自由》最近開始看第四遍了。這個時候再讀這首泰戈爾的詩又有了新的感觸。

相見恨晚。記得剛遇見《愛和自由》的時候,一度有強烈的想法--要買上幾十本,送給認識的和不認識的新爸新媽。也許,我們都會“從中學會真正的愛,真正的教育”,“千萬個孩子因此書健康、愉悦地成長”。

很仔細地讀。每讀一遍,總是“心靈受到震撼,感動而愧疚”。想想自己初為人母時的種種所作所為,就有想坐時光機回去揍自己一頓的衝動。沒文化,真可怕;懵懵懂懂就做父母,更是可怕。

什麼是真正的愛?母雞也會愛小雞。什麼是自由?很多時候,我們自已的成長還停留在七八歲而渾不自知。以前也買過很多育兒書,感覺大都注重的是教育細節的操作性;而《愛和自由》直指教育的本質,深入淺出,讓人看清什麼是真正的愛。書中,字裏行間都是作者對孩子滿滿的愛,讀着讀着,內心便柔軟起來;讀着讀着,眼前便清晰起來。

第二篇:愛和自由讀書筆記

愛和自由讀書筆記

自從讀了《愛和自由》,孫瑞雪老師教育理念,讓我作為老師還是作為孩子的家長都有好大的觸動之處。

我相信作為孩子的家長,都希望把自己的小孩子送到最好的幼兒園裏面來上課,接受最好的教育。我覺得《愛和自由》詳細進述了蒙氏教育知識理念,怎麼去理解孩子,怎麼看待孩子的各種表現,還應該怎樣去處理他們的表現。 孫瑞雪老師從中認為:孩子6歲前,他們的自我成長更依靠自我教育,而不是來自成人的,但是我們成更多的就是給孩子塑造一個積極向上的信息環境,讓孩子接收積極信號,還説了在6歲之前我們要多給孩子充分的自由快樂,孩子也不會因為這些自由而反變得毫沒有組織與紀律,反而讓他們自由到極致了,也變得自律與順從老師的話了。孩子在一個充分自由與愛的環境裏,認識的是真理也不會是畏懼強權,迷失真正的自我。而迷失了真正的自我,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幸福。

《愛和自由》,書中用精闢理論和大量的案例深入説明了什麼是愛,什麼是自由,也同時糾正了成人對於愛和自由

一些錯誤理解。書上寫了《愛和自由》的重要性更是被提高到對中國人來説史無前例高度、紀律、獨立、智慧、道德……這些我們值得去學習的地方和品質,都取決於我們給孩子怎樣的愛和自由。但是我感覺成人可能覺得愛是簡單的,只要發自內心就可以。但這是主觀誤區,俗話説:“美國心裏學家弗洛姆説:‘愛同我們掌握其他藝術一樣,它是需要學習才能掌握的。”如果不瞭解孩子的成長規律和精神建構過程,就無法給我們孩子他們所需要的愛。”

同時蒙特梭利説:“我們要做孩子精神上的僕人而不是主人。”孩子的發展環境和條件提供,接受這個觀念,像發生一場內在革命,也意味我們會因自卑、壓抑而感到產生自大。其實兒童弱小,他內在藏着一種強大精神能量和潛能。

教育心得

2014年9月1日到9月底這段快樂教學時間,我和曾老師在《白楊樹班》我擔任中組教育,非常感謝學校領導給我們這樣好的學習機會。

在這短短一個月裏,園長還組織了一節心理課,我從中學到很多的東西,不管是在心情、情緒穩定度、做事、説話心理,慢慢把我整個人都變了似的,完全不一樣的是情緒,不容易衝動,而現在變開朗、安靜、愛學習了,所以我很感謝園長講座指出心量健康問題。通過對有關教育、教育品質和心理課程,也提高自己的一個必要途徑,只有不斷學習、實踐,才不斷進步,促進我自身修養,全面素質自身培養,也才能在實踐中真正擔負起一名幼兒教育培養幼兒一代人才的重任。

記得上國中,語文老師給我們説過鄭捷老師教育理念人生態度、境界、自己在平凡崗位上所取得成績,平和執着一把工作當回事:執着的精神、謙遜的態度。她全身心的撲在教育事業上盡忠盡職,熱愛學生,熱愛她的三尺講台,做個好老師,她最感人的一句話:“我做了一輩子老師,但一輩

子還在學做老師。”可見她是多麼的執着和謙遜啊!

