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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局行政執法工作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欄目: 自查自糾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4.5K

第一篇:審計局行政執法工作自查報告

審計局行政執法工作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市審計局行政執法工作自查報告

根據《省法制辦關於開展全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監督檢查的通知》(**府法辦字﹝2014﹞26號)的要求,我局結合文件的精神,認真按照審計法所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開展審計執法,執法質量和水平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一、積極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

一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楊芬芳、薛超為成員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對審計執法過錯進行確認和追究。並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依法行政資料複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強審計計劃管理。每年年初,我們都根據市委市政府、上級審計機關及組織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對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重點等作出明確規定。對每個審計項目,我們都事先進行審前調查,根據調查結果,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對審計目的、內容、重點、程序、時間安排、人員分工做出具體規定,保證審計工作高效、順暢地完成。

三是實行審前公示等審務公開制度。在審計進點時,在被審計單位醒目位置張貼審計內容公示書,將審計流程、審計目的、審計內容、審計組成員、審計紀律、監督舉報電話予以公開。

二、嚴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項主要為審計檢查,並相應地對審計查出的違規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理或處罰。對每項審計我們都嚴格按照審計法及審計署制定的各項審計規範要求的程序實施。同時,我局建立了以審前調查進點見面會、審前公示、審計複核、審計紀律反饋、審計質量責任追究等為主線的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分管領導對審計業務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和監控,確保各項審計工作程序合法、文書規範。

對每個審計項目,我們都要求由專人在項目結束後及時進行審計檔案整理,並交由辦公室歸檔保管,每個審計項目的各種立項和結果文件及審計證據、審計底稿、審計日記等一應俱求。

我們還採取邀請專家授課、外出學習、業務骨幹經驗交流等形式,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技能和法規知識培訓,提高審計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積極建立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是按時完成行政執法主體、依據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們結合本單位的職責分工,對所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部門的"三定"規定,反覆進行了梳理、歸納,經逐一審查確認,對審計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和每項具體行政執法職權及其依據的條款認真地進行分類編排。

二是建立審計執法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審計法》和《審計法審計質量控制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局制定了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審計執法過錯行為、追究過錯的種類和辦法等進行了詳細地規定。並出台了審計業務考核辦法,規定從文書質量、查出力度等幾個方面對審計項目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落實到人,並且每季度在局內部通報一次考核結果,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年終評優和獎懲掛鈎。

四、其他情況説明

一是我局今年沒有制定出台有關規範性文件,也未擅自設定行政審批。

二是我局沒有行政許可項目。

三是我局在審計處理處罰時,所依據審計法律法規沒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權情況。

四是我局作出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時,都在審計決定書中明確告知被審計單位不服審計決定的可以採取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等途徑。到目前為止,我局未發生被審計單位提出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10月14日

第二篇:審計局行政執法自查報告

某局行政執法自查情況報告

市法制局:

今年以來,我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某某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意見》等文件的精神,認真按照審計法所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開展審計執法,執法質量和水平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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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

一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各分管業務局長為成員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對審計執法過錯進行確認和追究。並在法制科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法制科 名同志作為依法行政辦公室兼職人員,具體負責依法行政資料複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強審計計劃管理。每年年初,我們都根據市委市政府、上級審計機關及組織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對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重點等作出明確規定。對每個審計項目,我們都事先進行審前調查,根據調查結果,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對審計目的、內容、重點、程序、時間安排、人員分工做出具體規定,保證審計工作高效、順暢地完成。

三是實行審前公示、審計結果公告等審務公開制度。在審計進點時,在被審計單位醒目位置張貼審計內容公示書,將審計流程、審計目的、審計內容、審計組成員、審計紀律、監督舉報電話予以公開;審計結束後,通過傳閲公告或會議公告等形式,將審計結果在被審計單位一定層面進行公開。以利於幹部職工對審計工作和對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

四是堅持持證上崗。我們為所有工作人員都依法辦理了《山東省行政執法證》,並要求在進行審計和調查時,必須首先出示執法證件,否則造成審計風險要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嚴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項主要為審計檢查,並相應地對審計查出的違規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理或處罰。

對每項審計我們都嚴格按照審計法及審計署制定的各項審計規範要求的程序實施。同時,我局建立了以審前調查進點見面會、審前公示、審計複核、審計報告預審、審計紀律反饋、審計結果公告、審計質量責任追究等為主線的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黨組成員和法制科對審計業務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和監控,確保各項審計工作程序合法、文書規範。

