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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59W

婚姻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佔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餘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佔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户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瞭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於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佔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後禁不住誘惑,其行為似乎印證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儘管還維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幹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佔有33%.

(二)農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為家裏賺得補貼,而是隻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三)留守婦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裏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一)對於年齡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並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為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繫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後,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

【第2篇】中國男女婚姻觀念調研報告

近日,國家人口計生委培訓交流中心與世紀佳緣交友網聯合發佈的《2022-2022年中國男女婚戀觀調研報告》顯示,18歲-25歲女性有70%是“大叔控”,其中“氣質大叔”、“事業型大叔”、“細膩體貼大叔”是“大叔控”們的最愛。所謂“大叔”,通常指30歲-50歲的中年男士,傾向於選擇中年男士作為配偶的青年女性被稱作“大叔控”。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對2371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0.1%的受訪者直言自己身邊“大叔控”多。44.3%的受訪者感覺很多女性抱有“要現貨”的心理,不願與伴侶共同奮鬥。

受訪者中,70後佔41.4%,80後佔24.4%,90後佔4.8%。

67.2%的人認為中年男士受青睞是因為大多已具備一定物質基礎

1990年出生的張蘭(化名)來北京打工一年多了。前不久,她在換房時結識了房東的朋友——一個70後的“大叔”。初次見面,“大叔”就開車幫她搬來了所有行李。之後兩人經常一起吃飯聊天兒。“我經常向他傾訴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種不快,他不但不會不耐煩,還會給出很多實用建議。作為一個獨自在北京打拼的女孩子,‘大叔’的成熟體貼讓我感到很舒心。”

“女朋友常指責我自私、不考慮她的感受,誇讚‘大叔’有魅力。”山東小夥李守偉説,他女朋友是日漫迷、韓劇迷,最喜歡收集動漫和韓劇裏的美型“大叔”圖片,還把“大叔”定為他以後的發展方向。“我感覺這種心態太幼稚了。”

為什麼一些年輕女性更青睞中年男士?調查中,67.2%的人認為是中年男士大多已具備一定物質基礎;55.5%的人認為是中年男士更穩重,有魅力;40.5%的人表示是中年男士更能體貼女性;39.3%的人覺得是作為獨生子女的年輕人更願意被照顧,而不懂得照顧別人。

世紀佳緣婚戀專家張佳芮告訴記者,“大叔控”大多集中於年輕女性。初入社會的年輕女性缺少社會經驗,而這正是成熟中年男性所具有的,他們能給予女性安全感。此外,現在不少家庭是“421”模式,四個老人、兩個大人圍繞一個孩子轉,很可能導致獨生子女長大後缺乏耐性和包容力,在戀愛和婚姻中表現得以自我為中心。

“時代不同,適婚年齡人羣擇偶需求也不同。”張佳芮説,70年代生人崇尚與知識分子結合,80年代生人更注重對方物質基礎,90年代生人擇偶不但務實,而且更注重自我感受。所以不管從物質還是感情出發,不少女性都願意選擇已具備一定條件的男士。

穩定的感情需要男女雙方耐心磨合,一同成長

調查顯示,52.6%的受訪者對年輕女性當“大叔控”持認同態度,17.0%的人持反對態度,30.4%的人表示不好説。

張蘭認為,年輕女性與“大叔”結合是戀愛自由,沒什麼不可以。“單方面要求女性理解自己伴侶,等待其成長,也是不公平的。”

“不少年輕女性有攀比心理,看到同齡人因為嫁得好,享受了更好的物質條件,就可能在感情中動搖。”李守偉認為,認同年輕女性當“大叔控”,是認同了男女雙方只考慮自己的做法,抹殺了愛情相伴相守的美好,可能導致更多女性把戀愛和婚姻當做謀取物質條件的工具。

調查中,44.2%的人認為“大叔控”傾向於選擇成熟成功的中年男士,可能助長社會“不勞而獲”之風。38.5%的人認為這顛覆了傳統的婚姻道德觀。

40.8%的人認為“大叔控”與大叔年齡差距大,有代溝,難以保持穩定感情關係;30.3%的人表示這對正在奮鬥的年輕男性來説很不公平;29.3%的人覺得這會造成年輕“剩男”增多,不利於保持正常的兩性平衡;26.8%的人認為這影響了當代女性自信獨立的形象。

“隨着年輕女性自身的成熟,‘大叔’的特質會逐漸不足以吸引她們。而年輕男性的閲歷也在增加,會變得越來越體貼而有魅力。”張佳芮認為,穩定的感情需要男女雙方來耐心磨合,並且在磨合中一同成長。感情不是短期行為,戀愛和婚姻中的雙方還需要面對贍養父母、撫育孩子等各種家庭事務,面對生活的各種考驗。只有一起參與對未來生活的建造,求同存異,才能實現對感情的成功經營。

調查中,72.1%的受訪者表示,理想的戀愛和婚姻中,男女雙方應該共同成長、共同奮鬥。

【第3篇】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範文模板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佔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餘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佔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户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瞭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於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佔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後禁不住誘惑,其行為似乎印證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儘管還維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幹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佔有33%。

(二)農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為家裏賺得補貼,而是隻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三)留守婦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裏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一)對於年齡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並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為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繫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後,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

(二)對於45歲以下的留守婦女儘管她們也關心丈夫在外邊的冷暖和安全,但她們更擔心年富力強的丈夫禁不住繽紛世界的誘惑。她們有的通過隨時打電話方式監督丈夫;有的想盡辦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婦女則表現為無可奈何之狀,她們認為婚姻都是命中註定的事;另外也有個別留守婦女能以積極的心態對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變自己,加強自己與丈夫之間的溝通交流。

【第4篇】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在當前我們的生活中有許多的婚姻家庭問題,那麼相關的調研報告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婚姻家庭調研報告,歡迎閲讀。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今天上午,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與珍愛網在京聯合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20xx年十城市抽樣調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彭佩雲出席活動並講話。彭佩雲表示,這個調查報告反映出中國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觀念越來越被多數人接受。她還特別提到,珍愛網的網絡紅娘做了很多實際的工作,得到了羣眾的認可,“值得點贊”。

本次調查區域為全國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會城市,包括北京、廣州、重慶、南京、長沙、武漢、成都、瀋陽、合肥和鄭州,同時對幸福婚姻項目試點社區江蘇省南通市進行了相同內容的基線調查。十個城市共回收有效個人調查問卷10157份,其中男性樣本5050個,女性樣本5107個,平均年齡為33.48歲。

調查報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數字,比如熟人介紹仍是夫妻相識的主要途徑,佔比超過五成,而通過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60後只有0.8%的比例,80後則高達10.2%,但是85後及90後的比例略有下降,達到8.5%。

與此同時,大多數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時間為半年到一年,這個現象在各代際之間無明顯差異,初戀情結趨於淡化,60後的初戀結婚比例達到70%,而85及90後的初戀結婚比例明顯降低,僅為47.8%。婚前同居行為漸成常態,60後、70後、80後、85及90後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別為13.7%,44.4%,59.6%和57.8%。

調查樣本中,平均結婚年齡為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在婚前户籍類型中,户口不再是締結婚姻的障礙,在85及90後這一代際中,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為城鎮户口,而有31.3%的城鎮男女性是與農村中走出的“鳳凰男”、“鳳凰女”結婚,且丈夫是城鎮户口、妻子是農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關於孩子的性別問題,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認為男孩女孩都一樣。

調查報告還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逐漸淡化,僅有43.3%的女性受訪者贊同這種看法,她們同時認為,男性應該更主動地承擔家務勞動。

調查報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幾點啟示:一是修煉品性、寬容體貼;二是情感依戀、用心經營;三是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傳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據瞭解,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已經連續3年,聯合珍愛網開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項目,重點通過大規模的問卷調查,瞭解中國婚姻家庭狀況,認識當代中國幸福婚姻的基礎,總結成就幸福婚姻的黃金法則,並逐漸撰寫和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以達到正確指導公眾的婚姻觀和婚姻生活實踐,為社會和諧發展傳遞正能量的目的。

【第5篇】中國婚姻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前言:最近看了《蝸居》,看到裏面比比皆是的婚外情及包二奶現象感慨頗多,只覺得該説些什麼,這些現象究竟是男人的道德在敗壞,還是社會的制度缺陷所造成,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從大家的評論來看,同情宋思明和海藻的人並不在少數,那麼這個以現今道德標準來評判應該會被批的體無完膚的愛情故事為什麼會博得不少人的支持呢,中國的婚姻制度的出路何在?我在這裏轉發一位網友的博文共大家參考,希望能一起探討這個已無法迴避的中國的社會現實。此文闡述不代表本人觀點,歡迎各位拍磚!

