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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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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20年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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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總結和2021年工作重點

2020年來,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全市金融系統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聚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指示,打造“三個高地”、擔當“四新”使命、落實五項重點任務,充分發揮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紮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完成“六穩”“六保”任務,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和成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總結

(一)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顯著提升

1、主要金融指標穩步增長。11月末,各項存款餘額達到2198.96億元,比上年淨增224.60億元,增長11.38%,增速在全省排名第2,較年初前移8個名次;各項貸款餘額達到1328.67億元,比上年淨增170.21億元,增長14.69%,每月增速均保持在14%以上;存貸比達到60.42%;保費收入完成59.06億元,增長4.52%,保險深度4.34%,增加0.65個百分點,保險密度為1330元/人。全市證券交易額完成2392.79億元,同比增長40.18%;直接融資餘額完成197.61億元,比年初增加38.86億元;全市新增擔保發生額5.17億元,新增擔保户數209户,新增小額貸款金額3.72億元。

2、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2家企業進入省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比2019年增加13家;新增10家企業在湖南股權交易所掛牌,1家企業擬到省證監局報備輔導。全面完成涉農企業股改掛牌縣市區全覆蓋的目標任務,出台了《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婁政辦發[2020]15號)文件,進一步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為我市企業赴境內外上市融資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

3、強化政銀企對接。共組織銀企對接會10餘次,簽約項目107個,簽約金額216.12億元。聯合人民銀行婁底市中支、婁底銀保監局編印了金融政策口袋書和信貸產品手冊,發放手冊2萬餘份,指導更多企業知曉並運用好金融政策,解決融資難題。精心組織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戰略合作協議簽約活動,現場簽約3.2億元。今年新發放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4.81%,較去年同期下降0.37個百分點,較去年末下降了0.14個百分點。初步測算,全年可為企業減少融資成本2億多元。

4、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全市銀行機構及時對接企業3772家,對3567家企業新發放貸款95億元;對653户中小微企業26.8億元貸款審核實施延期還本安排;對316户中小微企業貸款的利息6133.57萬元審核實施臨時延期付息安排;對75户企業開展無還本續貸,涉及貸款金額5.08億元。全市擔保機構支持復工復產業務150筆,發生擔保貸款金額7.72億元,為復工復產企業免收或減收擔保費用615萬元;小額貸款公司對復工復產企業加大貸款發放力度,今年累計發放貸款3.74億元,同比增長20.7%。

5、有力推進扶貧小額信貸。認真履行行業扶貧牽頭責任,定期組織召開扶貧小額信貸投放工作調度會,在省扶貧辦原來測算任務翻番的基礎上,我市扶貧小額信貸今年新增9843筆3.85億元,已超額完成省定指標的101.59%,各縣市區完成率均超過100%,全市到期貸款逾期率為0.29%,遠低於1%以內的要求。

(二)金融改革創新穩步推進

1、積極推進轄內農商銀行改革。起草了關於推進轄內農商銀行改革的調研報告、請示、實施方案等文件並多次組織專題研究和召開會議,堅持農商銀行姓“農”的市場定位和服務宗旨,做強做大轄內農商銀行,最終實現上市。積極推動轄內政府平台公司參與農商銀行質押股權競拍工作,共涉及1.8億股股權,致力化解經營性風險,提升農商銀行抗風險能力和服務經濟發展能力。5家農商銀行淨增貸款35.89億元,增長11.28%,佔全市銀行業機構淨增貸款的22.99%,納税總額居全市金融機構第一。

2、不斷創新金融服務。堅持迴歸本源,聯合金融監管部門改進、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健全“敢貸、願貸、能貸”的長效機制,推動不斷增加小微企業貸款、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涉農貸款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投放,落實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提高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比例,增加小微企業首貸。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藉助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技術加強對風險評估與信貸決策的支持,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授信審批效率。

3、積極引進和發展金融機構。今年百通小貸已經在開業籌備當中,湖南省信德信用資產備案登記服務中心總部落户婁底,我市地方金融機構呈現多元化多層次發展趨勢。

(三)金融風險防控取得關鍵進展

1、全力攻堅民間融資風險資產處置。結合我市打處非工作特點和實際,制定出台了《婁底市民間融資風險資產處置攻堅年(2020年)行動方案》,明確了年度攻堅目標和“時間表”“路線圖”,今年攻堅年行動全面推進,風險資產處置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截至12月20日,今年化解陳案50件陳案化解率達到79.37%;風險事項案結事了並資產處置到位41起(超過2014年至2019年處置的總和15起),共兑付5133人,清退兑付金額5.27億元。出台了《關於打非及破產企業資產處置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優化了資產處置政策條件,理順涉案風險資產處置程序,形成合力重點推進。

2、持續做好涉眾型領域風險防控。制定印發了《關於建立婁底市防範化解涉眾型非法經營活動穩定風險聯席會議制度》(婁辦發電〔2020〕31號)。進一步完善我市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先後印發《關於深入推進金融放貸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婁底市深入推進金融放貸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確落實好轄內各部門責任及各行業領域監管部門,消除了監管真空,全力推進“行業清源”。

