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負責製藥工藝流程設計及藥材提取工藝設計;
2、負責中藥及仿製藥的技術開發;
3、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一般現場問題;
4、對藥品生產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藥品質量;
5、負責進行醫院檢驗的產品技術支持;
6、負責製藥設備的定購、理解、安裝、調試,以及操作人員培訓;
7、負責下屬及新進員工的培訓指導。
1、負責CMA、CNAS等各項資質申請的策劃、組織實施工作;
2、組織編制公司質量體系程序文件,不斷優化管理制度;
3、負責實驗室質量目標的管理,審核實驗室各質量目標完成情況,並監督質量目標改進工作的落實情況;
4、負責實驗室質量考核、質量監督及其他質量活動計劃的實施;
5、負責結果報告質量、儀器設備狀態和樣品管理狀況監督
6、負責組織實驗室技術人員上崗證、特殊資格證的辦理,提供質量管理系統支持及員工培訓,;
7、負責客户投訴、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試驗室的檢測質量工作。
2、負責制訂、修訂試驗室的質量保證措施。
3、對試驗室的各項檢測質量負責,領導質量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行,定期向主任報告檢測工作質量情況。
4、審查檢測報告,負責質量事故的處理和對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負責檢查各類人員的檢測質量和工作質量。
6、負責質量管理體制條例的執行。
7、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工地試驗室的工作和試驗質量進行審查或抽查。
8、主持事故分析會和質量分析會。
9、技術負責人不在崗時,履行技術負責人的職責。
工程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2、對施工現場進行全方位質量監督檢查。
3、熟悉各種質量檢查技術標準、規章制度、規範規定。
4、堅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5、做好管區內的質量達標和文明施工管理。
6、參加值班經理組織的每週一次文明施工綜合檢查和不定期質量檢查。
7、嚴格貫徹執行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質量管理制度。
8、掌握和督促檢查指令責任制在各分包單位的落實情況。
9、參加每週綜合檢查。
10、組織質檢人員學習和貫徹執行質量管理目標、規程、標準和上級質量管理制度。
11、按規定和標準健全質量台賬,評定單位工程質量,向技術經理提供質量動態管理情況。
12、參加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質量鑑定。參加質量事故調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人員進行處理。
13、按工程技術資料管理標準收集、彙總有關原始資料、質量驗評資料。
14、參加現場生產協調會,報告施工質量動態情況和文明施工情況。
15、真實填寫每日質量工作日報。
醫品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負責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負責製藥工藝流程設計及藥材提取工藝設計;
2、負責中藥及仿製藥的技術開發;
3、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一般現場問題;
4、對藥品生產進行實時監控,保證藥品質量;
5、負責進行醫院檢驗的產品技術支持;
6、負責製藥設備的定購、接受、安裝、調試,以及操作人員培訓;
7、負責下屬及新進員工的培訓指導
器械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法規;
2、編寫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監督執行;
3、供銷單位合法性審核;
4、經營管理系統職責權限設置;
5、不合格品的管理;
6、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協助開展培訓;
8、其它應該質量部門履行的職責。
1、熟悉合同條款、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及國家頒佈有關規定,熟練運用各種質量檢測器材。
2、協助項目總工進行項目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並對工程施工中出現的質量事故負責。
3、協助項目總工做好施工前的技術交底工作,詳細指出各項工作的工作程序、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應注意的重點和難點及容易發生質量問題的工作或部位應採取的防範措施。
4、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各負責施工的專業工程師對施工程序、技術規範、監理的指令的執行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消除質量隱患。
5、與測量、試驗工程師一起對已完工作進行檢驗,自檢合格後提報臨理認可,禁止自檢不合格的工作報監理認可。
6、指導質量人員開展工作,並督促對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單位工程進行自檢,並組織抽檢。
7、對隱蔽工程和工程關鍵部位組織質檢人員進行專項自檢,參加工程監理部、項目經理部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參加業主的工程驗收。
8、組織對項目工程質量問題調查分析,定期收集質量信息,預測質量事故,提出預防措施。
9、協助總工對自檢不合格的地方提出切實有效的補求措施。
10、與測量、試驗工程師一起收集、整理所有自檢資料,並填制相應表格,為申報認可及竣工資料提供依據材料。
11、負責對產品過程的檢驗,試驗等原始記錄的管理,使其有可追溯性。
12、負責項目檢測設備的管理,按照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對測量和監控裝置實行有效的控制。
13、樹立全心全意為勞務層服務意識,為勞務管理層提供在關崗位職責方面的服務。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推行GSP在企業的施行。
負責起草企業藥品質量管理制度,並指導、督促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
負責建立企業所經營藥品幷包含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
負責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核。
負責藥品質量的查詢和藥品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質量管理人員的否決內容:
對驗收不合格的藥品進行否決;
對儲存和陳列養護中發現的不合格藥品進行否決;
對企業不合格的銷售行為進行否決。
對質量體系中不合理的職責、流程、文件進行否決。
對不適合的儲存環境、不專業的服務進行確認、否決。
協助開展對企業職工藥品質量管理知識的繼續教育或培訓和企業內部其他的繼續教育或培訓。
負責質量不合格藥品的審核,提出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意見並對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負責藥品驗收的管理,
負責指導和監督藥品保管、養護中的質量工作。
負責收集和分析藥品質量信息。
直接責任:
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負責。
對不合格藥品的確認、處理、報損、銷燬負責。
對首營品種和首營企業的審核負責。
考核指標:
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效率。
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準確性。
各項崗位職責完成情況。
任職資格:
具有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技術職稱,並經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熟悉法律法規,懂藥品經營管理知識,具有藥學技術、藥學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等綜合知識水平。
具有職業責任感,能堅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