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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公示【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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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公示【精品多篇】

職稱公示 篇一

按照《關於轉發<關於對20xx年度中管省管市管黨費收支情況公示的通知>的通知》(市直工委發﹝20xx﹞166號)文件要求,我局對20xx年度黨費收繳基數、比例和數額的核算、上繳、公示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充分認識黨費收繳的重要性

我局及時組織全體黨員學習《關於對20xx年度中管省管市管黨費收支情況公示的通知》(嘉組通字﹝20xx﹞94號)精神,充分認識到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組織活動的基本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組織的一種表現。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黨費收繳、管理是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機關黨支部的一項經常性任務,也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了加強對黨費的收繳和管理,責任和任務都落實到人,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組織委員具體負責實施。

二、充分遵守黨費收、管、用工作的具體要求

我局黨支部嚴格遵守xxx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xxx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和市直機關工委有關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體要求,進一步規範了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1、黨費收繳嚴格按標準執行

我局黨員幹部的黨費交納嚴格按照xxx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xxx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工資基數的比例計算和收繳,每逢調資或工資改革,黨支部及時依據規定,認真核準黨費收繳基數和比例,並將新增的工資及時納入收繳基數,全體黨員能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交納黨費。對每個黨員繳納的黨費情況造冊登記,以便核查,對於因公外出的黨員也能積極督促其足額交納黨費,由於我局黨員人數少(10人),我單位黨費收繳工作每月收繳一次,做到了無遺漏、無截留,全額上繳。

2、黨費管理嚴格規範

黨費管理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我局黨支部始終堅持嚴格管理,規範管理的原則,做到統一管理、專人負責,並對具體負責黨費工作的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辦好交接手續,做到了黨費管理人員先培訓,後上崗。

三、黨費收支公示情況

20xx年度,我局黨費收入總額為元。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已全部上繳市直機關工委。並於20xx年12月26日—28日在辦公樓內對20xx年黨費收繳情況進行公示。

今後,我們將按照相關要求的規定,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嚴格按照黨章規定,加強黨費管理,強化檢查督促,進一步提高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政策教育,增強自覺繳納黨費意識,努力將我單位的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職稱評審公示報告 篇二

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局(職改辦),市直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做好2021年度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下簡稱職稱)評審工作,根據省職改辦《關於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2021〕45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在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按有關文件規定延緩辦理退休手續除外)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通過水平能力測試是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符合《關於規範我省大、中專畢業生初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13〕72)直接認定條件和符合免試政策的人員除外),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時應通過與報考專業、級別相一致、在有效期內的水平能力測試。

湖北省人社廳網站新的申報評審條件為申報評審依據,具體申報程序和要求以本系列(專業)年度評審(材料受理)通知的要求為準。

三、申報渠道和方式

(一)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其業績情況進行審核、公示、推薦申報,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公室。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其中聘用(人事)人員,由用人單位比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業績情況進行審核、公示、推薦申報,推薦時在其崗位審核表中註明聘用或人事人員。

(二)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在勞動關係所在地自願參加職稱評審,不受户籍、檔案等制約。可由用人單位、人事機構、工商聯或行業協會(學會)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被派駐我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

(三)自由職業人員,由人事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四、有關政策

(一)職數管理。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推薦,申報時由用人單位集中提交申報人員材料並提供個人聘用合同和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審核的《2021年度事業單位職稱申報崗位情況核定表》(附件1)。

(二)農民技術人員評審。根據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中辦發〔2021〕9 號),將農村合作組織管理專業納入農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範圍,暢通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生產經營主體中農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渠道,探索擴大“雙定向”專業範圍,創新開展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引導人才留在基層。

(三)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雙貫通”。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意見》(人社部發〔2020〕96 號),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審,將貫通領域擴大到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技工院校教師、體育等職稱系列。基本條件和申報程序按照《湖北省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辦法(試行)(鄂人社函〔2019〕80 號)執行,能力業績條件按照各相應職稱系列(專業)評審條件把握。

(四)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

1、從2021年起,申報中國小教師職稱適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鄂人社職管〔2020〕5號)《湖北省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申報人員的班主任經歷、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教學工作量等均需達到規定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其它工作折算為教學工作量。

2、申報職稱的教師,2021年以後的班主任經歷、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教學工作量等證明材料均以任教學校當學期(學年)安排教育教學工作正式文件為準;無學校文件證明的,不得認定班主任經歷、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和教學工作量。2020年以前的有關證明材料由申報人員和學校提供。

3、建立重實績、重貢獻的評價機制,充分發揮教師職稱評審的指揮棒作用。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提高教師職稱評審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推進教師踐行教書育人使命。

4、“十堰市中國小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負責十堰市中國小教師正高級、高級職稱評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組建的中國小教師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負責轄區內中國小教師中初級職稱評審的具體組織,對符合初級初定條件的,應及時辦理初定手續;市直高中、特校、市教科院由各自成立的中國小教師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開展本單位中國小教師中、初級職稱自主評審。

各縣(市、區)中國小教師初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各縣(市、區)職改辦審核備案,發文確認、辦證;全市中國小教師中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市職改辦審核備案,發文確認、辦證。全市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市職改辦審核並報省職改辦備案後發文確認、辦證;其中,中國小正高級教師評審結果按要求逐級上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核准備案後,由市職改辦發文確認、辦證。各自主評審單位評審結果按照上述要求確認、備案後,由本單位發文、辦證。

(五)衞生系列職稱評審。做好疫情防控一線衞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療衞生專業技術人員符合《關於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20〕40號)規定的享受有關傾斜政策。開展農村基層衞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的實施意見>等 5 個文件的通知》(鄂辦發〔2020〕11 號)有關要求,對院前急救、公共衞生等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予以適當傾斜。

(六)轉評和晉升。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變動,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現專業技術崗位能力業績條件的,可以申報轉評。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對應為國家規定以考代評的職稱系列(專業)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轉評後晉升高一級職稱,原職稱系列(專業)與現申報職稱系列(專業)相近、崗位職責相關聯的,原專業技術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計計算,原崗位工作業績可作為晉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同時轉評和晉升。

(七)職稱評審通過率。評委會評審通過率按層級分別設定,正高級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70%,其中,中國小教師正高級實行總量控制,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不得超過30%,具體通過人數由省人社、教育部門核定(屬高層次認定人才佔通過數)。副高級、中級通過率原則上不超過80%。

高層次人才、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員可不納入評審通過率計算範圍。

五、申報時間安排

工程技術、檔案、農業技術、新聞、藝術、黨校教師、中職教師、技校教師等中級職稱申報時間:2021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申報時間:2021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

衞生系列高級職稱申報時間:2021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

各縣(市、區)中國小教師中級職稱申報從9月份開始,具體時間以各地申報通知為準。其它專業高級職稱申報時間以各高評辦年度申報評審文件通知時間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申報、或未正確完成網上申報、或申報截止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如實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申報程序要求

(三)嚴格逐級申報送審核查制。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職改)部門和評委會辦公室,應根據相關職能職責負責審核複查環節工作。重點審核破格、轉評、事業單位崗位空缺、“雙肩挑”人員的相關手續等,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和申報材料不完整的,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説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範圍或違反委託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並告知申報人。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職改)部門、評委會辦公室在審核複查中玩忽職守,出現重大審查失誤的,將在全市範圍內通報。

