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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崗自查報告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1.58W

公益崗自查報告多篇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1

為進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工作,規範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確保各項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和資金真正得以落實,使就業困難人員真正得到就業援助和幫助。根據縣勞動服務局《關於開展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寧勞服發〔20xx〕11號)文件精神,我校於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15日對校公益性崗位的使用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現將自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加強了公益性人員的管理工作。

依據上級管理要求,我們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規範建立了台賬,熟悉人員基本信息,並與從業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制定了本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和崗位責任制。

二、嚴格過程管理,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

我校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共計20名,我們注重過程管理,堅持做到一人一崗,沒有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現象,並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的崗位職責,合同期內,無任何人脱崗。

三、按時劃撥工資,堅持專款專用。

我校按時劃撥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工資,依據縣公益性崗位人員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如數發放到公益性崗位人員手中,無虛報冒領、騙取崗位的問題,堅持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縣勞動服務局相關規定要求,及時上報了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考勤表,並製作了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公示牌在行政樓大廳公示,以接受社會監督。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校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從業人員能夠按時上崗,且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2

關於對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進行自查的報告為了進一步做好公益性崗位的管理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轉發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嚴格管理、有序開發公益性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壩縣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試行)》,我鎮按照縣制定的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對使用的公益性崗位進行了認真全面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基本情況:

我鎮勞動保障協管員共有22人,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均為非農户籍,就業困難人員類別有4050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長期失業人員、就業困難高校畢業失業人員、殘疾失業人員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縣就業辦認定並持有相關證件的人員。

目前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實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時簽訂《平壩縣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簽訂的《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花名冊均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辦公室備案。

二、公益性崗位管理情況:

按工作性質、工作區域不同,我鎮對辦公室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目標任務量化責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考核依據,對工作情況實行週報制,工作人員有事實行請假手續制度。

由於勞動保障工作任務重,針對勞動協管員,每年年初鎮勞保所根據縣級下達的目標任務與各村勞動協管員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工作成績納入年終考核,並作為續聘條件。

工作情況如下:我鎮勞動力轉移4350人,新增勞動力轉移725人,新增城鎮就業人數585人,農村養老保險參加人數為8858人,領取待遇人數為2420人,參保率為96.68%,繳費率為98.5%;居民養老保險108人,居民醫療保險參加人數為2215人。

通過自查,目前我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基本按時按月足額發放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崗、出勤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三、自查中的情況:

個別協管員工作不夠積極主動,嫌工資待遇偏低,有部分協管員從事其他職業。

四、建議:

針對勞動協管員來説,由於工作任務繁重,報酬較低,加之工資有時不能按時撥款到位,導致個別人員思想不穩定,對開展工作有一定的影響,在目前這種狀況下,如果解聘了該崗位人員,但鄉鎮勞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崗位空缺從而影響整個村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基於這種情況建議上級主管部門能否讓聘用單位自行擇優錄用,以利於鄉鎮勞保所各項目標任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3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近2萬人,對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羣眾生活起到了關鍵作用。

一、滄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總體情況

滄州市自20xx年以來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2萬人,主要集中於園林綠化、交通協管、勞動保障協管、計生協管以及各單位保安、保潔等工作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崗位在崗人5385 人,其中勞動保障協管員549人,社區其他工作協管員639人,交通協管員314人,保安、保潔、保綠崗位20xx人,其他公益崗位956人,企業吸納人員614人。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多為大齡就業困難人員、低保家庭人員和長期失業者。“授人與魚,不如授人與漁”,公益性崗位既避免了直接資金援助形成的依賴性,也提高了就業困難人員的勞動技能,增強了他們的就業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崗位人員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也為滄州的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二、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情況

(一)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條件:

