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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有感心得體會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37W

學憲法講憲法有感心得體會多篇

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的實施憲法的指南。關於學憲法講憲法的心得體會範文有哪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學憲法講憲法有感心得體會範文最新五篇,歡迎大家查閲!

學習憲法心得體會範文1

繹如是我的名字,是我學法律的媽媽從《詩經》中覓得:“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繳如也,繹如也,以成”。“繹如以成”指的是連續不斷,最後完成樂曲。好吧,今天我就女承母業,繹如以成給大家來一曲:《聆聽,我的憲法樂曲》。

第一樂章,初識憲法。

與憲法初次相識,源於我的奶奶。她出生在山村,在她那個年代,讀書是“少數人”的權利,所以奶奶像我這麼大的時候,從來沒有走出山村,只認得自已的名字。直到我國第一部《憲法》正式頒佈,第九十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奶奶終於有了讀書的機會,後來,奶奶考取了縣城師範中專,成了飛出山村的金鳳凰。畢業時,她卻出人意料地選擇回到了山村,成為一名國小語文教師。我曾經問過奶奶:回到山裏,一教就是幾十年的,您不覺得枯燥嗎?奶奶淡淡一笑,思緒彷彿回到從前:嗯,每一屆教的孩子都不一樣,我覺得很有趣。當他們能夠走出大山,放眼世界時,我覺得很值得。

奶奶是幸福的,她用平凡的一生,踐行了自已的理想,給予孩子們愛與榜樣,努力讓每一位孩子享受憲法賦予的受教育權。她把憲法的種子播撒開來,也種在了我的心裏。

第二樂章,見證憲法。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媽,你在練什麼呀?”

“我在練習憲法宣誓呢!這是今年憲法修改的重要內容,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都要進行憲法宣誓。”

“為什麼呢?”

“國家工作人員負有保證憲法實施、維護憲法尊嚴的職責。憲法宣誓”就是讓自己銘記堅持,讓他人見證監督啊。”

“那我也要去見證!”

在媽媽憲法宣誓的現場,我聽着她鏗鏘有力的誓詞,看着她制服肩上的國徽,我對媽媽的理解更深了一層。此時,憲法的種子不知不覺間已經萌芽破土、快速成長起來。

第三樂章,憲法維權。

六年級上學期,班主任安排我和班裏最調皮的男生昊天同桌,“五下六上成績對小升中來説最重要了,影響你學習怎麼辦!”媽媽火急火燎的要去找老師。我非常着急,因為大家都不願意跟昊天同桌的話,他就得一個人坐在課室最後面了。急中生智,我跑去書房拿出《憲法》單行本,亮在媽媽面前。

“媽媽,您不是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嗎,憲法是不是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呀?”

媽媽一下愣住了。

“媽媽,您平時也身體力行、倡導平等的,在家裏你提倡男女平等,讓爸爸分擔家務;您送我去上學,培養我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昊天也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啊,他只是調皮一點,難道就該受歧視嗎?”

媽媽一下臉紅了。

“小丫頭,會拿憲法來壓我了。

期末考試我的成績首次進入全班前三名,昊天的學習成績也有所提高,媽媽終於放心了。經此一役,憲法已經在我的心裏長成了一棵小樹,給予我堅持自己的力量和勇氣。

學習憲法心得體會範文2

不瞞大家説,法律對我來説,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着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説,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着,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説,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説,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牀就會氾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絡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着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國小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裏,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説,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説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國小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們是青少年,明天我們就是國家的建設者。現在不僅要學好知識,練好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也要樹立法律意識和養成良好的道德修養,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們健康成長的保護神,也是做為一個小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我們每個人都要認真學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

學習憲法心得體會範文3

我們的家由愛撐起,我們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之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經久不衰,就因為我們——以和為貴。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我們有義務維護國家的“和”,就有義務去了解和維護能夠讓我們家融國和的根本——《憲法》。

在許多人心裏,憲法是高高在上的,似乎離我們很遙遠,30歲的小張曾經也這麼想,直到……

從他出生開始,他就受到了憲法的保護,他和其他人一樣有了作為一個單獨個體的“人”的權利,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都不能隨意地傷害他、虐待他;6歲,他上國小了,他有接受教育的義務和權利;18歲,他成年了,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他有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有了贍養父母的義務了;22歲,他大學畢業了,要找工作啦!曾經的“熊孩子”也要獨立勞動維持生計了,他要行使勞動的權利與義務了;23歲,工作一年的他第一次休年假——勞動者是有休息的權利的;26歲,他牽着心愛的她,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了“小小張”,小張不僅要贍養父母,也要養育“小小張”了,因為婚姻、家庭、父母、兒童都是受法律保護的;29歲,他買下了自己的房子,雖然很辛苦,但是生活也多了一份踏實,多了一份幸福,因為他的房子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30歲,也就是現在,小張的父母退休了,倆老人來到小張所在的城市,他們其樂融融地生活在一起,這退休的老倆口的生活也受憲法的保護。

30歲的小張轉變了想法: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法之母,它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我們呢?是無數“小張”中的一員,從呱呱墜地,憲法就像一把無形的巨傘,時刻保護着我們,讓我們倍感安全、幸福,讓社會愈加融洽、和諧,讓國家日益強盛、繁榮。