中國婚姻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一、各種婚姻制度的比較分析

1.中國現行婚姻制度

在改革開放前,由於思想意識形態的高度統一和行政集權的高強制性,加之司法權力的濫用,普通中國人的婚姻象國營企業的產品一樣被簡單地複製。婚姻是以單純的維繫社會穩定和完成人口生產為最高目標,並非從人性本身出發來考慮。所以那時的婚姻不是作為人而更象是作為物來配置。這種婚姻的好處在於不需要太多複雜的程序,只要具備男女不同性徵即可。壞處是造成人性逐步淪喪。好在人是一種適應能力相當強的生物。雖然不以愛情為基礎,但感情可以培養,即所謂先結婚後戀愛。在婚後的長期生活中,在經歷了許多生活磨難之後,隨着夫妻雙方年齡增大,變得猩猩相惜互為依,也就逐步接受了婚姻現實,甚至認為理所當然。令人感歎的是不知不覺中無數不幸的婚姻毀了許許多多人唯一的寶貴的人生。一紙婚書定終身更加劇了這種婚姻的不合理因素。

改革開放後,隨着思想解禁,人們開始關注婚姻質量和生活狀態,最明顯的例證就是離婚率直線上升,居高不下,一度略超同期結婚總量。二十世紀末期,法內婚姻更是遭遇嚴峻考驗,在經濟較發達地區'二奶'現象普及到相當程度,全國各城市也是小姐、妓女充斥大街小巷。'二奶'現象無論是丈夫、妻子、二奶,還是孩子都是相當影響的。

2.中國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總的來説,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制發展了有幾千年,但它卻有許多不合理之處。

首先,古代一夫多妻的婚姻制,究其根本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為明媒正娶的只能是一個,即妻,其他的都沒名分,即妾。妻子之間地位的不平等對於妾來説是極大的不公平。

其次,中國古代的婚姻多是父母指定的,特別是妻子。夫妻間沒有感情基礎很難相互關愛,更別説是丈夫公平的對待每一位妻子。

再次,毫無限制的數目導致婚姻是少數人放蕩不羈的遊戲。

最後,古代的一夫多妻家庭妻子之間矛盾太大。雖然,妻子間的爭風吃醋難以避免,但更關鍵的是制度的不合理。首先對於正妻來説,由於多由是父母指定的,因此與丈夫很少有真正的感情,而其他妾往往與丈夫有一定的感情,所以正妻被冷落,而對其他妻子十分怨恨。雖然,小妾等到了丈夫的疼愛,但是在古代等級森嚴的社會裏,沒地位的她往往受到正妻的欺凌,因此也十分痛恨正妻。

3.西方的一夫一妻制

伴隨着自由、平等、博愛的資產階級革命,西方的一夫一妻制也走過幾百年的路程,它的優缺點也顯現出來。

首先,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帶來了男女平等的觀念,改良了社會的家庭結構等等,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西方的一夫一妻制的弊端也是十分嚴重的。

第一,西方社會存在着高離婚率,這對一夫一妻制是個極大的諷刺。他們多次地依法辦理離婚和再婚手續,其實也是在自欺欺人。此外,婚姻關係的不穩定給兒女帶來的打擊十分大。

第二,在冠冕堂皇的一夫一妻制下,婚外戀非常普遍,由於夫妻間的這種不忠,相互欺騙,對夫妻關係,家庭穩定的影響相當大。

第三,由於西方的男女性關係過於開放,婚前性關係、少女母親、性病(特別是艾滋病)等社會問題非常嚴重。

4.伊斯蘭世界的一夫多妻

在伊斯蘭世界説到婚姻制度,必須講到它的三個重要原則:

第一、適合於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通過合法的婚姻程序才許可成為夫婦,一切非婚姻的男女性關係都是非法的罪惡行為,受到法律和信仰的嚴格禁止。婚姻是社會管理的重要法制,是社會穩定和家庭幸福的根本保障,因此,在伊斯蘭社會中不應當存在同居、通姦、q####j、誘姦、l##j、同性戀、婚外情、性騷擾等這類骯髒的醜聞。真主命令穆斯林男人要尊重女子的人格,在她們同意的情況下娶為妻子,保護她們經濟獨立的權利,享受家庭主婦和兒女母親的尊嚴和地位。

第二、伊斯蘭的婚姻法制是恆定不變的,過去、現在和將來都不會因為任何理由而改變或廢止,因為這是符合基本人性的天啟法度;只可能在特殊的社會條件下做某些必要的調節和適應。任何人對伊斯蘭制度的曲解、攻擊、誹謗、改造或壓迫,都是徒勞,因為這是來自真主的社會法度,穆斯林必須永遠遵守。

第三、伊斯蘭的法制規定,成年的男女都必須結婚,男人和女人都不應當守單身。聖訓雲:結婚是信仰的一半;男人應當有妻子,女人必須有丈夫,這才是正常的人類生活,建立信仰和文明的基礎。伊斯蘭的教義和法制鼓勵一夫一妻的家庭生活,只有因為特殊的理由男子允許多妻,限度是最多娶四個妻子。這些特殊的情況,如戰爭和災難之後男子死亡太多,孤女和寡婦人數超過男人,她們需要有人負責擔養和保護,或者第一位妻子因疾病、性無能、不孕等原因。

從中可以看出,伊斯蘭世界的婚姻制度還是比較合理的,美中不足的是他們的男女平等做的不是太好。

5。一夫多妻vs一妻多夫

為什麼一夫多妻的國家那麼多,而一妻多夫基本不存在呢?其實是有原因的:

首先從社會理論上分析。這世上或許有不講利益的愛情,卻難得有不講利益的婚姻。婚姻的四大經濟功能,都反映個人可以從婚姻中取得的實際利益。這些利益的大小,又取決於配偶的品質,如收入、財富、地位、教育等。肖伯納有句話:'女性的本能,驅使她寧願分享一流男人的十分之一,也不要獨佔三流男人的全部。' 這意思是説,一流男人娶十個妻子,每個妻子分享到的利益,仍不亞於做三流男人的唯一配偶。因此,在婚姻市場的競爭中,一流男人可以娶到幾個女人,中流男人娶一個女人,末流男人娶不到女人。只要男人的品質有很大差異,一夫多妻制就可以與一夫一妻制同時並存。不過,肖伯納的話裏,歧視女性的氣味實在太濃厚了。同樣是基於利益考慮,我們也完全可以説,'男性的本能,驅使他寧願分享一流女人的十分之一,也不要獨佔三流女人的全部。'為什麼高品質的女人就不可以娶多個丈夫?女人間品質的差異足夠大的話,一妻多夫制也可以與一夫一妻制同時並存。此處,分析的邏輯是對稱的,沒有必要特別偏向哪一種多配偶制。然而,除了原始社會,總是一夫多妻制壓過一妻多夫制,原因何在?在男女人數大致相同的情況下,這裏的關鍵就在於,男人間品質的差異,大大超過女人間的差異。我們可以做一個思想試驗:假如男人的品質有很大差異,而女性的品質大致相同,會怎麼樣?這就會出現我們前面説過的情況:高品質的男人會娶幾個妻子,中等品質的男人娶一個妻子,最低品質者一個也沒有。而女性沒有品質差異,競爭會使每個女人從婚姻中得到的收益大致相同。(當然,我們這裏假定對婚姻制度沒有任何法律限制)。就是這麼一個奇怪的理論,居然得到了不少實證研究的支持。經濟學家作了不少跨國比較和歷史分析,用收入、教育、財富、智商等等不同指標去測量人的品質,結果都發現,在男性間品質差異遠遠大於女性的場合,比如説中東和非洲,一夫多妻制較為盛行。

其次從人性上分析:因為女人真的愛上一個人她就根本無法再愛上其他人了,而男人才真正可能多情,他能對多個女人同時保持真正的愛情。雖然女性朋友有些不愛聽,但是這是歷史事實。再説,愛情的確是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是男女的發泄渠道是不同的。女人的妒忌往往向同性發泄,而丈夫的妒忌都往自己的女人發泄。這樣,丈夫如無法使妻子迴歸自己,都會自然選擇離開妻子,因此一妻多夫自然瓦解。

二、一夫多妻制的社會必要性分析

一夫多妻制完全是社會現實和經濟基礎所決定的!

