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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體系分別是什麼【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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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體系分別是什麼【多篇】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而治理體系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 篇一

可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一個總括性的概念,治理體系則是一個系統,由多方面的制度組成,比如黨的領導、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而治理能力則是制度在運行中的表現。

借用中國古代的一個概念,制度是“體”,但這個“體”是“一體多面”,治理能力則是“用”。

制度體系分別是什麼 篇二

制度、體系、能力,這三個詞在公報中頻繁出現,關係如何?全會這樣解釋:

國家制度的價值標準和取捨原則 篇三

借用中國古代的一個概念,制度是“體”,但這個“體”是“一體多面”,治理能力則是“用”。

相關閲讀:制度的定義 篇四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都有其具體的做事準則,目的都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

諾斯認為“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他將制度分為三種類型即正式規則、非正式規則和這些規則的執行機制。正式規則又稱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國家或統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識創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經濟規則及契約等法律法規,以及由這些規則構成的社會的等級結構,包括從憲法到成文法與普通法,再到明細的規則和個別契約等,它們共同構成人們行為的激勵和約束;非正式規則是人們在長期實踐中無意識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並構成世代相傳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價值信念、倫理規範、道德觀念、風俗習慣及意識形態等因素;實施機制是為了確保上述規則得以執行的相關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關鍵一環。這三部分構成完整的制度,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我國制度體系包括那些內容? 篇五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

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走自己的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我們黨總結歷史經驗得出的基本結論,也是我們國家發展進步的唯一正確道路。

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從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國家始終堅持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着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 本站 展的體制機制,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把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納入法制化軌道,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問題,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組成和 篇六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包括三個基本層次: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體制度。政治是對社會的公共資源、公共權力進行配置的活動,是協調社會成員之間全局利益關係的行為,包括政治意識、政治制度、政治行為三個基本層面,其中政治制度是政治的核心。國家權力的歸屬問題是政治中最根本、最核心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內容和核心,它決定和制約着其他政治制度。人民民主專政既具有無產階級專政的本質特徵,又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是當代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體,是中國共產黨人創造性地把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借鑑巴黎公社、蘇維埃政權建設以及革命根據地時期中國共產黨紅色政權建設的歷史經驗,經過長期探索建立的新型人民民主政權及其組織形式的結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羣眾自治制度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學説同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與中國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型政黨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在探索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歷史過程中,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和民族理論,結合中國多民族的特殊國情,提出的建立單一制民主共和國的國家結構形式和制度安排,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的重要內容。

基層羣眾自治制度是城鄉居民羣眾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在城鄉基層黨組織領導下,在居住地範圍內,依託基層羣眾自治組織,直接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權利,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制度,是發展我國基層民主、保證人民享有更多更加切實民主權利的重要制度,是人民民主及人民主體地位在城鄉基層的具體體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歷史進程而逐步形成的,它以憲法為統率,以法律為主幹,以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重要組成部分,由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揭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關係的本質特徵和核心要義,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所有制理論。建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礎上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具體制度,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