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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投資項目廉政風險報告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58W

榕山鎮財政投資項目廉政風險報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財政投資項目廉政風險報告

 

防控項目名稱:榕山鎮主幹街道人行採板工程(綠化軒至熱電廠門口)  廉政風險防控

防控評估單位:榕山鎮紀委

重大項目名稱:榕山鎮主幹街道人行採板工程

項目實施單位:榕山鎮人民政府

項目概況:榕山鎮主幹街道人行採板工程,總長度約600米,約4000平方。從榕山綠化軒門口至熱電廠門口處鋪人行採板。該項目涉及少數拆遷補償等。

招投標情況:該工程項目於2010年3月18日在榕山鎮人民政府實行公開招投標,該工程項目預算價或控制價:板鋪裝44-45元/平方、路沿石28-35.35元/米、花帶石20-24.5元/米。參加招投標公司有7家(四川省廣進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榕山宏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市恆發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縣第三建築工程公司、天強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榕山建築公司、**興華建設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投標後,3家公司中標(**市恆發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天強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榕山建築公司),中標價(萬元):人行採板鋪裝44元/平方、路沿石29元/米、花帶石21.2元/米。

廉政風險:

財政投資項目從項目決策、行政審批、徵地拆遷、招標投標、

項目分包、材料採購、工程管理到工程結算,幾乎每個環節都有商業賄賂的影子。
  1.在項目決策環節:決策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決策理論不健全,決策責任難以落實,決策監督機制薄弱,決策民主參與度低。造成項目決策階段的經濟技術論證不實,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的科學性不足,一些單位的建設項目為了符合審批權限,高估冒算,人為的錯項、漏項,或化整為零進行報批,甚至施工圖設計完成之後再補上可研報告,造成了一些建設項目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嚴重,出現“釣魚”工程、“鬍子”工程等。
  2. 在行政審批環節:還存在審批部門龐雜、審批範圍重疊、標準不明確、程序不完備、收費過濫、監督機制缺乏等現象。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流程長,環節多,從項目立項到建成移交,涉及多個行政部門管理,一些相關部門和人員還缺乏自覺將行政審批權置於監督之下的意識,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現象還時有發生,滋生了大量的腐敗,惡化了投資環境。
  3.在項目徵地拆遷補償環節:項目建設用地審批把關不嚴、非法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補償標準及安置工作不透明、長期拖欠和擠佔挪用徵地拆遷補償資金等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的單位與評估機構串通,抬高或壓低評估價格;有的拆遷單位虛設項目,重複計算工程量。
  4. 在招投標環節:招標人(業主)方面:或化整為零、或規避招標,將整體項目拆分為幾個小工程,使單項工程規模低於法定招標規模標準,直接發包;以保密工程、工藝特殊、技術複雜等名義,變公開招標為邀請招標;定向發包,虛假招標,招標前與投標人談妥條件,基本內定後才開始招投標;設立特定條件,為意向投標人量身定做傾向性條款。在設備材料採購時,容易發生領導幹部或採購人員指定供應商的問題。投標人方面:投標人之間串標、圍標,相約輪流坐莊,梯次報價,騙取中標;無資質或資質較低的企業,通過掛靠高資質的企業,借取其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參與投標。招標代理機構方面:一些招標代理機構與政府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人或投標人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客觀上成了某一方利益代言人,為自身利益違規操作,給招投標雙方出謀劃策。評委專家方面:一些“專家”與中介機構關係密切,在評標時多次被選作評委,“聽命”於中介機構。
  5.在施工管理方面,因一些總包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有限,對總承包工程派駐的管理人員少,在工程建設中絕大多數的施工隊都是通過各方面關係介紹進場施工。中標單位這種以包代管做法,對工程項目缺乏有效管理,造成建設工程層層分包轉包或違法分包。一些施工單位自身質量意識薄弱,為降低施工成本,增加利潤,給予監理單位或項目部門一定好處,要求放鬆項目監管,不按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制度操作,致使施工出現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等問題,造成質量隱患。工程設計變更、簽證方面,由於受進度要求、項目方案變化及施工措施調整等影響,可能出現施工單位與項目部門負責人及監理方、設計方串通,巧借變更設計增加項目、虛列項目、變更或虛增工程量,共同編造虛假簽證。
  6. 在資金撥付環節,主要是未按合同約定的程序支付工程款,一些業主為獲得好處或出於其他考慮,截留或挪用建設資金,為工程質量、工程款項安全帶來負面影響,同時也造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防控措施:1.加強項目決策環節管理,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推行重大項目決策諮詢、專家評議和論證制度,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工程造價和標準。

2.加強項目審批環節管理,建立依法公開透明審批機制。加強行政審批網絡平台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鞏固集中一站式審批、現場審批、聯合審批成果,推行“陽光”審批、限時審批、超時問責,及時公佈審批結果,嚴禁違規審批和利用項目審批權搞權錢交易。

3.加強招標投標環節管理,建立公平市場競爭機制。推進招標投標活動規範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對招投標重要操作環節的監督。

4.建立統一規範的工程建設有形市場,按規定應該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統一進場、集中交易。堅持業主評委與專家評委分離評標,積極推行異地遠程評標和電子化招投標,全程監督評標開標過程,及時公示評標結果。對專家評委進行動態管理,實施從業誠信承諾、責任追究制,探索實行經濟處罰、資格限制等評委失信懲戒辦法。進一步清理、整頓招標代理機構,實現與政府部門徹底脱鈎。

5.加強對土地審批、出讓和徵地拆遷環節管理,建立科學評估和補償機制。嚴格執行規劃用地審批和監管制度,推動土地審批、供應、使用管理等綜合監管平台建設,禁止違規批地、違法佔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違規變更土地容積率。認真執行土地市場交易和招拍掛制度,嚴格經營性用地和工業用地招拍掛制度,積極推進工業用地預申請制度,嚴格協議出讓範圍。實行評估機構選用招標制,建立統一規範的土地出讓評估、徵地拆遷補償等辦法及操作規程,推行評估和補償結果公示、責任追究、訴求接待處理等制度。

6.加強設備材料採購環節管理,建立公開招標、擇優選用機制。推行公開或網上招標採購。建立政府、企業、施工單位聯合監督機制,規範採購方式、性價比核實、合同簽訂、付款和結算方式;對大宗物資採購實行專項監察,嚴格採購中各項技術指標的綜合評審和採購後的質量監管,實行施工單位採購審核和採購失範責任追究制。

7.加強質量監理環節管理,建立有效監督制約機制。嚴格工程質量監理,強化工程監理機構的管理職責和專業監督作用,建立全過程監理公開機制。實行工程監理招投標和公示制度,推行監理職責、監理辦事程序及時限、投訴方式與內容、安全質量監測、工程進度、監督檢查結果等事項的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