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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保險調查報告多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51W

農村保險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寒假社會實踐活動報告:農村醫療保險調查報告

張巧興

【摘 要】: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這是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必須面,臨的重要環節,但是,在堅定不移地實施廣覆蓋、低水平的醫保政策的過程中,看病難看病貴的情況並沒有隨之而消去,而醫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日益暴露。通過抽樣調查的方法對浙江台州地區的問卷調查,探討了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與解決途徑。

【關 鍵 詞】:農村;醫保

【 正 文 】 農村醫療保險

研究背景:近年來,醫療保險覆蓋面在逐步擴大,很多農民們也都加入到了參與醫療保險的隊伍中。投保無疑能給農民們帶來巨大影響,在面臨高額醫藥負擔時,是真正能夠給農民們帶來實質性幫助的措施之一。我國的醫療保險大體上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羣眾與農村經濟組織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

一、“三農”問題所實施的一項“實際、實效、實用”的重要決策。它解決了農村居民長期沒有醫療保障的重大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從本質上説,對解決一直困擾着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有着很重要的意義,它的實施讓農村居民在醫療問題上有了保障。在面對昂貴的醫療費用時,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擔,有“新農合”為農村居民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它從實質上減輕了農村居民的醫療負擔,它從實質上為農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醫療保障。

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在解決農村居民解決醫療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它現在卻處於起步階段,它還需要完善。我們相信不久,它將在解決農村居民醫療保障問題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農民對“新農合”的看法:

在我們小分隊下鄉進行調查的時候,也想被調查的農村居民進行了詢問,我們對他們問到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看法時,幾乎百分之九十五的農村居民表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讚揚,他們説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國家對他們的關心,是國家為解決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問題所作出的一項有效的政策。雖然它的確從根本上對我們農村居民在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給於我們了一定的幫助,它能為我們在醫療一些花費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夠相當一部分的補助,但當我們在遇到重大疾病時,它卻不能發揮較大的作用。在此,我們希望國家能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農村居民也能有較好的醫療保障,能解決一直困擾着我們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讓我們正真的看得起病,讓我們的生活更美好。

三、調查問卷數據分析:

在7月11日,我們小分隊開始了我們的下鄉調查工作,經過幾天的調查,我們共對兩百名農村居民進行了問卷調查,接受我們調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一。通過問卷,我們深入農户,我們通過問卷瞭解他們參與農村醫保的實際情況在問卷調查的同時,為農民解決他們不明白的相關問題。針對每一個問題分析如下:

問題一:你是否瞭解保險,瞭解它的作用嗎?

針對這道問題,其回答較瞭解的有四十名,約佔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瞭解的有四十二名,越佔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瞭解的佔總人數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問題二:你家去年在醫療上的開銷是多少?

在這道問題上,大多數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個別的開銷較大,如幾千元到上萬元。

問題三:你家是否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若沒有其原因是什麼?

在我們調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幾乎所有的人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問題四:你覺得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制度對減輕家庭醫療負擔有明顯作用嗎?

這道問題回答明顯的有二十四人,佔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回答一般的有四十五人,佔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七。而回答不明顯的卻有九十三人,佔總數的百分之五十八。

問題五: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後,你的醫療保障是否得到滿足?

針對這道問題有,有三十八個人回答了滿足,而表示不滿足的卻有一百二十四人,佔總數的百分之七十六點五。

問題六:你是否瞭解“新農合”?是否覺得“新農合”的報銷程序複雜?

在這到問題上我們得到了這樣的數據,只有二十八個表示瞭解。且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表示不瞭解報銷程序。

問題七:你是否考慮過以後的養老問題?

在我們調查的那一百六十二人中,僅僅有十六人回答考慮過,有三十四人回答偶爾考慮過,還有一百一十二人沒有考慮。

問題八:你是否購買了養老保險?

在我們調查的這一百六十二人中,有六十八個人表示買了,但其中有五十二個都是打工單位為其購買的。而剩下的九十四個人表示沒有購買任何養老保險險。

問題九:你對買保險的看法是什麼?

對於這個問題,各有個的看法,各有各的不同認識。但也有幾點是得到大家的看法較一致。第一,買保險和儲蓄差不多。第二,買保險可以使被保險人獲得一定的保障,減少後顧之憂。第三,買保險是一種從眾心理。

問題十:你參加了“新農合”或購買了其它醫療保險,在發生保險事故後,若索費不成,你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嗎?