滄州市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全部為就業困難人員。根據滄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有關規定》(滄勞社字〔20xx〕52號),我市就業困難人員範圍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願望和就業能力的城鎮户籍的五類人員:一是大齡就業轉失業人員(女40週歲、男50週歲);二是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三是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四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五是零就業家庭中的一名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的人員。20xx年,根據我市實際,又進一步擴大了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範圍,即:“4050人員取消就業轉失業的限定,單親扶養未成年子女,放寬到扶養已成年但仍在讀大學生的家庭。就業困難人員是公益性崗位上崗的必備條件。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政策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目前滄州市規定的崗位補貼為三種:一是社區協管崗位,崗位補貼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後勤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單位(企業)安置的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補貼按全省社平工資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四項(縣級崗位補貼為100-500元,社保補貼繳納一項或四項,根據就業資金情況確定)。除社區協管人員外,崗位補貼均用於補貼用人單位,不屬於個人工資,用人單位對所安排公益崗人員發放的工資,需不低於上年度最低工資水平。20xx年至20xx年,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支出分別佔全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崗位的開發與管理

滄州市自20xx年以來,制定下發了《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公益性崗位的範圍、開發與管理、協議期限以及兩項補貼的撥付程序等內容。凡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需經就業行政部門審批,所有招聘工作採取“面向社會,自願報名”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由就業服務部門負責發佈招聘信息,組織招聘工作,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定期審核撥付公益性崗位的兩項補貼。

三、公益性崗位退出機制的建立情況:

雖然國家和省政府明確規定,公益性崗位除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到退休,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但由於種種原因,在20xx年前,滄州市公益性崗位沒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公益性崗位只進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已在崗6年時間,僅市直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就已達4787人,全年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達到5500萬元,就業專項資金已無力承擔,更無法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新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崗人員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符合條件但無法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的人員也非常不滿。在這樣的情況下,滄州市人社局通過反覆調查摸底,廣泛徵求用人單位意見、就業困難人員意見以及各職能部門的意見,研究起草了《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對三年協議期滿人員分三種類型制定了享受十種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經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通過後,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體的《分流人員失業保險救濟金領取辦法》、《分流人員養老保險接續辦法》、分流人員的手續辦理流程以及《就業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時動員各級就業服務部門準備了充足的就業崗位,只要分流人員有上崗要求,即可及時為其提供就業崗位。分流工作從20xx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經過滄州人社部門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崗位安排,妥善處理了部分在崗人員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訪的事件,滄州市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離開公益性崗位,節省就業資金3000萬元,保障性支出的減少,使我們有充足的資金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小額貸款貼息等促進性的就業工作。

四、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公益性崗位是所有就業扶持政策中優惠力度最大的一項政策,大量的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公益性崗位重新就業,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對全市社會穩定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與此同時,公益性崗位又是就業資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項政策,由於資金限制,在大批量開發公益性崗位的同時,又因為資金總量有限,無法深入落實其他促進創業、就業的扶持政策。而在滄州市全面落實公益性崗位三年協議期滿的退出政策後,又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公益性崗位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性崗位和一般用人單位列入公益性崗位後,可為各單位節省大量資金,因此深受各單位的歡迎。目前滄州市的各單位都積極申請公益性崗位,但由於資金的限制,人社部門不能全部承擔,因此不能滿足各單位的用人需求。

(二)對公益性崗位難以管理。目前滄州市公益性崗位實行的是“誰用人、誰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業服務部門定期抽查。但由於就業部門承擔的就業任務繁多,人員編制有限,如果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聯合騙取就業資金,將難以查出。而且由於目前公益性崗位統一規定,無論工作成績優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單位對招用人員存在管理不嚴現象,而上崗人員也大多年齡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機心理,上崗後不遵守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質量不高。

(三)社區勞動保障協管人員三年期限,影響了社區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為了建立公益性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機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崗位分流方案時,為保證公平起見,採用了“一刀切”的辦法,所有公益性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具有一定的連續性,需要熟悉勞動、保障政策,還需要熟悉社區居民家庭情況,三年時間剛剛熟悉工作,又馬上到期,影響了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工傷保險有一定困難。滄州市的公益性崗位是由派遣公司統一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工傷保險認定的責任部門是“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因此,雖然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專門協議,註明出現工傷由人社部門協助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但是一旦出現需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傷殘補助金、就業補助金時,用人單位如以“非工傷保險繳費方”為由拒絕承擔費用,人社部門也缺乏強制執行措施。而人社部門的就業專項資金中沒有此項資金支出的出處,因而無法保證工傷人員的補償要求。

從整體上看,公益性崗位的確是深受廣大就業困難人員和用人單位擁護的一項就業扶持政策,也是就業部門進行託底安置困難人員的主要抓手,今後還應大力開展,針對開發管理公益性崗位,滄州市總結出如下四點建議:

(一)進一步規範公益性崗位的範圍,明確:只有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涉及社區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務崗位才為公益性崗位。對其他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只給予社保補貼,不再給予崗位補貼。

(二)將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崗位定為特殊公益性崗位,招聘高素質人員,不受三年協議的限制,這樣可保障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連續性,提高服務質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規定一刀切。

(三)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崗位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由人社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成檢查小組,對用人單位的公益性崗位開發及管理情況每年組織不少於4次的檢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組織不定期檢查。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工作情況以及用人單位的考勤考核、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深入細緻的檢查。設立舉報電話,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不上班吃空餉等違規情況給予撤銷崗位、追回補貼等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用人單位警告或撤銷開發資格等處罰。

(四)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傷保險補償費用,用於承擔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對工傷人員的傷殘、就業補助費用,以維護就業困難人員的切身利益。

(五)對於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的地市,由於就業資金保障性支出減少,便造成了就業資金支出總量上的減少,因此,建議加大對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的地市,其就業促進性資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4

為進一步加強就業資金的管理,規範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就業援助政策和資金真正得以落實,根據《xxx市就業服務管理局關於開展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管理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x就發[20xx]17號)文件精神,我鎮於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6日組織專人對公益性崗位的申報、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現將檢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人員基本情況

xxx鎮現有公益性崗位2崗,從事公益性崗位人員20名。其中勞動保障協理員16人,巡邏隊員4人。公益性崗位人員都嚴格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職責。無履職不到位的現象發生。

二、嚴格考勤制度

xxx鎮嚴格按照制度對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管理,堅持每日簽到考勤制度,所有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通過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出勤等情況的自查,xxx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xxx鎮就業和社會報賬服務中心統一掌握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總體情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崗位設置和考核。通過本次自查,xxx鎮未發現任何冒名頂替、補貼對象不再崗位等弄虛作假騙取公益性崗位專項補貼的現象。

三、堅持專款專用,發揮專項經費的最大效益

xxx鎮嚴格按照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標準將補貼資金如實發放到公益性崗位人員手中,切實保障了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利益,維護了公益性崗位專項補貼資金的安全。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xxx鎮公益性崗位上崗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公益性崗位專項補貼資金使用正常,今後,xxx鎮將不斷努力探索,紮實工作,切實將這項惠及民生,造福困難羣體的民生工程做實做好。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5

區就業局: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局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社會效益,根據xxx市x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自查的緊急通知》精神,我局對本單位公益性崗位進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現將自查結果彙報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基本情況:

我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共計1名,公益性崗位設置合理,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工作範圍、工作權限明確,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制度。通過在崗、出勤情況自查,我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在崗情況均符合崗位要求。

二、堅持“因崗設人、一崗一人”原則:

通過自查,我局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崗位工作範疇之內,公益性崗位人員嚴格執行局裏的各項規章制度,無冒名頂崗、互相借用、換崗、脱崗現象,能夠嚴格履行崗位責任,我局按規定與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了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給安置人員不低於我區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按時為安置人員購買社會保險。

三、加強用人檔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局積極建立公益性崗位信息檔案,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數,在此基礎上對公益性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類型等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檢查、考核、建檔。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上崗及變動情況及時向區就業局如實上報。

四、無因退休、死亡等原因產生的空崗不報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員上崗的現象。

從此次自查情況來看,我局公益性崗位使用情況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公益性崗位人員職責明確,能夠按時上崗,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6

滄源縣班老鄉九年一貫制中心校公益性崗位管理使用情況自檢自查報告自聘用公益性崗位以來,我校認真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對公益性崗位進行管理。本學期,我校認真按照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公益性崗位管理使用情況檢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我校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條件情況、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和紀律情況、公益性崗位人員情況、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發放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情況、公益性崗位空崗情況等方面,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儘早落實、嚴格要求,確保公益性崗位管理使用各項工作有條不紊的得到落實,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嚴格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條件。

我校嚴格按照《雲南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益性崗位人員聘用條件符合要求,人人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