七、評審組織

(一)評委會組建。各評委會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評委會專家庫,入庫專家應具備《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所列條件。已辦理退休手續,且未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專家一般不擔任評委;沒有職稱的行政領導不得擔任評委;不具有本系列職稱的專家不能擔任評委;不具有本專業相應層級(低於)職稱的專家不能擔任評委。每年召開評審會議前,在評委會專家庫內隨機抽取評審專家組成職稱評委會,評委會組成人員應為單數,中國小教師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專家不少於9人。

(二)嚴格標準條件。評委會辦公室是評審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嚴格對照本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條件,結合行業實際,制定具體的評審方案和量化標準,合理設置學歷、資歷、論文在量化評審中所佔比重,科學開展評審,不得隨意放寬審核把關要求和降低評審條件標準,確保評審質量。中國小教師中級職稱年度評審文件、評審工作方案,應於相應工作開展前5個工作日報市職改辦備案。中國小教師高級職稱、衞生系列高級職稱年度評審文件、評審工作方案,應提前報經市職改辦初審後,於評審前5個工作日報省職改辦備案。評審工作方案備案內容包括資格審查、評審會議程和評審程序、紀律、評審通過率設定等評審工作準備情況。

(四)嚴格評審紀律。各評委會召開評審會時,應組織專家評委集中學習《暫行規定》相關評審程序、有關要求和各系列(專業)申報評審條件等,並提出有關評審要求和評審紀律,特別強調要堅守評價標準的底線要求,嚴格迴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評委會辦公室組建監督委員會,對評審全過程實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評審紀律的評委,省、市職改辦將取消評委資格,視情節輕重通報至所在單位。對違反評審紀律的工作人員及其他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有關要求

(一)優化評審服務。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職稱政策宣傳,進一步提高服務意識,優化提升職稱評審服務能力,不斷提高職稱評審工作滿意度,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精簡“單位公示證明”等證明材料。專業技術人員補辦職稱證書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時,不需要登報刊登遺失聲明,只提供相應補辦(發)登記表、1寸白底登記照、任職文件原印件等資料後一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結。從今年起,高級職務評審工作全面實行網上評審、網上投票、網上表決,數據自動生成。逐步推行“無紙化”評審,實現更加高效、更加準確、更加便捷的評審服務。

附件:1.2021年度事業單位職稱申報崗位情況核定表

2.誠信承諾書

十堰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2021年度事業單位職稱申報崗位情況核定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正  高

副  高

中  級

設崗數

已聘數(不

含“雙肩挑”)

待聘數

空崗數

申報

情況

空崗申報數

不佔崗位申報數

本單位推薦全部申報人員專業及姓名

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人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備註:1.此表由用人單位填報,並加蓋公章。

2.設崗數為人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批覆調整的崗位數量;已聘數為現已經聘任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數量;待聘數為所有取得職稱未聘到相應職級的人員數量;空崗數為設崗數減去已聘數和待聘數的數量;申報數中的空崗申報數為按照空崗申報原則申報的人員數量,不佔崗位申報數為按照規定不佔崗位申報的人員數量。

附件2

誠 信 承 諾 書

本人系                        (單位)工作人員,現申報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

本人承諾所提交的所有申報評審資料(包括學歷、職稱、考試、獎勵證書及論文、業績證明等材料)均為真實。如提供虛假的申報資料,本人自願三年內停止申報任職資格,並接受政府職改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職稱公示 篇三

鎮中心國小:

根據教育局教研室20xx年度教學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的有關通知精神,經學校評審考核小組對擬評人員進行了全面、客觀、公正的考核。經審核某某同志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關心學生全面成長,用心實施素質教育。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所任班級學科成績在同年級居領先位次,教學成績突出。用心參與教育教學研究,探索、實施“學講行動”課堂教學改革取得必須成效。教學工作量滿,承擔的教育教學工作量貼合有關規定。並從1月10日起進行了為期五天的公示。

公示期間,理解全體教師的監督,在張榜公示的時限內,沒有任何個人提出不一樣意見。

同意推薦該同志評選20xx年度教學先進個人。

鎮中心國小

2016年1月14日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 篇四

第二條本實施意見適用於在*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單位。

第三條*省誠信示範企業(以下簡稱示範企業)的創建工作,應當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誠信示範企業創建工作要本着“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着重把握好“三性”:一是結構科學性。評定的企業要統籌兼顧、科學合理,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涵蓋大、中、小型,兼顧各行各業。二是典型示範性。省級誠信示範企業應當代表着*企業的誠信水平。三是層次合理性。省級誠信示範企業的創建要帶動各市(地)誠信示範企業創建活動的開展。

第五條省級示範企業原則上應該是市(地)(含農墾、森工)級誠信示範企業和中、省直誠信建設先進企業。

第六條示範企業創建工作,由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誠信辦)、省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經委)負責監督管理,委託*省誠信建設促進會(以下簡稱省誠促會)組織實施。

第七條創建示範企業工作,各部門嚴禁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報條件

第八條示範企業必備條件的具體內容是:

(一)重視自身誠信建設,模範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準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原則,維護市場交易規則;自覺維護自身誠實守信形象,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代表性和示範性;

(二)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經濟效益顯著、業績突出;

(三)企業具有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無弄虛作假行為,依法納税,無偷逃税款等不良紀錄;

(四)重合同守信用,誠實簽約,無主動違約、毀諾行為,無重大投訴事件發生;

(五)近三年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程質量無重大事故發生;

(六)恪守勞動合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無拖欠工資記錄;

(七)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八)嚴格遵守國家環保法規,執行“三同時”政策,無環境污染事故;

(九)有專職信用管理人員;

(十)在金融部門具有良好的信貸記錄和較高的信用等級;

(十一)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社會反響好,企業員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識,能夠自覺地維護自身信用形象;積極參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十二)單位負責人基本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創建程序

第九條每個申報年度由省誠信辦、省經委確定申報日期並提出具體要求。

第十條申報單位參照申報條件,自我考核,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標準,應填報和提供如下材料:

(一)《*省誠信示範企業申報表》;

(二)提供本單位有關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的文字材料;

(三)工商營業執照,及當地工商部門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的認定證書;

(四)税務登記有關材料及相關完税證明;

(五)近三年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榮譽證明;

(六)近兩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七)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達標相關證明;

(八)當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保障年檢手冊》等相關證明;

(九)信用評估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十)專職信用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十一)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所獲榮譽證明。

第十一條各市(地)誠信辦會同經委負責受理轄區內的企業申報工作,中、省直有關部門、省級行業協會負責中省直企業的申報工作,各受理部門審核同意加蓋公章後將申報材料報省誠促會。

第十二條如發現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虛報、瞞報等欺騙行為的,將視為嚴重失信,取消其申報資格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兩年內不得申報示範企業。

第十三條按照第十條所列條件,省誠促會負責對企業填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的主要內容是企業報送材料是否齊全、企業報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條省誠促會初審合格的企業,由省誠信辦、省經委會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環境保護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國家税務局、省地方税務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哈爾濱海關等相關部門對企業提供的材料內容進行復核。