她雖然是中國小老師,不是幼兒老師,但是都只要是老師我們都應該不忘記鄭老師的精神。

通過這一個月的時間裏,讓我此刻明白“時間就是人們所説的金錢,忙碌的工作也使我變勤快、吃苦、執着的態度啟示着我。這份快樂而有意的教育,為社會、為自己、為人民做一些事,做好“幼兒教師”。

第三篇:愛和自由讀書心得

《愛和自由》讀書心得

是的,讀書只是一種提升自我的開始。

當我拿起孫瑞雪老師寫的《愛和自由》的時候,我覺得抓住和把握一個兒童的前六年,真的太重要了,我們都以為自己很愛孩子,都可以想象自己很愛孩子,往往也便認為這就是愛孩子,但是,這和真正的愛孩子是有差別的,。或許我們真的需要聽下來看看:我們是不是基於自己的想法,是不是基於自己的恐懼,是不是基於自己的焦慮和習性。

愛就是愛,恐懼就是恐懼,焦慮就是焦慮,認為就是認為,一切如是。我有候就會覺得,我們真的要像孫瑞雪老師説的那樣,學會從一切如是裏面將愛剝離出來,那樣的時候孩子才可以真的的接受到愛的禮物。

在今年六月份的時候,我聽過一堂孫瑞雪老師關於《愛和自由》的講座,那時候,對於一切還是很茫然,包括對於孫老師這個人都是一樣的,充滿好奇,可是,當見到她的時候,原來,她給人的感覺不是那麼的高高在上,就像我們身邊的一個大姐姐一樣,樸實,真誠,讓人很願意去跟她靠近和溝通交流,突然讓我想起,她寫在書中的一首最愛的詩:讓我的愛,像陽光一樣包圍着你,而又給你,光輝燦爛的自由。

如果兒童要創造自己,他就必須生活在愛和自由裏,他必須擁有時間空間,必須擁有愛的照顧和支持,這樣,他才擁有創造自己的機會,就像兒童成長在自由當中,如果你想讓孩子成為他自己,你必須給他一樣東西,那就是自由,只有把自由給他,他才能成為他自己,否則的話,他就要跟他的自我分離,這就是心理學中常説的一句話,“你這一生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成為你自己”,你要成為你自己,而你成為你自己的唯一的辦法,就是你必須擁有自由。

好多的家長看到這本書的時候,都覺得很慶幸,因為每一個人在育兒方面都有一些欠缺,而這本書裏面又有太多值得學習的地方,對於每一個孩子的每一階段的成長期,敏感期的關注,看完這本書的時候,我認為自己的內心會得到一個豁然開朗的答案,這真的是一本適合教育者以及家長去讀有深度的好書。 書中説:以愛的感情喚醒兒童成長的積極性,以自由的空間確立兒童的創造熱情

和自我意識,以規則的內化形式形成兒童的社會秩序和內在智慧,以平等的關係引導未來社會的和諧和文明。的確,幸福和快樂感一定要在童年經歷,經歷了,體驗了,感覺了,就會對幸福和快樂有了認識,將來就會成為這樣,這正是幸福成長的內涵,幸福也是要成長的,所以之前所説的自己做自己的主人,這並不是我們以往認為的想做什麼就是什麼,而是你可以按自己的意識,執行自己的計劃,你的計劃不被任何人破壞。

書中最強調的一個詞就是“精神胚胎”,與傳統教育不同的是,蒙氏教育相信6歲前的孩子是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精神胚胎”發展起來。而且這是一種自然的,健康的發展途徑。

所謂“精神胚胎”,就是孩子自身的生長需求,就像一顆種子,它總是會要求發芽,要求長大。孩子自身也有這種成長的渴望。

孩子依照着“精神胚胎”做出自己的選擇,並付之於行動的過程,叫做精神胚胎的“實體化”,“實體化”對孩子的心智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説,兒童的智力就是從“實體化”中發展而來的。

但在現實中,兒童的這種自由常因各種原因被遏制了。比如,父母總覺得孩子還小,做不好一些事情,或者做了一些事情後會給自己帶來麻煩,於是就阻止孩子或者代孩子去完成。再比如,父母總是從自己的一些固有觀念去評判孩子所做的事情,會因為自己的想當然而去幹涉孩子的選擇,也就是所謂的“上帝姿態”。 而這一切對兒童都是一種精神上的掠奪。