二、嚴格公益性崗位人員出勤和紀律。

我校在出勤和紀律方面,要求公益性崗位人員和其餘教職工一樣,必須遵循學校各項出勤和紀律方面的相關規定,並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勞動紀律。我校公益性崗位人員都能夠按照相關要求工作,無異常情況。

三、公益性崗位人員符合相關規定。

我校公益性崗位人員符合相關規定,堅持“一人一崗”的原則,無虛報崗位、冒名頂崗和冒名領資金現象。

四、按時發放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我校按時發放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工資水平沒有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現象,為上崗人員按規定辦理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我替換現象。

五、公益性崗位人員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我校嚴格按照《雲南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益性崗位人員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無違規現象。

六、公益性崗位空崗情況。

我校無空崗情況。

至今為止,在各級領導及我校的共同努力下,公益性崗位管理使用步入正軌,符合上級要求,全體公益性崗位人員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都愛崗敬業,努力工作,學校秩序井然。

公益崗自查報告篇7

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的通知要求,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市財政局認真組織了全市公益性崗位的情況調研活動,對公益性崗位進行了走訪調查,對相關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文件進行了梳理,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2003年以來公益性崗位的開發情況:

我市自2003年以來,根據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計安置就業困難人員近2萬人。他們在園林綠化、交通協管、勞動保障協管、計生協管以及各單位保安、保潔等工作崗位上努力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也為滄州和諧、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2015年5月,我市正式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三年協議期滿人員,一律終止公益性崗位的就業援助。目前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有5385 人,其中勞動保障協管員549人,社區其他工作協管員639人,交通協管員314 人,保安、保潔、保綠崗位2016人,其他公益崗位956人,企業吸納人員614人。公益崗位上崗人員多為大齡就業困難人員、低保家庭人員和長期失業者。

目前我市在就業服務局內專門成立了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對公益性崗位進行開發和管理,與用人單位、困難人員三方簽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協議書》,定期對公益性崗位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和檢查,每季度為上崗人員審核撥付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我們目前規定的崗位補貼為三種:一是社區協管崗位,崗位補貼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機關事業單位後勤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單位(企業)安置的公益性崗位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補貼按全省社平工資標準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四項(縣級崗位補貼為100-500元,社保補貼繳納一項或四項,根據就業資金情況確定)。除社區協管人員外,我們對各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強調,我們的崗位補貼是補貼用人單位的,不是個人工資,用人單位對所安排公益崗人員發放的工資,應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水平。

開發公益性崗位一直是我市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主要措施,因此,每年公益性崗位的兩項補貼一直在我市就業專項資金支出中佔有重要比例。其中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別佔全部就業資金支出的58.9%、64.5% 、55.3%。

二、公益性崗位退出機制的建立情況:

由於各種原因,在2014年前,我市公益性崗位一直沒有建立退出機制,所有公益性崗位一直在延續,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已超過6年時間。至2014年底,僅市直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已達至4787人,全年公益性崗位兩項補貼達到5500萬元,我市就業專項資金已無力承擔,更無法開發新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新產生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崗人員開不了工資有意見,上不了公益性崗位的困難人員進行攀比,意見也很大。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通過反覆調查摸底,廣泛徵求用人單位意見、就業困難人員意見以及各職能部門的意見,研究起草了《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上報市政府。在2015年滄州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務會上,市長明確要求我們儘快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批准了我們起草的《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我們立即着手組織相關科室研究制定更加具體的《分流人員失業保險救濟金領取辦法》、《分流人員養老保險接續辦法》、退養人員的辦理流程、分流人員的手續辦理流程以及《就業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時動員各級就業服務部門準備了充足的就業崗位,只要分流人員有上崗要求,我們可及時提供就業崗位。分流工作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雖然當時有部分在崗人員不理解政策,發生了上訪市委、市政府的現象,但經過我們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崗位安排,很快平息了上訪事件,當時就有1748人順利分流, 從此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正式建立。

三、公益性崗位的文件制定情況:

開發公益性崗位是對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託底救助的最有效手段,同時也是就業資金支出的重點,為保障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大的作用,使最困難的羣眾得到最有效的救助,我們對公益性崗位從上崗人員的條件到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管理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

