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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見習二(非訴訟見習)》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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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見習二(非訴訟見習)》工作計劃

 

《專業見習二(非訴訟見習)》工作計劃

課程編號:3002212430

學分、學時:2學分/2周

實踐地點及形式:校外分散

一、  課程性質、教學目的

本課程旨在使學生將法學專業知識同非訴訟法律事務結合起來,鞏固專業理論教學成果,培養學生調查、研究、觀察問題的能力;使學生了解非訴訟法律事務的實際情況,瞭解從事相關法律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結構,掌握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法律思維與工作方法;使學生學會理論聯繫實際,培養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

二、對象及指導教師

班    級

人數

指導老師

教師職稱

指導老師指導學生人數

















三、見習工作程序

1、進行見習前的教育。通過教育,明確實習目的,端正態度,充分認識實習的重要性,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見習中去。

2、在見習過程中,學生要完成見習報告。要求法學專業的學生,在見習期間至少要蒐集1個完整的非訴訟案例。

3、見習結束後,要寫出不少於2000字的見習報告,全面系統地總結見習收穫與心得體會,也可以對學生見習單位中的某些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實踐內容、方式與時間安排

   [1]實踐內容。各實踐項目的實踐內容具體如下:

(1)實踐項目一的實踐內容為“律師非訴訟事務見習”,學生可以從下列律師非訴訟事務中選擇一種具體事務進行見習:

A.民事非訴訟事務;

B.商事非訴訟事務;

C.商務談判非訴訟事務。

(2)實踐項目二的實踐內容為“企業法務人員非訴訟法律事務見習”,學生可以從下列企業法務中選擇一種具體事務進行見習:

A.合同或知識產權管理事務;

B.人力資源管理法律事務;

C. 商務談判非訴訟事務。

(3)實踐項目三的實踐內容為“事業單位法務人員非訴訟法律事務見習”,學生可以從下列事業單位法務中選擇一種具體事務進行見習:

A. 人力資源管理法律事務;

B. 人力資源管理法律事務。

(4)實踐項目四的實踐內容為“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非訴訟法律事務見習”,學生可以從下列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非訴訟事務中選擇一種具體事務進行見習:

A.協助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辦理與執法有關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B.參與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普法與整理規範性文件。

[2]見習方式。本課程採用分散見習的方式,學生回到自己已聯繫好的各地相關單位見習。

[3]見習時間。本課程安排在第三學年的第一學期(即第5學期)進行。見習學生必須到相關單位進行為期2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見習。本課程見習可以安排在第5學期結束後的那個寒假中進行。

五、成果要求

[1]見習結束後學生應根據見習內容寫出見習報告,真實地總結自己的見習收穫和體會。見習報告將提交見習指導教師批閲。

[1]見習報告主要包括見習情況介紹和見習收穫兩大部分。各部分的具體要求如下:

(1)見習情況介紹部分應包括見習單位、見習經過、主要工作等內容。該部分不少於1000字。

(2)見習收穫部分應結合具體非訴業務,分析總結對將來從事相關工作或辦理相關訴訟事務能提供借鑑的經驗;分析總結存在的問題,並運用相關理論知識提出解決這些問題對策。該部分不少於2000字。

[3]見習報告應該結構嚴謹、層次清晰、文理通順、行文規範,一律用A4紙打印。

六、考核方式與成績評定方法

[1]考核方式。本課程的考核方式為由法學系專業見習指導委員會統一考核。

[2]成績評定方法。本課程的成績評定方法具體如下:

(1)成績評定基本依據包括下列4個方面:A.專業見習鑑定表;B.專業見習報告;C.指導老師的評價;D.到崗、出勤等紀律遵守情況。

(2)法學系專業見習指導委員會應根據見習單位的鑑定,結合指導教師的意見,綜合評定見習成績。

(3)本課程的成績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級記分制評定。評分標準如下:

A.優秀。能很好地完成見習任務,達到見習大綱中規定的全部要求,見習報告能對見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總結,並能運用學過的理論對某些問題加以分析,並有某些獨到見解。見習態度端正,見習中無違紀行為。