在這個問題上,有一百四十八人回答不知道,回答知道的僅十四人,佔總數的千分之八十六。

七、在鄉鎮府調查結果:

在7月11日至7月13日,我們小分隊分別來到了雅安市姚橋鎮、多營鎮、中裏鎮三地,並且去了當地鎮政府瞭解了些有關“新農合”在鎮上的參加比例和實施情況。

通過我們對三地政府的訪問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

一、參加情況:我們小分隊在三地政府處瞭解到三地農村居民參加“新農合”的概率分別為95.3%、95.4%、93.5%。而據我們向各鎮負責人那瞭解到,各鎮雖有一小部分人沒有參加,但那一部分人幾乎都屬於長期在外打工、部隊服役和一些已經買了足夠的商業保險的居民。

二、報銷制度:據我們瞭解到在這三地“新農合“的報銷對象為:住院醫療費用。各地採取的報銷方式為:就醫後到新農辦直接報銷。而報銷比例為:在鄉鎮醫院治療按60%報銷,在區級醫院治療按40%報銷,在市級醫院治療按30%報銷。其最高限額為:XX0元整。

三、反映情況:我小分隊在鎮政府瞭解到各鎮70%-80%的農村居民對“新農合”表示贊同,給予了積極的評價。但也有一小部分居民對此表示懷疑,他們心中懷有“‘新農合’雖然是為了解決農民的醫療問題,但實質是‘政府出資,醫院獲利’的政策。”由此可以看出我們仍需加強“新農合”的宣傳力度,讓農民真正的瞭解“新農合”,認識“新農合”,消除他們心中的疑惑。

八、調查分析及總結:

通過這次調查,我們看到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雅安地區的實施狀況以及所調查的地區的居民保障基本狀況,也通過調查反映出了農村居民對“新農合”的不同看法以及其他社會各方對“新農合”的不同態度。也通過調查反映出了“新農合”的一些不足。

1、雅安地區“新農合”事實基本情況及所調查地區居民生活保障基本情況: 在我們調查的姚橋鎮、多營鎮、中裏鎮三地“新農合”參加率分別為95.3%、95.4%、93.5%。並且我們在雅安市新農辦瞭解到雅安整個地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參加率為92.2%。就此數據我們可以看出“新農合”在雅安地區的實施情況是相當不錯的,它具有很高的參加比例。而據我們在鎮上負責“新農合”的主任那瞭解到,沒有參加“新農合”的大多數是在外地打工。同時,我們通過調查三鎮的一百六十二民居民瞭解到該村雖基本都參加了“新農合”,但卻很少人購買的有其它商業保險。而在養老問題上,據調查可以看出在農村很少有人仔細考慮過自己將來的養老問題。在農村地區養老意識地下。雖然有人也購買的有一點養老保險,但那幾乎是在外打工,公司給購買的,很少有人自己去購買一些養老保險。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雖“新農合”的實施給廣大農村居民帶來了很多的切身利益。但農村地區居民的保障問題仍然沒能得到全面的解決。

2、對“新農合”的看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上的一項重要舉措。它從農民的切身利益出發,從中國的國情出發,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所實施的一項重要決策。

它的實施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它從本質上對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給予了一定的幫助。它給廣大農民帶來了切身利益。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但事事無完美,它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還需繼續完善,不斷的提高質量,為廣大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3、“新農合”的不足:

⑴、報銷比例較低,報銷限額較低。

⑵、報銷程序很複雜,常常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得到補償。

⑶、在異地打工的農村居民不能享受這項優惠政策(在外打工人員,在外醫療不能得到報銷)

⑷、宣傳不到位,很多居民雖然參加了“新農合”,但很多卻不能很瞭解它

⑸、體制不完善,需進一步完善體制,減少資源浪費。

九、總結:

通過這次調查,我們們從中看到了對“新農合”的各種各樣的看法。總的來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的確從實際出發,立足中國國情,在解決一直困擾着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給予了一些幫助。 這項政策的出台受到了廣大農村居民的歡迎,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同。通過我們在雅安部分地區的調查數據顯示,在雅安地區在XX年已基本實現“農村基本普及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保險制度”。

從另一方面來看,雖然農村居民幾乎都參加了“新農合”,它也能為農民解決一些醫療問題,但其並不能為農民提供充足的醫療保障,以及其自身本不完善。所以,“新農合”仍需不斷完善。農村的保障問題依然嚴峻,我們還需不斷摸索,不斷的出台好政策,以為農民提供更多的保障。

對此,我們提出幾點我們自己的觀點和意見:

(1)觀點(存在的問題): 一是政策本身存在的問題.

我們首先要肯定國家實施農村醫保這一政策的利好出發點:讓所有農民都看!老奶奶那麼認真的對待我們的問卷,我們沒有理由不做好。 得到實惠,獲得保障.但區域的差異使之存在必然有侷限性.它不可能實現貧富差距大的區域優惠措施不同,優惠比列不同.另一方面,對報銷地點,報銷方式的限制,使目標羣體少之又少,因而在某種意義上來説就失去了該政策存在的本質意義.

