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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監督人大報告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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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監督人大報告1篇

【第1篇】檢察院在人大常委會上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述職報告

現在,我向人大常委會彙報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工作開展情況,請予審議。

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施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今年來,我們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為主題,認真履行檢察職能,積極開展偵查監督工作,維護了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偵查監督工作開展情況

偵查監督是指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以及偵查過程中所作的決定是否合法所實施的監督,包括對刑事偵查活動是否合法的監督和對刑事立案工作的監督。一是以防止錯捕錯訴、漏捕漏訴和深挖餘罪漏犯為重點,對提請逮捕和移送起訴的案件嚴把事實關、證據關和適用法律關,糾錯防漏,保證了案件質量。今年以來,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追捕漏犯6人,追訴漏犯4人,追訴漏罪4條,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次;二是以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為重點,強化刑事立案監督,共受理立案監督線索10餘條,經審查,向偵查機關發出《要求説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4份,偵查機關接到通知後立案偵查4件5人。通過開展偵查監督工作,依法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工作中,一是思想高度重視,切實負起職責。我們認真組織幹警深入學習上級檢察機關有關強化法律監督的指示精神,結合文 祕 家 園 開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服務加快發展”教育活動,教育幹警從公正司法的要求上,從履行職能的責任上,明確偵查監督工作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現實需要,是檢察機關落實“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宗旨的具體體現,使幹警牢固樹立起了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思想,進一步增強了做好偵查監督工作的使命感、職業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二是寓監督於配合,建立合作機制。為解決偵查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注重加強與偵查機關的聯繫溝通,制定了《公訴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實施辦法》,通過提前介入、邀請聽庭、提出取證建議等方式引導偵查取證,提高了打擊犯罪的及時性和針對性。今年以來,共提前介入偵查活動27件次,提出取證建議50餘條;制定了《輕傷害案件分流處理實施辦法》,對輕傷害案件的當事人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害人又明確請求不再追究侵害人刑事責任的,探索試行非刑罰化處理,根據案情,分別作出不起訴、建議偵查機關撤案處理。目前,已分流處理1起輕傷害案件,偵查機關作撤案處理,保證了辦案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三是嚴格依法把關,確保監督質量。工作中,始終把保證監督案件質量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認真落實辦案責任制,充分發揮檢察委員會把關決策作用,做到“四個必須研究”,即:對擬不捕、不訴、追捕、追訴的必須研究;批捕、起訴改變偵查機關定性的必須研究;審查認定的事實、數額變化大的必須研究;需立案監督和糾正違法的必須研究。保證了案件追得上、立得住、訴得出、判得了,讓被監督部門信服,經得起歷史考驗。今年來,追捕、追訴的漏犯和追加的漏罪提起公訴後,法院均作有罪判決;監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訴1件1人,已作有罪判決。

二、制約偵查監督工作開展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問題

現行法律雖然對偵查監督的範圍、內容等有較明確的規定,但至今仍沒有立法意義上的可操作的程序規範,偵查監督工作有法可依,無程序保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偵查監督工作的開展。

從檢察機關自身來看,一是偵查監督工作的力度不夠,存在“重配合、輕制約”的現象。二是“提前介入”偵查活動沒有程序規定,什麼樣的案件應提前介入,如何選擇提前介入時機,偵查機關與監督機關各自應承擔什麼職責和義務等,均沒有可操作性的規定。三是糾正偵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的主要手段是口頭或發出書面《糾正違法通知書》,沒有法律賦予的強制手段作保證,監督效果不理想。

從監督的實際效果上看,也存在一定問題。一是監督滯後,監督意見的效力難以保障。由於監督機關對偵查機關的受案、立案、破案及處理情況事前不掌握,只能在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環節書面審查偵查機關報送的材料,而偵查活動的違法情況一般發生在偵查活動過程中,很難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檢察機關反映在偵查過程中有刑訊、誘供等違法行為,實際上多數也難以查實;立案監督工作,由於對偵查機關立案、撤案情況並無法定了解渠道,檢察機關只能根據當事人以及單位和羣眾的反映發現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但因事過境遷,事實的查證和認定更加困難,自然也就説不上依法及時監督糾正。二是個別部門和人員存在對監督意見不願接受的問題。雖然法律規定了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立案和撤銷案件擁有監督權,但偵查機關接到關於應當立案或應當繼續追究犯罪的通知後應如何處理,法律並未規定配套措施,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監督效果。

三、健全完善偵查監督機制的想法和建議

監督偵查活動是否按照刑訴法的規定進行,糾正違法行為,防止冤、假、錯、漏發生,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是偵查監督工作的主要任務。採取與監督任務相適應的監督形式是保證監督目的實現的關鍵。

1、統一思想認識,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