對每個審計項目,我們都要求由專人在項目結束後及時進行審計檔案整理,並交由辦公室歸檔保管,每個審計項目的各種立項和結果文件及審計證據、審計底稿、審計日記等一應俱求。

我們還採取邀請專家作報告、選派人員外出學習、由本局業務骨幹傳授經驗等形式,組織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技能和法規知識培訓,提高審計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積極建立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是按時完成行政執法主體、依據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們結合本單位的職責分工,對所執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部門的“三定”規定,反覆進行了梳理、歸納,經逐一審查確認,對審計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和每項具體行政執法職權及其依據的條款認真地進行分類編排,並及時報告市法制局。

二是科學合理分解執法職權。在認真梳理執法依據的基礎上,我局根據內部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的配置情況,將我局法定職權分解到具體執法機構和崗位,並責任到人。對每一執法行為的工作程序也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每個科室還制定了內部控制制度,保證執法責任落到實處。還專門把審計項目的 道程序設計成《審計項目作業流程圖》,掛在每個科室的醒目位置,以便審計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三是建立審計執法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審計法》和《審計法審計質量控制暫行辦法》的規定,我局制定了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審計執法過錯行為、追究過錯的種類和辦法等進行了詳細地規定。並出台了審計業務考核辦法,規定從文書質量、查出力度等 個方面對審計項目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落實到人,並且每季度在局內部通報一次考核結果,同時將考核結果與年終評優和獎懲掛鈎。

四、其他情況説明

一是我局今年沒有制定出台有關規範性文件,也未擅自設定行政審批。

二是我局沒有行政許可項目。

三是我局在審計處理處罰時,所依據審計法律法規沒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權情況。

四是我局作出審計處理處罰決定時,都在審計決定書中明確告知被審計單位不服審計決定的可以採取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等救濟途徑。由於我局審計質量一直保持較高水平,因此從未發生被審計單位提出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是今年我局未聘用外部人員參與執法。

單位

2014年 月 日

第三篇:縣審計局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自查工作

**縣審計局積極開展行政執法自查工作

根據**市審計局2014年度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滄源縣審計局結合實際。近日,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本單位2014年以來新修訂的《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學習貫徹執行情況、“六五”普法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方面進行了自檢自查。

在自查中,該局結合自身工作實施情況,緊緊圍繞《方案》所要求的指導思想、範圍重點、方法步驟,分解工作內容、細化監督方式;對自查工作做了精心安排、落實、督促和檢查。通過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自身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促進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維護審計機關審計執法的權威性、嚴肅性,努力提高履行綜合監督能力提供了堅強保障。

此外,該局還以此次行政執法自查自糾活動為契機,加強對《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提高審計人員執法水平和整體素質,為維護國家財經法紀,促進我縣經濟的快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篇:縣審計局2014年行行政執法自檢自查情況報告

xx市審計局:

根據曲審發11號《xx市審計局關於印發2014年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局認真組織,成立了局長任組長,副局長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自檢自查領導小組,由法規科具體負責自檢自查的工作,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署8號令)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對xx縣審計局2014年立卷歸檔的審計項目進行自檢自查,重點自查了審計準備、實施、終結等環節是否遵循必要的審計程序,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歸集審計檔案等方面是否達到審計業務質量控制的要求,縣審計局2014年行行政執法自檢自查情況報告。共抽查項目15個,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貫徹情況

審計法律法規的學習,我局歷來都十分重視,利用每個星期一早是我局集中統一政治業務學習時間,主要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審計準則,學習採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在新修訂的《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黨政主要領導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令第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出台後,下發了有關學習輔導材料,組織了多次專題學習,使全體審計人員及時掌握和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精髓,並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在《審計法》和相關法規的宣傳上主要採取:一是製作標語和利用街面上的廣告櫥窗製作相關內容進行宣傳,二是工作中通過各種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宣傳介紹《審計法》和相關法規,讓全縣人民理解、關心、支持審計工作。