學習憲法心得體會範文4

12月4日是國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並頒佈實施,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修訂,自20__年起,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20__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而且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利屬於人民,權利服從憲法。公職人員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通過學習憲法等其他法律,我們明白了應該怎麼做?我認為從以下四個方面去認識。

首先是知法。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作為二十一世紀的我們,作為文明的傳播者,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法制思維,才能明白什麼事該做什麼是不該做,這樣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我們就應該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而不是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成為我的笑料,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其實我們有兩個選擇,要麼違法,要麼守法。違法就意味着你愚昧無知,你沒有社會責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為給你的家庭,給整個社會甚至給全國全球造成了多麼惡劣的影響。你為了一己私利,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如果沒有憲法來規範,那我們的社會還有什麼社會,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嗎。當然你也有另外一種選擇—守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成了法制思維,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祖國的大好河山,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社會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還會遠嗎?第三是用法。當國家、集體、他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時,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上述合法權益!

第四是護法。法制的尊嚴也在於我們的維護,看到有人公然觸犯法律,違犯憲法等法律時,我們可以制止勸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檢舉揭發,用自己的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的囂張氣焰,維護憲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國的觀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諧的陽光普照大地!

學習憲法心得體會範文5

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能和同學們在一起共同進行一次法制學習。不久前我觀看了同學們自己編寫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實,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學編寫的一個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啟發,這不僅僅是一個故事,而是你們的內心深處法律意識的真實反映。在這裏,我也給大家講一個我親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發生在四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國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後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此時,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麼法?結果應是:如果醫療簽定部門確定為重傷,首先甲這種行為造成的後果違法,其次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從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三個方面,來給同學們講一下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世紀以來,青少年犯罪是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青少年犯罪佔全國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較高,約為65%,處於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14-18歲的少年發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年齡階段,並以侵犯財產型犯罪與性犯罪居多,團伙作案數量劇增。人之初,性本善,這些少年,曾經天真無邪,如同一張白紙,他們的人生座標為什麼變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筆來自哪裏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觀因素又有客觀因素,更是主、客觀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發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至為關鍵的一個時期,是人從幼稚兒童期向青年期的過渡階段。處於這一特殊時期的人,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經歷着一場鉅變,從青少年的心理變化來看,主要表現為:

求知慾增強,交往需要增加,有虛榮心,喜歡刺激,富於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強,有好勝心,易於衝動,愛感情用事,有較強的獨立意向,希望根據自己的想法、興趣去行事,認識問題直觀、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備的分析判斷、辨別能力。

這種身心發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擾能力顯得相當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軌的舉動,實施違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個性傾向性

人的個性傾向性是個性中最主動,最積極的因素,它決定着人對現實的態度,決定着人的認識和活動的趨向與選擇。個性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動機、興趣、信仰、觀念體系等,不良個性傾向性是大多數青少年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觀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個性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現為:具有強烈的物質欲,權力慾,報復欲;在觀念體系上,概括地説,主要表現為五觀不端正,以自我為中心,只想索取,不願奉獻的極端利己的價值觀;過分追求金錢,享樂,名利,實惠,講究吃喝的人生觀;善惡、美醜、榮辱、愛憎、是非、苦樂,得失完全顛倒的道德觀;哥們義氣高於一切的封建行幫式的友誼觀;放蕩不羈,崇尚低級感官刺激的性愛觀等。正是在這些強烈,畸形的慾望驅使和錯誤觀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

下面,我重點給同學們講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響,希望同學們能引以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實際例子講給父母聽,糾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為。

家庭是青少年個體生活、成長的第一空間,是青少年最早接觸的小社會。也可以説是一個大染缸。這就要求有些同學,是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應是最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會對子女的教化也是最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訓會影響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還世代相傳。調查與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這一環境中能否健康發展,與家長對家庭的責任感,態度,對子女的教育引導,與其自身性格和言行舉止有着密切的聯繫,若父母對家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對子女的態度適當,教育、引導得法,自身性格,言行舉止良好,家庭的內聚力,親和力增強,正面影響加大,子女實施不道德行為,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負面影響大,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導致犯罪。

其中影響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親情過剩,疏於管教,家庭暴力,單親家庭,不軌家庭五種。親情過剩。目前,在我國城鎮,18歲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數是獨生子女,這些在四二一家庭結構中長大的獨生子女,從小就受到祖輩、父輩的百般寵愛,被過度的親情所包圍,在家中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小公主,處於一種特殊的地位,他們中一些人因而養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凡事總是先考慮自己,從個人角度出發,不達目的不罷休。因此為了達到個人目的,滿足自身的需要,他們可以不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甚至以身試法,以致違法犯罪。

近幾年來,因不良家庭因素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例子屢見不鮮。如:自97年上半年以來,佛山的一個少年暴力犯罪團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僅11歲,的17歲,在追求稱霸一方,為所欲為的目標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遠,吃幹吐淨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夥,五人成羣,穿插結合,交替作案,漸漸發展一個犯罪團伙。並於1999年被公安部門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過這次的法制學習,在在座的同學能認清違法、犯法的後果,堅決抵制不良的誘惑,與不良的行為作鬥爭,走正確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