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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檢察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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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關於檢察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關於檢察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近年來,在縣委和市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院關於偵查監督工作的安排部署,積極順應司法體制和檢察改革,突出強化規範司法、精細辦案,強化司法公信力建設,強化“三項建設”融合發展,強化隊伍建設,全面履行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三項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發展。

一、近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充分履行偵查監督職責,服務發展大局,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014年以來,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審查逮捕案件370件497人,批准逮捕258件319人,不批准逮捕112件178人,不捕率為35.8%,其中無社會危險性不捕72件119人,事實不清、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不捕34件49人,不構成犯罪不捕6件10人。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營造和諧穩定的治安環境。不斷增強政治敏鋭性和鑑別力,積極參與“全能神”、“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整治活動,共審查批准逮捕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案件7件9人,依法批捕了“全能神”邪教五蓮小區“總頭目”趙洪花,徹底摧垮了“全能神”五蓮小區的組織體系,極大震懾了邪教組織的犯罪活動。從嚴從快辦理嚴重暴力、毒品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案件24件24人,批准逮捕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辦理一批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涉毒案件,如辦理的高檢院掛牌督辦的楊飛銘等9人跨區域特大網絡販毒案,該案系全市禁毒史上查扣毒品數量最大的毒品案件,查扣毒品高達38公斤,毒品交易涉及六個省市的多個地區,涉案人員眾多,各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拒不配合,案件偵破取證難度較大,我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從各涉案人員QQ聊天、微信轉賬、銀行交易明細、毒品郵寄快遞單據、毒品來源及毒品交易上下線等方面入手,逐一突破各犯罪嫌疑人口供並取證完畢,後依法批准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現該案已由日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領域犯罪,保證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根據省市院的安排,及時調整工作重心,將打擊重點放在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食藥品領域,共批准逮捕4件8人。辦理了全市首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趙世田等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辦理了全市首起將劣質工業鹽冒充食鹽售賣的涉鹽刑事犯罪案件-——秦四堂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為全市乃至全省打擊同類犯罪起到了標杆作用,該類案件的辦理充分保障了人民羣眾的食藥品安全,得到人民羣眾的高度認可。

着力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體系,努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打擊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突出打擊重點,嚴厲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逃廢銀行債務等案件,保障羣眾資金安全,確保金融秩序穩定,共批捕此類案件犯罪嫌疑人38人,其中辦理了全市首例假冒“P2P”網絡借貸平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該案共累計非法吸收163名客户資金618萬元,我院從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周善武,在充分審查案情的基礎上,決定追捕共犯杜慶鋒、張學紅,有力震懾了涉眾型經濟領域犯罪。

二是以專項活動為抓手,增強監督實效,推進“一體兩翼”協調發展

牢牢抓住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以專項活動為契機,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領域的檢察監督,提高監督水平,強化監督效果。2014年以來共糾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9人,建議行政機關移交犯罪線索8件次,監督公安機關立案8件次,監督撤案8件次,向公安機關發出書面糾正違法18件次,各項監督工作平穩發展。

持續用力,推進“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深入開展。“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是指“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事關民生,我院把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列為“一把手”工程,確保兩個專項活動的有效開展,2014年以來,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件次,建議行政機關移交涉嫌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我院建議移交的劉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被評為2016年度山東省十大典型涉鹽案件之一;同時建章立制着眼長效,妥善解決案件移送、證據收集、檢驗鑑定、涉案財物處置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紮實穩步推進對公安刑事執法活動監督工作,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與縣公安局會籤《關於在五蓮縣公安局設立巡迴檢察室的實施意見》,成立駐縣公安局巡迴檢察室,為履行檢察監督職能提供了更直接、更廣闊的平台,推動檢察監督向執法辦案一線延伸;同時對公安派出所執法活動進行檢查,共查閲公安派出所刑事、行政執法案卷600餘冊,對公安機關口頭提出糾正違法12件次,監督撤銷刑事立案4件次,規範了公安派出所的執法辦案活動。

認真履行訴訟監督職能,努力維護司法公正。強化對案件中“另案處理”涉案人員的追蹤監督,共糾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8人次,如依法追捕的詐騙犯罪嫌疑人趙中海被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20萬元,依法追捕的盜竊犯罪嫌疑人向賢發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3萬元。