二、2014年度審計項目質量情況

2014年我局共計完成審計項目234項,其中:績效審計14項,專項審計1項,竣工結算審計57項,前置審計104項。為年度計劃項目14項的1671.43%。審計共查出違規金額2462萬元、管理不規範金額3291萬元。其中查出:未按規定徵收繳納預算收入6萬元、政策性税收流失8萬元、應繳未繳預算收入1028萬元、少計少繳税費2萬元、違規改變項目計劃和資金用途13萬元、配套資金不落實49萬元、工程價款不實多計201萬元、結算編報不規範426萬元、工程概預算編報不規範2748萬元等問題。審計決定處理應上繳財政1829萬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242萬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390萬元;審計核減工程款3375萬元(其中:竣工決算核減工程款627萬元,前置審計核減工程款2748萬元)。已上繳財政1829萬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242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390萬元;審計後已核減工程款3375萬元。提出審計建議21條,被採納的審計建議15條。提交審計信息簡報17篇,被有關部門批示、採用8篇次。為提高審計質量,我局結合實際分別制定了審計三級複核制度、審計業務會議制度、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優秀審計項目評定辦法、審計目標責任制、審計回訪制度等制約和激勵機制,審計項目質量有了顯著提高,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嚴格依法審計,工作中遵循法定程序,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依法處理,做到定性準確、處理處罰適當,確保審計依法有序進行,審計項目質量顯著提高。但也存在如下問題

(一)存在問題和困難

1、審計實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強。調查瞭解不充分,資料不完整,未能在審計工作目標、審計的內容和重點、重要審計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等方面進行細(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首頁)化,目標不具體,重點不突出,分工不明確,無審計重要性的確定及審計風險的評估,不能起到指導、規範和控制審計過程的作用。發生人員調整未嚴格履行必要的程序,調整方案。

2、部分審計組長、部門複核對審計證據和審計工作底稿的相關事項檢查複核不到位,把關不嚴,未按審計署8號令規定的內容提出明確具體的複核意見,複核過於簡單。部分審計項目審計證據、送達回證無被審計單位簽名、蓋章,

未剔除無關、宂餘的證據,有的要素不全,工作彙報《縣審計局2014年行行政執法自檢自查情況報告》。 無“對被審計單位關於審計報告(徵求意見稿)反饋意見説明”。

3、部分審計項目由於時間緊,情況特殊,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未按《審計法》的規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4、部分審計報告反映的基本情況、審計情況、審計評價無充分的證據支持,報告中反映的財務收支、財政收支、資產負債表述不規範,有的審計項目審計評價不規範,未圍繞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

5、部分審計檔案裝訂隨意,有的裝訂較亂,歸檔材料未能按結論類、證明類、立項類和備查類的順序排列。不注重檔案裝訂細節,有的雙面頁漏編頁碼,審計結果報告單未蓋單位公章,審計檔案無立卷人、檢查人及立卷時間等問題。

6、2014年我局沒有項目進行審計公告。

7、不同程度的存在審計深入查處難、披露問題難、追究責任難的問題。在審計實踐中涉及一些重大問題,重大的案件調查取證時,往往會遇到被審計單位和人員配合不力甚至阻礙審計,因審計執法手段限制無法延伸等困難,尤其是涉及到部門權力的問題、深化改革的問題,審計定性、處理和處罰的難度更大。審計機關向政府、人大提交審計工作報告時,被審計單位多是反覆找審計部門要求不上報告,有的還多方找人説情,個別單位當面承認審計查明的問題,背後卻向黨政領導反映審計搞錯了,審計部門披露問題面臨較大壓力。審計查處許多問題,由於種種原因,有的難以整改到位,審計處理處罰涉及罰款和追究個人責任時,難度更大。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加強對審計業務準則和審計業務知識的學習,儘可能組織人員參加各種業務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增強審計人員貫徹執行審計準則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提高審計執法水平。

2、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突出的質量問題,充分發揮責任追究制度的警戒作用,避免審計本文-來源_於貴.州學習網 www.gzu521.com 人員實施審計時常犯老毛病、出老問題和責任心不強的問題,確保審計質量和審計執法水平得到提高。

3、對照本次自查出的問題,所有審計項目檔案退還審計組,按照審計署8號令的規定,限期進行整改,查缺補漏。

4、強力推進計算機審計、內控制度測評、統計抽樣審計、風險評估等先進審計方法的推廣應用,逐步實現傳統審計向現代審計的轉變。

三、“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進展情況

“六五”普法開展以來,我局按照縣委制定的“六五”普法規劃,及時成立了普法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本局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制定了“六五”普法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從經費上予以保證,實報實銷。資料做到人手一冊,認真組織“六五”普法期間法律法規的學習和考試,參學率、參考率均達到100%。