為什麼説要給兒童自由?因為很多時候,如果大人可以理解兒童的做法,他就可能會給兒童這麼做的自由。而如果他不能理解,甚至誤解的時候,他就會阻止、會干涉。而兒童依照精神胚胎所進行的活動,一直都是自發而有意義的,它不應受大人的理解程度左右。因此在你理解不了的時候,相信孩子這麼做總是有他的理由,相信孩子,給孩子自由,就是正確的選擇。

給孩子自由並不意味放羊式的放養,相反,父母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更大的耐心。

因為父母不再是掌控一切的統領者,而是一個監護者,一個觀察者——在孩

子需要指導和幫助,愛撫和安慰的時候,他能適時地出現。

而這個適時,正是我們做家長的需要不斷學習的。

可能有的家長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遇到過很多頭疼的事情,不妨每一天抽出十分鐘,二十分鐘的時間來看看這本《愛和自由》,當讀完這本書的時候,你便會發現,這是一扇窗,發現兒童,亦發現自己。

我想,我們一生能給予孩子的,只有一樣,那就是愛。

第四篇:論自由讀書筆記

《論自由》讀書筆記

《論自由》,約翰密爾所著,1859年出版。此書主要論述了個人自由的基本原則。

密爾從小深受激進主義陣營的父親和功利主義陣營的邊沁影響,他從功利主義的角度論證自由主義,使二者成功融為一體。作為個人主義的宣言,《論自由》一書被不少人視為與1785年法國大革命、1848年革命並列的自由主義完成的標誌。

全書分為五個部分,第一章先總述文章所要討論的是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與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第二章論述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的必要性。第三章論述個性與自由的關係及其意義。第四章論述社會凌駕於個人的權威的限度。第五章就幾個案例討論本文教義的應用。

《論自由》的哲學基礎是最廣義上的功利主義,即必須把人當做前進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為依據。關於自由與權威的鬥爭,禁止防禦官府的政治暴虐是不夠的,對於得勢輿論和得勢感想的暴虐同樣要清醒並抵制。但人們往往並不清楚這個所要抵制範圍的邊界在哪裏,從而導致混亂和悲劇。密爾提出了一條“極其簡單的原則”,人類之所以有理有權可以個別地或者集體地對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衞。因此,只有個人行動會直接、最初地影響到他人的部分必須受社會干預,剩下的就是人類自由的適當領域,這包括,意識的內向境地(良心的自由),追求趣味和訂立生活計劃的自由,個人之間相互聯合的自由。這條教義雖然並非首創,亦廣為認同,但在實踐中所受阻礙極大。古代共和國認為自己有權實行自己對人的優越性,古代哲學家也贊同用公共權威制約私人行為的每一部分。被強敵環伺的小國亦需要意志統一來保證安全。事實上,貢斯當已深刻地指出了所謂古代人的自由的侷限性,而且現代世界中,政治羣體體量變大,不再需要斯巴達式的全民軍事教育,還有最主要的是,政教分離原則被廣泛認同,可自由原則的貫徹在當代仍受重重阻礙。據思想家們所論述,現代道德壓迫的機器應更有力地反對在僅關本人的事情上與統治意見有所分歧。而且世界上還廣泛地有一種日益增長的傾向,要把社會凌駕於個人的權力通過輿論和立法力量不適當地加以伸展。因此,密爾想要論述自由的重大意義,築起一條道德信念的堅強堤障以反對這種禍害。