(一)制定了《關於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有關規定》,明確就業困難人員的範圍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願望且有一定勞動能力的以下人員:1、女40週歲、男50週歲以上的大齡就業轉失業人員;2、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人員;3、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人員;5、零就業家庭中的一名女35歲以上、男40歲以上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需經社區、街道審核,報縣級以上就業行政部門審批並加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專用章》方才有效。就業困難人員是公益性崗位上崗的必備條件。

(二)制定了《關於規範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確了公益性崗位的範圍、開發與管理、協議期限以及兩項補貼的撥付程序等內容。凡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需經就業行政部門審批,所有招聘工作採取面向社會,自願報名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由就業服務部門的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負責發佈招聘信息,組織招聘工作,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定期審核撥付公益性崗位的兩項補貼。

(三)制定了《公益性崗位協議期滿人員的分流方案》。明確了分流人員分三種類型享受十種不同扶持政策: 一是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根據工作需要,可繼續在公益性崗位工作至退休年齡,繼續享受公益性崗位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如無法勝任現工作,可辦理退養手續,退出崗位,享受社保補貼待遇。二是離開公益性崗位後未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可享受養老保險接續、失業保險救助、小額貸款援助、以及免費培訓、免費職介、給予技能鑑定補貼幫助等六項政策。三是離開公益性崗位後再次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除享受前六項政策扶持外,還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和技能扶助政策。由於我們對分流後就業困難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都制定了新的扶持政策,所以目前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情緒穩定,協議期滿時自動辦理終止援助的各項手續,分不同類型繼續享受其他各項優惠扶持政策。2016年我市有2800多人離開公益性崗位,節省就業資金3000萬元,使我們可以有較為充足的就業資金大力開展創業培訓、技能培訓、小額貸款等促進性的就業工作。

四、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公益性崗位是所有就業扶持政策中優惠力度最大的一項政策,大量的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公益性崗位重新就業,不但保障了家庭的基本生活,對全市社會穩定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同時公益性崗位也是就業資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項政策,由於資金限制,大批量開發公益性崗位後,我們又無法深入落實其他促進創業、就業的扶持政策。而在全面落實公益性崗位三年協議期滿的退出政策後,又有一些新的困擾產生,主要表現在:

(一)公益性崗位的範圍太大。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性崗位和一般用人單位列入公益性崗位後,可為各單位節省大量資金,因此深受各單位的歡迎,目前各單位積極申請公益性崗位,但我們由於資金的限制,不能全部承擔,因此不能平衡各單位的用人需求。

(二)對公益性崗位難以管理。目前我們對公益性崗位實行的是誰用人誰管理管理模式,由就業服務部門定期抽查,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安置人員聯合騙取就業資金,我們很難查出。而且由於公益性崗位統一規定三年期限,用人單位對招用人員本身就管理不嚴,而上崗人員也大多有倦怠投機心理,不能遵守用人單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質量不高。尤其表現在社區勞動保障協管人員身上更為明顯,三年輪換嚴重影響了對社區就業服務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工傷保險有一定困難。我們目前由派遣公司統一為公益性崗位上崗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所以工傷保險認定的責任部門是公益性崗位派遣公司,雖然我們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專門協議,出現工傷由我們協助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但是一旦出現需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傷殘補助金、就業補助金時,用人單位拒絕承擔費用,我們也沒有強制措施,而由我們承擔費用,又沒有資金出處,因而無法滿足工傷人員的補償要求。

總之,公益性崗位的確是深受廣大就業困難人員和用人單位擁護的一項就業扶持政策,也是就業部門進行託底安置困難人員的主要抓手,今後還應大力開展,但在開發管理公益性崗位的過程中,我們的建議:

(一)進一步規範公益性崗位的範圍,明確:只有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涉及社區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務崗位才為公益性崗位。對其他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只給予社保補貼,不再給予崗位補貼。

(二)將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崗位定為特殊公益性崗位,招聘高素質人員,不受三年協議的限制,這樣可保障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連續性,提高服務質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規定一刀切。

(三)在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傷保險補償費用,用於承擔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對工傷人員的傷殘、就業補助費用,以維護就業困難人員的切身利益。

(四)由於我市已建立公益性崗位的退出機制,減少了就業資金的保障性支出,因此在就業資金的支出總量上也有所減少,建議省廳加大對就業促進性資金支出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