B.良好。能較好地完成見習任務,達到見習大綱中規定的全部要求,見習報告能對見習內容進行比較全面、系統的總結。見習態度端正,見習中無違紀行為。

C.中等。達到見習大綱中規定的主要要求,見習報告能對見習內容進行比較全面的總結,學習態度基本正確,見習中無違紀行為。

D.及格。見習態度端正,完成了見習的主要任務,達到見習大綱中規定的基本要求,能夠完成見習報告,內容基本正確,但不夠完整、系統。

E.不及格。有下列情況中的任何一項者,專業見習成績為不及格:

a.不服從分院安排或擅自變更見習單位和見習時間者;

b.曠工時間累計達3天者或請假時間累計達10天者(延長見習時間補回請假時間者不計),或者一邊見習一邊做家教等事務者;

c.參與賭博、收禮、行賄等一切違法犯罪行為者;

d.泄露案情和機密者;

e.見習單位及導師的評價為不合格者;

f.嚴重違反文明規範,有損於分院學生形象者;

g.不按時上交見習鑑定表和見習報告者;

h.見習報告結構混亂、內容空洞、錯誤明顯者;

i.弄虛作假,欺騙教師和指導委員會者;

j.法學系專業見習指導委員會認為應該屬於成績不及格的其它情形。

七、師生職責與安全紀律要求

[1]指導教師職責。見習指導工作計入教師工作量,並作為對教師工作考核的內容,因此見習指導教師應履行如下職責:

(1)代表分院和法學系同接受見習的有關單位進行聯繫;

(2)注意了了解見習學生的思想問題和見習困難,及時解決或提供幫助;

(3)根據見習進度安排,落實每個學生的見習崗位。

(4)見習開始前,向學生作一次總體見習指導,對學生進行工作態度、見習紀律、見習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5)見習期間,在具體業務方面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指導;

(6)見習期間,向見習單位的指導教師瞭解見習學生的見習表現,進行見習檢查,並提出見習指導意見。

(7)及時將檢查指導情況作記錄,並在記錄的最後提出關於該見習學生的見習成績的建議。

(8)見習結束後指導學生完成見習報告。

(9)見習結束後,及時總結見習檢查指導情況,彙總見習材料存檔。

[2]見習學生職責。見習學生的職責主要包括如下:

(1)思想上高度重視見習活動,結合見習單位的工作業務擬定具體見習計劃;

(2)虛心向見習單位的指導教師和其他同志學習,做好必要的服務工作;

(3)遵守見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辦案紀律,恪守法律工作者的職業道德;

(4)及時向指導教師彙報見習中的情況;

(5)見習結束後,應該向見習單位和有關指導老師表示感謝,主動和誠懇地徵求見習單位對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認真總結,寫出見習報告。

[3]安全紀律要求。見習過程中,見習學生應遵守如下安全紀律要求:

(1)見習期間要加強自身安全防範意識,避免發生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1)見習期間不得擅自離崗,因特殊情況需要離崗的,應經見習指導教師批准。

(2)見習期間要認真、虛心向指導見習的實際部門工作人員請教。

(3)要遵紀守法,注意維護學校、學院和分院的聲譽,樹立良好的大學生形象,尤其在公開場合更要嚴格要求自己。

(4)愛護公共財物。

(5)見習中應主動熱情,做好日常服務工作,以取得見習單位信任和好評。

(6)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搞無原則的糾紛。

(7)遵守見習單位和學校的各項紀律制度,特別是作息制度,不得曠工、遲到、早退。因生病、參加公務員考試、聯繫工作或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離開見習單位的,必須同時向見習單位和系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間須在以後補回,即相應延長見習時間。

(8)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職業道德規範。不準參與違紀違法活動;不得丟失見習單位檔案,不得泄露國家機密。

八、其他説明

[1]法學系成立學生專業見習指導委員會,由該指導委員會選派若干名責任心強且實際工作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本課程的指導教師;

[2]法學系見習指導委員會制定見習工作計劃後部署見習工作;

[3]見習前應召開師生動員大會,統一思想認識,強調見習目的和要求;

[4]見習期間,不得隨意變動見習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的,應及時和分院和法學系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分院對見習生見習情況的檢查以及寄發有關見習鑑定表按在分院和法學系備案的見習單位確定。

[5]見習結束後法學系應召開見習工作總結大會,表彰先進,對見習指導教師和見習學生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