二是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當政策在上傳下達的過程中,很多時候只剩下了簡單的傳達,關心的只是有多少人蔘與到了這項政策,而未關心到參與這項政策的百姓有幾人得到了實惠,因此説他們忽視了最關鍵的步驟:向參與者宣傳政策的意義以及如何行使他們的這一權利.這樣一來,農民只是聽説了一項政策,然後參與了,而當真正需要時卻不知該如何行使.

三是農民自身的問題. 許多農民平時很少去關心政府的政策,只是跟風般的參與,然後棄之一邊,或者等待優惠自己來到家裏,更有甚者覺得自己家裏根本用不上,所以不必關心.然而當突發事件,突發疾病出現時才慌了手腳,只夠抱怨醫療費用高昂,而不知道政府的政策可以減輕他的負擔.

(2)解決意見

一.國家政策的提出要儘可能能夠實現因地而宜.根據區域不同,貧富差距,百姓意識等方面提出對應的實施政策.針對醫保這一問題,政府應該使可報銷地點小化,譬如:加強對鄉村診所的管理,然後賦予鄉村診所農村醫保的報銷權利.同時使可報銷範圍更廣泛,例如:感冒,頭疼發燒等小疾病.

二.在上傳下達的實施過程中,一定要牢抓宣傳關,確保每一位民眾都瞭解與自己利益相關的政策,確保每一位民眾在需要時都能有條不紊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三.農民意識有得提高.這個方面可由本地政府才取措施改善.

如:1.加強宣傳. 2.召開農民會議.3.實施農民集體培訓等.

我們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幾個方面,我們的調查就不會再暴露出那麼多讓人感慨又讓人心酸的問題.農村醫保也才能讓所有參與者滿意!

【第2篇】關於新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

一) 調查背景:

養老保險制度是化解老年經濟生活風險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的有效約束機制,也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中70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包括農村的。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一半以上的人口在農村,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又是實施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和方式,通過其在農村的實施,可以顯著地解決我國農民收入低的問題。我們去調查的同時可以讓自己更加了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

二) 調查時間:

20**年6月15日—20**年6月22日

三)調查地點:

上裏古鎮和桃花巷對巖鎮清江村

四)調查對象:

恐道居民和隨機遇到的行人 五)調查目的:

瞭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力度和普及度

五)調查方法:

問卷調查

正文:

一) 總體現狀及問題:

1. 層次低,範圍小,覆蓋面窄:

政府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目的應該是為老年人提供一個“保護傘”,使其老有所養,但是,目前社會養老保險所覆蓋的人數非常少,未能真正發揮社會保障的功能;

2. 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於參保率低、待遇水平低,雖在實行,但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會保障基金調劑範圍較小。這項工作由於準備工作不充分,倉促上馬,片面地強調覆蓋面,忽視了繳費基數和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偏大、積累金額少,加之沒有統籌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現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員領取筐額太少,達不到“養老”的目的。這種狀況削弱了社會保障對勞動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3. 農村社會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採取儲蓄積累模式,但範圍極小。由於無統籌金支持,又沒有其它補助收入,使農保基金總量不足,抗風險能力不強。從整體看,現行的農村社會保障模式無法承擔農村老齡化高峯到來的衝擊; 4.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難以保證保值增值 :由於農村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

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發展”的原則

卡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科學發展的原則。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的比重,並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農村保障;要適當增加集體補助,通過政策扶持、加強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徑,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高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能力,並制定相應的辦法規範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要引導農民自身增加投入。通過一系列政策激勵,吸引農民參保,不斷提高覆蓋率,最終實現“全民皆保”的目標。

2.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足點必須是保障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難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農村養老仍然必須堅持和強調社會保障與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結合;必須堅持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與國家補助為輔、國家適當給予政策扶持相結合;必須遵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必須堅持量力而行與適度保障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

必須從農村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穩步實施。經濟欠發達地區,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還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農民還沒有完全解決温飽問題,農民籌資非常困難,地方財政也力不從心。應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則,從農民最急需的保障項目入手。從時間先後或具體步驟上講,必須貫徹“先易後難,穩步推進,重點突破”的戰略方針,先重點突破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專職村幹部等羣體的保障工作,當純農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再全面推行。

三)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對策 :

1.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強化政府主導意識 大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組織建設,組建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理順各方面關係,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三方共同負擔的模式。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機制。對於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資金支持。

2.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黨的xx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為確保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障順利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農村實際情況相適應,同農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其他養老保障措施相配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能完全脱離家庭養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實際情況,要使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共同達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3.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佈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進程是關係到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和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為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行,以法律形式明確諸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遵守的原則、管理體制、資金來源、支付標準、基金運營情況、監督及相關部門的責任等。各地可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基礎上,再製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

