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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學教師工作安排的暫行規定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7.69K

XX中學教師工作安排的暫行規定

XX中學教師工作安排的暫行規定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教學常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暫行辦法。

1、中層人員至少擔任語、數、外某一科一個班的教學任務,或擔任一個年級地理、歷史、生物、政治其中某一科的教學任務,理化老師至少擔任兩個班的物理或化學教學任務。

2、語、數、外各學科教師必須擔任兩個班本學科的教學任務,或擔任一個班的本學科教學任務,但同時要兼任三個班的地理、歷史、生物、政治其中某一科的教學任務。

3、地理、歷史、生物、政治、體育、美術、音樂各學科教師必須帶足十二個課時的工作量。

4、八、九年級的理化教師必須擔任本學科三個班的教學任務,同時要兼任其他學科的教學或其它工作四個課時以上。

5、語、數、外、物理、化學學科教師根據教學常規按十到十二課時的工作量安排,其它學科教師按十二課時安排。九年級考慮到學生的輔導工作,根據情況可適當減少其它學科的教學工作量。

6、各功能室負責人的工作量按兩個課時計算,其它需要計算的工作量已包含在各條款中,不重複計算。

7、根據教學常規和本暫行規定,教師必須無條件接受學校安排的工作。對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視為教學事故

8、本暫行辦法需逐步完善。

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