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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四分鐘演講稿【新版多篇】

欄目: 演講稿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1W

學憲法講憲法四分鐘演講稿【新版多篇】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是我們建設法治國家勢在必行的一個重要舉措。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近日作出決定:將現行《憲法》公佈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國家憲法日”不等同於“憲法宣傳日”,設定這一特殊日子並不僅僅具有儀式性、象徵性的意義,而是高揚依憲治國的旗幟,弘揚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效化制度和基礎性工作。這項工作對於夯實憲法實施的社會基礎、凸顯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營造尊重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社會氛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設立“國家憲法日”,首先在於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所處的核心地位。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統帥、法律之母,憲法確立了我國的國體政體、根本制度、活動準則、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必須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必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一言以蔽之,憲法權威決定着法律權威、法治權威。維護憲法權威有賴於全社會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憲法意識。目前,在一些領導幹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憲法虛無主義傾向,憲法理念脆弱,憲法意識淡薄,在關係國家核心價值觀的問題上缺乏憲法自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自覺性。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質上來源於全體國民對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從這個意義上來説,“國家憲法日”意味着是“憲法意識深化日”、“維護憲法權威行動日”。

二、憲法的實施有賴於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

設立“國家憲法日”,在於憲法的實施有賴於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凝聚了國家和社會的最高價值,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正如列寧所言:“憲法是一張寫着公民權利的紙。”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並規定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和途徑。國家與人民的關係是最基本的憲法關係,國家機構受人民委託行使權力,必須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是憲法的基本精神。權利保障是憲法精神的核心內容。人民的權益要靠憲法保障,憲法的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從根本上講,憲法的實施需要形成以憲法價值為核心的社會共識,需要將這種社會共識轉化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憲法的權威要求現行憲法獲得人民普遍服從、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國家憲法日”,也意味着是“憲法價值的信仰日”、“公民權利的宣言日”,“公權力的規範日”,經過年復一年持之以恆的努力,必將進一步引領社會思潮,凝聚社會共識,壯大主流思想輿論,進一步增強公民對國家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

三、“只怕違法,不怕違憲”是錯誤觀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還在於憲法作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階的最高性、調整範圍的廣泛性、條文內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來認識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作為母法從宏觀上、原則上、全局上對國家和社會生活進行系統調整和規範,是一切法律、法規的立法依據,其本身並不針對某一特定立法領域作出具體規範,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以憲法為統領的法律、法規是憲法的具體化,其內容不得與憲法相牴觸。按照憲法思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同時也構成了對憲法的違反。然而,由於認識上存在誤區,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憲法較遠”的錯覺,認為違反刑法、民法、訴訟法將受到法律制裁,而違反憲法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種“只怕違法,不怕違憲”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如不及時矯正,將使至高無上的憲法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閒法”。由此,“國家憲法日”還意味着是“憲法宣傳日”、“憲法知識普及日”、“憲法價值體驗日”,通過莊嚴莊重、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示範引領,普及憲法知識、培育憲法意識,使人民羣眾在豐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憲法宣傳活動中感受憲法的崇高地位,在點點滴滴的現實生活中體驗、認知憲法的價值,從而把遵守憲法作為指導、規範行為的最高準則,把維護憲法權威作為神聖的公民責任。

誠如法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盧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裏,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當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時候,它可以復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個民族的精神。”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篇二

各位領導,各位同學:

大家好!

如我們所説,法律是規範人們日常行為的準繩,依法治國也是我們國家堅持的治國政策之一。我們的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當中,法律是與我們的生話密切相關的。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憲法,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規,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我們青少年所設立的。

那麼,在我們成長的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我們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了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説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麼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麼拿破崙會説“我真正的光榮並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於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歷史不會説謊。法律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天庸質疑,有句話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生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私精神。

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認,有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我們應當毫不動搖堅信法律的正義性。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等到體會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嗎?因此,讓我們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有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讓我們大家共同攜手,在成長的過程中與法同行!

學憲法講憲法四分鐘演講稿 篇三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運行。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因為在這個社會裏,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麼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就應該要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自從現代化達標以來,學校的校風校貌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絕大多數同學嚴格遵守校規校紀,體現了良好的紀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為我校的振興和良好校風的形成,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也有少數同學的所作所為,是不盡如人意的,與學校的規章制度是背道而馳的,與《中學生守則》、《日常行為進行規範》是相違背的,如不及時糾正自己的錯誤行為,很可能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學們要認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樹立法律意識,培養法制觀念,學會依法辦事,處處守法,時時守法,養成自學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學會學習,學會做人,學會創造,學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個“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新時代的好青年好學生。

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