三是堅持執法辦案與化解矛盾並行,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促進社會和諧

充分發揮檢察建議作用。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過程中,結合執法辦案,共發出檢察建議11份,建議有關單位完善制度,完善社會管理、服務,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如在辦理尹某職務侵佔案時,瞭解到我縣某街道部分農村報賬員在換屆交接時採用重複報賬、報假帳等方式侵佔農村集體財產,我院深入調研後,針對該街道在農村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發出了檢察建議,該街道全部採納了我院的檢察建議,及時填補了管理漏洞,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認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我院結合辦理的強姦案件中,多名被害人為在校學生這一情況,深入被害學生的家庭、學校進行調研,撰寫了《我院反映性侵未成年女孩案件多發應引起高度重視》的調研報告,引起了社會對未成年女孩身心健康的廣泛關注;同時我院聯合縣教育局開展“檢察工作進學校”活動,在全縣各中國小舉辦校園法制講座30餘場次,受教育學生30000餘人,多名檢察幹警被聘為法制副校長,取得良好宣教效果。

積極開展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刑事和解36件次,為當事人追回賠償金額1003萬餘元,保證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如在辦理張在平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中,張在平拖欠工資引發了農民工上訪,我院在審查案件過程中,不就案辦案,主動做好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工作,為農民工追回7萬餘元的血汗錢,及時做好了息訴罷訪工作。

二、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執法理念有待進一步轉變。個別幹警執法理念有偏差,存在“重打擊輕保護、重配合輕監督、構罪即捕”的傳統思想,法治化現代化主題尚未貫徹落實到位;偵查活動監督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對偵查活動監督不到位,偵查行為違法調查、非法證據排除等機制還不夠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院將認真貫徹上級院關於偵查監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總任務,全面履行三項職責,不斷加強隊伍建設,拓寬監督途徑,增強監督實效,提升監督能力,努力維護司法公正,為黨的十九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完善偵查監督工作機制,拓寬監督途徑

深入貫徹執行《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進一步在加強組織領導和機制創新上下功夫,在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上下功夫,在加強與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繫協作上下功夫。積極探索運用信息化手段在偵查監督各個環節實行動態監督,進一步完善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機制、不捕説理機制、刑事和解機制、社會危險性證明機制、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特殊人羣和特殊犯罪案件辦理機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案件質量考評機制等,通過上述機制完善、創新,進一步拓寬監督途徑,確保司法公正。

(二)突出偵查監督工作重點,增強監督實效

充分發揮駐縣公安局巡迴檢察室的作用,不斷探索做好巡迴檢察室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徑,努力打造具有五蓮特色的巡迴檢察室新品牌;認真分析偵查監督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針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明確工作重點。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對故意殺人、綁架、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毒品犯罪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做到適時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依法從快作出批捕決定,確保案件質量,在穩準狠和及時性上體現嚴打方針,維護社會穩定。

(三)加強偵查監督公共關係建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進一步加強與偵查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聯繫,通過定期通報等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贏得理解和支持;加強偵查監督工作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站、“兩微一端”等新聞宣傳平台,通過舉辦檢察開放日等活動,充分展示偵查監督部門在打擊犯罪、防範冤錯案件、促進司法公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果,讓人民羣眾進一步瞭解偵查監督工作,提升偵查監督工作的認知度。

(四)強化偵查監督隊伍專業化建設,提升監督能力

增強業務培訓實效,緊緊圍繞偵查監督崗位素能標準,以“網絡+全員培訓”和“實地+人才培訓”相結合的教學方式,分層分類分崗培訓偵查監督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切實補齊培訓問題短板;重視理論調研,加強對偵查監督工作中源頭性、苗頭性問題的調研分析,對審查逮捕訴訟化、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等前沿問題進行深度研究和實踐探索;認真開展“偵查監督能力建設年”活動,鼓勵人才參與“齊魯偵監論壇”、檢察業務專家評審等活動,培養和鍛造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專家型、領軍型人才,打造過硬偵查監督隊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縣人大常委會一直對檢察工作給予大力支持,這次又專門聽取我院關於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充分體現了縣人大對檢察工作的深切關心與大力支持。我院將認真貫徹本次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緊緊圍繞縣委和上級院的工作部署,依靠人大的監督和支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積極適應檢察工作發展新要求,立足偵查監督職能,發揮偵查監督作用,向黨的十九大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第二篇:關於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員: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的安排,我受姚正文檢察長的委託,向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報告縣人民檢察院開展刑事偵查監督工作的情況,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領導提出寶貴意見。

一、2014年以來偵查監督工作的主要情況

偵查監督包括審查逮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項職能,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在規範司法、防範冤假錯案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4年以來,在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縣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投入平安潛山、法治潛山建設,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偵查監督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依法履行審查逮捕職能,着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審查逮捕是檢察機關實施偵查監督的首要環節和主要途徑。2014年以來,縣檢察院充分發揮審查逮捕職能,積極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422件529人,依法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13人,不批准逮捕216人。