首先,從社會財富和產品配置來看,對比女人,男人佔有絕對優勢部分。在經濟地位上,男女始終未達到真正平等,也不可能達到平等。一夫多妻正是強化了男人對女人的撫養責任。從某種意義上講,對於男人,一夫多妻制是一種經濟責任;對於女人,一夫多妻制是一種社會福利。

其次,一夫多妻制可以激發男性創造潛能,推進社會競爭和發展,促進人類種族進化。男人對社會和物質的征服欲,也可以被再一次挖掘和調動。一夫多妻制保證具有高質遺傳基因的男性通過對優秀女性的充分選擇,使人類體智不會在遺傳中逐漸退化。

第三,從動物性本質來考察人性,男性對多個女性的需求從權力和義務上恰恰可以從猿猴的社會結構中得到合理性反證,其可行性亦然。這就可以使事物恢復到真實面貌,即:女人將回到正確而自然的地位,男女各歸其位,回到他們正常的社會生活狀態。

三、中國一夫多妻制的設計

根據各種婚姻制度的比較分析,結合中國國情,中國應實行一夫多妻制。

首先,婚姻關係的成立必須是平等、自願的。夫妻雙方、妻子之間地位是平等的。夫妻之間享有充分的婚姻自由。妻子之間也不能干涉對方的婚姻自由婚姻。但是,妻子對自己的丈夫的享有知情權。

其次,一夫多妻的婚姻必須是有一定的規範的。結合實際,一夫多妻的多最多也不能超過四個,否則會成為有些有錢人的遊戲。

再次,社會應允許性產業的合法化。性產業的發展不僅可以解決光棍的性問題,而且合法化後它受到應有的管理(性服務者必須身體健康,性服務對象的有效管控財政收入等)。此外,還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增加財政收入。

最後,社會加大對婚姻的介入力度。對於婚外情、有家庭的丈夫嫖娼等處以處罰。

四、一夫多妻制的好處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丈夫為了讓眾多嬌妻過上幸福的生活,會將壓力轉化為動力,努力工作,自然收入增多。妻子們只需要輕鬆的工作一下就行了,因為家庭的總收入已增加了。此外,集體生活支出成本降低,比如住房飲食等等。

從丈夫的角度講,好處自然不用説了。

從妻子的角度講有不少好處:

首先,丈夫的婚外情其實有一部分是自己造成的。婚後,由於自己的不注意,出家打扮的漂亮在家則不修邊幅吸引不了丈夫,過分的嬌氣令丈夫心煩。而一夫多妻家庭裏,由於有其他姐妹的競爭,自己肯定不會不注意。有幾位漂亮的温柔的妻子在家裏,丈夫不可能再婚外偷情了,這樣妻子也得到了丈夫穩定的愛。

其次,愛慕該男子的女子也不會受到他已婚的影響了。她可以真正的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了,自己的權利也能得到保障。

再次,大家可以分擔家務。不要説丈夫不做家務,其實男人應在外面打拼,女人上一些輕鬆的工作,主要是相夫教子。

第四,由於家庭的温暖,丈夫下班後會加快回家的步伐,從此各娛樂場所少了已婚男人的身影,各家庭多了負責任、疼女人的好男人。

第五,女人逛街就有了固定的、長久的夥伴,不用再看男人陪逛街一副活受罪的樣子,女人的心情會豁然開朗,而她們也不會整天戰鬥在商場試衣間或美容院,因為這種消費在家庭已經成為羣體消費,女人們一定會精打細算,合理理財,從此男人們不再説他的女人瑣碎、虛榮、淺薄.

從孩子的角度講,首先,家庭的穩定是最大的好處。孩子們再也不會因離婚所害。此外,孩子的童年也就不會孤單,在其擁有完整的父愛、母愛的基礎上,還可以享受相濡以沫的其他女人的母性寵愛,那幸福簡直就是毛毛雨。

從老人的角度講,老人不會再為已成家的兒子牽腸掛肚,因為有幾個女人照顧着他們的兒子,同時公公婆婆也不必再看兒媳婦的眼色行事,因為眾多兒媳為了增加她們在男人心目中的份量會爭先恐後地孝敬公婆,順便將中華民族孝敬老人的傳統美德進行到底。

編後點評:我之所以轉發這篇文章,是因多數的國人都有一種錯覺,一心只想着一夫多妻制代表了齊人之福,享不盡温柔美豔,而不去考慮其有用的一面~替現今的社會問題帶來可行的解決方法。我的目的並非鼓吹一夫多妻制,並非叫人們去濫用這個制度,而是希望人們在未認識清楚它的作用之前,不要胡亂去加以譴責,因為這種制度,亦可能會對社會有所裨益。同時也希望社會在談論男人的婚外情時不要一味用道德敗壞不負責任這種膚淺的語言,因為據美國著名教授盧馬教授統計,全世界223個國家和地區,竟有140個國家允許一夫多妻!難怪有專家指出,一旦人類社會能妥善處理好各種婚姻制度的缺陷,人類就是到了第二階層的文明時代了!

【第6篇】關於加強婚姻調解、促進社會穩定的調研報告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婚姻的穩定是社會和諧重要內容。針對近年來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現象,發揚先行先試的創新精神,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江陰市婦聯發揮婦聯羣團優勢,着力參與婚姻家庭指導,並孵化成立社會組織——江陰市婚姻家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經過大量的課題研究和前期準備,於xx年2月18日起在市離婚登記處開展婚姻諮詢和婚姻危機干預工作,並在此基礎上繼續吸納熱心志願者、壯大婚姻家庭調解隊伍,今後進一步幅射社區、村,使得我市的婚姻家庭調解機制更加健全,把各種糾紛矛盾化解在基層。

一、婚姻調解取得顯著成效

經統計,截止10月23日中心共接待1721對辦理離婚的夫婦,經過對婚姻破裂邊緣的夫婦進行婚姻危機干預和諮詢服務後,勸返588對,勸和率為34.17%。根據江陰市婚姻登記中心的數據顯示,自我中心介入調解工作後,今年2-9月的離婚人數增長率較往年同期下降6.26%,初步遏制了離婚率快速增長的勢頭。

1、從年齡角度分析,30-39歲年齡段的離婚人數共702對,佔比40.79%,遠高於其他年齡段,特別是35歲左右最容易產生婚變。20-29歲年齡段的佔比逐步上升,單月最高值為26.93%,是第二大離婚羣體。這個羣體現在被社會廣泛關注,俗稱“80後”。通過幾個月的觀察與調解,發現他們多數以自我為中心,缺乏責任感以及科學經營和維護婚姻家庭的理念和方法,易出現閃婚閃離的現象,為重點調解對象。

2、從婚齡角度分析,婚齡7-xx年的離婚人數居高不下,共525對。這個羣體多數已有子女,婚姻進入倦怠期,矛盾積累多,可能涉及經濟、代際關係、子女撫養等多個方面。主要由於婚後缺乏溝通,導致問題的積累。但從子女成長的角度考慮,調解工作相對易入手。

3、從離婚原因的角度分析,性格不合、婚外情、經濟糾紛(嗜賭成性佔比85%)是佔比最多的離婚原因。以性格不合居首,高達56.3%,系婚後缺乏溝通,夫妻間缺乏寬容和理解。隨着經濟的發展,物質條件的提高,現代人面臨的誘惑越來越多,因此婚外情、經濟糾紛導致的離婚羣體數量也在不斷增加,並且難以調和。其他原因中代際衝突(如婆媳關係)佔比較大。

二、婚姻調解主要做法

1、公益化:公益化服務滿足社會需求,彰顯社會組織活力。xx年6月《青年報》聯合市民信箱展開相關調查,有64.3%的市民希望相關部門對適齡青年開展相應的婚戀指導,61.7% 的市民希望能夠增加離婚調解機構,挽回“草率型”婚姻。中心應運而生,作為民非企業,可以説是恰當好處。一是社會組織乃民間機構,既不代表任何一方,也不偏袒任何一方,能夠客觀公正地分析當事人婚姻中存在的誤區和偏見並贏得他們的信任;二是雖然通過民間組織提供服務,但這種服務離不開政府的支持,百姓感謝的是政府,體現了“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服務意識。

為了實現公益化這一特點,滿足社會需求,中心引入了志願者。志願者積極關注婚姻家庭問題,為公益事業義務奉獻才智,充分體現了奉獻、認真、本色、熱心的志願者精神。她們不求回報,兢兢業業,在服務時堅持接納、尊重的原則,真誠地對待當事人,客觀公正地從專業角度為他們提供參考和選擇,為瀕臨破裂的家庭揚起希望的風帆。

2、優質化:高素質的人員構成,多元化的調解方式,為離婚羣體提供優質化服務。中心人員採取以專職為主兼職為輔的模式。目前共設有2名專職人員,18名志願者。其中50歲以下的有5人,佔比25%,50歲以上的有15人,佔比75%。退休人員是志願者隊伍的主力軍,他們熱心於公益事業,願為“江陰夢”做到“老有所為”。同時,中心人員專科學歷共14人,佔比70%,本科及以上學歷共5人,佔比25%。較高的學歷和豐富的人生閲歷、工作經驗,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確保了中心服務的優質化。

另外,由於中心人員來源的多樣性和專業性,中心調解工作摒棄了傳統的説教方式,將婚姻家庭理論、社會良俗公德、心理學、甚至宗教信仰有機地結合起來開展調解,形成自己的特色。在服務中對當事人的行為不做評判,只用科學的經營婚姻家庭理念和傳統的倫理道德幫助離婚雙方分析他們在生活中產生矛盾的根源,理清“離”與“和”的利、弊,從專業的角度提出建議供他們參考、選擇。