3、金融機構不良風險和重點企業風險有效處置。1-11月,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餘額33.21億元,不良率為2.5%。漣源滬農商村鎮銀行資本金嚴重不足風險和新化農商銀行涉“徐四順案”不良貸款風險得到有效控制。積極出謀劃策,及時組織協調,化解電將軍、高新汽車集團等市內主要民營企業流動性風險。

(四)脱貧攻堅紮實推進

1、全力做好駐村精準幫扶。切實發揮牽頭作用,組織人保財險、人壽保險、平安財險、太平保險等四家後盾單位開展駐村幫扶,切實解決貧困户"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問題,實現村級集體經濟穩定提升。仔細摸排瞭解貧困户就業和生產生活受新冠疫情影響情況,認真宣講好市裏出台應對疫情影響的到户政策措施,幫助貧困户消除疫情恐慌,積極推薦就業機會,有勞資能力和半勞動力的有94户139人,己全部返工(包括本地務工),全部實現穩定就業。今年新增向就業15人(包括扶貧車間和藍思科技等)。大力推進產業發展,村裏成立了貧困户參與的園田種養殖合作社,開展生產協議幫扶,對種植生產發放獎金和補貼。村級基層組織建設持續加強,通過多方籌措資金,村級平台服務中心擴改建投入使用,村民活動廣場實現硬化綠化,為村民提供一個休閒娛樂的場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逐步完善,推動駐點村先後啟動4條村組公路建設,自來水工程第一期竣工,二期工程項目現己啟動,重修花屋古井,有效解決了村民安全潔淨用水需求,人居環境進一步改善。


2、用心開展結對幫扶。全辦幹部職工都參與結對幫扶,每季度至少走訪慰問一次,幫助貧困户購買農資,扶持生產發展,用心用情解決貧困户生活困難。高質量推進百日攻堅行動和脱貧攻堅進村入户鞏固月活動。迅速傳達學習市裏動員會議精神,全體結對幫扶責任人分期分批完成了對貧困户的兩輪全面走訪,全面落實“一鞏固四清零”,提升了走訪成效和幫扶質量,為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3、有力推進扶貧小額信貸。認真履行行業扶貧牽頭責任,定期組織召開扶貧小額信貸投放工作調度會,在省扶貧辦原來測算任務翻番的基礎上,我市扶貧小額信貸今年新增9843筆3.85億元,已超額完成省定指標的101.59%,各縣市區完成率均超過100%,全市到期貸款逾期率為0.29%,遠低於1%以內的要求。

二、2021年工作重點

2021年是保障“十四五”順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在新的一年裏,我辦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確保完成“六穩”“六保任務”,繼續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根本任務,紮實奮鬥不鬆勁,着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持續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的天職。將繼續貫徹中央、省、市的有關指示精神,努力提升服務質效,豐富產品供給,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切實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力爭全年信貸投放增長15%以上。

一是要繼續保障重點項目金融服務。加強重點項目推介,引導銀行機構主動對接全市“五個100”、“五個一批”重點項目,引導銀行機構積極配合對接地方政府打造國家先進製造業高地的產業佈局,聚焦10條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鋼鐵新城”建設和以“三一”為核心的機械製造項目的開發、建設、投資,加大對先進製造業的信貸支持,大力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鏈科技含量和核心競爭力,推動形成鋼鐵深加工和機械製造“雙支柱”的格局,為我市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增長點。

二是要着力發展普惠金融。強化逆週期調節作用,發揮定向降準精準滴灌作用,用足用好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引導銀行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擴大信用貸款規模,鼓勵銀行機構減少對傳統抵押擔保物的依賴,創新信用方式,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提高信用貸款比重;推進無還本續貸,鼓勵銀行機構加大無還本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前提下,支持企業資金週轉;降低綜合融資成本,積極推動銀行機構運用貨幣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提供利率傳導效率,打破利率隱性下限,推動貸款實際利率合理下降。

三是要拓展保險保障功能,爭取保險資金入婁。在積極拓展保險市場保障功能的同時,積極向保險資管公司推介我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項目,推動保險資金運用對接常態化,爭取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權投資方式支持我市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

(二)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創新

緊跟中央、省裏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步伐,全面推進婁底金融改革創新。

一是要強力健全宏觀調控政策執行機制。要結合婁底實際,設立金融穩定發展議事機構,強化央行窗口指導,加強部門合作,提高執行能力,有效形成調控合力。

二是要以農商銀行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各類銀行保險機構改革。把握增強地方中小銀行金融服務能力改革時機,做強做大地方性法人機構,完善治理結構,提升抵禦風險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市、縣域服務功能,積極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積極對接開發性、政策性銀行,爭取享受國家開發性和政策性銀行改革紅利。強化保險機構風險保障功能,迴歸風險保障本源,推動再保險市場和保險中介市場建設,完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推進農業保險擴面、增量、提標,積極開展貸款保證保險、科技保險、健康保險等保險產品創新。引導銀行保險機構運用多種方式為直接融資提供配套支持,有效發揮理財、保險、信託等產品的直接融資功能,培育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的理念,改善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各類健康和養老保險業務,多渠道促進居民儲蓄存款轉化為資本市場長期資金。

