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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工作情況彙報

欄目: 黨風廉政工作總結 / 發佈於: / 人氣:2.56W

整治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工作情況彙報

整治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工作情況彙報

(2021年8月31日)

XXX市場監督局按照工作職責梳理今年以來羣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簡要彙報如下:

一、自查問題情況

(一)食品

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意識有待加強、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把關不嚴,經營資質審查不到位。

(二)藥品

偏遠藥店監管頻次少。監管人員業務技能欠缺。監管人員特殊藥品監管方面能力薄弱,此類培訓組織較少。

二、整改問題情況

(一)食品:1:加強資質審查監測。省局開發了《網絡訂餐智能監控系統》,我們申請了賬號,能夠隨時監測入網餐飲單位資質情況。2:對美團外賣、餓了麼兩家第三方平台進行了約談,對美團外賣進行了警告處罰並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畢。3:加強監督檢查。一是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側重對入網經營項目檢查。二是開展網絡餐飲服務單位專項檢查。

(二)藥品:1:以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周邊以及中國小校園周邊的零售藥店為重點開展零售環節檢查。重點檢查企業藥品購銷存記錄、票據、憑證,檢查是否存在非法回收或參與非法回收藥品、銷售回收藥品行為以及非法購進醫療機構製劑並銷售的行為;連鎖門店是否存在私自採購藥品的行為等。二是執業藥師配備情況檢查。根據《國家藥監局關於規範藥品零售企業配備使用執業藥師的通知》要求,檢查零售藥店是否按要求配備執業藥師是否在崗執業;利用遠程審核處方服務平台開展審核處方服務的是否按要求開啟語音視頻等情況。三是處方藥銷售情況檢查。對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行為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按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以及銷售疫苗、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終止妊娠藥品、中藥配方顆粒等國家明令禁止零售的藥品的行為;是否存在超劑量等不按規定向未成年人銷售藥品的行為;是否存在銷售藥品數量異常現象;是否存在超範圍經營藥品的行為等。此外,各監管所、相關科室還應對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退熱、止咳等“四類”藥品銷售監測等情況進行檢查。2:以診所、門診部、衞生院等藥品使用單位為重點(特別是城鄉接合部、農村偏遠地區、中國小校園周邊的診所)開展使用環節檢查。一是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未經批准擅自配製製劑或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外購藥材冒充中藥飲片使用等行為。二是使用藥品質量情況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使用假藥、劣藥或過期藥品;是否超法定要求配備、使用藥品等。三是使用藥品的儲存管理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具有與所使用藥品相適應的場所、設備、倉儲設施;是否存在不按藥品貯藏要求存儲藥品等可能影響藥品質量安全的行為等。

三、存在問題情況

(一)食品:1:網絡訂餐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參次不齊,部分網絡餐飲服務企業還存在超範圍經營、環境衞生髒亂差等問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藥品:1:藥品監管對象“多、小、散”,監管的方式方法需要探索創新,監管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下一步充分發揮監管所的作用,建立誠信檔案提高違法成本,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

2: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還相對薄弱。下一步加強對有不良記錄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加強與衞健局的協作配合。

三、工作成效

(一)食品:1:今年以來針對銷量較大的網絡餐飲服務單位開展了2次專項檢查,共隨機抽查217家,監督抽檢104批次,配合市局抽檢4批次,全部合格。

2:全面實施“食安封籤”制度。消除外賣餐飲食品出店後的食品安全隱患。

(二)藥品:1:強化日常監管。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瞄準重點企業單位、重點品種和關鍵環節,採取暗訪暗查、“四不兩直”等方式,精準出拳、打出重拳,提高檢查靶向性、震懾力。重點打擊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執業藥師掛證、違規銷售處方藥、零售連鎖門店未執行“七統一”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運用日常監管系統、“一店一碼”、投訴舉報、抽檢監測等相關數據,有針對性地加大重點檢查、飛行檢查和隨機檢查力度,並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和處置情況。2:深入開展中藥飲片質量和基層醫療機構用藥質量專項整治。按照《嘉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中藥飲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市監字(2020]41號)要求,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購進、銷售非法加工、非法分裝的中藥飲片的情況;檢查是否存在設立“庫外庫”儲存中藥飲片或掛靠經營中藥飲片的情況;檢查是否超範圍經營毒性中藥飲片的行為;檢查是否為他人違反經營中藥飲片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等條件的行為。檢查零售企業28家(次),使用單位42家(次)。 3:強化專項檢查。持續加大對農村地區、城鄉接合部零售企業和使用單位的檢查力度。持續加強對集採中選品種、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及麻精藥品複方製劑監管,組織開展第二類精神藥品經營企業專項檢查,嚴防套購流弊案件發生。開展藥品網絡銷售專項整治,規範網絡藥品銷售行為。加強醫用氧、放射性藥品、醫療性毒性藥品、藥品類診斷試劑、血液製品、生物製品購進渠道、貯存和質量檢查,消除安全隱患。4:督導零售藥店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重點檢查藥店工作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每天按時對店內進行徹底消毒,員工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體温檢測正常方可上崗。對進店顧客要求佩戴口罩,進行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人員要進行勸阻。對退燒、止咳藥品購買者信息要嚴格按《關於疫情防控時期對藥店銷售發燒、咳嗽等藥品實行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要求進行登記,要求用藥人提供身份證或醫保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確保用藥人信息可追溯;同時要及時對藥品銷售登記信息進行彙總、留存,按規定上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食品:1:加強培訓考核。重點對第三方平台和網絡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多種形式培訓,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後准許從業。2:繼續強化網絡餐飲監管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3:聚焦羣眾關注度高的“網紅餐廳”,開展“餐飲安全你我同查”活動。定期公佈“紅黑榜”,加強宣傳引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記者、消費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對“網紅餐廳”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實地監督檢查,督促整改落實。

(二)藥品:1:以深化拓展藥品零售環節漠視侵害羣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為契機,加強對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監督檢查,聚焦“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藥品零售環節的12類問題,重點規範藥品購進渠道、處方藥銷售、計算機管理系統數據真實性等。加強疫苗、終止妊娠藥品、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等高風險藥品的監管。加強對有不良記錄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在對醫療機構的檢查中,加強與衞鍵局的協作配合。2:將專項檢查、藥品抽檢、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發揮鎮街監管所的作用,針對監管相對人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建立誠信檔案。加大對各類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對問題嚴重的單位在媒體上曝光,提高違法成本,有效震懾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