4.妥善解決與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續轉移問題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居民的流動性日益頻繁,農民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轉換到新農保、返鄉農民工參加新農保等勢所難免。因此,新農保制度與其他社保政策之間必須相互接續轉移。首先,要預留制度接口,制定與其他社保政策轉換的詳細辦法。其次,改進養老保險金的計發辦法。將各個不同時期形成的養老保障權益予以歸集。在參保人員達到年齡時,對養老保險權益進行分段累積計算,並在養老金待遇中予以體現。再次,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為省臼間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接續轉移提供技術支持。

5.拓寬農村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卡立相應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制定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限制性投資政策,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從國家經營向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的轉變過程中,政府承諾的最終擔保所起到的穩定作用是無法替代的。實際上專家理財也有風險,政府必須承擔最終擔保。

四) 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對一個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國家而言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穩定、

繁榮和發展,缺少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或者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不完整的。當下的中國,已經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是擺在執政黨面前亟待解決的大事,只有人民在養老保險中得到實際的可以滿足的利益,那麼實行養老保險才算成功。通過養老保險讓老人們生活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才會減輕社會的壓力,所以養老保險必須保質,保量的進行。

【第3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報告

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有句俗話説的好,農民頭上三把刀醫療、教育、打官司。但在這三項當中筆者覺得醫療是懸在農民頭上的最無法迴避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人們常講天災人禍,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禍中最重要的一樣。縱觀我們當今的農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窮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見閻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為治不起病而離開了他還不應該離開的世界啊!看病有報銷是農民朋友期盼多年的願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後,能及時得到較大數額報銷,可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針對農村這一狀況,我們知道現在有實行的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也正是鑑於這一問題的現實性意義,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週的時間到我們村、鎮和縣的有關單位瞭解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查探討。

我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般以户為單位參保,自下而上彙總。如果居民在村裏,那麼由村委會組織參保、徵收保險費用。如果居民在鎮裏,則由社區組織參保,徵收保險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以户為單位繳納一定費用,領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即可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看病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後,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農民在全縣範圍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需要住院時可在全縣範圍內自主選擇定點鄉鎮衞生院或縣級醫院住院治療。目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者報銷辦法各縣稍有區別,以我的家鄉蒼山縣為例:在村衞生室就診的報銷藥費的25%,在鎮衞生院就診的,醫藥費在3000元以下的報銷醫療費的30%,3000元以上及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另有規定;每人每年最高補償2萬元(報銷所得)。

對參保對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住院發生的治療費、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牀體位費等,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委會委託市人壽保險公司履行報銷手續。參保人因病在市區住院的,可以自由選擇市區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診治。在辦理住院手續的同時,應憑農保證和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到該院的農保專員處登記。辦理出院手續時,應與該院農保專管員聯繫,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領取補償款。

當然,如果參保人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靈活就醫,但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參保人如果因為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醫療機構治療。出院後,憑參保人的相關證明、農保證、急診住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病歷、出院記錄到農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時光飛逝,3年彈指一揮間,我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將近3年的時間,在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較好的成效。關於這一方面的調查是最讓我感動的時刻。我有幸目睹了幾位大爺、大媽、大嬸拿到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款後的喜悦勁,那不是用熱淚盈眶所能描述的,他們是以出聲哭泣的方式來感謝我們的黨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調節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會的公平機制。由於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實行參保户(農民)出小頭,國家地方財政出大頭的方式籌集經費的,所以國家財政資金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上,這就是在縮小城鄉的貧富收入差距,是對我國公平機制的一種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給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國家政府可以幫他們出一點醫療費用,讓他們能徹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療後,報銷款的發放又相當於黨和政府給康復者的一份慰問金(劑),讓農民羣眾感到黨和國家政策的好和對他們真摯的關愛!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作為一種社會成員(農民)之間互助共濟的社會政策,通過一種在參保人之間分攤一部分資源費用或者説是通過參保人對患病者的間接支援關係,體現了我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這一新型社會關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讓我國農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間的關愛和温暖。

當然在認識到我們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我的調查發現,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還存在着以下幾個方面比較嚴重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於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資金,每年所籌集的資金差不多隻能支付當年的醫保開支,甚至還會出現不夠,因而相應的保障水平比較低。

觀念難轉變。對於大多數農民羣眾來説,一年拿10元錢並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於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覆覆,許多農民對此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地搞一兩年,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羣眾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幹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為減免的一點醫藥費還不是衞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多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羣眾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儘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時,就是不願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願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由於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涉及到村、鄉、政府、醫院、信用社等多家機構。而且農民在報銷過程中要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萬一少了一樣,農民就得從城裏趕回家拿,這樣往返幾回又得花不少的錢,而且手續流程又是很繁雜的,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許多農民去醫院辦手續時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好,也就是城裏鄉里幾趟跑,到了醫院還不知找哪好!