3、規範化:推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務。中心成立初期,根據實際運營情況,從建章立制入手,編制了《日常工作規範》,將中心的工作規程、成員的職責與義務、工作目標等事項公開化、透明化、制度化。因此,中心的運營有了統一的要求,服務有了統一的標準,對外有了統一的形象,創出了中心的特色,使中心工作有條不紊地朝着發展目標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同時,中心擁有適用性好、實用性高、操作性強的工作記錄工具。除上述提到的工作記錄表外,還有服務日誌等。主要用於記錄和統計當事人的情況和調解過程的重點、特點、難點。堅持推行工具的使用,規範了中心檔案的記錄和管理,為總結經驗、發現問題、以及提高調解成功率,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

4、人性化:樹立人性化服務理念,提供以人為本的服務。中心以暖色調為主的辦公區域,一改往常公共場所的單調、冷漠,以家的氛圍向來訪者開放,喚起他們對婚姻和家庭的美好體驗。牆上張貼着各種各樣的標語,告知來訪者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承擔的責任,如何科學經營婚姻的理念等,起到了緩衝、警醒來訪者的作用。報刊架上擺滿了市婦聯編制的宣傳冊。中心還撰寫了《勸君三思信》,張貼在牆上,同時印成單頁宣傳冊派發給來訪者。在調解過程中,中心成員始終以微笑和傾聽給予當事人家人般的温暖服務。

另外,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社會資源,切實為當事人解決困難。①法律援助。離婚協議書是協議離婚必備的材料之一,但多數當事人都反應不會寫。於是中心聯繫了江陰市法律援助中心,並將聯繫方式張貼在辦公區域內,供有需要的當事人聯繫。②孃家的依靠。婦聯是保護廣大女性兒童合法權益的孃家。因此當遇到基本權益受到的侵害的女性當事人,指導中心人員也會提醒其向婦聯尋求幫助。③人性化的綠色通道。隨着江陰經濟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外地居民來澄務工,為方便這些當事人辦理手續,中心積極與濱江法庭聯繫。今後,雙方在江陰暫住滿一年的協議離婚人員可向濱江法庭提起訴訟。

三、婚姻調解存在的問題

1、志願者隊伍尚不穩定,人員易流失。雖然中心已形成相對穩定的核心隊伍,但是由於各種不可預期的客觀原因及志願者的特殊性,人員的穩定性仍然較差。

2、缺乏後續跟蹤服務。由於組織職能和客觀條件的限制,目前還無法與來訪者建立關係,開展後續跟蹤服務。無法跟進調解成功的來訪者離開指導中心後的情況。

3、專業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俗話説家家都有難唸的經,不幸的家庭總是千差萬別。要確保中心長期健康運行,必須提高解調人員的專業水平。

四、未來努力方向

1、堅持定期開展學習研討活動。豐富活動形式,例如舉行專家講座、邀請相關單位就專業問題進行培訓、內部推選講師自定義命題演講、學習小組互相探討等。加強指導調解人員之間的交流,提高專業水平的同時,提高團隊凝聚力,保持志願者隊伍的穩定性。

2、開拓創新適應社會的需求。婦聯組織創新形式,服務前移,通過走進社區(村),走上講台的形式,開展沙龍、小組、個案服務等活動,以及開展後續跟蹤服務,滿足新形勢下婚姻家庭的不同需求。

3、結合普法宣傳科學婚姻理念。通過中心的調解工作,引起相關部門對逐年增長的離婚率的重視。同時“標本兼冶”,圍繞婦聯的普法教育規劃工作,以主題教育、輿論宣傳等手段積極開展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通過更多的途徑向全社會廣泛宣傳婚姻幸福、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從而提升婚姻和家庭生活質量,促進和諧家庭、和諧社區和和諧社會的建設。

【第7篇】我國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調研報告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

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閲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為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為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眾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户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xxxx—xxx年間,xx省xx縣xx鄉xx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為xx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xx%。其餘xx對中,有xx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xx—xx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xx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

而xx省xx縣xx鎮xxxx—xxxx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xx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為解決子女的户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為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户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為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為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户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户”。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

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户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眾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xx省xx縣xx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xx省xx縣xx鄉xx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為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8篇】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現狀調研報告

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現狀調研報告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閲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為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為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眾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户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20__—20__年間,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為18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33%。其餘12對中,有9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3—8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3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

而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20__—20__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51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為解決子女的户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為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户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為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為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户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户”。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户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眾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為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9篇】調解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

調解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範文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追求平等、和諧的婚姻關係,然而絕大部分農村男性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男人是天”大男子主義觀念,導致家庭矛盾增多、離婚率上升。儀徵市新城鎮婦聯針對轄區內來信來訪婦女中關於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的問題,進行了具體調研和細緻分析,並研究相關對策。

一、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現狀

道德低下導致矛盾糾紛。隨着農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也日益增多性格不合促成矛盾糾紛。經調查,“性格不合”已經成為絕大部分農村夫妻離婚的原因。隨着農村經濟文化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觀念相比於以往更為開放,越來越多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然而在如今的婚姻家庭中,過分強調個性,缺乏角色轉換、換位思考的能力必然會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夫妻關係的維持需要雙方互相妥協,彼此認同,求同存異。但是許多夫妻由於過分強調個性,不願意為了對方改善自我,而是一味地要求對方為自己而改變,忽略了夫妻之間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矛盾,最終感情破裂。

二、造成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

市場經濟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同時,也為農村家庭成員帶來精力壓力和精神壓力,加之如今農村人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致使夫妻矛盾越難越難協調。很多原本懷着美好向往走入婚姻的夫妻,由於不善於化解社會壓力和家庭矛盾,導致婚姻一步步走向死衚衕。市場經濟還影響着人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句話已經在很多農村家庭中體現,以能否賺到大錢作為擇偶標準、以賺錢多少決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

女性綜合素質偏低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傳統的“讀書好不如嫁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與男性一樣在職場上打拼,但回到家裏卻生活在傳統封建思想的陰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衝突中往往走極端。有的女性法制觀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實婚姻,但仍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同居。職能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不夠及時。家庭矛盾的深化需要一定的過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現之初給予必要的疏導,可能杜絕不必要的後果發生。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調解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糾紛不夠重視,麻痺大意,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國的《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

三、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一是提高認識。“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庭糾紛往往有其特殊的隱私性,因此相關部門在調解矛盾的時候保持中立態度,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然而婚姻家庭糾紛有種感情糾葛,日積月累,如果得不到及時調解,一旦爆發,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

二是注重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新城鎮婦聯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五步”工作法,紮實做好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傾聽,溝通是雙向的,在做調解工作的時候,並不能僅僅依靠單純地向對方灌輸自己的思想,還應該積極傾聽對方的內心想法。通過傾聽,能夠了解對方真正的需求、心聲,從而對症下藥,找到相對適當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三是健全機制。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複雜性、羣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餘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完善處罰制度。由於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為。對破壞婚姻者,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分。

【第10篇】婚姻登記狀況調研報告論文

婚姻登記狀況調研報告論文

縣地處 處,距自治區首府公里。全縣區域面積平方公里,下轄鎮鄉,個村委會個社區居委會,人口萬人,箇中農牧民人,勞動力人。近年來,為加速推進婚姻註銷檔案治理規範化,切實進步婚姻註銷服務治理程度,縣民政局嚴厲依照《婚姻註銷條例》和《婚姻註銷治理方法》,重點增強婚姻註銷治理軟、硬件建立,完善治理工作機制,理順治理工作職責,具體完成了婚姻註銷治理規範化。年上半年共處理結離婚註銷對,箇中農牧民對,佔19.6%,婚姻註銷及格率達100%。

一、存在問題

(一)農牧區中“閃婚”景象較以往有增多趨向。其特點顯示為“三快”即看法快、同居快、分手快。青年農牧民大局部是在各類集會上看法後,到男方家臨時同居,有的是外出打工看法後同居,他們中有相當一局部沒有領取娶親證,因這種同居關係不足最少的婚姻基本,維持不了多長工夫便各奔前程,有的女方還在同居時期懷孕,無顏回家,在社會上漂泊。

(二)沒有處理娶親註銷手續的景象依然存在。究其緣由是間隔縣級婚姻註銷機關較遠。如、等鄉鎮的農牧民因交通不方便或不肯承當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而遷延了處理娶親註銷手續的工夫,有的即便想處理娶親註銷手續,也是比及孩子入學、落户或享用相關優惠政策時才不得以補辦相關手續

