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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鄉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實施方案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38W

【概述】

2021年鄉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實施方案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清風”為你整理了這篇2021年鄉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實施方案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水利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印發廉江市2021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超標問題整治方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快解決長山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磷超標等問題,進一步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質量,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會會議精神,鞏固和深化我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成果,紮實做好迎接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有關工作,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二、工作目標

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和生態環境部《關於答覆2019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有關問題的函》(環保執法函〔2019〕647號)等法律法規要求,到2021年6月底前,全面開展我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深入排查整治工作,完成長青水庫水源地水質超標問題的整改,進一步提高我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範圍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湛江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覆》(粵府函〔2019〕275號)中劃定的長青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出的污染源加強監管、整治。

(二)整治重點

完善飲用水水源地護欄、標誌牌、宣傳警示牌;加強水庫安全隱患排查;抓好長青水庫沿線村莊的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排放管理;完善長青水庫沿線村莊的污水處理工程,規範和整治轄區內養殖場建設,嚴查保護區周邊危及飲水安全的建設項目。

四、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長山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長山鎮鎮長劉師同志任組長,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許光泉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分管河長制領導揭鋒同志任副組長,鎮生態環境保護辦、鎮農業農村辦公室(包括水管所)、長山獸醫站、鎮規劃建設辦公室(包括林業站)、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長山派出所、長山供電所、長山食品站等單位負責人、各村(社區)支部書記為成員。

長山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部署、指揮和協調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各村(社區)落實整治工作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由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整治工作,具體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村整治工作小組,由相關村(社區)支部書記任組長,負責本轄區的整治工作,具體成員由村兩委幹部、掛點鎮幹部、村務監督員、村民小組長中抽調人員組成。

(二)工作分工與職責

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點工作,明晰職責,按“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舉全鎮之力攻堅克難。各村(社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整治要求,開展排查整治工作。鎮直相關部門要依照部門職責,積極參與整治工作。各掛點領導幹部要落實責任,領導、組織、指導、監督所掛點村(社區)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各村(社區):(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重點任務是組織實施本轄區內水流域範圍的養殖場點的巡查整治、對轄區內養殖污染治理工作負第一責任,規範管理和信息上報及宣傳引導工作;結合實際制訂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進整治工作;多措並舉,積極推進農村養殖場(户)糞污無害化處理進程;全力配合鎮政府及市相關部門依法整治轄區養殖場。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養殖場點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手續或文書證明。(2)建立常態化巡查機制。加強對水源地日常巡查維護,及時處理影響飲水安全的行為,定期組織人員對水源地周邊生產生活垃圾進行清理,及時制止羣眾污水排入水庫等行為。

2.鎮生態環境保護辦公室:(1)規範設立保護標誌。在水源地保護區佈設標誌牌、警示牌、宣傳牌、界標,在一級保護區邊界設置圍欄等防護設施,使水源地與外界隔離,確保水質安全。(2)全面清退水源地保護區內種養殖活動。根據規定,一級水源保護區內的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項目;保護區內不準進行養殖活動,對水源地內的排水溝道進行整治,防止污水匯入。(3)全面統籌規劃污水處理項目,督促完成保護區周邊村莊的污水處理工程、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防止污水流入水源地。(4)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等日常監督檢查,開展環境污染隱患排查;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有關專項督察整改;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做好生態環境問題信訪調查和污染糾紛、投訴的調解;協助做好生態環境執法工作。

3.長山獸醫站:對禁養區和沒有配套環保設施的非法畜禽養殖場的出場生豬,不得給予佩戴檢疫耳標,對此類非法畜禽養殖場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手續和文書證明;加強畜禽養殖場防疫檢疫,協同強化畜禽養殖場污染物排放管理,對超標排放的依法進行處罰;對具有環保審批手續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加強監督管理力度。

4.鎮農業農村辦公室、鎮水管所:(1)加強指導河長制工作的落實到位,組織各村水管員做好河流、山塘、水庫等水域的巡查監管;對影響水資源生態環境的非法養殖場,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2)負責指導保護區內羣眾合理使用化肥、農藥,等,防止造成水污染。

5.鎮規劃建設辦公室:(1)依照職責加大畜禽養殖場用地的審批監管力度,從嚴管理,認真核定畜禽養殖場點的用地屬性,規範土地資源審批程序,做到規範用地、合法用地。對未批先建、違法佔地的依法及時作出處罰;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拒不整改、搬遷的畜禽養殖場,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強制拆除;嚴厲打擊非法佔用土地資源的行為。(2)在水源保護區合理設置垃圾池(箱)。確保生活垃圾及時清運處理。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依照職責負責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生態保護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措施權;負責轄區日常行政執法巡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統一指揮調度市派駐(派出)執法機構開展執法行動,協調配合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本鎮的行政執法工作。

9.長山派出所、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治安防範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對妨礙整治工作的人員按照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要求依法從嚴從重從快予以打擊。

9.長山供電所:嚴格規範畜禽養殖場點用電,不得對非法禽畜養殖場點安裝用電設備;按照電力管理法對所有非法轉供電的養殖場進行斷電和處罰,被市、鎮認定為非法養殖場的予以斷電處理。

10.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整治落實情況的統計錄入、彙總、通報工作,整治現場的證據保全;做好整治工作台賬, 建立整治工作信息網,完善信息數據庫。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在整治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依法辦事,敢於擔當,積極作為,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各村(社區)作為工作責任主體,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確工作職責,按照以人為本原則,依法推進,協調規範處理各項工作。

(二)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各自職能參與到整治工作中,主要圍繞提高水源地水質這一目標,加大力度對污染源進行整治,重點是對水庫周邊的養殖場的整治,一經發現要及時發出整改或關閉通知書,責令養殖場户做好環保設施。同時,通過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建立轄區養殖監管台帳檔案,完善基本信息數據庫,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管模式,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積極推進水環境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水質安全。

(三)對非法畜禽養殖場分類整治。一是對禁養區範圍內的畜禽養殖場一律實行限期關停搬遷並清拆,若有領過豬場清拆補助的養殖户復養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二是禁養區外有審批手續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養殖場要做到更加規範,提高排放標準;對無相關審批手續和污染治理設施的畜禽養殖場實施限期整改,要求其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和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對拒不整改的強制拆除。

廉江市長山鎮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