在全國大興打工經濟的繁榮時期,身強力壯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員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參保地就診,在縣外就診的不予報銷。這對於當地的合作醫療來説,外出打工的這部分對象勢必流失,參保的將是些老弱病殘的老人和婦女,而其發病的機會又多,報銷的頻率數額都比較大,這無疑對本就蒼白無力的合作醫療基金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其運行更加艱難。

我對村裏的部分民工做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也相應的對他們做了這方面的知識宣傳。在我調查的幾個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但都不是很瞭解。當問及他們對這一政策的滿意程度時,大部分人態度都不是很明確,但有個民工的話表達了大部分人的心聲:有總比沒有好。這説明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這一政策的。

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我想在這裏提出一些建議,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採自網上的建議:

明確政府在改革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職責。隨着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如雨後春筍,農村富裕勞動力由農村一線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湧向城鎮,城鎮人口持續上升,如果這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勢必會衝擊到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制度,影響其平穩運行。因此,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衞生投入政策,實行衞生投入向農村傾斜,保證各級財政都有足夠的衞生資金投入到農村,要將農村的醫療衞生保險政策納入國家的總體社會保障規劃。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機制。隨着地方經濟的發展,財政實力不斷增強,有條件的地方要隨着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提高國家部分的補助標準,直至對個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廣泛的經濟合作基礎,對於經濟實力發展較快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給予本地的合作醫療制度予扶持,鼓勵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此壯大合作醫療的腰幹,逐步增強其實力,擴大受惠覆蓋面。在實施過程中,對於農村五保户參保的個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門解決,對農村貧困户、特困户的個人部分,可由地方財政負擔,以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選擇科學合理的醫療保險模式。農村衞生機構的設置不必與行政機構相對應,可以根據地理環境、病人流向,結合行政村合併、鄉鎮合併,撤併部分村衞生室和鄉鎮衞生院,重新調整佈局。對於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重點是要抓好衞生扶貧和對貧困人羣的醫療救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要努力尋找經濟扶貧與衞生扶貧的最佳結合點,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衞生設施條件差和缺醫少藥的問題,大力實施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行動,確保其健康生存權。

健全規範的合作醫療運行網絡機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報銷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還得農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醫療部門吞噬:或是開大處方,重複開藥;或是開人情處方,達車開藥;或是藥價賣得高,出售假藥;或是多出檢查程序,抬高檢查費用;或是讓流醫黑店鑽了空子,搶吃合作醫療,等等。有鑑於以往合作醫療的教訓,現有的合作醫療要突破原有的合作範圍,以縣為基本單位,保障醫療經費,保障農民羣眾藥費的報銷。縣、鄉、村三級要層層設立專門機構,縣要成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導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醫藥用品的政府採購機制。當前的醫藥市場,醫療藥品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價格千差萬別。為了切實管好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將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於民,受惠於民,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用品應該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通過完善藥品購銷制度,徹底根除藥品回扣虛高藥品價格的不正之風,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範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由政府牽頭、部門配合、農民代表共同參與管理的新格局,讓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羣眾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擁有充分的管理監督權。

另外,作為新型合作醫療的具體實施部門---衞生系統,要積極探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合作醫療的新辦法、新措施,以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人員參保率;要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新機制,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鑄起農村合作醫療的銅牆鐵壁。

【第4篇】台州農村醫療保險調查報告分析

摘要: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這是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必須面,臨的重要環節,但是,在堅定不移地實施廣覆蓋、低水平的醫保政策的過程中,看病難看病貴的情況並沒有隨之而消去,而醫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日益暴露。通過抽樣調查的方法對浙江台州地區的問卷調查,探討了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與解決途徑。

關鍵詞:農村;醫保

近年來,醫療保險覆蓋面在逐步擴大,很多農民們也都加入到了參與醫療保險的隊伍中。投保無疑能給農民們帶來巨大影響,在面臨高額醫藥負擔時,是真正能夠給農民們帶來實質性幫助的措施之一。我國的醫療保險大體上有合作醫療、醫療保險、統籌解決住院費及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普遍的形式。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羣眾與農村經濟組織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農村的醫療現狀,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

1 調研方法

本次調查立足於台州農村的基本醫療保險情況,以問卷調查為主,以訪問調查為輔,以隨機選取得椒江的上京村、路橋的士嶴村、三門的長浦莊村以及温嶺的陳家宅村四個村為樣本展開調查,按不同年齡分別發放問卷100份,共發放問卷400份,回收有效問卷400份,有效回收率為100%。

