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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業服務矛盾調處會議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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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業服務矛盾調處會議上的發言

在物業服務矛盾調處會議上的發言

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特別是2020年提出“紅色物業”建設以後,通過深化黨建引領、開展專項整治等措施,我縣物業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小區人居環境不斷優化,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不斷提高,這與在座的各位企業負責人、社區黨委書記以及有關部門的努力和付出密不可分。但是同時,我們也看到物業服務發展過程中一些老大難問題解決得還不夠好,比如,有的小區物業管理水平不高、居民意見很大,“12345”市民熱線物業投訴量居高不下,這説明我們物業服務企業和部分業主之間的矛盾還非常突出,亟需協調解決。所以呢,今天我從三個角度和各位領導、同志們進行簡單的交流彙報。

第一個角度是要明確各方責任。首先是物業公司的責任,物業管理公司的定義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經營物業管理業務的企業型經濟實體,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它屬於服務性企業,它與業主或使用人之間是平等的主體關係,它接受業主的委託,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對特定區域內的物業實行專業化管理並獲得相應報酬。2007年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將“物業管理企業”修改為“物業服務企業”,這也從概念上更加明確了企業的服務性質。這裏邊有一個非常簡單的關係,就是僱傭,這個關係是建立在平等自願、雙向選擇基礎上的。業主和物業公司以合同為依據,各司其責、各取所得,公司按照約定的服務等級提供服務項目,業主按照約定的標準按期足額交納物業費,這樣才能形成良性循環,否則,一方面出問題,就會越來越糟。其次是社區黨委的責任,化解物業矛盾糾紛,單靠物業企業是辦不了的,社區黨委作為一方居民的“父母官”“大管家”,要發揮“軸心”作用和綜合協調作用,對於私搭亂建、噪聲擾民、違規裝修等涉及執法行為,積極協調執法部門進小區開展整治;對於房屋漏水、鄰里糾紛、開發商遺留等問題,要通過對話協商、鏈接資源、啟用住宅維修資金等途徑,發動各類組織和羣眾聯動解決。再次是各職能部門的責任,比如説縣委政法委要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民主協商制度,推行議事協商“五步工作法”;完善多元化鄰里矛盾調處制度,在各個社區黨羣服務中心設置鄰里矛盾調解室,聘請調解員,積極化解居民矛盾糾紛。縣委組織部要加強黨組織對物業服務企業的領導,加大在物業服務企業中建立黨組織和發展黨員的力度,推行物業經理和社區兩委“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開展“紅色業委會”擴面提質行動,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積極參與業委會組建,建立業委會黨組織,提高業委會黨員比例。縣房管中心要做好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持續推動小區物業服務覆蓋,落實好物業服務企業“四色”管理,針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私搭亂建、侵佔樓道綠地、佔用消防通道以及噪音和動物擾民等問題,組織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部門進小區,現場督辦、集中整治。

第二個角度是要改善矛盾糾紛調處環境。當前,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存在運行機制不規範、協作機制不暢通、資源整合力度不夠強的問題,居民遇到矛盾糾紛不知道找誰調解,碰到急難愁盼不知道找誰解決,這種情況下,難免心生怨氣,就通過撥打“12345”市民熱線、信訪等途徑表達訴求,讓物業企業、社區和部門成為疲於奔命的“滅火隊員”。所以,與其遇到問題“善後處置”,不如努力做到“未雨綢繆”,把問題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比如,今年年初,由縣房管中心牽頭開展的“居住小區物業領域問題大調研”活動,就是為了着力打通物業管理中的堵點淤點難點,針對物業矛盾糾紛點多、面廣、量大等情況,進行全面調研,進一步規範物業矛盾問題處置流程,機制化推動羣眾訴求“辦得更快、辦得更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再比如,去年由組織部、政務服務中心和房管中心開展的“我為羣眾辦實事政務服務紅色幫辦”活動,充分發揮了“紅色物業”整合服務資源、集聚服務力量的功能,通過擇優選擇小區“紅色驛站”、物業辦公場所建立“紅色幫辦點”,規範場所名稱、標識、設施配置,以社區工作者、物業工作人員為骨幹,組建“紅色幫辦”服務隊,為羣眾提供常態化的幫辦服務,得到了羣眾的認可,也成為了全市的典型做法。由此可以看出,只要我們想羣眾之所想,急羣眾之所急,靠前服務,像物業管理中停車難、充電難、管線改造難等問題,終究會迎刃而解。

第三個角度是要發揮黨建引領的帶動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近年來,我們與政法委結合,深化網格化黨建,從2021年開始探索實施了小區黨支部實體化運行,前期選定了9個小區作為試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比如XX社區的XX小區,居民有訴求首先想到的是找小區黨支部,小區黨支部解決不了的問題,再提交社區黨委協調處理,這樣大大減少了熱線投訴數量。同時,物業公司負責人兼任小區黨支部委員,加強了小區黨支部、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聯繫溝通,涉及物業方面的矛盾糾紛可以通過小區黨支部對話,避免了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針尖對麥芒”,有效解決了小區“飛線”充電、亂停車、噪聲擾民、養犬擾民等居民的煩心事等一大批歷史遺留問題。下一步,我們將持續發力,推動小區黨支部覆蓋能力和水平,構建小區黨支部領導下的居民小區治理體系,打通基層黨組織聯繫服務羣眾“最後一百米”,實現“黨員在身邊、服務零距離”,為物業服務矛盾調處貢獻組織力量。

今天的交流彙報到此結束,不當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