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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科舉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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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科舉制度【新版多篇】

什麼是科舉制度 篇一

朝廷急需打破固有選拔機制,為朝中輸送新鮮血液,避免權力為少數人把持;隨着紙張的出現,讀書成本迅速下降,這使得知識不再為少數人所掌握,這使得朝廷擴大選拔範圍,從民間選拔人才成為可能。科舉制產生是自兩晉南北朝以來新興的寒族中小地主和士族豪門在文化和政治領域內衝突的歷史結果。

科舉制度在唐朝產生背景

科舉制的創立,是中央集權的需要,是選士制發展的結果。隋朝統一中國以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一,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而首先着手的就是官制和與官制密切相關的選士制度的改革。

因為:第一,要加強中央集權,必須把選用人才的大權集中在中央政府手裏;

第二,要鞏固統治,必須最大限度地網羅和籠絡知識分子,為他們提供參政的機會;

第三,全國統一,封建官僚機器日益完備,必須選拔大量的適應封建統治需要的人才來充任各級吏員。這樣,被地方官員操縱的察舉制和被士族所操縱的九品中正制顯然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

隋文帝正式廢“九品中正制”。至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始置進士科,一般認為,進士科的設置,標誌着科舉制的創立。到唐代,科舉逐漸成為定製,宋、元、明、清,歷代相襲,在中國歷史上推行1300年之久。

科舉制介紹

作為封建社會取士的`一種制度,科舉考試,肇始於隋朝,確定並興盛於唐朝。科舉制度的產生是對魏晉以來以選舉為主取士察舉制的一種挑戰和衝擊。它給大量寒人庶士提供了入仕機會,故頗受青年知識分子歡迎。整個唐朝300年裏,很多出身寒微而又無達官貴人做靠山者,都因科舉考試而成為當時政治舞台上的著名人物,如“出身寒族”而成為唐太宗李世民之宰相的李義府就是因科舉而成名的。

唐朝的科舉分常舉、制舉兩種。所謂常舉是指每年分科舉行的科舉;制舉是指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的科舉。由於常舉和制舉選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試內容、考生來源、考試方法上有很大區別,而常舉以其長期性、固定性的優點成為了科舉中最重要的部分。常舉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六種。

科舉制度的主要意義 篇二

科舉考試是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為選拔人才資源,而設置的一種考試製度,讓讀書人蔘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學而優則仕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對於中國傳統社會後半段的政治運作和教育模式都具有關鍵作用。

什麼是科舉制度 篇三

科舉制度究竟起源於何時,至今眾説紛紜,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始於漢代説。此説將察舉制中的“賢良方正科”視為科舉制度建立的標誌。

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詔二三執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通過治國對策這一科目的考試來選拔人才,因此有學者將此視為科舉制的起源。但是,“賢良方正科”屬於特科,是漢代統治者在急需人才之時而採取的臨時性舉措。所以,“賢良方正科”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舉考試,但是這些舉措都為日後科舉制度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二是源於隋代説。這一説將隋煬帝創制進士科視為科舉起源的標誌。

隋煬帝首創以文辭考試來選士的進士科,雖然尚處於科舉制度的雛形,規制並不完備,考試時間和考試內容也不固定,但是“開科取士”、“自由報考”的形制,卻是從隋煬帝首開的。因此,科舉制度始於隋大業二年,也是目前大多數學者所贊同的。

有史料顯示,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科舉考試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原先單一的科目變成明經、秀才、進士諸科,具備了定期舉行、分級考試、分科取士、擇優錄用的特徵。因此唐朝時期科舉制度更多的是“沿襲”而並非“新創”。這也是為何會有“大唐貢士之法多循隋制,始於隋大業、成於唐貞觀”之説。

科舉制度是封建時代所可能採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形式,它擴展了封建國家引進人才的社會層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它為社會下層民眾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動搖了門閥制度,推動了文化的發展。徹底打破血緣世襲關係和世族的壟斷,對中國封建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但在宋代以後,隨着封建專制的非人道發展,科舉的消極性越來越大。它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由於入仕途徑單一,造成了官場的黑暗和社會的混亂。

