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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

欄目: 公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W

關於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

關於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

 

為深入貫徹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委組織部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關於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重點任務的具體措施>的通知》(〔2017〕31號)要求,不斷加強全市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具體措施。

一、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

1.堅持和落實黨的建設和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建工作同步開展、實現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和工作對接。

具體措施:按照“四同步四對接”原則,及時健全完善黨的組織和工作機構,配齊配強配優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工作人員,推進黨建工作同步開展。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

完成時限:2

2.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全面推行黨組織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黨員總經理兼任黨組織副書記,配備專職副書記,適當增加進入董事會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人數。

具體措施:專項開展國有企業年度考核和黨組織換屆有關工作;全面推行黨組織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黨員總經理兼任黨組織副書記,嚴格落實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國有企業黨組織書記同時擔任其他主要領導職務的,配備一名專職副書記抓企業黨建工作;完善企業黨組織班子成員與決策經營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適當增加企業黨組織領導班子與董事會成員交叉任職比例,適當平衡經理層與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交叉任職,強化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經營層經營自主權,強化監事會監督權威,完善監事會與紀委工作協調機制,形成黨組織與企業治理機構職責明確、有機融合、運轉協調的領導體制。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

完成時限:2017年11月底

3.健全黨組織議事決策機制,釐清黨組織和其他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內容、規則和程序,落實黨組織研究討論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前置程序的要求。

具體措施:每年組織安排國有企業領導幹部學習“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有關規定,掌握“三中一大”事項決策內容、規則和程序,不斷增強黨的意識和民主決策意識;推動國有企業健全黨組織議事決策機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內容、規則和程序;加強監督促檢查指導,推動國有企業切實把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前置程序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發揮好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市政府國資委企業改革科、產權科、考核分配科、政工人事科

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

4.大力推動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根據國有企業不同情況,把黨組織的權責權限、機構設置、運行機制、基礎保障都寫入章程,力爭用1年左右時間取得顯著進展。

具體措施: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明確要求國有企業將黨建工作有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研究起草《日喀則市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實施方案(試行)》,在《方案》中進一步明確黨的建設有關要求;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在2017年7月前全面完成黨建工作納入公司章程工作。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

完成時限:2017年10月底

5.強化對國有企業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突出工程招投標、改革重組、產權變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監督。

具體措施:根據自治區黨委《關於全面落實中共西藏自治區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全面落實中共西藏自治區紀委向自治區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落實好對駐在部門黨風廉潔建設的監督責任,指導出資企業紀委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督促和指導國有企業領導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企業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等情況;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加大對企業領導人員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和指導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織)、紀檢強化對國有企業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的監督;督促國資委相關職能處室按照職責範圍,主動作為,落實監督責任,履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國有企業在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產權變更和交易等方面因落實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有關單位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提出問責建議,對涉嫌違紀人員進行處理;在日常財務監督和專項審計等工作中,突出對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產權變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加強對企業主要領導人員履職行權的監督檢查;根據國資監督監管要求,在指導外派監事會日常監督、專項檢查中強化國有企業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突出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產權變更和交易等方面監督。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6.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具體措施:督促和監督國有企業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定期不定期對國有企業“三公”經費和糾正“四風”等黨風廉潔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開展國有企業專項檢查,督促國有企業抓好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對國有企業未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及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有關單位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提出問責建議,對涉嫌違紀人員進行處理。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黨羣工作科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7.深化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出資人監管。

具體措施: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突出職能轉變,依法制定並落實職能轉變工作方案;強化監督職能,調整內設機構,改進監管的方式和手段,全面調整優化國資監管具體職能;按照事前制度規範、事中跟蹤監督、事後強化監督問責的思路,強化依法監管、實施分類監管、優化監管流程、推進陽光監管,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按照“五個一”(即:承擔自治區黨委、政府賦予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這一使命責任;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這一轉變;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這一定位;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這一邊界;正確處理好加強監管與簡政放權這一關係)職能轉變的要求,深化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通過完善規劃投資監管、突出國有資本運營、強化出資人激勵約束,強化管資本重點職能,落實保值增值責任;通過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的統一、強化外派監事會監督、落實責任追究,強化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通過取消一批、下放一批、授權一批、移交一批,精簡監管事項,真正搞活企業;通過整合企業經濟運行監測相關職能、整合推動企業創新發展相關職能、整合國企改革相關職能,提高監管效能;通過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把黨管幹部與發揮市場化機制相結合、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加大紀檢監察力度,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強化管黨治黨責任。研究制定《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企業業主確認工作管理辦法》《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資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辦法》。

牽頭領導: 

責任科室:

完成時限:2

8. 研究提出新形勢下監事會發揮作用的改革辦法。

具體措施:研究制定《日喀則市國有重點企業監事會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日喀則市國有企業支持配合國有重點企業監事會依法開展監督工作規則(試行)》;研究制定企業年度工作報告、重點聯繫人、信息報送以及監督成果運用等方面的制度,進一步明確和規範監事會的權利、責任與義務,為監事會履職行權、成果運用提供製度保障。

牽頭領導:駱詩強

責任科室:市政府國資委考核分配科

完成時限:2017年年底

9. 加強外部董事隊伍建設,嚴格管理並進行決策失誤問題追責。

具體措施:研究制定《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國資委關於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庫的實施意見》,確定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條件、程序、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

牽頭領導:

完成時限:2017年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