(三)婚姻註銷中存在“兩多”景象。即輕率娶親、離婚的多;遺掉婚姻證件,要求從新出證的多。

(四)農牧民羣眾遍及以為由縣級婚姻註銷機構一致註銷治理所轄區域的形式,既添加農牧民羣眾的婚姻註銷本錢,又帶來不方便。以為採用渙散註銷,準時上報,按期檢查,集中治理的方法比擬得當。

(五)婚姻註銷機關、方案生育和公安户籍治理部分之間的工作聯接不足協調性。

二、幾點建議

(一)積極發動民政、婦聯、衞生、司法及村委會全方位、多渠道持續加大對“一法一規則”的宣傳力度,特殊要針對偏僻農牧區,把制止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娶親,制止圈外人插足、未成年人私奔,制止有愛人者與別人同居、不處理婚註銷手續同居等作為宣傳重點,尤其要將不處理娶親註銷手續給往後的生活帶來的.諸如落户難、後代入學難、不克不及享用優惠政策等一系列連鎖問題和對婦女、兒童等弱勢羣體身心健康形成的嚴厲風險性宣傳到位,逐漸指導各族底層農牧羣眾堅持健康、調和、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

(二)進一步結實堅持為底層羣眾服務的主旨,持續改變工作作風,切實進步服務質量。本着便民的準則,將處理婚姻註銷權利下放至鄉鎮,以便利農牧民羣眾就近進行婚姻註銷。

(三)進一步組織協調好民政、户籍治理等部分之間的工作關係,在處理娶親證、身份證等方方面面構成一致的,環環相扣,親密聯接的工作機制,保證各項工作在一致協調中運作。

【第11篇】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都説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家庭關係的穩定與否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程度。我國是傳統觀念很強的國家,但隨着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各種事物變化日新月異,人們的思想也變得更加開放,傳統的婚姻觀念也在受到衝擊,人們更加註重自身在婚姻關係中的人身、財產、隱私等權利的保護。在這種大環境的影響下,婚姻家庭類案件也呈現出日益複雜的趨勢,出現了案件數量增加、財產結構複雜、新型法律關係不斷增加等現象,相應的,這就為糾紛的平穩解決增加了難度。本報告以本院當前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工作出現的情況、問題、難點及建議進行調研。

一、案件審理情況及特點

根據分析和審判實踐,本院婚姻家庭類案件呈現以下特點:

(一)、收案數量基本穩定並有所減少

近年來本院收案數量基本保持平穩,2014年收案數還有明顯減少。這一方面是客觀上婚姻家庭糾紛有一部分通過民政部門協議解決了,另一方面本院訴外調解工作和引導工作一直做的較好,各類普法活動的開展提高了羣眾的法律意識以及自行處理家庭事務的能力。特別是2014年開展的“法官進社區”活動,除了增加了新型的普法形式外,還使本院法官更加深入的進行社區,參與社區調解,對社區民調員進行培訓,提高社區人員的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這使得廣大羣眾有了更多解紛途徑,足不出户就可以化解矛盾,既減少了羣眾訴累,也節省了法院的訴訟資源。

(二)、案件類型的多樣化

近年來,多種新案由出現在本院婚姻家庭類案件中。除了離婚、撫養、贍養等傳統案由,還出現了婚約財產糾紛、夫妻財產約定糾紛、婚內撫養費糾紛、贈與合同糾紛等多種新案由,2014年各類案由增加到了24種。究其原因是我國法律的逐步完善,對於公民權利的保護逐步細化,以及整個社會的法律意識加強,尤其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三)、涉及財產標的逐步增大,財產組成複雜化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羣眾財產增加的同時,也使得涉訴當事人的財產標的越來越大。近幾年婚姻家庭類案件中所涉及的財產標的從幾十萬元已經發展到了幾百萬、上千萬的水平。標的增大的同時,財產的組成也是多樣化,從以前主要以房產、存款為主發展成房產、存款、公司股權、地皮、債券、股票、債權債務、車輛等多種類型,涉及到評估、鑑定、調查、審計等一系列準備工作,案件的審理時間也就相應增加,也為案件的解決在客觀上增加了難度,也使涉訴當事人增加了更多的矛盾爆發點。

(四)、25-40歲年齡段逐步成為離婚案件的“危險年齡層”。

隨着社會發展,中國的婚姻觀念也受到各種外來思想的影響,社會上一部分人對待婚姻的觀念也逐步開放。近年來25-40歲年齡段的當事人逐步成為離婚案件的“主力”。這年齡段當事人對於婚姻有更高的要求,同時對於婚姻問題上有時略顯草率,還有一個更顯著的特點就是父母對婚姻的干涉。這部分當事人由於剛參加工作、個人花費較大或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自身在經濟上還未從父母身邊“斷奶”,從婚房購買、婚禮籌備及婚後生活上,很多還依靠父母經濟幫助,這就使得父母在夫妻生活中介入的越來越多,為雙方增加了矛盾隱患。同時在處理離婚糾紛時,由於財產方面很多都是由父母出資,當事人在財產方面無法獨立做主,也使得進行調解時,還需做雙方父母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難度。

(五)、家庭冷暴力以多種形式存在

在離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多以毆打、語言脅迫等形式存在,但由於法律的威懾,動手傷人這種暴力已經有所收斂。反而是家庭冷暴力逐步成為家庭暴力的一種新趨勢。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現為對家庭毫無責任感、平時對對方冷言冷語或一言不發,更有甚者通過其他形式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對於這種行為由於屬於道德範疇,法律根本無法進行調整,所以對於這種當事人主審人只能進行批評教育,無法用法律約束其行為。

二、案件審理的經驗做法

由於婚姻家庭類案件涉及個人乃至兩個或多個家庭的核心利益,影響着社會穩定,如何更好處理“家務事”,是我院一直探討的課題之一。為更好地解決家庭矛盾,我院自1998年,就開始嘗試婚姻家庭案件的專業化審理,專門將長城法庭設置為審理城市區婚姻家庭糾紛的專業法庭(長城法庭受理xx區範圍內90%的婚姻家庭案件,另有10%距長城法庭較邊遠的分給該轄區的另兩個法庭),連續多年來,該庭審理成績斐然,調解率90%以上,無錯案、無上訪。其根據婚姻家庭案件的特點也形成了自己的審理模式和風格,實現了規範與靈活結合、審判與教育結合。以長城法庭為主,帶動另兩個法庭,我院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審理積累了比較成熟的經驗。

(一)、樹立科學的調解理念、探索多種調解方式和技巧,以調解作為化解家庭矛盾的主要手段。

首先,堅持審教結合的調解理念。面對瑣碎的“家務事”,立足於對當事人思想的調整和教育,治標更治本。從1998年開始,就確立了“審判與教育結合”的調解理念,並以此為指導,主辦了xx區婚姻家庭教育學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讓雙方當事人參加法庭舉辦的有專題、有針對性地婚教學習班,通過這種調解模式使當事人多了幾分理智,一些陷入情感危機的夫妻為了孩子,為了昔日的情義又走到一起,一些拒不撫育子女、贍養老人的當事人也深受教育,承擔起應盡的家庭義務。五年來,我院平均每年舉辦婚教學習班10次左右,每期針對不同的主題,學習人數從20人到50人不等,參加學習的案件當事人和好率達30%。

其次,始終貫徹全過程、全方位的調解。作為糾紛的仲裁者,不僅要關注糾紛調解的結果,而且要注重從糾紛本身的規律出發,抓住可能化解糾紛的各個節點去做工作,最大限度地緩解當事人情緒、弱化衝突。注重庭前調解關口,在開庭前送達法律文書時,組織初步調解,注重將法言法語轉變為羣眾能夠聽得懂、聽得明白的語言,強化工作效果,爭取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狀態,通過這一關,案件調解率達60-70%。注重庭審促成關口,庭前不能調解的.,通過開庭,讓當事人對爭執的主要問題進一步理清認識,權衡利弊,注重情、法、理並用,從而促成調解,法庭20%的案件能當庭調解成功。注重庭後消化關口,經過開庭不能調解的案件,適當進行冷處理,在庭審後給當事人冷靜考慮的時間,充分挖掘當事人的各種社會關係,動員和依靠各方力量從外圍突破,庭後調解案件佔全部調解案件的5%左右,但這些都是容易激化的糾紛,庭後調解不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矛盾激化,而且減少了當事人對判決的牴觸情緒,降低了上訴率。

第三,不斷探索調解技巧和方法。調解是和諧解紛的一條捷徑,為了讓調解發揮應有的作用,法庭為調解劃下一條紅色規範線,即依法調解。在這條線上找準三點:第一是當事人自願這個基點;第二是以法服人這個切入點;第三是程序合法這個外在點。調解畢竟有靈活性的必然要求,所以,在紅色規範的前提下,又根據個案,總結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熱法、社會法、電話法、親情法、結合法等“調解九法”, 靈活運用於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增強服務意識,實行便民利民的服務措施,以温暖貼心的服務作為化解家庭矛盾的助推力。

