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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演講《學憲法人人有責,講憲法大家參與》

欄目: 學生演講稿 / 發佈於: / 人氣:1.91W

學憲法人人有責  講憲法大家參與

學生演講《學憲法人人有責,講憲法大家參與》

文山實驗國小北校區  三(9)班 劉珈妤  指導教師:宗蕾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題目是——《學憲法人人有責,講憲法大家參與》。

我是一名三年級的國小生,以前我對“憲法”這個詞是非常陌生的。但是,有一天我偶然看到了一則電視報道,從那時開始,我認識到了“憲法”這個詞,原來它就在我們的身邊。

這是一則就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案例,報道中的陳同學和楊同學是我們文山市某校的兩名在校學生。兩人因為在快手上互慫,相約見面之後大打出手,沒想到的是,楊同學直接拿出了刀,先後在陳同學的左胸上捅了兩刀,刀刺進了胸腔,造成了左上肺被刺傷,隨後被送到醫院進行了緊急手術。同時,陳同學的家長向當地派出所報了警。幸運的是,手術很順利,陳同學也撿回了一條寶貴的生命。不幸的是,楊同學家拿了2000塊錢的醫藥費後就沒有再出現,陳同學的家長只能東拼西湊墊付了醫藥費。無奈之下,他們只能求助於律師。律師對這個事件做了法律解釋,他説,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由於楊同學只有13歲,民事責任應該由其監護人來承擔,如果監護人不主動承擔,陳同學家可以走司法程序途徑,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楊同學及其監護人。也就説,由於自己所犯的錯誤,將要由自己的父母來承擔責任。同學們,大家聽着是不是覺得心裏一顫呢?

這是我第一次認識到法律,帶着許多的疑問,我請教了媽媽。媽媽告訴我: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説,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媽媽還告訴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換人,也能約束自己。

知道了這些之後,我才認識到,原來學法、守法不僅僅是大人們的事,我們作為國家的合法小公民,應當從小懂得“法”,從生活中接觸到“法”,做個學法、懂法、守法的愛國合格小公民。我重新回頭想想這個事件,如果這兩名同學學過法,懂得法,他們還會肆無忌憚的約架嗎?答案一定是不會!所以,同學們,學法懂法是多麼的重要!作為新一代的國小生,我們一定要從現在開始,從我開始,學好法,講好法。做到學憲法人人有責,講憲法大家參與,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