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法律援助為民維權,羣眾感謝送錦

欄目: 先進事蹟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2.49W

2019年11月12日下午,端州區法律援助服務大廳迎來了一位特殊的來訪者,羣眾杜先生懷着無比激動的心情,把印有“法律援助伸援手,為民維權暖人心”的錦旗送到法援處領導手中,衷心感謝端州區法援處和法援處律師高效優質的服務、以高度的工作熱情和無私的敬業精神,幫助他們排憂解難,維護了合法利益。

法律援助為民維權,羣眾感謝送錦

受援人杜先生於2016年10月2日駕駛着二輪摩托車從高要區大橋路由南往北行駛,行駛至大橋路百花傢俱城前被一輛小轎車撞倒,造成杜先生受傷,杜先生旋即送醫治療,2017年1月10日,肇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第一大隊作出事故認定,認定小車駕駛人李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後雙方在公安機關交警部門主持調解下,達成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約定小車駕駛人李某某賠償杜先生醫療費6萬元,按照分期支付方式了結此案,協議簽訂後,李某某隻賠償15000元,再也不願意承擔賠償責任,後杜某某經司法鑑定所鑑定,七級傷殘,按照傷殘計算賠償款與協議達成的金額相差甚遠。後欲與李某某協商,但李某某避而不見。

2019年3月5日,申請人杜先生帶着最後的希望,來到端州區法律援助處服務窗口求助,該服務窗口值班人員熱情接待了他。法援處工作人員初審後認為杜先生符合申請法援條件,為期辦理了法律援助手續,經局領導審批同意後,指派了廣東山豐律師事務所承辦該案,並督促和跟進該案的辦理。

指派後,廣東山豐律師事務所接受立即安排承辦律師與申請人杜先生會面,詳細瞭解具體案情,由於雙方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因此該協議書成立並生效,承辦律師認為,杜先生作為非法律職業者的普通公民,缺乏對傷殘程度以及因傷殘等級應獲賠償的理解,技能、經驗等,而調解書對於杜先生的傷殘等級及殘疾賠償金未作約定,應可認定杜先生在簽訂調解書時對可能出現傷殘的因素缺乏充分考慮,對自己簽約行為的後果沒有正當的認識,因此,杜先生在確定構成傷殘後,其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損失數額與按調解書約定的賠償款數額相距甚遠,有權主張賠償義務人對其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予以賠償。隨後端州區法律援助處要求承辦律師按照這一思路向端州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李某某、葉某某賠償杜某某殘疾賠償金(含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協議還要賠償的款項合計463196元,最終端州區人民法院採納了該意見,支持了杜先生要求的賠償數額。杜先生對這個結果也非常滿意。

多年來,端州區法律援助處一直踐行司法為民的理念,尤其是針對農民工、未成年、老年人、殘疾人、軍人軍屬等特殊羣體,開闢了“綠色通道”,有效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19年初至今,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接受相關的法律諮詢900餘人次,切實維護了來訪羣眾的合法權益。

接下來,端州區法律援助處將秉承“應援盡援、依法維權,一站服務,羣眾滿意”的服務理念,熱情接待和幫助每一位來訪人員,切實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讓更多的羣眾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獲得實實在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