由於婚姻家庭類案件嚴重的耗費當事人精力、財力,為了幫助其儘快擺脱訴訟,我院不斷在訴訟指導、效率提高、矛盾預防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首先是順民意,實行預約制度。把以往由法官為主安排開庭、調解時間和地點改為以當事人為主,由當事人預約。在送達起訴書副本後,法官會給出一段合理時間,當事人可以在這段時間內選擇自己希望開庭或調解的時間和地點,可以是雙休日或節假日,行動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當事人,還可以將法官預約到家中、醫院等地。

其次是解民憂,實行訴訟指導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由於當事人對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對訴訟程序不瞭解,難免對法院工作產生怨言。為了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法庭尤其注意對訴訟指導的完善,針對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舉證意識不強、財產保全意識不強、訴訟調解意識不強、獨立訴訟意識不強、主動履行意識不強等五個方面的問題,法庭採取告知舉措,通過個案釋明、普遍宣傳等方式幫助當事人提高訴訟能力。

第三是關民情,實行回訪制度。婚姻家庭糾紛的解決有反覆性的特點,為了切實做到案解事了,我院將調解工作向後延伸,建立了温馨細緻的回訪制度。製作了制式的回訪登記表,明確案件主審人為回訪負責人,每年要完成已辦結案件50%以上的回訪任務,其中贍養、調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訪。對贍養案件或涉及老人的案件力求到家回訪,其他案件可以以電話、信件等方式進行。其中,還以小建議的方式,用温馨的話語對審理過程中發現的不當行為提出中肯的建議,幫助當事人徹底走出糾紛困擾。通過積極全面的回訪,瞭解當事人的動態,做好新矛盾產生的預防工作。

(三)、提高綜治觀念,聯合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創新矛盾糾紛化解模式作為解決家庭矛盾的新途徑 。

婚姻家庭問題是一項社會問題,僅僅單純依靠法院的力量化解矛盾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多方互動,進行配合,形成社會合力,才能合理利用資源,有效解決問題。

首先,我們以民調聯絡為載體,不斷整合社會調解資源,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我院自2005年即開始建立民調聯絡機制,在各派出法庭設置民調聯絡員,由法庭對應的轄區司法所派人民調解員擔任,他們在法庭輪流值班,負責完成兩項任務:第一是負責接待訴前諮詢,對諮詢進行分流、引導。10年來,他們每年接待諮詢400多人次,其中30%是諮詢人瞭解相關知識後自行解決,10%由人民調解員調解成功。這樣不僅減少了法庭的接待量,還提高了百姓對民調組織的認知,最為重要的是引導人們自行化解矛盾,使一些矛盾不大的潛在糾紛自行化解,降低了訴訟成本。第二是負責聯繫法庭和司法所。通過聯絡員的瞭解和反饋,實現了法庭與司法所的互動。一方面,法庭為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解答諮詢、規範程序的指導服務,通過個案指導、集中授課、庭審觀摩等方式與民調人員進行交流與學習,幫助規範人民調解程序,使其組織達成的調解協議更具可信性。從而在更廣泛意義上發揮了民調組織在定紛止爭、化解社會矛盾的前沿陣地作用。

其次,我們“法官進社區”活動為契機,延伸司法觸角,幫助社區提升法治理念,構建和諧社區。2014年開始至今,我院從地處城市中心區的實際出發,開始進行“法官進社區”活動,不斷深化完善社區法律服務機制,全方位、多角度地發揮聯合止爭與幫扶的優勢。我院從17個庭選派若干法官、黨員為全區17個鎮街、工業園區所轄的社區、村提供志願法律服務,劉光明院長親自負責對整體工作進行督導,副院長楊超負責活動的具體落實。該活動從方案制定到組織領導,從活動方案到具體計劃的落實,每個細節都非常完善。自2014年4月至今,我院共有100餘名法官、黨員參與服務行動,進行調研、交流71次、開展法律宣傳62次、法律講座、培訓23次、解答諮詢900餘人次,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矛盾糾紛30餘件、庭審觀摩7次、模擬法庭2次,為社區羣眾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由於活動方式靈活生動,老百姓非常歡迎,都表示:“我們很有收穫,希望法官下次再來!” “法官進社區”黨員志願服務行動發揮了及時化解訴前糾紛、減少矛盾激化苗頭、提高羣眾法律修養和增強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作用。同時,在這一行動中我們也密切了司法與人民羣眾的關係,提升了法院形象。這也為我們解決家庭矛盾夯實了司法活動的羣眾基礎。

三、案件審理中存在問題及難點

(一)、案件中的財產問題。

由於各種新類型、新情況的案件逐漸增多,婚姻家庭類案件的審理難度也逐漸增大,但究其難點主要還是在財產方面。財產處理難度的焦點在於財產複雜,處理這類案件往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評估、鑑定、審計等工作,而且由於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案件中無法得到解決。現就案件審理的具體問題進行歸納:

1、婚約財產糾紛中財產問題。該類案件每年收案不到5件,在處理過程中主要是結合具體案情,以《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進行處理,並以調解為主,加大調解力度,避免出現新的矛盾。在此類案件中當事人舉證是難點,首先要確定雙方的戀愛關係,如一方也與案外人登記結婚,對於戀愛關係矢口否認。其次原告對於財產基本上沒有書面約定,在認定時只能憑證據,但經常出現證據較少或沒有證據的情況。

2、婚內財產約定糾紛中財產問題。出現該類案件主要是一方擔心另一方將財產轉移或者一方已經將財產轉移,另一方出於追回被轉移財產及保護剩餘財產的目的,故而起訴。該類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出現較少,但一旦出現往往矛盾比較激化,急需進行財產保全。此類案件多數為財產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在處理時現存財產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但追回被轉移財產則需大量的調查工作,因個別當事人屬於惡意轉移,如遇到轉移房產現象,還需進行買賣無效的相關訴訟。

3、未完全取得產權的房產問題。對於這種情況如雙方對於房產的歸屬均無爭議,只是房本未下發的,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即可。對於雙方有爭議的房產,因多數都會涉及到第三人,離婚案件中無法處理,只能另案訴訟。

4、債權債務問題。對於債權債務問題,當事人主張對方偽造虛假債權或債務情況較多。對此,我院一直本着謹慎的態度,無論雙方是否認可該筆債權債務,債權人、債務人都應出庭,並要求出示出款證明。對於債務,同時也應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正在辦理離婚糾紛,債權人也可對該筆債務的處理表示自己的意見。因法律規定債務人轉移債務需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對於債權,即使雙方均認可,本着謹慎的態度,也需債務人出庭。如債務人對於該筆債務有異議,或有案外人要求權利,則需要另案處理。

(二)、撫養費給付問題。撫養費案件中無固定工作或收入特高當事人,撫養費數額如何界定的問題,及關於撫養費的最低數額及上限如何界定。關於撫養費最低數額我院日內未應按照本省最低工資標準。關於特高人羣給付撫養費數額問題,應按照當地的生活水平進行確定。但還存在着城鎮與農村存在的差異應如何確定標準的問題。

(三)、關於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的問題。這種情況在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問題:

(1)原、被告為一方為精神病患者,患病一方有診斷書或殘疾證,但無法確認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申請鑑定如何應對;

(2)進行鑑定時,鑑定所需材料證據無法收集或對方不予配合的情況下,如何應對;

(3)鑑定所需費用應如何負擔;

(4)如何確定監護人的問題。

(四)、證據適用問題。在離婚案件中,原告方認為被告已經失蹤,但只能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報案記錄,派出所的報案記錄一般只顯示為“某某於某某時間到我所報案稱其夫或妻於某個時間失蹤,至今未找到”,此報案記錄能否成為判決離婚的依據,作為證據使用其效力應如何界定。不排除原告方故意陳述被告方為失蹤的情況出現。對於派出所出具的報案記錄,實際操作中作為證據使用,但是否以其為離婚依據需當事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但報案的真偽應由公安機關進行核實。

(五)、因相關部門的管理缺陷引發的相關問題。在日常案件審理中,經常發生因其他相關部門存在管理缺陷或不配合調查,導致案件審理時間延長,這種情況直接導致有些案件審理時間延長、效率降低,使當事人對法院辦案人員產生誤會,影響法院公信力。現就具體情況歸納如下:

