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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64W

學校門衞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門衞制度 篇一

1、門衞要嚴格執行門衞查驗學生證、出入證、身份證的制度。避免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後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和教導處領導簽字的請假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衞室登記後,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並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衞説明情況,登記後或經門衞與校內業務部門電話聯繫核准後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其它時間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須按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接送學生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靠,不得在校門附近停放。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衞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學校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核實其身份的,門衞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閒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對象,經查實徵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後,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校或與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閒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衞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其相關責任。

學校門口值班制度 篇二

為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和諧校園環境,根據雄壁中心學校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校值班制度篇。學校值班按工作職責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寒暑假期值班、領導代班。

一、日常值班

由學校安排負責的學生管理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值班時間早7:00—次早7:00,堅持24小時值班。

主要職責是:

1、加強學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

2、督導檢查學生晚自習上課情況。

3、檢查學生晚上就寢情況。

4、負責學生早操制度及衞生清掃制度的落實。

5、負責學生突出事件的處置。

6、負責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7、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詢問、證件查驗及登記。

8、負責學生出入校園手續的查驗和登記。

二、法定節假日值班

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教學設備、生活設施及財產物品安全,加強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假期校園衞生清掃。

3、負責上級工作檢查和外來人員工作聯繫接待。

4、協助其它崗位值班人員做好假期工作。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由學校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於兩人。其主要職責同法定節假日值班職責。

四、領導代班

領導代班由校務委員負責安排,參加代班領導為校長、教導主任、學校報賬員、女工主任、通訊員等。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學校各值班工作人員值班檢查。

2、負責處理和解決各值班人員反映的問題及事項。

3、負責督導節假期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4、負責節假期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

五、值班人員的獎懲

1、對在值班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件,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等突出表現者,學校將上報中心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職、誤班漏值、擅離值班崗位,給工作造成影響者,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責任追究制試行辦法處理。給工作造成損失及安全後果者,視情節輕重,除經濟處罰外,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學校門衞制度 篇三

門衞管理制度:

1、門衞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門衞要注意儀表形象,禮貌待人,嚴格執法。

3、外來人員一律填寫“來客登記單”憑“會見人”簽字方可出校。

4、上學期間,禁止學生出入校門購買零食等物品,因特殊情況學生出校門須持臨時出入單或班主任證明,方可離校。

5、學生上、下學期間,門衞應制止學生騎車出入,及時疏散門口聚集的學生,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6、學生在校期間,值班人員應保持警惕,預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現象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7、校外機動車一般不得入內,如工作關係需進入,應指明停放地點。

8、負責門崗責任區衞生,保持乾淨。

9、負責清理門口攤點及車輛,保障道路暢通。

10、拉運物品離校,門衞要進行盤問和檢查。無有關處室負責人認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販和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衞室不許滯留閒人。

12、若發生被盜事件,校外人員進校或校內同學打架鬥毆事件,應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

門衞崗位職責:

1、門衞人員值班時舉止要文明、禮貌、佩帶標誌上崗,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

2、嚴格堅守崗位,每天實行24小時輪班制,從早6∶00開始每8個小時為一班。

3、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準擅離工作崗位,確保學校安全。

4、實行登記制度。對來人員一律要求出示有關證件,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5、上課時一律關合門,從值班室進出。工作車輛進出及時開關門,出租車一律不準進校門。

6、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持學校臨時出入單放行。

7、發現偷盜學校公物者,應予以扣留,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學校報告,送交派出所處理。

8、負責值班室周邊的衞生打掃。門、值班室內外保持衞生、整潔。

9、負責校園監控系統的監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0、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報修。

2、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務必熱愛學校,職責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務必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衞常識,服從學校保衞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用心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門衞人員值勤時要着裝規範、禮貌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務必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激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者經確認能夠接待後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衞應安排來者在門衞室等候。

7、教育門衞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閒雜人員閒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衞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衞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狀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衞制度 篇四

一、學校成立治保會,在校保衞科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治保工作。科室成立聯防治保組,各班級設一名治保員,負責治保工作。

二、各單位治保組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四防教育”。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三、外來人員入校及校內物資,均按《門衞制度》規定辦理。

四、加強校內要害、重點部位的保衞工作。節假日,會同各單位治保組長安排好師生的值勤任務,值勤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和記錄總結工作。

五、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加大防範措施,發現盜竊等刑事案件要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對火警、事故除要及時報警外,要積極投入除患鬥爭。

六、外來人員在校住宿,必須事先向保衞科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違者追查責任,並進行罰款處理。

七、由治保會主持組織的校夜間巡邏隊,執行夜間巡邏任務,對住宿的師生員工夜間外出要掌握情況,對有可疑的外來人員要嚴加盤查。

八、協助有關科室維持好校會和上級來我校參觀及開現場會議的秩序,發現異常情況,採取果斷措施加以制止。

九、各級治保組織,均負責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發生糾紛的調解工作。

十、充分發揮羣眾力量,及時地偵破和處理校內的案件,做到不拖不靠。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五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着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脱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繫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繫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繫,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衞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學校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門衞務必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務必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狀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務必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狀況經門衞批准除外)。散文閲讀:

七、門衞負責校門一帶衞生保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一次。

學校門衞管理制度 篇七

1、門衞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於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後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説明表並進行交接後方可執行,門衞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衞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准,填寫出門條報門衞處,門衞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門衞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後,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准,並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後報門衞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衞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核對後,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衞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幹必須到門衞室進行登記,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並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緻,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衞室的清潔衞生,保持門衞室的規範;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衞人員不得在門衞室長時間閒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衞室喧譁、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衞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衞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學校門衞制度 篇八

1、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好日常安全管理值日、學生宿舍值日、節假日值班。

2、日常安全管理值班和節假日應安排領導幹部帶班。

3、能正常工作的教職工都有參加本單位值班的義務。

4、夜間值班一律安排男同志,年齡偏大,身體狀況欠佳的人員一般不作安排。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嚴守崗位,提高警惕。不得遲到、早退和擅離職守,不得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6、校園日常值日人員須佩戴值日標誌,重點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和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上放學時,值日人員應重點加強校門周圍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不法人員侵害和預防交通事故,注意學生進出校園是否有異常情況。課間休息時,值日人員應到校園巡視學生的活動情況,及時制止不文明、不安全的行為舉止。值日人員發現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應及時查問。發現師生員工或外來人員有違反校園秩序管理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或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放學後要檢查各教室、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財會室、倉庫等安全情況,發現問題,設法解決。

7、夜間、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勤巡視、勤檢查,發現可疑人員要查問清楚,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有關部門。如發現盜竊、火災等立即撥打“110”或“119”報警,並做好應急準備。

8、認真做好值日記錄,交接手續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