在實際調查過程中,因為考慮到年齡太小和太大的村民對農村醫療保險不是很熟悉和了解,因此更加側重於20~60歲之間的村民的看法和反映以保證問卷的有效性。

2 調研分析

2.1 農民對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滿意度不高

由此知道,農村醫療保險體系在落實和實施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2.2 相關部門對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嚴重缺乏

在對相關部門對農村醫療保險的宣傳的調查中。呈現出一個嚴峻的事實。其中55%的農民都選擇了選項中的不宣傳,有力地説明了相關部門如鄉鎮政府或村委在保障醫療保險得到落實方面做得不夠好,因為宣傳不到位,農民對這項制度也就不瞭解,也就無法信任它,到最後農民是基本享受不到這種保障。

2.3 農村醫療保險中個人所承擔費用偏離

2.4 現行農村醫療保險制度還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通過對在調查過程中表示不參保的村民的進一步調查,他們不參保原因的結果顯示,如圖4分別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擔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險賠償、不瞭解內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穩定,總結一下,其實就是農民擔心農村醫療保險政策得不到落實。他們擔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尤其是在對政策不完全瞭解的情況下,出了狀況也不知道該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所以乾脆就不拿出這個錢。

另外,還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沒有足夠的資金。這是出乎意料的,農民的自我保護意識還太淺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沒有足夠的資金和在外務工的醫療費用不能回户籍地報銷,這分別是個人的經濟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點漏洞。

3 措施

針對調查分析的結果,我們提出以下幾條措施:

(1)重視醫衞知識宣傳,促進全民健康意識,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普及醫療保險。尤其是社保性質的醫療保險。加強正確的輿論導向,把醫保改革的意義講透內容講清,政策講準。按國力發展水平,在國力資助下逐步覆蓋全民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視疾病治療標準化指導。如住院天數、醫衞服務、高效藥物、高效設備、指導價格都應有國內外統計數據反饋給醫院及保險機構並對外公佈,促進提高醫衞效率,促使大病治療費用下降。

(4)醫衞管理部門及保險機構應與消費者保護協會加強對醫衞機構的監督,反對一切不正當行為。保證醫保費用正常使用。

(5)加強立法,在國家機關和人民羣眾的監督下保證醫保政策落實。

相信經過不斷的實踐和改革,我國的醫保制度會得到全面落實,並真正做到衞人民羣眾服務,實現其價值。

【第5篇】關於漣源市茅塘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調查報告

沒有健康,就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就沒有全面小康。9億農民的“看病難”、“因病致貧”、“困病返貧”的問題深深牽動着中央領導的心。為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鄉村衞生醫療條件,積極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對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為了推進這項造福於億萬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順利開展,我們來到了湖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批試點縣,漣源市茅塘鎮,進行了相關的問卷調查。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開展情況,以及農民的切身感受,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對漣源市茅塘鎮的道童村,柿鄉村,光陽村等四個村的117份問卷調查中,調查者的學歷,年齡:

表一:

學歷 文盲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中專 大學以上

人數(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齡(歲) 18歲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數(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鎮是漣源市一個經濟較為發達的鄉鎮,尤其以鄉鎮企業發展出名,全鎮有3萬-4萬人,而在外地經商或打工的人佔了調查者人數的67.6%,依靠農作物作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當少的一部分。

在調查問卷中問及農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佔有54%,800-1000元的佔有14.9%,1000元以上的佔有31%,而家庭醫療費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佔有44%,300-900元的佔有34.9%,每年醫藥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佔有20.6%,近幾年,農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別像茅塘鎮這種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小鎮,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時,農民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這是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1990年至1999年,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從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農民看病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也分別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説農民在收入僅增長3.32倍的情況下,門診費和住院費的費用分別增長了4.4倍和3.7倍。這意味着農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醫療費用的支出增加過快,增幅過大,致使許多農民生病後不去醫院就診,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貧病交加。

在問及當前農民看病就醫存的最大問題時,有43.9%的人認為現在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家庭難以承擔,我們在農村調查時,農民還反映農村醫療保險定點的鄉鎮衞生院醫藥費用更貴(相對於私人的診所醫院)。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只有在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才能得到補償。農民並沒有得到實惠。另有33.2%的人認為鄉鎮醫院就醫程序複雜,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技術水平較差,醫療設備陳舊,農民根本不能從其獲得醫療保障。農民大病小病不願去鄉鎮一級醫院就醫。同時也有7.9%的人認為鄉鎮醫院路途太遠,不方便就醫,只有15%的人對當前鄉鎮醫療狀況還比較滿意。

