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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2W

全市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深入貫徹全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推進會議精神,堅決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全面加強我市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決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特別是電動車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通過專項整治,充分發動公安民警、網格責任人、物業管理人員開展巡邏檢查,加強對居(村)民住宅區、社會單位室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管理,落實電動車火災防範措施,發現並消除動態性火災隱患。

二、專項整治時間

12月18至1月18日

三、專項整治重點

(一)整治區域:住宅小區、出租房集中村(社區)、公寓、員工宿舍、敬老院、飯店等社會單位場所及其他可能出現電動車違規存放或充電的場所。

(二)重點內容:1、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違規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2、經營性場所夜間違規住人,閉店後在室內進行電動車充電的現象堅決不允許;3、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設置是否規範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與住宅、疏散區域採用不燃材料隔斷或保持安全距離,是否配置簡易噴淋、乾粉滅火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採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並固定設置、穿管保護;4、是否落實人員開展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5、公寓、員工宿舍、敬老院、飯店等社會單位場所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四、工作任務

專項整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主體是各縣(市)區政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各村(居)委會。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一)各縣(市)區政府

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全面部署轄區專項治理工作,保障專項治理工作中的人員、經費、措施落到實處;全面掌握轄區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動態,定期分析火災形勢和消防工作形勢,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疑難問題及時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要求各工作組針對涉及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可行性方案和解決辦法,協調實施;部署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整治行動結束後,制定符合本地區特色的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效果。

(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各基層公安派出所配合,對本區域內的電動車停放點進行普查並分類製作登記表,彙總統計情況,對發現的火災隱患督促業主及時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及時上級部門彙報,及時跟進;負責協調落實無物業服務和管理單位的居民樓院的消防管理責任;廣泛開展村民、羣眾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三)各村(居)委會

組織村幹、網格員深入轄區居民小區、單位宿舍區、羣租房,敬老院、飯店社會單位等各類場所,全面開展電動車停放點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應急預案“五落實”,指導相關業主配備和熟練使用必要的消防器材,向村(居)民宣傳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建本級微型消防站,形成區域聯防機制,確保上級政府的整治要求落到實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日常巡查檢查力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定期開展專門檢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要開展經常性檢查,督促居民小區業主、物業及主管單位、出租房房東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加強對電動車管理巡查。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要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按照“電瓶車一律不停放樓道間等區域,電瓶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

(二)推廣電動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樁建設。要積極推廣電動車集中停放點建設試點工作,推廣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各社區、村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集中停放點,並在新(擴)建停放點安裝智能充電樁。對新建項目要督促建設單位規劃建設電動車庫(棚)和充電設施。要按照市場化運營模式,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建設,通過政府購買、以獎代補、鼓勵自籌等方式做好建設資金保障。

(三)加大違規停放與充電行為查處。各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對居民小區、出租房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大對違規停放電動車、違規充電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改正的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實施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紮實開展電動車火災防範專項整治工作,解決當前電動車火災高發問題,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穩定,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級政府是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村(居)委會、企業主負直接責任,實行分區域、分行業包乾,網格責任到人,落實檢查和跟蹤複查責任,確保抓深抓細抓出實效。

(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強防控電動車火災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措施,要及時掌握轄區面上整治工作情況,及時總結交流整治整改經驗。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基層網格的牽頭單位,要積極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於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聯合執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機制,切實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三)建章立制,鞏固成效。要切實貫徹“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電動車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各地要不斷加大對電動車的各環節管理力度,強化電動車入户登記備案制度,嚴厲查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電動車改裝違法行為,全力消除治安、火災隱患。

(四)嚴明責任,狠抓落實。各地要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堅決遏制電動車亡人火災的發生。對工作推進不力、進度緩慢、發生亡人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立即啟動責任倒查機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