1、公安機關。首先,當事人申請調查轄區內賓館的開房記錄。在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配合調查,並認為配合法院調查是義務,但義務不是必須的,民事案件應該誰主張誰舉證,所以不能出具開房記錄。由於無法取證,當事人合法權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第二、被告與其他女性生育子女,孩子的户籍檔案中父親一欄為被告,原告申請調查孩子完整户籍檔案,但其轄區派出所拒絕出具,只出具一張户籍證明。由於無法取證,就無法判斷米某的主張是否合法,但如米某的主張是真實的,那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時也會間接助長“養小三”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第三、在辦案中我院發現派出所對於夫妻之間報警,只是進行勸導,基本不給雙方製作筆錄,在報案記錄上也是簡單一寫或根本就沒有報案記錄。這就導致一些當事人根本無法保障自身權益,對個別實施家庭暴力的當事人也無法起到威懾作用,認為只要打的不嚴重,打兩巴掌、踹兩腳沒事,嚴重點派出所也不管,久而久之變本加厲,最後可能釀成更嚴重的後果;第四、當事人反映在其配偶失蹤後曾去公安機關就失蹤一事要求立案,但公安機關表示只能登記一下報警記錄,無法立案,如果想立案,要先去法院立申請對方為失蹤人員的特別程序,法院立案後,再拿法院立案憑證,到公安機關立失蹤案件。公安機關這種做法不妥,公安機關負有管理社會人口户籍檔案、尋找失蹤人員的職責,法院失蹤人口的特別程序應以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為依據,不能是法院認為該人失蹤才能在公安機關立案。這樣很有能給當事人造成法院與公安機關相互推諉的印象,對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形象均不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護。

2、民政部門。民政部門對於結婚登記出現把關不嚴情況,對登記人的身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造成了一些案件的發生。本院審理的案件中發生雙胞胎妹妹拿着姐姐的身份證去進行結婚登記,男方根本就不知道,後來知道此事來院要求離婚,對於此事只能引導其起訴民政局,以行政案件處理此事。此類把關不嚴的案件並非個案,曾有一名離婚當事人患有嚴重的智力殘疾,只會發出“嗯、嗯、嗯”的聲音,根本無法表達自身意見。她的婚姻也只是在其父母同意下進行登記,而我國婚姻法規定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登記,其本人的意見根本無從得知。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時,民政部門根本未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就向雙方發放了結婚證。這類案件在近兩年已經出現了多起,這種情況一出現首先就要變更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變更後才能由監護人代表殘疾人進行離婚訴訟,這樣訴訟時間長,手續繁瑣,同時也牽扯了雙方當事人的大量時間和精力。

3、銀行系統。首先辦案人員從銀行系統調取的存款明細與當事人使用本人身份證在銀行調取存款明細顯示不一致,當事人調取的明細更詳細,而本院調取的明細明顯缺少內容。銀行的這種行為很容易造成當事人的誤會,認為法院偏袒一方當事人,進而激化雙方矛盾,甚至可能造成上訪案件。第二、在調查過程中,由於法院執行公務證進行變更,銀行拒絕為辦案人員進行調查,理由是該行沒有接到法院執行公務證變更的通知,在經過多方協調之後,該行終於為辦案人員進行了調查,但整個協調過程歷時3、4天,使本庭定好的開庭時間不得不向後推遲。辦案人員在銀行調查過程中,除了出示執行公務證外,還出示工作證及查詢銀行存款通知書,以上物品均加蓋法院公章或鋼印,銀行雖未收到通知,也應在所有證件齊全的基礎上協助查詢。

四、意見及建議

1、對於審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需上級法院出台相關問題解決辦法或者形成統一的司法尺度。

2、對於公安機關出現的問題,上級法院與同級公安機關進行接洽,就有關問題向其提出司法建議。並加強公、檢、法、民政等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減少誤解,使行政部門形成合力。

3、對於銀行系統出現的問題,上級法院應與其進行接洽,就有關問題向其提出司法建議,促使銀行嚴格把關,對於調查事項詳細列明,避免以上情況的出現。

4、對於家事糾紛,確實可以考慮根據家事糾紛的特點設計不同於其他民事糾紛的家事訴訟程序和實體法。比如,分居備案、人身限制令(儘管民訴法規定了對行為可以保全,但針對性不強,婚姻家庭中的特點和行文操作不便)、訴前調解程序、訴訟中調解程序、探望室的設置、家庭心理諮詢輔導(可作為調解和好或者撤訴案件的輔助條件之一)等等。

【第12篇】法學院邱珊珊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情況的調研報告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情況的調研報告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情況的調研報告

隨着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村的居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婚姻家庭領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因此,我結合上學期所學的婚姻家庭法的有關知識,懷着以科學發展觀為理念的態度,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詳細調研。我通過網絡,分析了廣大網友反映出的最近幾年內出現的婚姻家庭問題,分別到市法院、市民政局,瞭解了xx年以來的結婚、離婚情況,並且以我所市郊區的一個村子為試點,發放了100份調查問卷,採用由局部到整體的方法,概括地分析了我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存在的問題。具體報告如下:

一、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的基本情況

首先,從網絡上討論的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始終備受關注。從xx年至今,困擾着人民的問題與日俱增,其中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由原來的5%增加到了60%。雖然網絡上的數據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點不可否認,婚姻家庭類問題已經成為了我市農村家庭的主要問題。

其次,從市民政局提供的有關資料得知,近幾年來離婚的數量不斷增多,這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但農村居民的波動比較大,有極其明顯的上升趨勢。xx年結婚641對,離婚30對,其中農村居民2對;xx年結婚830對,離婚62對,其中農村居民5對;xx年結婚984對,離婚79對,其中農村居民15對;xx年結婚1112對,離婚77對,其中農村居民17對;xx年結婚1072對,離婚131對,其中農村居民30對;xx年結婚1119對,離婚157對,其中農村居民47對;xx年結婚980對,離婚143對,其中農村居民57對;xx年結婚817對,離婚130對,其中農村居民58對;xx年結婚1534對,離婚168對,其中農村居民69對。目前,農村居民離婚處於一個平穩上升的過程。

再次,從市法院所提供的資料可瞭解到,從xx年至今共受理了離婚案件977件,佔民事案件的37.5%,其中農村居民的離婚案件489件,並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最後,從在我市郊區發放的調查問卷的情況看,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問題普遍存在,100份調查問卷中,有4個人處於已經離婚或者正在鬧離婚的家庭,25人的家庭存在感情不和,時常吵架的現象。還有7個人的家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餘64人的家庭處於正常狀態。

二、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為農村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通過網絡上所反映的以及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這一問題已經上升為影響農村家庭穩定的主要問題之一。出現這類問題,不僅嚴重破壞了家庭的和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而且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不能促進科學發展觀的有效實施。出現這類問題主要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東西、新鮮的東西,於是,個別人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婚姻家庭帶來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因此,我們應該嚴重打擊非法同居,婚外情等不良問題。

(二)家庭暴力仍然是引發農村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導火線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近幾年來我市的家庭暴力事件處於小幅度上升趨勢。家庭暴力主要發生在夫妻之間,父母兒童之間,祖(外)父母與孫(外孫)子女之間,但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羣體是主要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不僅給弱勢羣體帶來嚴重的身心傷害,而且會由此產生一系列的婚姻家庭問題,成為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我們村就有這種例子。男人本是忠厚老實之人,但只要酗酒,就變得暴躁如雷。常常對妻子和女兒進行暴打,還辱罵妻子無能,只會生女兒。妻子和女兒也受封建思想的禁錮,認為女人在家中毫無地位,就算被打被罵也從不吭聲,含着淚水獨自忍受痛苦。直到丈夫酗酒成性,幾乎每天都要遭受痛苦,實在是忍無可忍,才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我認為是歷史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出現。中國的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農村居民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是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孩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是不光彩的,是作風的問題;女人在外面有活動不允許,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是天經地義等,這些都導致了家庭的矛盾。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害乃至殺人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三)生活困難成為農村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生活困難涉及的面很廣,有的是因為家裏分到的田地較少,難以維持生計;有的是因為家裏孩子比較多,花銷太大,交不起學費;有的是因為家人生重病而無錢醫治;還有的是因為上一輩留下來的債務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以至於幾輩人翻不了身。我的國小同學就有這種經歷,她家裏只有很少的田地,小時候還好,學費較低,她們全家省吃儉用尚可維持生計。但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們一天天長大了,經過不懈努力,我們一起考進了市裏的重點高中。對於我的同學來説,這件事既讓她家喜出望外,又讓她家束手無測。當全家都在為她的學費着急時,更不性的事情發生了。她爸爸一夜之間下身不隨,成為了殘疾人。她的媽媽實在扛不起身上的擔子了,最終選擇逃避,留下了即將升入高中的孩子和殘疾的爸爸,獨自尋找新的生活。正是這落後的經濟、貧窮的生活導致原本美好的家庭支離破碎。目前,我國還有很多偏遠山區處於經濟滯後的狀態,這不僅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而且嚴重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穩定。因此,我們應該從經濟抓起,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的精神面貌。