關於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密爾從四個方面論證了其對於人類精神福祗的重要意義。 1)如果被迫緘默的意見是真確的,禁止思想和討論自由就使人類失去了一個獲得真理的機會;2)如果迫緘默的意見是謬誤的,使人類失去了一個在與謬誤的爭辯中獲得對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認識和更加生動的印象的機會;3)如果被迫緘默的意見部分是真理部分是謬誤,使人類失去了一個完善已經認識的真理 ;4)教義的意義本身有喪失或減弱並失去其對品性行為的重大作用的危險。密爾在論述過程中採取了既破又立的方式論證以上四點。如在論述的第一不能分中,他反駁因擔心錯誤意見誤導社會而禁止言論思想自由的理論,提出不該為了不許對某言論駁辯而假定其真確性,人的智慧的來源在於人的錯誤時能夠改正的,在駁辯中可加深對真理的理解;反駁政府有義務保護某些對社會福祉有用的信條,指出由功利性導出真確性是荒謬的,對教義的信仰因基於對其真理性的認同;反駁拒絕聽自己認為錯誤意見的看法,指出其實質默認了自己判斷的不可能錯誤性,同時舉出了蘇格拉底等著名案例揭示因不自由而導致的司法罪惡給人類帶來的悲劇。;反駁真理會永遠戰勝迫害的意見,指出這不過是一個過於樂觀的謬誤,真理的浮現會因人們的錯誤而推遲,造成損失;批判人們對於不信任他們所重視的信條的人抱有意見的大眾心理,指出這種不見血的社會詆譭導致了人類心靈中全部道德勇敢性的犧牲;反駁認為異端者沉默不算災害的意見,指出這不僅使人們喪失對異端意見透徹討論的機會,更嚴重的是,敗壞了不僅使異端者還有費異端者的心靈,使其喪失生氣和獨立,號召思想家的第一個義務就是隨其智力所之而不論它會導至什麼結論,並結合時代背景痛心疾首地指出,歐洲近代三個輝煌歷史時期的思想的推動力量已經差不多用光,我們若不再力主精神自由,我們就不能期待什麼新的進步了。在第二部分的論述中,密爾指出禁止思想言論自由會導致“既定意見的沉睡”,信條因人們順從接受而反而與人心隔離,把人心僵化起來兒擋住投給人性更高部分的其他一切影響,指出真理在辯駁中更能感動人心。在第三部分中,密爾指出所有意見都是真理與錯誤交織的產物,並通過指出基督教的一些不足告誡人們真理的利益需要有意見的分歧。最後指出正爭辯上的道德尺度應該是不可由辯論者的觀點如何推斷其品德,真正值得尊敬的是冷靜客觀地傾聽每一個意見的人。

關於論證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的方面,密爾先劃出了個人個性發展的

空間,即個人應在僅涉及自己的事情上按照自己的意向和判斷活動,不論在他人及傳統習俗看來是否可取。他主要從兩個方面論述這一點。第一,從社會發展層面來説,首創性是人類事務中一個有價值的因素,允許個性的自由發展有助於保護首創精神,併為天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土壤, 因為人類社會永遠需要有些人不但發現新的真理,不但指出過去的真理在什麼時候已不是真理,而且還在人類生活中開創一些新的做法,並做出更開明的行為和更好的趣味與感會的例子。人類不僅靠他們來倡導前所未有的好事物,就是要保持已有事物中的生命,也要指靠他們。

第二,從個人發展層面來説,個人發展需要個性的張揚,不應該遵從習俗慣例。每個人對自己的福祉有最深切的關切,對於一個人如何發展,他人的經驗也許是錯的或沒有解釋對,或者即使對了卻根本不適合他,畢竟他人對其的利害關切遠

比不上其本身 ,當然前提是個人是能力已臻成熟,能夠運用自己的理性。而且個人的智力在運用過程中才能得以發展,成為思考中美麗而高貴的對象,在對自己生活和人生的思考和選擇中使自己的存在有了更大程度的生命的充實。在個性的發展過程中,慾望並不是洪水猛獸,而是一個完善人類的構成部分,強烈的衝動和強烈的意志構成富有精力的性格,這才是真正的有生氣的人。而現在威脅人性的並非個人的衝動失於過多,而是失於不足。給你自由,你敢要嗎?很多人是不敢的,萎縮的個性使人類生活變成一潭死水。習俗的專制在任何地方對於人類的前進都是一個持久的障礙。人們的悲劇現在不僅在於個性屈從於習俗,更在於把習俗當成了自己的“個性”。這種後果很大程度上來自於人們價值觀念的歪曲,想要以犧牲個性換來社會對自我的認同,做一個平庸的順民。但須知人固然需要肯定,但這肯定應當來自自己的內心,而非依賴外界,尤其是習俗。換句話説,人的價值只應來自自己的內心。自己的價值依靠外界來給予是一件危險而可怕的事情,要麼會導致人性的崩潰,要麼就只能人云亦云,失去自我,失去個性。密爾指出人類發展所必要的條件是自由和境地的多樣化。我不禁想到了曾經以及現在頗受追捧的一個事物地球村,這種追捧其實不也正體現出人們為追求所謂方便管理之類的原因而扼殺個性,消滅多樣的一個方法嗎?。所謂反全球化運動又常被指責為為己國之利而戰的自私的異端,但或許其中也包含了一些旨關人

類福祉的東西吧。正如密爾所説,商業和交通把野心奢望的一切目標甚至最好的目標都開放給普遍競爭,因而向上爬的慾望就不再只是一個特定階級的性格,而成為一切階級的性格。密爾更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可怕的圖景:人類在有過一段時間不習慣於看到歧異以後,很快就會變成連想也不能想到歧異了。這一日,將會是人類滅亡之日吧。

