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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培訓方案(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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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培訓方案(新版多篇)

職工培訓方案 篇一

一、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有五項,分別是:審議建議權、審查同意或否決權、審議決定權、評議、監督和獎懲建議權、推薦或選舉權。

國有獨資及其控股的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是公司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其職權是:

1、聽取和審議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大宗物資採購方案、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公司變更形式、分立、合併以及職工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繳納情況,聽取實行廠務公開的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同意或否決公司改制、改組方案、破產方案、職工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勞動保護措施、職工下崗分流方案、職工培訓計劃、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職工獎懲辦法及其他重要規章制度。被職工代表大會否決的方案、計劃,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複議同意後、才能實施。

3、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工資協商協議。監督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4、審議決定職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職工住房配售方案和其他有關職工福利的重大事項。

5、評議、監督公司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根據評議結果,提出獎懲和任免建議。評議結果要向全體職工公開。上級主管部門、要把職工代表大會評議結果、作為考核幹部和任免、獎懲幹部的重要依據。

6、選舉、更換董事會和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以及參加集體協商談判的職工代表、並聽取他們的工作彙報。

7、聽取公司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領導於部廉潔自律情況以及與職工切身利益直接有關事項的報告。對報告中職工代表有疑義的問題可以提出質詢。

8、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或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職工代表比例

企業職工代表的人數比例是指企業職工代表人數與企業職工人數之比。確定企業職工代表人數比例必須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只有比例定得適宜,才有利於職工代表開展活動,更好地發揮職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過大,開會脱產人數太多,勢必影響生產;比例定得過小,則不利於全面反映職工羣眾的意見,不利於集思廣益。根據一些企業的實踐,職工代表的人數一般佔職工總數的5%—20%為宜。大型企業職工人數多,其職工代表的人數比例可小於5%。實行廠、車間、班組三級民主管理的企業,車間職代會職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佔車間職工總數的15%—20%。這只是就一般情況而言,具體確定多大比例適合,則要看企業的實際需要。

根據有關規定,職工代表是由職工直接選舉產生的,因此,在選舉代表時,就應當恰當地分配職工代表的名額,提出各選舉單位各類人員的限額,以使企業選出的職工代表構成合理,各類人員都保持有適當的比例。當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職工選舉他們不願選的人當代表。

三、職工代表大會的特點

職工代表大會作為職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具有民主管理其他形式所不具有的特點和優點:一是廣泛的代表性和充分的民主性;二是職工代表大會具有法律依據和權威性;三是系統的組織機構和組織制度。

四、職工代表大會的任務

一是審議企業重大決策;二是監督行政領導;三是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1、職工代表的權利

①在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②有權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對企業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有權參加對行政領導人員的質詢。

③因參加職工代表大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佔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④對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力,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

2、職工代表的義務

①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參與管理的能力。

②密切聯繫羣眾,努力代表職工合法權益,敢於和善於反映職工羣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做好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③職工代表要對本選區職工負責,定期向本選區職工述職,接受羣眾評議。

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六、職工代表的主要職責

1、維護本單位職工的合法權益;

2、參與制定或決定企業有關分配方案,維護職工在企業

中應該享受的物質利益;

3、審議企業經營重大決策,從根本上維護職工的經濟利益;職工民主權和物質利益的行為,參加民主選舉廠長經理,選舉參加董事會、監事會。

4、評議、監督企業行政領導幹部,防止和糾正忽視職事會的職工代表,選舉參加平等協商和工資協議的職工代表。

七、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內容

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內容可以提:改善工作環境、開展職工培訓、提高職工待遇、加強勞動保護、豐富職工業餘生活之類。提案寫法:

1、描述:公司現狀、人員情況、所涉類別、可行性方向;

2、後果:例,對工作環境工作秩序的妨礙、對原材料的浪費、對企業職工的素質的影響等等。

3、措施:加強宣傳教育、制訂相關制度、分工負責包乾、收集信息途徑、實行檢查機制、落實處罰手段等等。總之,提案要案由、案據、解決辦法齊全。

職工培訓方案 篇二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提高煤炭行業所有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技能,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並重原則,杜絕事故的發生,夯實安全基礎,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一、機構設置