(四)對婚姻的基本知識缺乏認識,誤解婚姻的真實意義是導致農村居民婚姻失敗的一個新問題

由於農村受封建思想的影響根深蒂固,再加上教學設施,教學質量相對落後,導致家長和孩子都不重視教育,以至於還沒學習到有關婚姻的知識就已經步入了結婚的殿堂。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國中畢業不是文盲就萬事大吉的態度,我的國小同學有30個,現在就讀大學的只有3個,其餘的差不多都結婚了,有的甚至孩子都會走路了。通過與他們交流我瞭解到,連結婚的實質要件他們都不滿足,並且有些人的結婚動機還有問題,他們大部分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形成的都是現已不被承認的事實婚。這種婚姻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婚姻的穩定性就可想而知了。其中已經有兩個同學結婚沒到兩年就離婚了,並且還都留下了出生不久的孩子。離婚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鏡。一個是因為妻子在生完孩子後發現洗衣、做飯、帶孩子並不是她所追求的生活,於是就悄悄的離開了,無奈之下只好用離婚結束一切。令一個是因為結婚後發現原來他們彼此並不相愛,當時結婚也只是因為女友不小心懷孕,最終兩人和平分手。這不只給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給社會帶來了極壞的影響。主要是法制宣傳方面的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發生。由於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對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瞭解的甚少,也不重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有的居民甚至連結婚的法定年齡都不知道,這就説明我們在法制宣傳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多、不夠徹底。而正是因為他們缺乏這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所以又進一步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性。

(五)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當最終導致婚姻失敗

兩人結婚後就多了雙方的老人,家庭關係就多了一個層面,因此,家庭關係也變得複雜了。這裏涉及到老人的贍養、家產的繼承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最近又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婆婆的戀子情節較重,覺得自己辛辛苦苦養育二十幾年的兒子,居然就這樣到了別的女人身邊,心裏總是覺得不平衡,於是就處處與兒媳作對,這無疑是在為難兒子。萬一兒子處理不當,就會導致婚姻的失敗。這類問題主要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引起的,受法律約束的地方相對較少。因此,在社會主義新時期,廣大農村居民樹立良好的價值觀、道德觀是至關重要的。

三、 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問題提出的對策建議

(一)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法律觀為視角,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我們應該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的指導下,以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為基礎,深入地探討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對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的宣傳,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婚姻家庭觀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社會道德的活動。大力倡導社會新風,全面創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廣大農村居民能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二)要解放思想,全面普及法律知識,增強農村居民的維權意識

解放思想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大法寶,同時也是改善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的必要前提。我們講解放思想,是指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打破習慣勢力和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面對最近幾年來農村婚姻家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我們唯有堅持解放思想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禍根”。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徹底消除法盲現象。尤其要加強《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讓廣大農村居民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嚴格依法辦事,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有關部門應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積極做好調研工作,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

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我國法制建設和改革的問題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同我國實際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尤其對於我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搞好農村婚姻家庭的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有關部門應積極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找出影響農村婚姻家庭穩定的問題,挖掘出導致此類問題的原因,探索出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法院、公安局、等部門也應積極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

(四)各基層組織應充分發揮其干預和調整的作用

農村的各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發揮其作用。可以在村委會建立庇護所和調解中心,充分發揮村委會的調解作用。也可以在村子裏的國小開辦婚姻學校,召集懂得法律知識的志願者,在節假日免費為村民們講解有關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傳播民主平等的社會主義婚姻觀。這樣,既可以制止農村居民的家庭矛盾升級,也可以減少上訴的案件,節省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四、 結語和感悟

以上便是這次實踐活動獲得的一些具體調查情況。回顧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們可以看到,當今我縣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中存在着許多不穩定的因素,由此可以想到整個國家。而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廣大的農村,那麼農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諧不僅關係到農村社會的和諧,而且還關係到整個社會和諧的大局。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農村婚姻家庭,不斷完善農村社會的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以致保證整個國家的安定團結。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深刻領悟到了理論之於實踐道理,明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認識到理論知識回到社會實踐中去的真正意義。作為青年學生,我們就要樹立向生活學習,向實踐學習的世界觀,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將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實際緊密結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為。

【第13篇】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調研報告

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調研報告

前言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閲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為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為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眾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户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20xx—20xx年間,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為18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33%。其餘12對中,有9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3—8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3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

而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20xx—20xx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51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為解決子女的户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為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户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為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為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户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户”。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户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眾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為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14篇】我國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現狀調研報告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

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閲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為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為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眾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户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xxxx—xxx年間,xx省xx縣xx鄉xx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為xx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xx%。其餘xx對中,有xx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xx—xx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xx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

而xx省xx縣xx鎮xxxx—xxxx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xx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為解決子女的户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為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户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為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為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户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户”。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

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户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眾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xx省xx縣xx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xx省xx縣xx鄉xx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為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15篇】市婚姻家庭問題的調研報告

市關於婚姻家庭問題的調研報告模板

為進一步瞭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現狀,找出影響家庭和諧的最直接、最關鍵、最突出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構建和諧家庭中的職能作用,__市婦聯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發展,改變了人民經濟生活,也改變了人們婚姻家庭觀念,離婚問題日益凸顯。為此,__市婦聯通過法院查案卷、走訪民政局、查閲婦女維權中心受理案件情況,調查了2007年以來的全市婦女結婚、離婚情況,客觀分析了__市婚姻家庭情況。

從婦聯法律維權中心來訪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居高不下。2007年至2008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20件,佔離婚總數的14.2%;感情不合導致離婚64件,佔離婚總數的45.7%。2009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4件,佔離婚總數的16%,感情不合導致離婚21件,佔離婚總數的.84%;2010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7件,佔離婚總數的30%,感情不合導致離婚16,佔離婚總數的69%,婚姻家庭類案件已經成為影響婦女權益保護、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障礙。

從民政局2004年至2008年的統計數據來看,結婚總數為8673對,離婚總數為932對。其中2007年結婚總數為1913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17對,離婚率佔當年11.3%;2008年結婚總數為2327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42對,離婚率佔當年10.3%。2009年結婚總數為1328對,協議離婚130對,離婚率佔當年10.2%;2010年結婚總數為2513對,協議離婚351對,離婚率佔當年7.2%。

從__市人民法院調查情況看,人民法院2007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35件,判決離婚76件,調解離婚__件,調解和好45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19%;2008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47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41件,調解和好50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0%;2009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330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54件,調解和好120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36%;2010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80件,判決離婚81件,調解離婚124件,調解和好75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6%。由以上數據可見,近幾年離婚案件的數量在逐年增加。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導火索。家庭暴力讓處於弱勢的婦女身心遭受極大的摧殘,其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是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__市婦聯信訪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長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於愛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現得非常恩愛。結果男方愈加恣意妄為。直到女方無法承受時才開始對外反[文祕站-中國最強免費!]映。忍受只能縱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導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關係不和導致婚姻失敗。一方面,在農村家庭中,兒子、媳婦大多是與父母同住。少數農村婦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長輩處處袒護兒子,無端挑剔媳婦,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經濟困難成為婚姻家庭的又一誘因。一些婦女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不順心的事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從而導婚姻失敗。

3、草率結婚導致“短命”婚姻。在經濟大潮的衝擊下,一些農村女孩早早就輟學,來到城鎮打工。許多人認識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結婚,當感到婚姻並非理想中的“伊甸園”時,便整日打鬧着要離婚。

1、封建思想影響。當今社會,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仍舊根深蒂固,尤其是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思想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的穩定。妻子捱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的舊觀念導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家庭暴力傷害案件,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道德觀念缺乏。有些男性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選擇到外地打工,留守婦女的在家務農、操持家務和照顧老人。長期的夫妻分居導致了夫妻倆感情淡漠,導致了婚外情的發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責任感和義務感,熱衷於、喝酒,導致家庭矛盾的產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間缺乏包容和諒解,言語粗魯,動輒拳腳相加,導致家庭暴力的產生。

3、法律約束不夠。家庭矛盾無法用法律約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證難,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

1、建立機構,積極為困難羣眾提供幫助。要整合社會資源,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諮詢投訴中心等服務機構,幫助弱勢婦女儘快擺脱困境,走出誤區,避免和解決矛盾糾紛的發生。

2、強化宣傳,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充分發揮宣傳媒體的作用,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積極引導,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社會道德的活動,倡導文明新風,構建和諧社會。

3、普及法律法規,加大婦女兒童的維權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新《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並納入全市普法總體規劃,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婦女羣眾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4、注重引導,加強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徑、大張旗鼓地宣傳家庭穩定的重要性和構建和諧家庭對社會的重要性。要加強家庭責任感教育,積極培養家庭義務感和責任心,使每個人都懂得珍惜和保護家庭穩定。

5、解困幫扶,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穩定工作。要深入開展調查活動,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好方法、好路子,從源頭上預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對家庭暴力能及時出警,出台相關整治辦法;對困惑婦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時要對孤寡人羣給予關注、關心和幫助,切實解決他們工作、生活問題,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