? 對於論述社會駕於個人的權威的限度,密爾指出了每個人對社會遵守的某種行為準繩應該是彼此不損害利益,且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衞社會或其成員免於遭受損害和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份。個人有些行為會有害於他人,或對他人的福利缺乏應有的考慮,可是又不到違犯其任何既得權利的程度,這時,犯者便應當受到輿論的懲罰,雖然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他人有權利以各種不同辦法使對某人觀感不佳的意見發生作用如:預先給予他警告;不與之合羣;警告他人也同樣避免與之合羣。他人對其干預的界限是(1)她可以從他人手中受到極其嚴酷的懲罰;但是他之受到這些懲罰只是作為那些缺點本身的自然的和也可説自發的後果,而不是有誰為了懲罰之故有目的地施罰於她;(2)一個人若只在涉己行為上招致他人觀感不佳的判定,他因此而應承受的唯一後果只是與那種判定密切相關的一些不便。至於人們因為自由而產生的對自己的傷害而帶給社會的損失,這一點點的不便利,社會為着人類自由的更大利益之故是能夠承受的。此後,密爾批判了幾個社會道德擴張侵害個人自由的例子,如回民國禁止任何人食豬肉,新英格蘭、大不列顛清教徒取消公眾甚至私人

娛樂,美國與禁止縱飲烈酒的禁令,厲行安息日製度,用“文明軍”結束其眼中文明中的倒退。但對於密爾所説的解決辦法,我還是覺得有些不嚴密。據密爾所稱,人們有權不與不同意見的羣體合羣,甚至警告他人不與之合羣,又稱社會不應根據共享的或主體羣體的道德或習俗干預個人自由,但孤立不同意見體難道不是一種干預嗎,這與作者之前所指責的社會對個性的懲罰似乎只是程度上的差別,其結果不仍是把異端邊緣化,終至扼殺個性嗎,孤立了不同意見的羣體,所謂思想言論自由又如何實現呢,難道是讓不同意見只發表於各自的孤立的羣體內部嗎,而且其懲罰判斷的

基點仍只是社會主流的個人意見。事實上,關於懲罰的度的問題,恐怕也很少有人能説得清。其實若當社會素質較高時,度便可放低,大眾亦相對較易劃分得清楚正確,同時高素質帶來的理性的寬容也是“度”易於操作。但要使社會大眾素質較高,具有較清楚地理性,又要先任其個性發展,這竟陷入了一個死循環。或許人類社會只能以真正的自由為一個大方向,在不斷的錯誤與糾正中,一點一點地無限逼近。而作者所説社會對於個人不良品質的懲罰其實也很難與社會對個人生活方式的批判清楚地分開。或許,個性需要一顆很強大的內心,本來就不以世俗評判為意吧。

? 最後一章密爾論述了本文教義的應用。密爾首先再次陳述了貫穿了全文的兩條格言:(1)個人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麼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2)關於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則應當負責交代,並且還應當承受或是社會的或是法律的懲罰。其次,密爾説明了不涉及侵犯自由問題而反對政府幹涉的三種情況:(1)所要辦的事,最適宜的人莫若在那項事業上有切身利害關係的個人,個人辦會比政府辦更好;(2)有些事個人辦雖未必能像政府官吏辦的好,但仍宜讓個人來辦,這樣可以加強他們主動地才能,可以鍛鍊他們的判斷能力,還可以使他們在留給他們去對付的課題上獲得熟習的知識,使他們形成公共意識;(3)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權力,會有很大的禍患。行政管理的標準是做到符合於效率原則的最大限度的權力分散,但也要儘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情報集中,還要盡最大可能把情報由中樞散播出去。密爾用貿易自由、教育設計、禁酒令、毒品買賣、鴉片貿易的幾個例子具體探討了政府權力的界限問題,説明了社會/政府對於純關個人自身的錯誤行為可以通過防止或懲罰的途徑而加以正當干涉之道,直接損害只及於本人自身的行動,不應遭法律的禁止,但若公開做出來會破壞良好的風氣,因而犯及他人,故可以予以禁止,國家對於它所認為違反當事人的最好利益的事,在予以許可的同時不應加以某種間接的打擊。對於幾種若干人在共同事情上相互同意而共同規定的自由