第十五條成立由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省誠促會、省級行業協會領導和有關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核委員會,負責對複核合格的企業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省誠信辦、省經委組織召開示範企業審核會議。會議分為小組審議和審核委員會表決兩個階段。審核委員將小組審議通過的企業名單提交審核委員會進行表決,審核委員會表決通過的企業名及審核報告單提交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第十七條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的企業名單在主要新聞媒體和“誠信龍江”網等網絡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第十八條在公示期內,如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企業失信行為,將取消其誠信示範企業資格。被舉報有失信行為的企業,省誠信辦、省經委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公示通過的企業將由省經濟委員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國家税務局、省地方税務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哈爾濱海關、省“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命名並授予《*省誠信示範企業》牌匾和榮譽證書。

四、管理

第二十條示範企業榮譽稱號有效期為兩年。兩年期滿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重新申報。

第二十一條建立示範企業信用檔案制度。主要內容為:企業申報材料、企業重大信用活動記錄,企業信用報告等。

第二十二條實行示範企業年度審核制度。誠信示範企業要自覺加強自我管理,誠信示範企業應寫出年度自檢報告並填報年審表於次年三月底以前上報省誠促會。不按時填報參審和弄虛作假的單位,命名滿兩年時,取消再次申報資格。

第二十三條示範企業如改變單位名稱,要及時通報省誠促會,以便對其示範企業的稱號進行相應更正。

第二十四條省誠信辦、省經委與其他職能部門建立聯動監督反饋機制,委託省誠促會組織定期走訪調查,及時掌握涉及誠信示範企業的納税、貸款、生產質量等相關信用情況。發現示範企業信用水平下降或出現失信問題,將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其稱號的處理。

職稱公示 篇五

推薦對象的公示

公示期間,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來信、來訪或電話等形式,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和舉報的情況與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凡以單位名義反映和舉報情況,應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反映情況,應署真實姓名、單位和聯繫地址,以便查實。舉報人將受到嚴格的保護。

公示受理部門:校黨委組織部

地 點:南校區辦公樓三樓

電子郵箱:............

xxx湖南科技大學委員會組織部

尊敬的黨組織:今年10月11日至17日,市委組織部組織到杭州進行了為期一週的考察學習,並請有關方面專家作了專題講座,我有幸參加了這次考察學習。...

導語:當你光榮入黨的時候,每個月或某段時間都需要寫思想彙報,。那麼黨員思想報告怎麼寫呢?很多朋友都很頭疼,沒思路,因為有的從來沒寫過思想彙報。...

敬愛的黨組織:通過近來對黨的先進理論的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了在以前我對黨的性質、宗旨、指導思想的學習和認識只是停留在表面的學習,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通過學習,使我對端正入黨動機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更具體的瞭解。...

尊敬的黨組織:一眨眼,黨課的理論篇章就要結束,一切是那麼的匆匆,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對於要接受黨教育的我們,這不是結束,這是剛剛開始!我們不能只止步於黨課的理論學習上,我們的是要用實踐去檢驗真理,用實際行動去證明自己。...

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是xx大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是繼承優良傳統、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必然要求,是應對風險挑戰,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根基的迫切要求,是凝聚智慧力量、加快實現“中國夢。

敬愛的黨組織: 一個政府要讓人民滿意,必須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多年來,黨堅持在政府各項工作中全面貫徹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強政府改革建設,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

敬愛的黨組織:通過學習科學發展觀,我們知道,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堅持以人為本,對於我們黨來説,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就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是堅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相信人民羣眾、依靠人民羣。

敬愛的黨組織:歷史是一面映照現實的明鏡,也是一本最富哲理的教科書。黨的歷史,尤為如此。在建黨90週年這重要歷史時期,為紀念這個特殊而又意義的重要日子,為了增強廣大黨員幹部對黨的理論、黨的歷史、黨的知識的瞭解和認識,進一步堅。

職稱評審公示報告 篇六

一、建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公開制度

根據上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的部署,集團公司人事部下發文件,並在集團公司網站上公告。基層各單位(含機關各部室、公司、中介機構,下同)應以適當的形式及時向有關專業技術人員予以公開告知。

公開告知的主要內容為: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標準;申報程序;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二、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個人申請、民主評議、公示、所在單位考核推薦、集團公司審核推薦、評委會評審、集團公司審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個人申請。一般由個人向所在單位口頭申請。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所在單位應及時告知申請人。

2、民主評議。所在單位召集由相關專業人員參加的專門會議,對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對申報初級資格人員評議的人數一般不少於10人,對申報中、高級資格人員評議的人數不少於15人。民主評議應由召集人公佈申報資格規定的條件、標準,申報人作個人業務工作報告,與會人員對照申報資格規定的條件、標準以及申報人專業技術工作等方面的實際情況予以評議。

個人業務工作報告應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個人簡歷;專業工作經歷;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業務工作;主要業績及獲獎情況;繼續教育與本專業學識水平;論文、論著、譯著等;個人今後努力方向;申報的專業及職級;申報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規定的條款。業務工作報告的重點為任現職以來的業務工作能力與業績成果。民主評議採取無記名投票。民主評議結果應當眾公開。申報人應迴避民主評議。

羣眾意見分歧較大者(民主評議贊成票不足三分之二)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作出較為詳細的書面説明。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人員不進行民主評議,但必須進行公示。

3、公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含機關各部室、公司、中介機構)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業績成果、論文、獲獎等申報材料,及所申報的專業資格、目前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崗位、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民主評議結果等,在企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單位有局域網的,同時應在局域網上公示。時間一週。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經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並註明申報人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條款。未經審核或不屬實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應註明本單位及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門接受舉報的電話。對公示所反映的問題,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及時核實,未核實的不予推薦。

報送申報材料同時附公示報告。公示報告內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時間、公示地點、公示內容、公示反映的問題及核實情況。公示報告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簽字,蓋單位公章。

4、所在單位考核、推薦。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並結合民主評議意見與公示結果,對考核等次為“良”(稱職、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薦正常晉升,對任現職以來至少有一次考核為“優”的可推薦申報破格晉升。

任現職以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1)年度考核為“中”(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警告處分者,延遲1年以上;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

(3)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延遲3年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停止考試三年:

(1)偽造學歷或出具各種假證明的;

(2)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3)評卷時發現答卷內字跡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襲等現象,並經評卷小組認定的;

(4)夾帶、傳遞資料、紙條等或偷換試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給他人抄襲;

(6)利用移動電話、傳呼機等通訊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沒有按要求完成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薦申報材料。

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崗位、論文、獲獎、年度考核結果等進行認真審核,並由審核人簽名負責。所有複印件均應與原件核實,並簽署審核意見。業績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應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名負責,並蓋部門公章。所提交的申報材料應真實、齊全、規範。組織推薦意見應包括申報人任現職以來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履行職責、業務水平等幾個方面。

推薦申報政工專業資格的應蓋單位黨委(總支)公章,負責人簽章。推薦申報其它專業技術資格的蓋單位行政公章,負責人簽章。

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應按要求上報申報材料,不得委託申報人個人送交申報材料。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署意見、蓋章,負責人簽字。

5、集團公司審核、推薦。集團公司人事部對上報人員進行審核,對所有複印件要審驗原件,年度考核以單位年度上報的考核結果為依據審核。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標準,申報材料真實、齊全、規範的予以推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薦。凡接受個人報名參加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考試的,基層單位報考人員不再經集團公司人事部審核,個人可直接報名。基層單位組織報考後,應及時將公示報告、報考人員