四、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加強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是建設高素質審計隊伍,提高審計質量,保持審計隊伍的純潔性,確保公正執法,維護審計權威,樹立審計形象的重要舉措,我局一直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行政執法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統一佈置、統一安排,按照“從嚴管理審計隊伍,嚴格審計紀律”的要求,實行了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審計組長三級責任制,即局長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審計組長對審計人員負連帶責任,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按照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制定出了《xx縣審計局廉政制度》、《審計組廉政責任的若干規定》、《xx縣審計局公開承諾制度》、《xx縣審計局首問首辦責任制度》、《xx縣審計局審計人員工作紀律制度》、《公務接待制度》、《xx縣審計局崗位目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堅持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開展“廉政文化進機關”等廉政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積極推行公務接待費改革,實行審計外勤經費自理,切斷審計機關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聯繫,保證依法審計和廉潔從審;我們還根據廉政建設要求,向社會公佈了審計舉報電話和舉報範圍,對審計意見採納、審計決定落實、執法人員依法審計等情況進行跟蹤回訪。加強對審計組的監督檢查,將審計“八不準”紀律落到實處。同時利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和隊伍整頓,加強審計職業道德教育,防止不廉潔現象發生:審計組進點時向被審計單位宣傳審計組廉政紀律,請被審計單位監督,出點時由被審計單位將審計組執行廉政紀律的情況寫成書面材料報審計局,對審計人員中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不包庇袒護,堅決查處,決不姑息;對模範遵守廉政紀律,忠於職守,秉公執法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有違規行為的審計人員,除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外,其全部經費自理,嚴肅了審計紀律,通過徵求、走訪、調查被審計單位,截止到自查日止,我局未發生違反審計紀律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的情況,為審計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樹立了良好形象。

第五篇:2014年丹東市審計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報告

丹東市審計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報告

今年以來,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丹東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審計中始終參照《遼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標準依法審計,團結和帶領全市審計機關幹部職工,充分發揮審計監督職能作用,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全年共完成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75個,查出違規和管理不規範金額16,125萬元,為全面推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貢獻。根據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的文件要求,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審計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情況

㈠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強化審計監督“免疫系統”功能 為全面推進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強化審計監督“免疫系統”的功能,我局年初召開了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審計工作會議會議,常務副市長於國平主持會議,趙連生市長到會講話。市人大及各縣(市)區主管審計工作的領導參加會議。會上部署並落實了年度工作計劃,強調了審計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思想。全年共組織審計和審計調查計劃項目21項,含括了五方面內容:一是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項目。市財政本級及市經貿委、民政、人防辦、安監、物價、林業、衞生、科技、教育、綜合執

法等十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政府採購執行和地税系統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二是部分縣(市)區年度財政決算審計項目和審計調查;三是參與我市2014年15件惠民實事落實情況的審計調查;四是退耕還林工程專項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福利彩票資金等涉農及社會福利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五是新建污水處理廠、政府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等有關環保、民生的重大投資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這些項目完成後分別向政府、省廳等領導機關提交了報告,受到省市有關領導的重視和好評,市委領導對其中的一份報告的批示為:“我市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相當繁重,但審計局具體工作人員能以高度負責的態度,進行認真嚴格負責的審計,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績”。這從一個側面顯示了審計機關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果。這些項目的開展,體現了審計監督在保民生、保穩定、保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

㈡將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它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作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根據年初擬定的工作計劃,我局依法對2014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並按有關規定對部分縣(市)區的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對重點部門、重點項目和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在審計過程中,注重審計方式、方法以及工作思路的創新,有效地提高了審計效率,強化了審計監督的目標意識。在審計方式方法的創新方面,主要採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

與經濟責任審計、政府投資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方法;在審計思路的創新方面,突出審計監督重點,將以往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關注,轉向對財政資金運行、管理和效益方面的關注,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審計監督的目標意識。從審計結果看,審計和延伸審計的47個部門、單位和129個項目,涉及資金額138億元,查出有問題金額1.8億元,其中市本級5367萬元;縣(市)區級1.3億元。主要是應繳未繳預算收入、應列未列預算收入、虛列支出、超計劃超概算投資、擠佔挪用滯留專項資金及其他問題。