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篇四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廕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 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 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干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寅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醜、辰、未、戌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七年級。明憲宗成化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黃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主要來源於朱熹註解)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制統治的工具,同時也把科舉考試製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説:“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説:“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科舉制度主要內容 篇五

魏晉以來

魏晉以來,均以“九品中正制”選拔、任用人材,由是導致門閥世族壟斷朝政。隋代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打擊門閥世襲,因此開始實行科舉制,規定六品以下官吏須由尚書省吏部銓舉,廢除了傳統的州郡辟舉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試製度,除有秀才、明經科外,煬帝時又加了進士科;進士只試策,明經除試策外還試經。這兩種科目都適應了一般士紳的要求,通過考試,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門,只要有才就有機會躋身掌權的統治階層中。

唐朝繼承和發展了這一制度,並使科舉制逐漸完善,使我國科舉制度進入鼎盛時期。唐朝科舉制度分制科和常科兩種取士方法。制科由皇帝臨時下詔設科考試,以待“非常之才”。應試者可以是現任官吏,也可以是常科及第者,還可以是庶民百姓。唐太宗時擴大國學的規模,參加進士科考試的每年達千人以上,進士考中第一名的稱為狀元。武則天時親自進行殿試,並增設武舉。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考試的主要內容。科舉制在唐朝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科舉制也促進了文學藝術的發展,尤其因為進士科重視考詩賦,大大有利於唐詩的繁榮。

宋朝科舉

宋朝對科舉制做了不少改革。宋太祖時正式建立殿試製度,即禮部考試後由皇帝在殿廷主持最高一級考試。考生在殿廷及第後,可直接授官。北宋時殿試第一名稱榜首,第二、第三名稱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稱狀元。南宋以後,改稱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宋朝科舉制基本上仍分制科和常科。常科考試分州府試、禮部試、殿試三級。州府試稱解試,禮部試也稱省試。

元朝科舉制度也分鄉試、會試、御試三級,但將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南人分開考試,並分別登榜。元朝科舉考試重經義而輕詩賦。

明清兩代

明清兩代,科舉制度變得十分嚴密,各種弊端也愈發嚴重。明清科舉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學校與科舉考試緊密結合,進學校成為參加科舉考試的必由之路。考試程序分三級,即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每三年一次,在各省舉行,考生應先參加縣試和府試,錄取後再參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學道(或稱學政、學台)所支持的院試,院試錄取者稱生員,俗稱秀才。鄉試逢子、卯、午、酉年舉行。鄉試錄取者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舉人可於第二年進京參加中央舉行的會試。會試由禮部主持,逢醜、辰、未、戌年的3月舉行。會試錄取者稱貢士或進士,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在會試後的同年4月21日舉行。凡貢士均參加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分三甲錄取。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為“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為“同進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稱狀元,如果鄉試、會試、殿試均考取第一名(解元、會元、狀元),俗稱“連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明清時期科舉制的最大變化是考試內容和形式的變化。鄉試和會試,專取《四書》《五經》命題,考生答題有固定的程式和一系列清規戒律。規定一篇文章在開始的破題、承題之後,必須有起講、領題(入手)、提比(起股)、中比(中股)、後比(後股)、束比(束股)、落下等部分。在提比、中比、後比、束比的每一部分必須有兩股兩相排偶的文字,共計八股,所以這種嚴格的文體又稱八股文。即“八股取士”。

科舉制的確立有利於封建中央集權政治的選拔官吏。但隨着封建統治的沒落,科舉制度的弊病也愈顯明顯。由於明清時期考試內容侷限於儒家經典,考試形式的死記硬背,一切有用的知識都不涉及,把讀書人的思想禁錮在孔孟之道之中,不但不能選拔有真才實學之士,而且束縛學術思想的'發展,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1905年,推行學校教育,廢除科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