名單報集團公司人事部;機關各部室、公司、中介機構的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查、公示後,報集團公司人事部審核同意,個人報名。

6、審批下發專業技術資格文件。集團公司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資格,經集團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並在集團公司網站上公示一週,無異議後由集團公司人事部下發文件通知。

經組織同意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合格人員,及推薦上報評審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在集團公司網站上公示一週,無異議後由集團公司人事部轉發文件通知。未按規定程序申報、報考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職業資格),不予下文。

7、退回評審材料。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按幹部管理權限及時退回評審通過及考試合格人員的申報材料、成績通知單等材料,有關單位應及時歸入本人檔案。評審未獲通過或者職稱工作職能部門不予批覆人員的評審材料,凡屬個人提交的證書、證明、業績、成果、論文、等退回申報者;凡涉及有關組織核查、評價和評審組織的結論,包括申報表,只退至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保存一年後銷燬,不退回申報者。

8、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或者有弄虛作假等行為而評審通過並獲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即予撤消其資格。

三、工作責任制度版權所有

1、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

2、沒有按要求規定審核、推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責任追究:

(1)沒有按要求公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文件規定,影響個人申報的,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200元;

(2)沒有按要求組織民主評議的,給予所在單位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200元;

(3)沒有按要求公示的,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200元;

(4)沒有核實公示中舉報申報人有關問題的,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200元;

(5)推薦材料由於審查不嚴,出現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人當年申報資格,並延遲三年申報,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500元。幫助弄虛作假的,視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紀律處分,並經濟處罰500元,給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200元;

(6)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沒有按規定要求審核,出現弄虛作假的給予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500元;

(7)推薦上報的申報材料沒按要求整理,不齊全、不規範,影響申報人評審的,對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及集團公司組織人事部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經濟處罰200元;

(8)評審結束後出現舉報,經查屬實,視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紀律處分,並經濟處罰500元;