三是要努力完善金融產品體系。積極開發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和科技創新的金融產品;加大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金融產品創新;優化“三農”金融產品供給;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四是要着力完善財政扶持政策。協調財政部門持續加大整合財政及相關部門各項獎補資金的力度,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

(三)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步伐

一是全面推動落實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快推進企業上市的若干意見》(婁政辦發〔2020〕15號)文件精神,集中各方力量,集聚優質資源,多措並舉,進一步規範資本市場運作,引導企業登錄多層次資本市場,充分發揮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的作用,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壓實各成員單位責任,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加快建設專業中介機構體系、融資體系和防風險體系,督促各縣市區要儘快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建立完善企業上市工作機制,出台相應的資本市場扶持政策,形成鼓勵支持企業上市的良好氛圍,激勵更多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速發展。

二是加大資本市場的培訓力度。採取廣泛宣傳與溝通交流相結合、專題培訓與外出考察學習相結合、業務指導與解決問題相結合,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幹部研修班、金牌董祕培訓等活動,邀請證券監管部門領導、業內專家和中介機構專業人士授課,答疑解惑。分批次組織赴上交所、深交所或省內外優質上市公司學習觀摩,邀請成功企業家現身説法,增強企業上市信心,引導黨政幹部和企業學習資本市場、瞭解資本市場、利用資本市場,有效解決企業“不願上市”、“不敢上市”、“不會上市”的問題。

三是嚴格考核激勵,將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市績效考核體系,對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單位的企業上市工作進行績效考核,促進各單位對上市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形成推動企業上市的強大合力,加快推進企業股改、掛牌、上市的步伐,爭取早日實現企業上市“零”的突破。

(四)全力推進民間融資風險處置

一是嚴格推進落實好《關於非法集資案件涉案資產處置、清退工作的指導意見》(婁處置組發〔2019〕9號)文件精神,全力推進風險資產處置攻堅行動,在鞏固今年風險資產處置攻堅的基礎上,2021年以陳案化解為抓手,以風險資產處置為重點,持續推進風險資產處置攻堅行動,提高案結事了率。

二是重點研究解決瓶頸和棘手問題,2021年全面進入風險資產處置攻堅期和“深水區”,要深入落實《關於非法集資案件涉案資產處置、清退工作的指導意見》婁處置組發〔2019〕9號)和《關於打非及破產企業資產處置的若干意見》(婁政辦函〔2020〕33號),全面細緻梳理查找出制約處置工作深入推進的瓶頸和棘手問題,拉出問題清單,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擔當作為的勇氣研究解決困難問題。

三是充分發揮司法主導作用,依法加大對非法集資的打擊,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形成高壓震懾態勢,達到以打促處、以打促穩的目的。同時,公安機關在立案偵查階段應充分做好追贓挽損工作,及時全面歸集涉案財物,為統一的涉案資產處置做好基礎性工作。

(五)堅決防控重大金融風險

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統一部署,認真落實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處置屬地責任,強化風險源頭管控,繼續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嚴守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一是要強力修復社會信用,再造優良金融生態環境。重點加強與公安、法院、紀監、發改委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為銀行依法合規加快處置消化不良貸款提供便利條件,便於銀行在支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輕裝上陣,傳遞“遵紀守法”正能量,營造“誠實守信”好環境。

二是要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機構的風險防控。因經濟下行壓力疊加新冠疫情衝擊,企業經營性風險傳導的時滯性和宏觀政策的短期對衝效應,貸款違約風險被延緩暴露,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還將持續承壓。特別是個別銀行機構資產質量裂變較為嚴峻,風險較為突出。引導銀行機構要做實不良貸款,繼續加強不良貸款處置,防止不良貸款大幅反彈;農商銀行和村鎮銀行要做強信貸主業,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完善內控管理,提高抗風險能力;保險業機構車險市場高返現、高手續費、虛列費用、數據不真實等亂象問題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機構出現較高退保率,保險機構要重點嚴肅整治車險市場亂象,協調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保險詐騙行為,提升承保端識別風險和理賠端反欺詐能力,促進依法合規經營。

三是要持續推進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協調銀行機構配合地方政府深化政府平台公司和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同時密切關注房地產金融化泡沫風險對婁底的影響,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四是要有序有效開展地方金融監管,嚴格按照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的要求,加強對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類交易場所、投資公司、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P2P)等的摸排力度,澄清底數,防範經營風險。繼續做好轄內擔保小貸、典當行、商業保理、融資租賃等行業的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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