㈢落實重點資金、重點項目和交辦項目審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1、對服務“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的專項資金落實情況加強審計監督。今年以來的主要涉農審計監督項目有:對鳳城市、元寶區2014年至2014年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對鳳城、寬甸產業園區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對東港、寬甸2014年至2014年度退耕還林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對全市2014年至2014年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收支情況的審計等。這些項目均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交了有情況、有問題、有分析、有建議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報告。在鳳城、寬甸產業園區建設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中發現,兩地存在着園區土地利用效益偏低、政府債務已超“警戒線”、未按規定建立政府償債準備金等一些難點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分別向省、市

兩級政府提出了儘快申請辦理已徵用未批覆建設用地手續、省國土部門確保園區土地供給併發揮土地最大效應、縣(市)政府量力而行、避免出現債務危機、省政府繼續幫助縣級園區協調金融貸款支持等審計建議。市政府領導不僅對這一項目成果提出了表揚,而且還對東港、寬甸退耕還林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做了批示,肯定了審計成果。

2、對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落實情況開展審計監督。我市今年的新增項目多,投資規模大,而且涉及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事業、民生問題等多個領域,具體包括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營情況審計調查、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跟蹤審計、政府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新增中央投資(第四批)項目跟蹤審計、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審計、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跟蹤審計等項目。基於這一現狀,我局對政府主導推動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採取提前介入的審計方式,重點關注建設項目中容易出現的高估冒算、跑冒滴漏、擠佔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根據省審計廳的統一安排,對全市範圍內實施國家拉動內需新建的5座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營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揭示了項目存在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的“三邊工程”、超概算和計劃、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到位不足、挪用建設資金及個別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不高等問題,通過審計,使我局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二、具體做法

㈠領導重視,落實責任。為了強化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

導,我局專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各分管業務局長為成員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對審計執法過錯進行確認和追究。並在局法制處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法制處的三名同志作為依法行政辦公室兼職人員,具體負責依法行政涉及的各項工作,對全局所有業務部門的審計項目的審計實施複核,為審計業務質量把關。審計法制工作機構的建立為加強我局審計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科學化建設提供了組織上的保證。

㈡學法用法,加強宣傳,創造審計質量控制的環境基礎。為抓好新《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我局組織了全局機關幹部的學習貫徹。下發了有關學習輔導材料,組織了多次專題學習,做到學法有筆記、有記錄,落實學法內容、時間、效果和質量,我局行政執法人員實行了持證上崗。還通過政務公開日、全國法制宣傳日和深入被審計單位宣傳法律知識、機關內部培訓座談等方式積極宣傳審計法律法規知識,為法制宣傳工作的開展營造了良好的學習氛圍,增強了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的法律意識。通過各項學習活動的開展,提高了審計幹部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和學習法律、業務知識的熱情,提高了審計執法隊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使審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進一步推動了審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

㈢深入全面的加強審計質量控制,不斷規範審計執法行為。一是做好審前控制。在源頭上確保各項內控制度與審計法律法規

的規定相一致,確保審計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素質與審計執法要求相適應。二是做好審中控制。建立和實行了審計執法責任、執法公示、複核、審計處罰聽證、審計業務會議等項制度,細化了審計程序,明確了執法責任,嚴把了質量關口。將全部審計項目納入三級複核範圍。三是做好審後控制。我局進一步落實審計執法責任追究、審計決定落實情況檢查、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審計項目評估檢查、審計執法量化考核評分體系等制度,把審計執法責任納入了年度績效考核。 ㈣推進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我局早在2014年就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審計執法的職責、權限、處罰、程序、聽證、複議、投訴,以及執法責任追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初步實現了審計執法工作的公開化;全面推行了審計執法自由裁量指導性標準;審計過程中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實施處理和處罰。在今年的審計工作中,未出現行政複議和訴訟情況的發生。

三、存在並需要改進的主要問題

我局雖然在審計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較為突出的工作成果,但與上級部門的要求還存在很多差距,具體表現在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認識還存在一定的偏差;在審計執法過程中,依法行政的理念認識不夠,還存在執法不嚴等現象,特別是部分審計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掌握的不夠準確、透徹和紮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適應和滿足審計執法的需要。這些問題,已經引起我局黨

組的高度重視,目前局黨組已採取有力措施,將通過完善各項制度,逐步建立普法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督導,用創新的理念做好普法工作,同時還要強化行政執法的考核力度等,逐步加以規範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