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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新版多篇

欄目: 師德師風建設 / 發佈於: / 人氣:2.26W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新版多篇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一

吉林農業科技學院教師王某某性騷擾學生、學術不端等問題。

2018年10月,王某某違規參加由學生支付費用的宴請和娛樂活動期間存在性騷擾學生行為,且存在論文抄襲造假情況。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第七項、第九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開除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學校黨委對其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二

萍鄉市湘東區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孔某某違規兼職問題

2019年至2021年,萍鄉市湘東區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孔某某參與某私立幼兒園管理和招生工作,並違規收取勞務費15000元。其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四項規定。2022年1月,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江西省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孔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取消兩年內評優評先及崗位晉升資格、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補貼、全區教育系統通報批評等處理,違規收受的勞務費按有關規定退回。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三

上饒師範學院教師鄭某某發表不當言論、與學生保持不正當關係問題

2018年以來,上饒師範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師鄭某某在微博上發佈不當涉政言論,在授課過程中使用不當授課資料,與在校生保持不正當關係。其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一項和第六項規定。2022年1月,根據《教師資格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鄭某某受到降低崗位等級(降到最低級)、調離教學崗位、撤銷高校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等處理。因教育管理失職,所在學院相關領導已被追究責任。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四

貴州省畢節市赫章縣2名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問題。

孫某、劉某某在校外培訓機構違規有償補課,違反了《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十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給予孫某、劉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不合格,調離教師崗位並調離原單位,不再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將違紀所得上繳財政。當地縣政府對縣教育局領導班子集體約談,對學校進行全縣通報批評,縣教育部門和所在學校分管領導作書面檢討。全縣開展在職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薪排查整治,全市組織開展師德師風警示教育。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五

九江市永修縣湖東學校教師周某某和恆豐中學教師李某、淦某某在校外培訓機構違規兼職問題

2021年9月至11月,九江市永修縣湖東學校教師周某某和恆豐中學教師李某、淦某某三名教師在永修縣某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上課,並獲取報酬。其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四項規定。2021年12月,根據《江西省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周某某、李某、淦某某三名教師受到記過處分、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取消當年度評優評先及崗位晉升資格、通報批評等處理,違規所得按有關規定退回,永修縣湖東學校、恆豐中學被取消當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六

成都體育學院教師__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問題。

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__與他人長期保持婚外不正當關係。__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二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__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的處分,並調離教師崗位;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取消其有關人才計劃入選資格和研究生導師資格。責令其所在學院黨政負責人作出深刻檢查,取消學院黨總支書記當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七

河北省滄州市華北油田某學校教師曹某某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問題。

曹某某先後收受學生家長海鮮、茶葉、水果等物品及現金1000元。曹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九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給予曹某某黨內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送禮學生家長職業為中學教師,同樣違反了《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給予其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的處理,取消當年評獎評優及職稱評定資格,並在全市範圍內通報。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八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師羋某學術不端問題。

2021年1月,羋某出版的專著抄襲國外作者作品。羋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羋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調離教學崗位,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及三年內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晉升、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向學校作出書面檢討,並在學院內部開展批評教育。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九

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劉某某等五名教師牟取不當利益問題

2021年12月,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劉某某、賴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張某某等五名輔導員在未向所在學院報告的情況下,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組織光伏發電學院5個班級127名學生參加“低壓電工證”考試,從中獲取中介費17145元。其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九項和第十項規定。2022年4月,根據《江西省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劉某某、賴某某、祁某某、李某某、張某某五人受到記大過處分、取消2022年全年績效考核獎金和兩年內職稱評定、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相關中介費按有關規定退回,劉某某被免去光伏發電學院團總支書記職務。

違反師德師風懲處典型案例 篇十

寧夏銀川市興慶區某幼兒園3名教師虐待幼兒問題。

2021年6月,張某某、金某某、劉某某在保教保育中存在虐打幼兒行為,違反了《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張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被刑事拘留;金某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處以治安拘留15日並處罰金1000元;劉某某因涉事情節較輕,移交教育行政部門處罰。3名涉事教師已被依法撤銷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該幼兒園園長、副園長被依法作出撤銷任職資格、教師資格的處理。該園被暫停辦學資格並要求作出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