1、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培訓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培訓工作全面管理、審核培訓計劃,並督促落實;安全科負責具體計劃的制訂、落實;安全副科長崔世宏具體負責培訓管理工作;安全科技術員協助完成日常培訓工作。

2、教師隊伍

教師隊伍根據專業劃分為: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防治水、安全等專業,由各分管礦長、科長、副科長兼任教師。

二、安全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主要包括:每年復工前全員培訓;煤礦主要負責人、A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班組長培訓;

井下特種作業人員初訓(複訓);井下其他工種作業人員(除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以外);新增井上及井下工人培訓;嚴重“三違”人員五步“O型”教育培訓等。

(一)井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複訓

1、培訓、複訓報名資格審查

培訓地點:培訓、複訓報名資格審查由各三級以上安全技術培訓機構負責。

培訓時間:根據我礦實際情

況而定。

人員要求:參加特種作業初次培訓的人員須年滿十八週歲至國家規定的本行業本工種退休年齡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兩年以上煤礦工作經驗等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等。

2、培訓需準備資料:

《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審查表》、身份證、公司介紹信、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歷證明、個人工作簡歷證明、健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採礦許可證,複訓人員還需提供《特種作業操作證》。

3、考試形式

(1)實際操作、口試與理論考試相結合,百分制計成績,60分為及格;實際操作、口試為一科,理論考試為一科,其中一科不及格均為不合格。除此之外還要參加技能鑑定理論、口試、筆試考試。

(2)井下電鉗工、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員、井下爆破工、安全監測工、採煤機司機理論考試均採用計算機考試,探水工及其它各工種採用筆試。

4、各科室負責所管專業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如特種人員需複訓、補充,由主管科室負責將名單統一報回安全科,填寫資料,由安全科組織外出培訓。

(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

井下其他工種作業人員(除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以外)、新增井上及井下工人(除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由具有四級以上培訓資質的單位進行培訓;嚴重“三違”人員五步“O型”教育由本礦安全培訓科進行培訓。

1、培訓時間:培訓時間分為定期培訓、不定期培訓和日常培訓三種。

(1)定期培訓

每年年初組織全體從業人員,聘請四級以上資質單位授課老師進行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72學時(井下新工人跟班實習不少於4個月),再訓不少於20學時;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大檢查。

(2)不定期培訓

根據全年實際生產情況。在受外界政策影響或內部機械設備等情況的影響不能正常生產時,組織員工進行各個時期煤礦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訓。

(3)日常培訓

加強職日常案例教育培訓,針對職工工作存在的問題及習慣性違章,加強各工種安全業務技能,操作規程等內容的培訓。

2、培訓內容

培訓依據:《煤礦從業人員培訓教材》、《煤礦安全規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煤炭法》等。

(1)煤礦生產法律法規:(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勞動保護、勞動合同)。

(2)煤礦安全管理:(煤礦安全管理概述、制度、礦規礦紀、職業道德及工傷保險)。

(3)煤礦開採安全:(掘進、採煤、一通三防、機電運輸基本知識,礦井水災防治措施及探放水防治知識,頂板災害防治措施)。

(4)職業病防治:(職業危害因素與職業病,職業健康監護,從業人員職業病預防的權利及義務)。

(5)煤礦應急處置:(重大危險源控制,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6)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礦工自救互救、現場創傷急救及急救技術)。

(7)煤礦基本技術訓練:(井下安全設施及標誌,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自救器的使用和操作)。

3、所有員工實現持證上崗。

三、形式多樣化

1、利用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對從業人員進行身心教育,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以安全為主題,積極開展職工安全知識競賽活動,不但能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而且還能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

3、各隊組每月組織人員進行至少三次安全培訓學習,並做好班前會的學習。

四、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各種培訓制度與檔案管理

1、為規範管理,使培訓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必須建立並完善各種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培訓考核