國家對農村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有80%的農民表示支持認同這一政策,減輕了農民遭遇重大疾病時的醫藥負擔。可以看出農民對於參保的積極性很高、期望也比較大。15.4%的人認為這項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問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何顧慮時;有42.7%的人擔心新型農村醫保政策不穩定,怕錢白投了,12.6%人對其獲得補償時,擔心資金無法兑現,辦理時程序複雜。也有25.5%的人對此無顧慮,相信政策帶來的巨大實惠性和穩定性。

調查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瞭解,有58.8%的人聽説過,自己也參了保,但對其政策具體的內容如補償辦法等卻不清楚,21.8%的人對這一政策,一點都不瞭解,甚至沒聽説過。

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獲得補償,這是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也是農民最為敏感的的問題,同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保執行和落實的關鍵所在。有41.6%的人認為從管理機構獲得補償不方便,要獲得補償,比較難辦,程序也比較複雜,辦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認是自己對農村醫療保政策的不瞭解倒致獲得賠償時不方便,只有24%的人認為辦理農村醫保補償,還比較方便,很滿意。

由以上對問卷調查的統計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出的初級階段。農民得到實惠,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着許多問題,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尤其是農村醫保的定點鄉鎮醫院,醫藥費用更貴,服務質量卻比較差。農民不願去定點的鄉鎮醫院看病。而根據農村醫保政策,只有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農村醫保管理單位才會予以補償。農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補償,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這種農村醫保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沒有給農民帶來廉價的醫療服務 ,也沒有給農民帶來最大的實惠。

二、農村的鄉鎮醫院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醫療技術水平落後,醫院的醫療設施陳舊,農民從鄉鎮醫院得不到醫療保障。這是我們在茅塘鎮調查時農民反映最為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醫院作為農民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額度在30-60%,報銷幅度最大。縣級醫療機構報銷額度在30-40%之間。農民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切實減輕醫藥負擔。

三、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障中獲得補償時普遍反應不方便,程序複雜,原因應該有兩方面:①從調查中可以看出農民雖然知道這項政策,但對於政策的相關內容卻不是很瞭解。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於投保和報銷都有明文規定。只有符合報銷條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補償。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報銷,如打架、鬥摳、交通肇事以及性傳播疾病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規定的自費藥等都是不能從農村醫保中獲得補償的。但我們在調查中幾乎沒有農民知道這些規定。②農民從醫療保險中獲得補償時,必須經過三級政府機構的審批核查。雖然當地縣鄉政府都專門設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管理辦公室,但辦事效率不高,不專業,沒有一批專業統一的審核機構。甚至有農民反應個別管理幹部損公肥私,“拿回扣”。以上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的繼續向前發展,降低了農民對農村醫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農民得到最大實惠,不但要使農民有地方看病,還要有錢看病。就要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正確對待擺在我們面前,客觀存在的種種問題。以下是個人的一些建議:

一、深化鄉鎮醫院改革

首先要解決的是要讓農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醫療保障,這是辦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前提。這就必須要深化農村鄉鎮醫院改革規範醫療服務行為,更新醫療設備,提高醫療業務水平。鄉鎮醫院的改革一直時我國農村醫療衞生改革的“老大難”。我國現在的鄉鎮衞生院絕大多數都是以行政鄉的建制發展而來,有的鄉鎮只有3萬到4萬人,完全可以同周邊鄉鎮一起建,充分利用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漣源市茅塘鎮這種3萬到4萬人的小鎮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鄉鎮合併建院,然後再向每村配置駐村醫生。這樣既可以優化資源配置,又方便農民看病。同時,鄉鎮醫院也可以投入市場,任其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國家來養活衞生院,將鄉鎮衞生院承包或拍賣,能夠解決鄉鎮衞生院的投資發展,但醫學人才的引進,也是鄉鎮醫院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國每年有許多醫學大學生寧願在大城市作醫藥代表,也不去鄉鎮醫院當醫生,不外乎是鄉鎮衞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現在高校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茅塘鎮衞生院還沒有一個正規大學生,甚至大專生也沒有,國家應該出台政策,宣傳和鼓勵醫學大學生到鄉鎮醫院就業。這樣才能為鄉鎮醫院的發展注入活力。農民的醫療保健也才能有保障。

二、加強藥品購銷監管

有較低廉的藥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鄉村醫院醫藥費用太貴,特別是定點的鄉鎮醫院,必須加強對藥品的購銷監管。可以實行鄉鎮醫院村衞生所,由上一級醫療機構牽頭,直接向廠家統一採購藥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進價,鼓勵使用低成本、低價格,療效又肯定的藥物。要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實行藥品價格公示,加大農民羣眾的監督,讓農民明明白白看病買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三、加強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

