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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報告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55W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報告多篇

【第1篇】機關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報告

我局認真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劉維章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世富、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彭麗華任副組長的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由財務股和屠宰辦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加強學習宣傳,提高思想認識

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電視電話工作會議後,我局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保靖縣紀委、保靖縣監察局關於轉發湖南省紀委《關於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有關會議精神,局黨組要求全體工作人員從思想上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制定工作方案,落實措施制度

我局按照專項清理要求,制定了《縣商務局治理“小金庫”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治理時間、內容、方法、措施和舉報制度,明確了責任人員,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按照湖南省紀委《關於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要求,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帳户、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

1、我局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設帳外帳和小金庫的行為,但有時因工作的特殊性存在從財政帳户取款後存經辦人帳户的情況。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

4、清查結果在局務會商上進行了通報。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財經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機關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報告範文

【第2篇】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範文

建立長效機制,健全相關制度,長期貫穿在經濟管理工作中,使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將所有財務收入均納入財務大賬統一管理,教育職工自覺抵禦小金庫。如下是給大家整理的關於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作用。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範文篇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7號)和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單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此次專項治理範圍是國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是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文件下發之日起至6月10日)。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持羣眾監督,鼓勵羣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下屬單位於6月25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見附件1)報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單位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燬,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四)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單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沒有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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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彙集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一

按照中共xx縣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的緊急通知》(x辦電〔20xx〕27號)要求,我局認真開展了治理“小金庫”自查自糾工作,現將相關情況作如下報告: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根據龍財監〔20xx〕2號《xx縣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財務的副局長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具體業務由財務人員負責辦理。

二、積極做出承諾,構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

為堅決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我局主要領導及財務人員公開做出《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承諾書》,承諾書明確了我局嚴格遵守銀行賬户管理規定,所有資金納入法定賬目核算,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嚴格執行統一的津補貼政策,積極構建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並主動邀請廣大幹部羣眾、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予以監督。若不兑現,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組織的問責處理。

承諾書的做出,更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表明了我局注重源頭治理,構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的信心和決心。

三、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重點圍繞“專項治理”中的七項內容開展了自查,對單位賬户、賬簿進行了認真細緻清查。其結果是:

(一)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財務收支,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法定賬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賬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從未發生設置賬外賬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各類票據均嚴格按照票據管理的規定執行。

(四)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賬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總之,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建立長效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堅決杜絕“小金庫”的出現。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二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辦按照中共成都市紀委、成都市監督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審計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小金庫”的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將相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

自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辦[]20號)下發之日起,我辦即刻按照其相關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建立工作機制,並通過辦黨組會、行政辦公會和成都市人防工作會等,認真做好宣傳、部署和組織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財務處),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成防辦黨[號]),確定了我辦開展此項工作的時間、範圍、步驟和具體安排。

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按照成紀發[20xx]16號的要求,成都市人防辦機關和所屬7個事業單位,截止20xx年6月19日,全部進行了“小金庫”的自查自糾工作,自查面達到了100%。我辦所有納入本次“小金庫”清理、檢查的單位,領導高度重視該項工作,並積極認真地按照成防辦黨[20xx]32號的要求,即時動員、佈置,安排和開展銀行賬户、庫存現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發現私設“小金庫”的情況。各單位負責人都本着對自查自糾情況負完全責任的態度,簽訂了《自查責任承諾書》,並按時報送了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

三、提高認識,加強管理

通過歷次“小金庫”的清理、檢查、治理工作和各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的開展,使我辦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和廣大幹部職工充分認識到“小金庫”的危害性,並逐步加強了對容易產生“小金庫”的關鍵環節、部位的管控,比如:對單位各類銀行賬户的結存情況;庫存現金的及時盤存情況;各類收費票據、印章的登記管理情況;現金借款憑條及時報銷情況以及賬薄是否納入監管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並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和參照其他市級部門的成功經驗制定了《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成都市人防辦機關包乾經費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辦法),加強了制度建設。同時,嚴格按照國家和人防系統各項財會法律、法規、制度、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三

按照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xx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我辦認真開展了治理“小金庫”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省地方誌辦公室成立了由xx主任任組長、xx副主任,xx副巡視員為副組長的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承擔此次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事務。

二、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全省“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召開後,我辦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學習了《關於轉發〈xx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傳達了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並在辦公室網站上宣傳專項治理的範圍、要求、意義。辦公室主任xx要求大家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充分認識開展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上級要求認真清理檢查“小金庫”,做到自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落實舉報制度,加強工作監督

省地方誌辦公室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了舉報電話、製作了舉報信箱,並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清理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監督工作,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四、認真開展自查,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

按照《xx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要求,辦公室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帳户、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

1、辦公室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辦公室及所屬單位財務部門,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設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4、清查結果在機關內部網上進行通報。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辦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財經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辦公室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

【第4篇】事業單位小金庫自糾自查報告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糾自查報告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辦按照中共成都市紀委、成都市監督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審計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小金庫”的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將相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

自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辦[20xx]20號)下發之日起,我辦即刻按照其相關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建立工作機制,並通過辦黨組會、行政辦公會和成都市人防工作會等,認真做好宣傳、部署和組織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財務處),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成防辦黨[20xx號]),確定了我辦開展此項工作的時間、範圍、步驟和具體安排。

