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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產改制工作通知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6W

各學院、研究院,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校產改制工作通知

為做好校辦產業規範化建設,完善蘭州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及所屬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校辦產業資產收益,經2014年5月5日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資委)研究,決定進一步深化我校的校辦產業改制工作,同意實施《蘭州大學全面深化校產改制工作實施方案》。本次全面深化校辦產業改制工作,分為做實資產公司、整合校辦企業、理順管理關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四個方面。為確保校產改制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學校經資委的領導下,成立學校全面深化校產改制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乘

副組長:高新才  李正元  徐生誠

成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春鶯  安延宏  李炳毅  李留浩  陳文波  苟克鼎  曹愛輝  景金生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資產公司,辦公室主任由李留浩、苟克鼎兼任。

以上組成人員中,今後如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動,相應的人員自然調整。

二、任務分工

學校相關部門以及各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分工協作,確保全面深化校產改制工作能夠順利完成。

資產公司統一負責政策制定、安排部署、方案實施等具體工作。紀委(監察處)、組織部、人事處、財務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審計處分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撤銷的企業負責做好正式移交前的安全穩定、正常運營、清產核資、整體移交、註銷登記等過渡工作。重組的企業要確保正常運營,並做好相關重組方案、變更申報、清產核資、整體移交等工作。

三、進度安排

按照校產改制的總體部署和統一要求,由資產公司負責牽頭,會同學校職能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要求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做實資產公司、整合校辦企業的工作,同時要加快理順管理關係、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工作進度。

具體工作分為方案設計報批、公佈實施、制訂重組方案、發佈重組公告、企業清算、產權界定、辦理產權交割及法律手續、人員安置、辦理工商税務變更手續等環節,按照以下三個階段分步實施: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4年5月10日前)

資產公司和相關企業組成工作小組,進行動員和全面安排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6月30日前)

完成各項具體改制任務:一是完善資產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二是確定重組企業的機構、職責、編制、薪酬、人員安置等重組方案;三是對原企業進行清算及審計;四是通過競聘確定各崗位人員;五是移交財務、資產、檔案等。

(三)企業註銷、變更登記階段(2014年7月31日前)

相關企業及時辦理法人設立、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撤併企業的印章由資產公司負責收繳封存。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深化校產改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相關部門、企業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協調配合,集中精力做好工作。

(二)統一思想認識

相關企業負責人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黨性和紀律觀念,服從學校的決定。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確保改制期間隊伍穩定,工作不斷、秩序不亂、人心不散,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深化校產改制工作。

(三)堅守工作崗位

相關企業要統籌協調,確保企業整合與當前工作兩不誤、兩促進。企業整合期間,各級負責人和各類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履行各自職責,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保證正常運營,確保深化校產改制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四)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和財經紀律

相關企業負責人要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企業整合期間不得突擊進人,突擊提拔調整各級負責人。

嚴禁突擊花錢。除必須的日常業務支出以外,其它支出一律停止,特殊情況要報資產公司批准。不得藉機亂髮錢物,堅決杜絕各種鋪張浪費。

停止資產處置等業務。嚴禁轉移、轉賣、轉借、私分或以其它方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嚴禁簽訂異常合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加強監督檢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失職、瀆職、違紀行為,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認真做好企業變更及後續工作

按照相關程序,做好企業清算、債權債務清理、專項審計、資產劃轉、銀行賬户註銷、工商税務變更、印章檔案移交等企業變更工作,並報教育部財務司備案。

相關企業負責人要做好交接工作,填寫《蘭州大學企業負責人離任交接表》和《蘭州大學企業負責人離任經濟事項交接表》並報資產公司備案。

Tags:校產 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