職稱評審公示報告 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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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網站內容僅用於學術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權益,請及時告知我們,本站將立即刪除有關內容。 摘要:我國技工院校現有教師評價體系存在重大缺陷,本文認為應從現代人才評價理論入手,對現有教師職稱制度從評價觀念、評價策略、評價標準、評價方法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改革,從而建立基於崗位聘用和工作實績並融“評價、使用、開發”三位一體的教師職稱評價體系。 關鍵詞:技工院校 教學人才 職稱改革 評價體系 三位一體 人才評價是一種對人的素質、能力、業績、貢獻、發展性及其價值進行認定、區分與促進的過程。目前,我國對於人才評價的制度與方法有很多,例如人才認定、職業資格制度、職稱評審制度等等。其中,職稱評審制度是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2014年3月,國務院專門出台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新機制”;2014年6月,國務院出台的《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明確將“健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作為建設現代職業教育的重要內涵。本文以職稱評審制度改革為研究基點,提出建立和完善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價體系應從現代人才評價理論入手,對現有教師職稱制度從評價觀念、評價策略、評價標準、評價方法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改革,建立人才“評價、使用、開發”三位一體的教師職稱評價制度。 一、建立評價觀念新思維 職稱制度的根本目的在於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和提高教師職業發展水平。但實際上,當前教師職稱制度已背離了制度原本的功能和目標定位,成為了稱號評定和待遇分配機制。《國務院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新機制”,即職稱評審要向人才評價轉變,建立基於評價過程和人崗匹配理論的人才開發和管理的人才評價制度。因此,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新制度應把人才特點與職稱評審緊密對接起來,通過崗位分析,設計融工作能力、工作潛力、工作過程、工作業績等的全面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機制,建立基於崗位聘用和工作實績並融“評價、使用、開發”三項功能於一體的職稱評價新機制,從而使職稱評審從關注教師靜態“成果”評審向關注人才評價、人才使用以及人才開發全過程的觀念轉變。 二、建立評價策略新模式 1.終身評審。職業教育是終身教育。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迅猛發展,技術更新日新月異,這就要求不斷提高和更新自身專業技術和綜合職業素質,但當前的職稱評審制度本質上屬於“一評定終身”的一次性評價,缺乏對職稱評審的後期聘用管理。雖然普遍實行聘期管理,但幾年一次的聘期考核工作基本流於形式,從而導致許多教師一旦評上高級職稱,便“馬放南山,刀槍入庫”,不願多上課,不願當班主任,不願搞教科研,甚至把精力放在工作以外的事情上。因此,必須加強聘後管理,把一評定終身轉變為逢聘必評,建立健全教師崗位考核制度。新評審制度以日常考核為基礎,把聘期內每次日常考核結果作為聘期考核結果,把聘期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決定依據,發揮評委會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續聘考核評價工作中的積極作用,避免重聘用輕聘期考核的管理現象。由此使職稱評審由一次性評價轉變為終身評價,突出職稱評審服務於教師職業發展的積極作用。 2.服務發展。職稱評定結果主要服務於人事管理。一方面,通過職稱評審,深入瞭解教師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業績,為“選賢任能”提供參考依據;另一方面,通過職稱評審結果,授予教師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為崗位安排提供參考標尺。但在該過程中,評審專家對於教師的評價過程不予公開,僅最終公佈評審認定的結果,缺乏公信力。新評審制度應從服務教師職業生髮發展的角度出發,構建專家評審意見反饋制度,即要求每位評審專家對參評人所呈現的優勢和不足進行評價並提出建設性指導意見和建議,學校綜合參評人所在部門全方位評價後,形成反饋材料,正式向將每位專家的評審意見反饋給參評人,以利於教師形成對自身職業生涯發展的綜合思考,促進教師綜合職業素質的提升,從而達到通過評價服務於發展的效果。 三、建立評價標準新格局 1.突出業績指標。當前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普遍存在重資歷輕實績的情況。從評價標準的構成來看,“資歷”內容佔居重要比例。所謂“業績”,則主要指學術研究成果,其可量化的評價指標主要為的數量和期刊等級、出版著作情況等,而作為技工院校教師主業的“一體化教學”相關指標則規定的甚少。基於人的趨利本能,申報人往往為評職稱而實施突擊考證、發文等短期行為,出現了學術期刊發文版面費節節攀升、論資排輩之風盛行等現象,最終導致評職稱變成了一種形式主義。教師評價不是看參評者説了什麼、發表了多少論文,取得什麼證書,而是要看參評者做了什麼,效果如何,效益如何。因此,職稱評審對教師業績的評價必須與教師的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在一起。新評審制度應從技工院校教師的工作實際出發,建立以業績為依據的評價指標,一是優化職稱評審剛性標準,淡化論文、職稱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等方面的評價指標;二是量化職業特性指標,如為教學競賽及技能競賽獲獎、教學設備研發獲獎、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專利、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等單獨設立評分項目;三是強化日常工作表現,對申報人的師德、日常工作業績、工作業績考核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並加大業績考核結果在量化考核中的評分比重;四是增設職業加分指標,如對長期擔任班主任、參與技術開發、專業建設等情況給予加分,使量化考核評分表內容更加充實豐富。從而建立起人才評價與人才職業生涯發展相結合的技工院校教學人才評價標準。 2.合理設置指標結構。傳統職稱評審條件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導致專業技術人員“千人一面”。傳統職稱評審七大條件實質上形成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獨木橋”,有且只有符合七大條件的人員才能通過評審,不僅無視不同崗位對人才的差異性要求,更不利於專業技術人員形成“技術專長”。二是嚴重阻隔了人才流通。以某省高級講師資格條件設置為例,獲得高級講師職稱,必須“實際從事講師工作5年以上”、“平均學年授課時數400學時以上”、“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等等。而在國家提倡積極從企業吸納高技術技能人才任教的背景下,試想,企業程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到學校任教,其工資待遇需要通過職稱評審來實現,如何達到“5年以上”、“3年以上”的條件要求?從本質上而言,職稱制度已經成為技工院校引進高端技能人才來校任教的“堅實壁壘”。三是導致利益鏈條的產生。由於條件設置過於僵硬,導致不少教師為評職稱,被迫購買“條件”,市場的產生就是典型事例。因此,新制度應改變原有“條塊分割”的評審條件設置方法,採用結構評價表的方法,設置多樣化評價標準及分值,以拓寬教師參加職稱評審的路徑,打通具有不同專長教師職業生涯發展的路徑如一些教師擅長學術研究、一些教師擅長教學、一些教師擅長技術開發,無論擅長那一項技術或崗位工作,只要結構化評價達到合格分數線均可被評為高一級職稱,從而真正達到克服人才評價中重學歷、資歷,輕能力、業績的傾向,起到鼓勵教師走多元化發展的道路。 四、建立評價方法新體系 1.強化量化評價。從評價指標的評判標準來看,仍然存在較多模糊性評價指標,如某省技工學校高級講師職稱評價標準中規定了“需熟練掌握相關的技術規範、技術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背景材料”、“解決過本專業教學中的疑難問題,並取得良好效果”等指標,但什麼樣的情況屬於“熟練掌握”、“良好效果”卻沒有特定的指向性標準,同時也沒有明確該項指標在評價標準所佔權重。評價指標設置的模糊性往往容易導致“人情評價”、“指標無效”、評審結果與實際情況誤差大等情況,最終導致難以評價出申報人的真實專業技術水平。但如何做到量化評價呢?一是精心提煉指標,即通過深入分析技工院校教師的崗位職責與職業發展特點提煉評價指標;二是分類設定權重,即將評價指標分為實績評價指標、綜合評價指標並設定相應比例權重,如將實績評價指標設定為佔總指標的70%、綜合評價指標設定為30%,既突出實績導向,又避免走偏;三是量化指標,即將評價指標按比例量化為具體分值,如業績指標合計十項,則按業績指標總分值的十分之一進行量化;四是比較調整,即按照具體指標的“含金量”對分值進行調整,如獲得五一勞動獎章的“含金量”顯然高於,則加重獲獎分值而減少分值,以此達到評價指標衡定分值的正態分佈。以此實現人才評價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目的,既提高了可操作性,也為教師指明瞭努力方向。 2.強化多元評價。當前技工院校教師的職稱評價主要由政府部門組織的教育專家進行評價,是一個相對封閉的評價體系。從教育教學的角度出發,教育專家能夠對申報人的專業教學水平做出正確的評判,但一方面,對於合格的技工院校教師而言,不僅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教學能力,同時需要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僅有教育專家的評價顯然不足以對申報人的專業教學能力與實踐操作能力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另一方面,職業教育本質上是就業教育,評判職業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是學生的就業情況,即畢業生是否達到市場標準。要求學生達到市場標準,首先應要求教師達到市場標準。因此,教師是否被市場主體所認可理應成為教師職稱評價的重要指標,引入企業技術專家參加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是完善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制度的內在要求;其三,教師是學校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的聘用應當符合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需求,人才評價專家參與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將有利於保障教師職稱評審的正確方向;其四,教師作為學校一線工作人員,其直接上級對其最為了解,將基層管理人員的評價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必要環節,將有利於保障教師職稱評審的真實性和可信度。為此,新評審制度應組建由教育專家、企業技術專家、人才評價專家共同組成了評審專家委員會,作為職稱評審的專業機構,並在評審過程中,增加了參評者所在部門評審的環節。通過合理搭配評審專家結構、組織多元化評價主體,突出同行專家的評價主體作用,切實發揮同行專家在職稱評審中的作用,落實真正意義的同行專家業內認可評價機制。 3.強化動態評價。當前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表現為靜態評價:一是從參評過程來看,申報人主要是通過報送紙質材料和業績成果參加職稱評審;二是從評審環境來看,評審工作在“封閉式”環境下進行;三是從評審方法來看,評審專家主要通過“評材料”的方式進行評審;四是從評審效果來看,主要是對申報人過去的、固化的“成果”進行評審。這種評價方式,難以適應發展中的人才評價標準的需求,如過去要求教師為“高素質型”,而現在要求教師為“雙師型教師”、“一體化教師”。在封閉的、紙面化的評審機制中,難以全面瞭解申報人真實的工作過程和工作能力,很難對教師做出準確的評判。因此,新評審制度應改資料審查的靜態評價機制為資料審查、現場考核、公開課評議、面試答辯相結合的動態評價機制。建立動態評價機制的目的就在於不改變申報人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工作對象等真實環境的情況下,對申報人的真實水平和能力進行評價,並在並交過程中採用“雙向互動,現場評分”的方式實施,實現評審專家與評審對象“面對面”評價,變靜態評價為動態評價,確保教師專業能力水平評價結果的真實性。 4.強化評審監督。從評價過程來看,對職稱評審的監督主要來自於兩方面:一是在申報人所在學校對申報材料審核,該項審核的目的原本在於切實保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而實際工作中,審查工作往往由人事部門負責,但真正最瞭解實際情況的是申報人所在部門的教職工,人事部門往往只能做形式審查。二是評審結果的公示。由於上述原因,除申報人所在部門外,其他部門的教職工也不瞭解申報人的實際能力、實際業績等真實情況,難於真正發揮監督作用,而申報人所在部門的同行,雖然對申報人的實際水平與實際業績“瞭如指掌”,但礙於要長期在一個部門共事等壓力,出於人情考慮,往往也不會在後期公示環節公開提出質疑和舉報。從實際效果而言,兩種監督方式難以起到實質性的監督作用。新評審制度應構建“三審核一承諾三公示”的監督機制:“三審核”,即實行自我審核、部門審核以及學校人事部門審核的三級審核制度。“一承諾”,即凡參與職稱評審的人員必須做出誠信承諾,簽署誠信申報承諾書,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三公示”,即部門公示、評前公示及評後公示。部門公示,即將申報人的所有申報材料在其所在部門公示,以便於部門監督和部門同行評價;評前公示,即人事部門審核合格後,將全校所有申報人的申報材料在校內公示,以便於全體教職工監督;評後公示,評委會評審結束後及時將評審結果在全校公示,以便於申報人與全體教職工對職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通過建立健全實質性監督制度,保障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始終在“陽光”下運行,確保評審過程的公平公開和真實有效。 參考文獻 [1]熊嵐。人本取向的高校教師評價的價值追求[J].淮陰師範學院學報,2000(10) [2]宋廣文,李建惠,何文廣。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幾點思考[J].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10(5) [3]馬延軍。論高職教師評價的宏觀尺度[J].遼寧高職學報,2006(1)

職稱公示 篇八

為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使黨員羣眾工作。現將公示情景彙報如下:

的民主權利得到有效保障,隍城鎮黨委嚴格按照《關於公示xx年度中央組織部代中央管理黨費收支情景和市委組織部代市委管理黨費收支情景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20xx年度中管黨費收支情景公示

一、主要做法

鎮黨委及時召開支部書記會,傳達了《20xx年度中管黨費收支情景》,並將文件複印至各支部,要求各支部經過支部會、黨員傳閲、張榜公示等方式予以公示,進取採取有效措施擴大知曉度,努力使每個黨員都能及時詳細瞭解黨費具體用途,鼓勵廣大黨員對黨費收支情景提出寶貴意見和提議。全鎮27個支部經過20xx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7個工作日)的張榜公示,大家對中管黨費收支情景表示認可,無羣眾反映任何問題,圓滿完成公示工作。

二、基層反響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取發展黨內民主,使黨員羣眾的民主權利得到有效保障,鎮黨委進取收集和採納基層反映的意見和提議。到20xx年11月13日,鎮黨委共收集到意見和提議10條,參與反饋意見和提議的基層黨組織有10個。

三、意見提議

對收集到的10條意見進行歸納整理,具體資料如下:

1、黨費公示工作,增強了基層黨組織收繳黨費工作的職責感和黨員按期繳納黨費的自覺性,提高了黨費收支的透明度。

2、黨費公示充分保障了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知情權,是黨務公開工作的一大亮點。

3、黨費公示的覆蓋範圍還有待擴大。

4、基層黨委也需要進行黨費公示。

5、黨費公示的渠道要多樣化。

職稱評審公示報告 篇九

一、《昌邑國小校務公開實施細則》的制定

校務公開工作在事業單位推行可以説是沒有經驗可以借鑑的,為了有效地制定實施細則,增強它的可操作性,校領導對局文件精神進行了反覆研究,進行了多次討論,幾易其稿才最後把草案定奪下來,並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我們本着“突出重點、實事求是、及時全面、方便羣眾”的原則,設立了校務公開領導小組、校務公開監督小組,確立了校務公開的十一項內容,並在細則中詳細羅列了各項內容的公開層面。制定的校務公開程序也是清晰明瞭的。原創:校務公開的渠道更是暢通無阻,除了教代會、校務會議、行政例會,還有校務公開公告欄、校務公開聯繫箱等為校務公開工作提供方便。

二、《昌邑國小校務公開實施細則》的實施

根據實施細則中校務公開內容的範圍,我校按照公開程序着重對以下內容進行了公開或審議。

⒈發展性教育督導評估

月日,學校成立自評領導小組和個專項評估組,制定了自評工作計劃。月底召開校務會、行政會、教職工大會,認真學習了《督導評估手冊》,進行宣傳發動,佈置了工作計劃,提出任務要求。月至月各專項小組認真對照各項評估指標,收集信息,並整理有資料。月校務會、行政組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提出方案,教代會通過,確定申報等級為示範二級。月至月上旬,全校動員,分層分級落實任務,各專項小組完成級指標自評表的填寫工作。月中旬各專項小組完成分報告。月底召開教代會,審議自評報告。月上旬基本完成,請督導室領導來校指導工作,我們對不足部分,及時加以修正、整改。

⒉工會換屆改選

月上旬學校黨支部對三年一次的工會換屆改選進行了宣傳發動,在全教會上決定選舉方式。月日進行組室提名,提名較集中的列為候選人。然後在校務公開公告欄中對候選人進行情況簡介。月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正式改選,當場唱票進行彙總,然後上報學區。這一工作符合民主程序,符合羣眾意願,受到羣眾的一致好評。

⒊教代會

三年來,兩屆工會委員會共召開了八次教代會。

七屆一次:昌邑國小實施素質教育三年規劃討論、通過昌邑學校務公開實施細則討論、通過

七屆二次:學校黨政主要領導年終考核

年度局、校優秀名單(校考核小組推薦)

年度工會財務及經審報告

七屆三次:昌邑國小教工考核制度修訂

昌邑國小教工獎懲制度修訂

昌邑國小教工崗位責任制修訂

昌邑國小教師行為規範細則

七屆四次:校中層幹部考核、校黨政考核

工會經費使用情況及經審報告

七屆五次:制定昌邑國小師德規範

七屆六次:黨政考核及中層幹部述職,羣眾評議

學校及工會經費使用情況報告及經審報告

八屆一次:後備幹部推薦工作

“昌邑形象教師”評選細則

八屆二次:討論、修改,進一步完善督導總報告

⒋黨政領導年度述職報告

三年來,校長和書記當着全體教職員工的面進行了述職報告,述完職,校長書記離場,由工會委員會具體負責組織教工對黨政領導的考核,考核表收教後,當眾封袋,上交學區。

⒌工會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公開

每一年,工會財務委員張青鳳同志向全體會員彙報了年工會財務收支情況,經審委員邱鴻年作了經審報告,得到了會員的普遍認可。

⒍職稱評定

我校通過教代會的選舉產生了學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小組羣眾代表兩名——沈煊老師和陸翌老師。在年小二升小一、小一升小高的職稱評聘中,先由符合條件的教師提出書面申請,再由職評小組成員經過深入細緻地分析、討論,最終確定送審人員。對條件不夠但又上報的教師逐一説明不送審原因,消除他們的顧慮,指出今後努力方向,並儘可能為他們提供機會,彌補不足。××年月,由於沈煊教師內退,補選楊佩青教師為教師代表。××年在小一升小高的職稱評聘中,學校裏符合條件的有位老師,但實際名額只有一人。校職稱評定小組投票同意楊文英教師評為高級教師,另兩位符合條件但受名額限制的教師,學校在第二年將對他們低評高聘。

⒎年終考評

每一年度都有年終考評工作,在此項工作中,我校遵照“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原則,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途徑保證“優秀”的產生公開、公平、公正。我們首先讓教師在自己組內交流年終小結,在交流的基礎上,根據學科教師比例產生“優秀”候選人,再提交學校評優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彙總後,根據個人實績,確定優秀名單,這其中嚴格控制中層幹部“優秀”比例,儘可能考慮確有貢獻的、第一線的教師。接着張榜公佈優秀人選,給大家一定的時間提出異議,若無異議,最後上報局人事辦。

⒏報或評定先進人物

在近一年中,我校分別向上級申報了區“三八”紅旗手、區先進工作者、區園丁獎、局優秀黨員、局青年崗位能手、學區優秀黨員、學區優秀團員等不同級別、不同層面的先進稱號,原創:但無論是哪一級的評優工作,我校都根據標準或條件,按照民主推選的方式層層落實,因而使得各類評優真正符合民意,尊重實績,也一次次振奮了人心,起到了促進教師發展的目的。

⒐副職聘任

年月,學校從實際出發,對副校長一職進行了公開聘任,在各組室的充分醖釀下,高名義同志被一致推選並受聘。

⒑浦東新區教師獎金分配方案

三、對校務公開工作的思考

⒈校務公開工作畢竟只是開了一個頭,工作中難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從實踐中,我們感到要邊做邊學,邊學邊思,發現問題要及時改正,既要多學一些法律法規的常識,又要善於靈活掌握規則,在不違反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進行變動。而目的只有一個:調動教職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樂意為學校建設發展出謀劃策、發光發熱。