為突出培訓效果,加強培訓管理工作,必須對培訓對象進行考核,採取課前簽到、點名,對學習時間、課堂紀律、學習成績、實際工作能力等全面考核,並對一系列培訓內容進行存檔。

激勵先進、鞭策後者,提高參訓人員學習積極性,按每課時補助授課教師60元;授課人員不按時授課的每課時罰款100元,被培訓人員有遲到、早退、成績不合格等現象按每課時一次處罰20元,月底由培訓科彙總上報財務執行獎罰兑現。

對於培訓考試不及格的人員,可跟着下一批培訓人員補考一次,再不及格者,重新參加培訓。未培訓合格前不得上崗作業。

3、存檔管理

對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要做好前期培訓的檔案

職工培訓方案 篇三

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和《煤礦安全規程》礦山安全主抓“管理、裝備、培訓”,提高職工素質,掌握現代化裝備技術和過硬本領,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之一。加強職工培訓,尤其是特種作業和主要崗位人員培訓是當務之急。結合我礦工作實際和多年來培訓情況,現將特種作業和主要崗位人員培訓計劃制定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從業人員

現有從業人員160人,經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的有157人,不合格人員須重先參加培訓,直到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的培訓主要採取以下3種方法:

1、採取請進來的方法,把有資質、懂技術的老師請到礦上,讓他們面對面的給我礦部分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並嚴格進行考核,達到60分以上視為合格,培訓合格並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我礦已有157人取得上崗證。不夠60分的將重新內培,培訓合格後取得上崗證方可上崗,再考核逐步實現高標準、高水平的轉變,以適應煤礦安全生產的需要。

2、利用班前、班後會,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學習有關法紀法規,安全規程和技術措施,並有崗位上教,使他們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和本領。

3、採取以師帶徒的方法,選擇技術水平高、業務水平強,又有責任心的人員對口手把手的教,在實際工作面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

(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1、現有絞車工2人,全部輪訓領取了上崗證和合格證。

2、有瓦斯檢查員10人,其中10人已經過資質單位培訓,領取上崗證和合格證。

3、現有安全員9人,已有9人通過培訓。

4、放炮員11人,均已受專業培訓,領取了合格證和上崗證,但需要加強職業教育和技能訓練。

5、探水人員4人,已經資質單位培訓。

6、信號工4人,均已經培訓,但需要複訓。

7、主扇司機3人,已經培訓2人,1人還需要複訓。

8、充燈工有3人,已經培訓3人,其中經過了複訓。

9、防塵工4人,經過培訓的2人,還有1人需要培訓。

10、監控調度員6人,4人經培訓領取了合格證和上崗證,還有2人需要培訓。

二、培訓安排

鑑於以上狀況,我礦特殊工種培訓任務還很重,我們將積極主動地選派有關人員參加培訓,努力提高特殊工種的素質。

1、採取送出去的方法,對瓦斯檢查員、安全員、調度員等工種進行培訓或複訓,使他們不僅能在工作崗位上盡職盡責,還要有過硬的本領,能夠在實際工作中解決實際問題確保安全生產。

2、採取請進來的方法,把有資質、懂技術的老師請到礦上,讓他們面對面的給我礦部分特殊工種進行培訓,並嚴格進行考核,達到60分以上視為合格,不夠60分的將重新內培,再考核逐步實現高標準、高水平的轉變,以適應煤礦安全生產的需要。

3、利用班前、班後會,對部分工種(如探水工)進行教育和培訓,學習有關法紀法規,安全規程和技術措施,並有崗位上教,使他們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和本領。

4、採取以師帶徒的方法,選擇技術水平高、業務水平強,又有責任心的人員對口手把手的教,在實際工作面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適應安全生產的需要。

5、採取“一幫一”的幫扶活動,使那此既懂一些,但又知道不多的人員更加熟練工作技能,掌握過硬本領,成為生產工作中的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