二、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按照成紀發[20xx]16號的要求,成都市人防辦機關和所屬7個事業單位,截止20xx年6月19日,全部進行了“小金庫”的自查自糾工作,自查面達到了100%。我辦所有納入本次“小金庫”清理、檢查的單位,領導高度重視該項工作,並積極認真地按照成防辦黨[20xx]32號的要求,即時動員、佈置,安排和開展銀行賬户、庫存現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發現私設“小金庫”的情況。各單位負責人都本着對自查自糾情況負完全責任的態度,簽訂了《自查責任承諾書》,並按時報送了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

三、提高認識,加強管理

通過歷次“小金庫”的清理、檢查、治理工作和各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的開展,使我辦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和廣大幹部職工充分認識到“小金庫”的危害性,並逐步加強了對容易產生“小金庫”的關鍵環節、部位的管控,比如:對單位各類銀行賬户的結存情況;庫存現金的及時盤存情況;各類收費票據、印章的登記管理情況;現金借款憑條及時報銷情況以及賬薄是否納入監管等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並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和參照其他市級部門的成功經驗制定了《成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成都市人防辦機關包乾經費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辦法),加強了制度建設。同時,嚴格按照國家和人防系統各項財會法律、法規、制度、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糾自查報告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xx〕7號)和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單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此次專項治理範圍是國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是20xx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xx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持羣眾監督,鼓勵羣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下屬單位於6月25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見附件1)報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單位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燬,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四)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單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沒有小金庫。

【第5篇】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專項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精心部署落實。如下是給大家整理的關於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作用。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篇為嚴肅財政管理紀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堵塞財務管理上的漏洞,我校嚴格按照中共南安市紀委、市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關於轉發《關於印發〈福建省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紀綜[]12號)和《關於轉發福建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填報小金庫自查自糾階段報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南治辦1號)的要求,進行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經費來源與使用情況

我校屬於二級核算會計單位,每年經費使用情況一律由中心國小統一管理進行核算。學校資金來源是市財政按學生實有人數給予劃撥,除此以外,學校再沒有任何資金來源。平時零星發生的有關收入,也都能使用統一票據,納入單位賬户管理。學校的所有經費支出能嚴格按照財經管理制度和要求進行支付。

二、自查自糾的方法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進行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解決有關重要問題。

2、做好宣傳動員。根據文件要求,我校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文件精神,要求全體教師,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

3、落實舉報制度。

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了舉報信箱,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曉老師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4、做好清查工作。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從而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收支管理情況。並認真開展清理小金庫工作,成立了由校長率頭,財務人員負責,教導監督的清理工作小組,認真紮實地開展了清理工作。

三、自查自糾的結果

1、我校財務管理均按照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校財務賬目統一管理核算。學校沒有任何性的經營收入,也沒有以任何形式收取師生的任何費用,也沒有虛列支出、轉出資金的現象,更沒有以各種項目套取資金的情況,沒有單獨賬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我校多年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認真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逐年進行修改並完善單位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和辦法。堅持每學期進行一次財務公開,重大事項及時公開。堅持每年進行一次財務內審工作,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了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3、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採用少量的備用金,嚴禁設小金庫,杜絕坐支行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4、按照清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各項指標開展清理活動,對1月以來的所有收入,支出及各類賬户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通過清查,我校沒有發現上述違紀違規的問題,沒有任何形式的小金庫存在。清查結果已在全體教師會議上進行了通報。

5、在認真清理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了相關表格。

四、今後措施

雖然我校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校將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工作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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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事業單位小金庫工作自查自糾報告

事業單位小金庫工作自查自糾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xx〕7號)和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單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此次專項治理範圍是國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是20xx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xx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持羣眾監督,鼓勵羣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下屬單位於6月25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見附件1)報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單位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燬,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四)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單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沒有小金庫。

【第7篇】事業單位小金庫的自查自糾報告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報告一:

按照《學優市區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牧紀【】58號),區交通局認真開展了治理“小金庫”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總結如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長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的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財務科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小金庫”專項治理後,我局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學優區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要求大家,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落實舉報制度,加強工作監督

我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了舉報電話,建立了舉報登記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財務科長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1、我局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我局財務科嚴格按照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各類票據均管理規範,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4、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5、清查結果在局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了通報,並在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後,我局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事業單位小金庫自查報告二:

按照區委、區政府召開的xx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精神,風雨壇街道認真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工作,成立了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李增勝為組長、財務科長李土保為副組長的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紮實地開展了清理工作。

一、6月3日工作會議以後,我街道迅速召開了黨工委擴大會,傳達《瀋河區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辦事處主任李增勝同志的重要講話,指出辦事處全體黨員幹部要嚴格按照瀋河委辦發[20xx]5號文件的要求,積極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從而進一步規範我街的經濟秩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立順隨後做了動員報告,號召全街黨員幹部和羣眾要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明確清理檢查“小金庫”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範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幹部的需要。

二、按照《關於開展清理“小金庫”專項檢查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我街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三、按照清理範圍要求,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20xx年1月1日以來的經濟所有收入及各類帳户、帳據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清查,通過清查,沒有發現上述違規違紀問題,清查結果在街全體幹部會上進行了通報,並在街公開欄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

雖然我街道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使用。我街道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第8篇】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自查自糾總結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xx〕7號)和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單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此次專項治理範圍是國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是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xx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持羣眾監督,鼓勵羣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下屬單位於6月25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見附件1)報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信息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户,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單位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燬,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置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四)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單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沒有小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