中級職稱公示報告 篇十

【關鍵詞】行政公文;文種;錯誤類型

公文是在管理國家機關政務和企業、事業單位事務過程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公務文書,是制定與政策法令,傳達方針政策與意圖,部署、指導、商洽與報告工作,交流工作經驗和情況,記錄工作活動的書面文字工具,因此,它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和科學活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劉勰在《文心雕龍》中所説“章表奏議,經國之樞機”就直接指明瞭公文在治理國政方面所起的紐帶和關鍵的巨大作用。

公文的文種有很多。它包括上級政策指令性文件、法令性文件、對有關問題的批覆等;有本單位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規章制度、統計報表、領導的講話稿、會議紀要、電話記錄、收發文登記冊等;有下屬機關或單位送來的工作報告、請示、情況反映等。因此,有必要對現在使用的公文文種按照實際需要和一定的標準,劃定每一公文的種類的適用範圍,有利於我們正確認識和選擇文種,以免錯用和混用;有利於提高公文寫作的質量和規範化;有利於提高公文運轉和公文處理的效率;還有利於公文的立卷歸檔和科學管理。

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歷來十分重視公文文種的劃分和公文處理工作,並就公文處理問題多次下文進行修改和強調,因此,弄清公文種類的範圍、明白確定公文文種的意義、掌握選用公文文種的方法十分重要。

從公文的適用範圍分,可以把公文劃分為通用公文和專用公文兩大類。通用公文是指在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中普遍使用的、規範化的公文。我國現行通用公文一般專指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修訂)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我國各級行政機關使用的公文文種有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覆、意見、函、會議紀要等共十二類十三種。另外,1996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中國共產黨各級各類機關使用的公文文種有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覆、條例、規定、函、會議紀要等文種。綜合上述規定,我國現行各級各類黨政機關單位通用公務文書的主要文種歸納起來共十八種,它們是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決定、決議、指示、意見、條例、規定、議案、報告、請示、批覆、通知、通報、會議紀要、函。它們的特點是具有統一的名稱、格式和使用方法。專用公文是指在一定工作部門和特殊專業業務範圍所使用各種專業文書,如外交文書、司法文書、軍事文書、計劃文書、統計文書、財會文書、科技文書等。每一種專用文書還各有許多具有專業特色的文書名稱,如外交文書有照會、國書、外交函件、備忘錄、議定書、外交公報等。其特點是專業性強,文種繁多。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只討論我國現行的通用公文的名稱的劃定和使用。

一、確定公文文種選用方法的意義

公文的名稱是根據制發公文的目的、制發機關的權限和收發文機關之間的行文關係確定的。公文名稱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不可隨便亂用和混用,否則就達不到制發公文的目的,甚至會打亂機關之間的正常工作程序。公文的名稱不僅必須具體確定,而且各機關使用的公文名稱必須統一。各機關單位的職能、任務雖然不同,但它們工作活動的方法都基本一樣,與上下級及其他機關的聯繫的方式也差不多,反映在公文的使用上也大體一致。統一規定了公文名稱及其選擇使用方法,可以使機關之間的聯繫及活動協調,有利於機關工作有秩序地進行。所以,確定和正確使用公文名稱就有重要的意義。

1.行政公文文種以黨和國家法定公文的方式明確規定下來,使公文的名稱選用有“法”可依,使全國的公文都有了統一的種類和規範的格式及其處理辦法,使公文文種的合法性和法定權威性得到了保證。從而能夠保證國家政令暢通,令行禁止,提高公文的運轉處理效率。

2.公文文種的正確的選用,可以給予不同情況下使用的公文以一定的名稱,可以顯示每一公文文種的不同性質和作用。比如命令(令)是我國國家行政機關、國家領導人或軍事機關頒發的具有強制效力的指揮性文件,是一種法規性、強制性很嚴格的下行文,受文機關必須無條件地貫徹執行。它適用於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行政法規和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獎懲有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因此,命令(令)的作者有嚴格的限定範圍,不是每個領導機關或領導人都可以命令的。一般機關單位是不能使用的。

3.確定了公文文種,可以在擬寫公文時有明確的行文目的和中心意圖。比如:當我們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情況以及需要各機關知道的事項,我們選定的文種是“通報”。一旦選定了通報這個文種,我們的寫作意圖也就確定了,就是用具有普遍意義的典型事例,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藉以推廣先進的做法,弘揚時代精神,教育工作人員或者溝通信息、互通情況。

4.給予不同情況下使用的公文以確定的名稱,可以在處理和閲讀公文時容易瞭解制發公文的意圖,有利於準確、迅速地處理和查找公文。又因為公文的名稱反映公文的價值,同時又是組合案卷的一個特徵,因此,公文文種的選定,也有利於公文材料價值的鑑定和立卷,從而提高公文的處理效率。如“決定”的事項必須執行,否則不能政令暢通;“請示”要在規定的期限內答覆,否則下級可能無所適從;“報告”重在彙報工作,瞭解下情,因此不一定答覆;“函”重在商洽協商,因此,處理主動權則完全掌握在受文單位手裏。這樣,受文單位就可根據文種不同,區別輕重緩急,合理、高效地處理問題。

5.公文文種的確定,可以表達文件的不同行文方向,明確機關單位之間的行文關係,有助於把握行文方向,選擇正確行文方式,正確執行行文規則,進一步保證機關文件的效力和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如“請示”的含義是請求指示,這就説明請示的行文方向是自下而上;“決定”是由上級機關作出的,下屬部門和組織必須執行,所以它的行文方向必然是自上而下的;“函”是用來傳遞信息、溝通情況、商洽事務的,任何組織都使用,因而便產生了上行、下行、平行等多種行文方向。

然而,明確了選定公文文種的意義和作用,並不等於在寫作實踐中就能正確選用公文文種。實際上,在擬寫公文標題時,如何確定正確的、合適的公文文種一直困擾着我們文書工作者,甚至一些有經驗的祕書人員也經常錯用和亂用文種的問題。

二、公文選用過程中,常見錯用亂用文種問題分析

2000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頒佈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25條第3款對行政公文文種的選用和確定作了原則性規定:公文的文種應當根據行文目的、發文機關的職權與主送機關的行文關係確定。根據上述公文種類選擇的基本原則,公文在行文時必須根據行文目的、公文內容和行文關係以及發文機關的職權、每個文種的適用範圍合理選擇和確定文種。但是,在具體工作中行政公文文種選用仍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生造行政公文文種。根據現行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規定,我國現行各級各類黨政機關單位通用公務文書的主要文種歸納起來共十八種,其他一些習慣稱呼和一般事務文書均不能當成行政公文的文種來使用。如《關於燃煤供應問題的補充説明》《關於我校實行全員聘任制的有關問題的解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工作的彙報材料》,在這三份文件中,把“補充説明”、“解釋”“彙報材料”當成了行政公文的文種使用,而這三個名稱在法定公文中是不存在的。另外如“辦法”、“細則”、“規定”、“要點”等,從來沒有取得過法定行政公文的資格,因此也不能獨立行文。但有些機關將“辦法”、“細則”等統統作為正式的行政公文使用,並堂而皇之地標明發文字號,如《××市市區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政發〔2002〕242號),上述這些做法損害了公文的權威性和公文處理工作的嚴肅性。

