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在市衞健委醫養中心發展規劃編制調研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

欄目: 代表發言 / 發佈於: / 人氣:2.1W

在市衞健委醫養中心發展規劃編制調研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

在市衞健委醫養中心發展規劃編制調研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

縣自然資源局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圍繞近三年國土資源利用、耕地紅線控制及縣城總體規劃實施情況作以彙報: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近三年國土資源利用情況

**縣2016-2018年共上報省政府批准建設用地2326.6畝,其中:2016年共批准209.72畝,2017年共批准1086.28畝,2018年共批准1030.6畝。截止目前,已供應土地680.39畝,其中涉及醫養用地5宗60.47畝(錦屏中心衞生院3.14畝、縣殘疾人康復中心13.88畝、縣老年養護院16.1畝、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綜合業務樓16.35畝、縣疾控中心業務用房11畝)。

(二)耕地紅線控制情況

近年來,我縣不斷完善耕地保護責任機制,將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指標納入縣、鄉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全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明確獎懲措施,實行一票否決。積極將土地整治與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梯田建設、水利工程建設、扶貧開發和生態建設緊密結合,多種途徑增加耕地,形成補充耕地的良性機制。不斷加強自然資源動態巡查,及時制止了破壞耕地、亂修亂建等違法行為。市上下達我縣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標為29.59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為23.48萬畝。截止目前,我縣耕地保有量30.53萬畝,佔市上下達任務的103.18%,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3.48萬畝,佔市上下達任務的100%。

(三)縣城總體規劃編制及實施評估情況

目前,我縣城市總體規劃已完成了兩輪修編。現版城市總體規劃於2009年啟動修編,於2014年9月經市政府批覆實施,規劃期限為2012-2030年。本規劃分縣域、城市規劃區和中心城區三個層次,其中中心城區範圍為城市用地範圍,東至規劃高速公路,西至劉家溝,北至鳳翥山,南至規劃高速公路,規劃範圍面積約19.8平方公里,其中規劃建設用地面積6.05平方公里,功能定位為縣域中心城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旅遊服務基地。人均建設用地按110平方米控制,城區人口按5.5萬人控制。縣城總規預留的文化設施用地9.19公頃,醫療衞生用地4.88公頃,社會福利用地1.14公頃,娛樂康體用地7.23公頃。

現版總規批覆實施以來,我縣嚴格按照規劃佈局,堅持新城區建設與舊城區改造同步推進,實施了縣城新區開發等一批城鎮化項目,縣城規模持續擴大,功能配套更加完善,總規確定的城市佈局、道路交通網絡、城市公共設施等建設目標基本實現。2015年,因我縣煜原職業培訓學校、汭龍堡農耕文化生態苑、二級客運站、公墓等一批中央預算內項目和債券項目亟需落地實施,但由於各類項目選址均不符合縣城總規用地性質和佈局,且總規中部分存量建設用地開發條件不足,不能滿足項目建設需要的問題,按照《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我縣於2015年6月啟動了《**縣城市總體規劃(2012—2030)實施評估報告》,經充分分析論證,在保持現行總體規劃6.05平方公里建設用地規模不變的前提下,對局部用地進行了調整。2016年10月總規評估報告經市政府(復字〔2016〕15號)文件批覆實施。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建設用地計劃控制和用地需求之間的矛盾突出,補充耕地的後備資源相對短缺,佔補平衡難度不斷加大。

二是規劃專業技術人才嚴重不足且現有業務人員專業技能不高,對各類規劃編制的把關審查能力有限,編制前期對現狀基礎資料調研不足,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各類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等規劃的有效銜接不足,與實際結合不緊密,規劃的指導性、操作性和前瞻性不強,導致各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用地性質、開發強度、資源環境承載力等方面矛盾突出。

三是規劃落實不到位。“規劃跟着項目轉”的現象較為突出,因天然氣、給排水、污水處理、垃圾填埋場等公共服務設施項目選址不符合總規、控規確定的用地性質,而在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需進行項目選址論證,而後造成規劃反覆修改。

四是規劃剛性約束不足。部分房產開發項目因開發週期長,需分期實施,經審批的規劃方案或修規因後期市場需求變化,需局部調整住宅户型或商業配建比例,導致規劃執行的嚴肅性不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積極保障發展。搶抓國家和省、市的政策機遇,積極爭取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加大廢棄礦山整治和舊莊基復墾力度,拓寬建設用地空間,盤活建設用地存量,加大閒置土地的收購儲備和處置力度,積極保障各類醫養用地。

(二)加強土地管理。全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土地調控和限制性、禁止性項目供地政策,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加強土地管理,堅決杜絕未批先建、未報即用、已批不建,甚至佔用基本農田等違規現象。

(三)嚴格規劃管控。嚴格落實《**縣規劃土地建設審查委員會議事制度》,不斷完善城鄉規劃的集中統一管理和集體決策機制。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凡在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均實行“一書兩證”和規劃方案審批制度。嚴把規劃竣工驗收關,對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化率、採光間距、建築面積等強制性指標超過規劃許可的,不通過規劃竣工驗收,不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