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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門衞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幼兒園門衞制度通用多篇

幼兒園門衞管理制度 篇一

一、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衞工作。接送孩子時段必須督促家長刷卡入園。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二、定時巡視園內外及其周邊環境安全情況,實時關注監控錄像,並做好安全台賬記錄,防止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確保幼兒安全。

三、做好園內物資的監督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四、保證園內的安全,教工的。摩托車或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汽車、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五、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叫接私人電話,拒絕私人訪客,外來人員必須檢查相關證件,登記入園。

六、遇雨雪、颳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七、夜間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公安機關。

八、注意門前的清潔衞生,每日清晨打掃大門內外的衞生及進行綠化的養護,使幼兒進園時,感受到環境的優美整潔。

九、下午個別家長晚接幼兒時,班級將這些幼兒託付給門衞,要有值班老師陪護,必須加強責任心,照顧好晚離園幼兒的情緒,直至家長來接。

九、保安人員必須穿制服上班,衣着整潔,上班不抽煙,語言要和藹、文明。保安室內要整潔,並有記事簿或留言黑板。

十一、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遇到重要信函,及時通知送達園領導。

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出入登記,應認真查驗來人的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品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品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衞室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學生出入校園必須有校方批准條。

幼兒園門衞執勤制度 篇二

幼兒園門衞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幼兒園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門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政教處蓋章審批的請假條,門衞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在門衞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幼兒園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幼兒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衞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幼兒,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管理制度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並鎖上大小門,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幼兒園。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幼兒園的車輛,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4、幼兒園要密切關注接送幼兒車輛的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交通管理部門解決,防止惡性交通事故發生。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門衞人員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幼兒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門衞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門衞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幼兒園門衞制度 篇三

1、學校門衞值班人員負有確保全校師生的人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應始終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學校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白天必須在大門口值班室值班),不得擅自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做好交接班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報告。

3、對帶入、帶出校門口的物品進行仔細檢查,任何人不得將學校公共財物帶出校門,如因特殊原因需將學校物品帶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總務處開具的證明並經檢查、登記核實後方可放行。

4、嚴格門衞登記或驗證制度,對進出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記載。禁止無正當理由的人員及校外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5、學生放學時,及時打開大門,並做好維持秩序工作。不得允許學生在校期間中途離校,確因需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學生出門證方可允許離校。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等車流量高峯時,對校門交通進行疏導。

6、負責和打掃值班室和校門附近的衞生。

7、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完成學校安排的有關臨時性工作。

8、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門衞要及時向學校領導或“110”幹警報告,並協助妥善處理。

9、門衞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及相關記錄。

10、如因門衞管理不當,造成外來人員隨便出入校門,對師生員工的生命造成傷害或學校財產損失,門衞人員將負全部責任。

11、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嚴重的依法處理。

幼兒園門衞假期值班制度 篇四

1、學校(幼兒園)要落實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對安全保衞工作常抓不懈。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是本校安全保衞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的安全保衞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幼兒園)都要設立警衞室室,按要求配備專職警衞。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專職保安。

3、學校(幼兒園)要在警衞室內配備警械(警用鋼叉、警鈴、橡皮棍等)、手電筒和通訊工具等設施。

4、學校(幼兒園)要給警衞配備保安服裝,警衞上崗時要身着保安制服。

5、學校警衞要24小時值班,並定期對校園內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臵。

6、學校(幼兒園)要安裝監控設備和報警系統,監控終端要設在警衞室,並安排專人看管。

7、學校(幼兒園)要落實好教師值班地點,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加強學校大門管理和校園內安全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明確巡查範圍。

8、學校(幼兒園)要組織相關教師,由校長帶隊,在每天的上學、放學、課間、午間、出操集會等重要時段,在校門口進行護導工作,確保學生安全進出學校。有乘坐校車的學校要強化組織領導,護送好學生上下車。

9、學校(幼兒園)要制定應急值守制度和應急值守預案,並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堅持預防為主,多形式、經常性地開展突發性應急事件教育和演練,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和遇險自救能力。

10、學生在校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不準進入校園。

11、學校(幼兒園)與各科室、各年級、所有值班人員簽訂安全保衞責任書,各負其責,層層落實責任。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領導下開展,值日安保教師實行輪流值班,學校每日設帶班領導、值日組長、值日教師,組成當日安全保衞組織。

2、值班教師要按要求做好當天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3、值班教師要佩帶標誌,要提前半小時到崗,學生離校後離崗,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課間、午間及出操集會等關鍵時段的安全保衞。

4、值班教師要配合帶班領導對當天學校安全保衞情況進行不定時檢查,每天至少進行四次全面巡視,並對當天所有安全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5、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應向帶班領導説明並書面報告校長批准,校長批准後,方可離崗。

6、因工作不認真、擅自缺崗造成不良後果,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幼兒園門衞假期值班制度 篇五

一、幼兒園要對教室、活動場地、體育教學設施器材、教學實驗用器材及教學場地和公共場地的桌椅、門窗、護欄、宣傳櫥窗、照明設施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尤其是汛期要對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築進行日巡視、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嚴防發生事故。

二、體育器械、設備必須牢固安全。各類器材在使用前,需先進行安全檢查,方可使用,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三、幼兒在體育活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並按體育活動項目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進行。

四、出現場地或器材隱患,要及時報告幼兒園或分管領導,待隱患排除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活動過程中,如出現意外事故,教師要及時規範處置,並及時報告幼兒園幼兒園領導

六、組織召開園運動會,必須提前將運動會的時間、地點、項目、參加人員、活動方案、安全工作預案等報幼兒園校長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