2.濫用行政公文文種。每一種公文文種都有明確的適用範圍,都有嚴格的使用要求,每個制發機關都應根據各自的職權範圍、行文目的和工作內容選擇單一確定的文種。但在寫作實踐中,經常出現超出職權範圍和工作內容隨意使用法定公文。如:把應該用某些社會事務性文書(如廣告、聲明、啟事等)去解決問題而不去使用,卻濫發“通知”、“通告”和“公告”;在提出一般事項的請求時能用“申請”辦理的,卻用“請示”或“報告”行文解決,搞公文文字遊戲;有些單位把“簡報”當作法定公文取代“報告”使用進行反映情況;再比如:由於“通知”的適用範圍很廣,功能有很多,同其他許多公文文種都有交叉,於是有人就把“通知”當成了萬能文種,似乎什麼文件都可以用“通知”制發,本該用“會議紀要”、“批覆”、“命令”、“通報”等文種時,行文皆用“通知”代替。有些單位在使用通知批轉或轉發文件時,盲目亂轉,甚至對同一文件層層轉發。其實如果上級文件已有明確規定和切實要求,各機關可直接翻印下發,不必轉了再轉。因此,凡確需轉發的文件,應認真研究文件的精神,結合本地區、本系統的實際提出要求,講求實效,注意質量,提高效率;必須注意通知的確切適用範圍和性質及下行文的特點,防止濫用。

4.錯用行政公文文種。在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由於一些公文文種在某些功能上的相似性,在選擇公文文種時,忽視了他們之間的細微差別,因此造成了公文文種的錯誤選擇。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組文種:

(1)在現行機關單位中,“函”與“請示”或“通知”等的使用經常搞錯。如有些機關單位在向同級機關或無隸屬關係的單位進行請求性或答覆性行文時,不使用“函”而是用“請示”或“通知”等。其實,正確的做法是:凡是向同級或無隸屬關係的機關單位行文,不管是請求性、答覆性還是商洽性的,一般都應該使用“函”。

(2)“公報”、“公告”和“通告”界限不清,相互之間錯用情況經常發生,常見的是該用“通告”的卻用了“公告”。如《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國家貨幣出入境限額的公告》,這份文件把應該使用“通告”的卻是錯用了“公告”。其實“公報”、“公告”和“通告”三者的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公報”用於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件,適用於黨內外或一些專業領域,其作用更多的是宣示和告知事項;“公告”通常是指以國家的名義向國內外莊嚴宣告有影響的重大事件的文告,級別很高;“通告”一般公佈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帶有一定的行政約束力,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都可以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

(3)批覆和具有答覆性質的函之間的錯用。大體上有兩種情況:一是主管部門對詢問問題或請批事項的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錯用“批覆”行文。按照規定,一些業務主管部門對請求批准某一事項的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行文時應用“函”(覆函)而不應該用“批覆”,然而在具體實踐中,許多部門自覺不自覺地用“批覆”回覆,這是一個比較普遍卻難以糾正的問題;二是上級機關針對來自屬於下級的“請示”錯用“覆函”行文。有的人把由辦公部門被授權“函覆請示”的做法理解為“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請示可以用函答覆”、“函可以平行,也可以上行、下行”等,這是一種誤解。“上級機關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可以用函行文”的説法起碼不確切,應是“上級機關答覆下級機關的請示可以授權辦公部門函覆”。

(4)“決定”、“通知”、“意見”三者的錯用。在實際工作中,這三者的相互的混用和錯用情況比較嚴重。許多機關不管安排的工作是日常事務性的,還是帶有全局性、持續較長時間、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律使用通知。關於“意見”文種的使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涉及的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國辦函(2001)1號)中作了具體的説明,規定“意見”可以用於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意見”可以不提明確要求,只是提出對重要問題的見解和總的原則性的看法,使受文機關能夠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參照執行。但有些時候我們卻把應用“決定”“通知”的而錯用了“意見”。

三、選用行政公文文種過程中,怎樣避免錯用濫用混用文種

在上述文章中,我們對選用文種的意義進行了論述,又對在使用公文文種實踐中出現的常見錯誤類型進行了分析。那麼,究竟如何選用公文文種呢?

1.選用公文文種,必須根據制發公文的目的和行文的要求進行。所有的行政公文文種都有法定的適用範圍,其行文目的和要求必須符合公文的適用範圍,行文目的和要求不同,所使用的文種也不相同。比如“請示”和“報告”的選用,“報告”的目的是下情上達、陳述情況,不要求答覆,而“請示”是要求上級對請示的事項給予指示、批准或答覆的,因此,在選用時,凡是陳述情況,彙報工作,不要求批覆的文件應選用“報告”,凡是要求上級批覆的文件,應選用“請示”。

2.應根據行政公文制發機關的權限來選用文種。不同的行政公文對其行文主體的要求不一樣。有的行政公文行文主體級別高,有的行文主體級別低;有的行政公文行文主體範圍廣,有的行文主體範圍窄,因此,選用的文種應和其制發機關的權限和級別相適應。比如:“公告”通常是以國家的名義向國內外莊嚴宣告有重要影響的重大事件的文告,不可隨意在招工、招幹、招租、開業、遷址等活動中,濫用“公告”文種,對“公告”的濫用實際上是一種越權行為。“決議”的行文主體一般是會議,主要是中國共產黨機關單位的會議使用,人大、其他黨派、組織、團體的會議也有使用,但政府機關就不能使用,也沒有“決議”這一文種。

3.應根據收發文機關之間的行文關係來確定公文文種。行文關係指的是機關之間文書的授受關係,它是根據機關的組織系統、領導關係和職權範圍來確定的。按照行文關係和文書的去向,行政公文有可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不同的行文關係,文種的選用是不同的。如果是向下屬組織行文,一般多用“指示”、“決定”、“通知”、“通報”、“會議紀要”等文種;如果是向上級機關行文,則只能選用“請示”、“報告”、“議案”等文種;如果是向平級和不相隸屬機關行文時,主要採用“函”。

4.在選擇行政公文文種時還應當考慮每個文種的性質、作用和使用要求。根據《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的規定,每一文種都有獨立的作用和功能,不同的行文內容、目的要求應與文種的適用範圍相適應。如:“通報”的性質是運用典型從正反兩面對幹部和羣眾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溝通信息、互通情報、傳播政策精神、推動工作的重要文種,其目的在於互通情況,引起注意,用以教育、督促和推動工作,這是與其他指揮性的文種不同的性質。因此,凡是行文時着重在引導、教育、溝通和推動工作時,就應該選用“通報”。

5.在選擇公文文種時還應考慮每一份公文只能選擇唯一的文種,而且只能選擇公文管理法規規定的公文文種,決不能生造文種。比如在公文標題中不能出現“請示報告”“意見通報”等兩個文種同時並用的情況和“彙報”等在法定公文裏找不到的文種。

總之,行政公文文種的選擇應嚴格按照黨和國家的公文處理法規的規定,根據制發公文的目的、制發機關的權限、收發文之間的行文關係,認真領會每一個文種的性質和適用範圍,從而選擇正確的合乎行文目的和要求的文種。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適應隨着形勢的發展對公文文種功能性質不斷調整的要求,從而維護機關單位之間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公文處理的統一性。

【參考文獻】

[1]馬永飛.文書與檔案管理基礎[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2).

[2]張金英.應用文寫作基礎[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