,如奴隸契約,婚姻,子女教育問題,密爾強調不同的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自由原則不能要求一個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個人若通過諾言或行動鼓勵另

一個人信賴他會繼續某種行動,對其發生某種期望,則他對那個人負有一系列新的道德義務,這些義務他可以決意放棄,但不能忽略不理;若因締約雙方的關係而對他人引起某種後果,則雙方對第三方負有義務; 國家對於公民的每一個人都應當要求並強迫他們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由國家強制教育是一回事,由國家親自指導教育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回事。反對國家教育的理由只適於後者,不適於前者。

最後,密爾堅定地指出,國家的價值,從長遠看來,歸根結蒂還在組

成它的全體個人的價值。

總之,《論自由》一書以其嚴密的邏輯、全面的論述和富有感染力的

語言論證了個人自由的基本原則,個人自由是每個人發展的必由之路,是社會發展的源動力。固然,保守主義、社羣主義等流派也從不同方面批評了自由主義的一些理論缺漏,主要觀點有,自由主義過於樂觀,高估了個人理性,削弱了羣體權威和社會基礎,使得國家職能的發揮軟弱無效,人是社會中的而非孤立的人等。但個人自由作為一個符合人性要求的價值導向和原則,是值得尊崇的。

第五篇:自由的化身讀書筆記

自由的化身——孫悟空

我最喜歡的書要數《西遊記》了。它是明代作家吳承恩的著作,是根據唐代的玄奘到遙遠的古印度天竺去講述佛教的事而改編的。本書講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個徒弟一路上歷盡艱險、降妖伏魔經歷了九九八十一難取得了真經的故事。 《西遊記》是我國古代文學百花園中一朵怒放的齊葩。自問世以來,不脛而走,風靡文壇,故事流傳,廣及民間,真可謂家喻户曉,婦孺皆知,雅俗共賞。 每當我翻開《西遊記》時,隨着年齡的增長總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動活潑的,小時候,我只是看動畫片與圖畫書。讀起它來總覺得既過癮又有趣。但今時今日,我不僅看與讀,而且還學會了思考。 不變的是那光怪陸離,色彩斑斕的神話世界,我的感受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這是一部膾炙人口的經典大作,每個人都能在解讀它時獲取不同的感覺和啟示,有人喜歡它鮮明的人物個性;有人喜歡它瑰麗的整體形象;有人喜歡它活潑詼諧的對話旁白;有人還研究它的歷史背景、社會現象。不錯,《西遊記》它的藝術成就、人物塑造、思想內容等是多方面,多角度的。我最欣賞它文中個性迥異的人物描寫。《西遊記》塑造了四個鮮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誠心向佛、頑固執着,孫悟空-正義大膽、本領高超是妖怪們的剋星,豬八戒-貪財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於天命。這四個人物形象各有特點,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寫作技藝的高超,也許作者善於刻畫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處。其中我最喜歡的便是孫悟空,因為他神通廣大、技藝高超,一路保護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經,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還有一種叛逆心理,以及他敢於和強大勢力做鬥爭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賞。但在我看來,他那曲折的情節中暗藏着人們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經歷了日復一日個性受約束的日子,廿一世紀的人們都格外向往自由,嚮往那個自由的化身:孫悟空。孫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轄,不服鳳凰管,又不服人間王位所約束”,闖龍宮,鬧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稱王。可以説已經達到人性擺脱一切束縛,徹底自由的狀態。孫悟空其實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質中最突出的就是嚮往自由,他始終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鬥爭也是為了爭取自由。這樣一個鮮活的形象給予了讀者一種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氣。 然而,每個人都明白, 在現在,即使是將來,完全的自由終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終要受到這般那般的約束。儘管包圍着我們的是個受約束的世界,但我們可以讓內心儘量變得廣闊而幽深,讓它能夠無邊無際、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會上還有許多人被一些價值不大,且毫無意義的東西所束縛,卻自得其樂,還覺得很滿足,在一邊沾沾自喜,經過幾百年的探索和發展,現在的人們對物質需求已不再

迫切,但對於精神自由的需求卻也被一併無端的抹殺了。這真是一種悲哀。人們變得毫無追求,毫無愧意地享受着安逸的生活,所以,我認為現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種開闊進取, 尋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而在歷盡時間錘鍊的《西遊記》中,我竟看到了書中那深深藴含着的新世紀人們最渴望的自由精神……因此,我豁然開朗,更明白為什麼它能夠傳承至今了。 更清楚地知道,它將千百萬年永無休止的流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