我們在茅塘鎮以及附近幾個鄉鎮調查時知道,每個鄉鎮的衞生院都是被農村醫保部門自動指定為醫保定點醫院。對於醫療和藥品定點機構的確定,必須加強對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不管哪種所有制形式,只要條件俱備,人民羣眾滿意的醫院和藥店都可以作為定點醫療和藥品供應機構。而對於那些不及時提高自身素質,管理鬆弛,私自漲價,弄虛作假的定點醫院和藥品供應機構要及時取消農村醫保定點資格,加強動態監督。否則,這種定點醫院靠醫保養身,農民有苦難訴的現象 ,將嚴重阻礙農村合作醫保繼續向前發展

四、加大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

農民反映獲得補償不方便,對農村醫保的各種顧慮,關鍵還是要加大醫保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進一步提高農民羣眾參加合作醫療的各種積極性。鄉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如,電視、報紙、傳單、公開信,幹部下鄉等使合作醫療的政策優越性,實施補償辦法以及各項規定家喻户曉,人人明白,這樣既可以使農民打消各種顧慮,提高積極性,又可使醫保管理部門提高辦事效率,切實使農民方便滿意。

搞好合作醫療,有利於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緩解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利於促進農村衞生事業的全面發展,是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施的初級階段,雖然我們遇到了許多困難,但我們只要提高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正確的對待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事實來打消農民心中的疑慮與困惑,相信這項為農民服務的政策必將深入民心。從而推動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向前發展。

【第6篇】2022農村養老保險調查報告範文

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全球共同面臨的大難題,我國是世界上老齡人口最多的國家,目前老齡人口已近2億。農村老年人作為社會的弱勢羣體,他們的生活狀況和社會保障情況更值得我們關注。近期,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政協對全縣農村老年人的生存狀況進行了調查。

98%的農村老人處於亞健康狀態

據調查,全縣60歲以上的老人已達6.88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斷遞增,其中農村老年人口4.33萬人,佔老年人總數的63%。

農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農民職業病,如風濕、肌肉關節勞損、胃腸炎、營養不良等,98%處於亞健康狀態,小病能及時就醫的佔48%,承擔不起門診藥費和住院費(合作醫療)自費部分的佔67%。

70歲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況,都過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歲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從事體力勞動,80至90歲的老人有10%處於自給狀態,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48.8%的農村老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

據調查,農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繼續從事生產勞動,80歲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勞動的達16.3%。

事實上,農村老年人必須儘可能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得經濟收入。這是因為:老人無其它生活來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們的負擔重,尤其是獨生子女,無力全面照顧雙方的老人。

據對43300多位農村老人的調查統計,發現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們一方面要照顧孫兒包攬家務,一方面還要承擔繁重的體力活、維持農業生產,人越來越老,精力越來越差,負擔卻越來越重。

72%的農村老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

養兒防老曾經是我國農村主要的養老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不斷受到衝擊,依賴傳統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難以解決好農村的養老問題。

由於農業科學的推廣和家庭生活中科技與文化的應用,農村老年人的經驗已無多少用武之地,其長者、智者的權威地位已經發生動搖,在政治、文化、技術上都處於劣勢地位,加之沒有大筆遺產,農村老年人社會地位逐漸下降。

現代青年人對中國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傳統的孝道出現了日益弱化的趨勢,一部分人把老人當做包袱,弟兄之間為養老人相互推諉扯皮,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更是無從談起。

除了少數五保、特困户由有關部門給予扶養和適當的生活補助,雙女户和獨生子女户每年有幾百元的計劃生育政策補助,通過合作醫療能夠報銷部分醫藥費外,農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沒有享受過任何養老相關政策,也沒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須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依據“木桶理論”,農村養老問題是我國農村地區民生問題的“短板”,與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資料表明,丹麥、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臘等國家,在經濟發展水平相當於我國20世紀90年代時,便已開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經具備了發展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條件,因此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農村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農村老人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要結合各地農村的實際情況分階段、分地區實施,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攤解決。還要認真研究和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讓農民同企業職工一樣,從成年開始就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進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

其次,要逐步實行農村老年人集中供養。可由民政部門統一規劃,在農村分區域建設供養所或老人院,對無勞動能力的老人實行集中供養,由子女繳納一定的費用,民政部門將相關資金和社會救助的物資錢財捆綁使用,讓農村老年人能夠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針對農村老年人的各種救助體系。一是要建立對農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認真執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堅決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現象。三是將農村低保向老年人傾斜。四是將民政部門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醫療政策進行有機的整合與捆綁,提高報銷比例或者免除自費部分,使農村的貧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後能夠得到及時的住院治療。

最後,要緊扣新農村建設的展開,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贍養老人作為鄉風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老年協會、婦聯、殘聯等組織要樹立典型,倡導“百善孝為先”的傳統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