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教育,班主任、法制教師時刻利用上課、早會、班會時間對學生進行防欺凌教育。
2、發現有欺凌行為的學生,第一時間報到政教處,政教主任負責教育,班主任配合教育。
3、有欺凌事件發生,分情節是否嚴重,第一時間保留學校視頻證據,及認證調查,不得包庇學生,聯繫學生監護人。查看被欺凌學生心裏狀況。
4、欺凌事件後,找欺凌者監護人第一時間去被欺凌家庭認錯道歉,賠償傷害,如情節特別嚴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欺凌事件後,找被欺凌學生談話,找專職心理醫生,進行心理輔導。如受到傷害需送醫院進行治療,配合被欺凌學生,解決欺凌事件。
4、欺凌事件後,找欺凌者監護人第一時間去被欺凌家庭認錯道歉,賠償傷害,如情節特別嚴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欺凌事件後,找被欺凌學生談話,找專職心理醫生,進行心理輔導。如受到傷害需送醫院進行治療,配合被欺凌學生,解決欺凌事件。
6、欺凌事件後,找欺凌者監護人第一時間去被欺凌家庭認錯道歉,賠償傷害,如情節特別嚴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欺凌事件後,找被欺凌學生談話,找專職心理醫生,進行心理輔導。如受到傷害需送醫院進行治療,配合被欺凌學生,解決欺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