一是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切實增強人民羣眾安全感。充分發揮審查逮捕職能,始終保持對嚴重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有效震懾和預防犯罪,保障人民羣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羣眾反映強烈的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嚴重經濟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該批捕的堅決依法批捕。2014年以來,共批准逮捕此類犯罪嫌疑人93人,佔總批捕人數的43﹪。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掃黃打賭禁毒”行動,依法批捕涉毒案件5件9人,涉賭案件9件12人,尤其是2015年6月辦理的樑建等人販賣冰毒案,有力打擊了本地毒品犯罪,此後本地區吸食毒品人員明顯減少。

二是準確把握逮捕適用條件,促進刑事強制措施的正確運用。刑事強制措施是保障偵查和審判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其中逮捕措施實施人身羈押最為嚴厲,在犯罪嫌疑人社會危害性較小的前提下,以取保候審等其他強制措施同樣能夠達到保障訴訟活動順利進行的目的。我們高度重視對逮捕必要性的審查,認真把握實施逮捕措施的三個條件,堅決摒棄“夠罪即捕”錯誤理念,對於沒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2014年以來,以無逮捕必要不捕92人,以證據不足不捕53人。

三是堅持尊重和保障人權與打擊犯罪並重,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針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人犯和輕微刑事案件,積極推行“檢調對接”機制,在嫌疑人認真悔罪,積極履行賠償義務的條件下,以不批准逮捕的方式鞏固調解成果,一方面被害人獲得較多賠償消除怨恨,另一方面給犯罪嫌疑人以改過自新的機會,減少敵對情緒,為其迴歸社會創造條件,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不安定隱患,有效增進了社會和諧。

四是堅持教育在先、感化在先,依法審慎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嚴格執行未成年人特殊的司法保護制度,對涉罪未成年人,認真落實法律援助、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陪同訊問等辦案機制,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幫教考察,促進改過自新。2014年以來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未發現重新犯罪現象。

(二)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工作,着力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按照上級檢察機關“加大力度、突出重點、提高實效”的總體要求,加強與公安、行政執法單位的溝通聯繫,積極爭取工作支持,寓監督於配合之中。2014年以來,共辦理立案監督類案件27件,其中監督立案12件15人,公安機關主動立案7人;監督撤案15人。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犯罪案件6件6人。

一是依託“兩法銜接”平台,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有案不移”的監督。牽頭召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座談會,與18家行政執法機關就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達成一致意見,建立了聯繫會議等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應用。自2014年平台開通以來,偵查監督部門堅持每天登錄平台,查閲案件信息,對存在以罰代刑傾向的行政執法案件進行調查核實,共核實線索7次。

二是積極探索加強對基層派出所的監督。深入貫徹高檢院關於加強對基層派出所執法活動監督的部署精神,認真落實省市公安與檢察機關會籤的《關於加強對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的意見》,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積極走訪基層派出所,通過翻閲台賬、查閲卷宗、座談交流等形式,尋找監督案件線索,重點加強對有案不立、運用刑事手段插手民間糾紛等情形的監督。自2017年6月高檢院對這項工作部署以來,通過走訪巡檢,發現監督案件線索6起。

三是深入開展“兩個專項”監督工作。自2014年最高檢部署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以來,我院以“兩法銜接”機制為抓手,以內部聯動機制為保障,推動“兩個專項”工作深入開展。多次走訪縣環保局、國土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加強“面對面”溝通交流,通過普及法律法規、案例研討等方式,深化對相關行政法規、刑事法律適用的理解。通過查閲行政處罰案件,認真檢查是否存在以罰代刑、有案不移等問題,積極開展案件線索移送監督工作,共監督立案4件4人。如對“龍山大佛”項目破壞林地、耕地案和一起非法採礦案兩個線索,均監督縣國土局移交公安機關處理。2016年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毒疫苗”案件發生後,我院立即到縣質監局、衞計委、疾控中心和重點鄉鎮衞生院等部門摸排情況,未發現類似問題,及時發佈監督信息,消除了羣眾恐慌情緒。

(三)加強對偵查活動的監督,着力促進公正司法

積極順應人民羣眾對司法活動法治化的期待與要求,拓展監督範圍,健全監督機制,加大監督力度,推動偵查活動監督向縱深發展。2014年以來共糾正漏捕5件5人,追訴漏罪和追加遺漏犯罪事實12起,書面糾正程序違法18次,退回補充偵查122次。

一是強化捕、訴工作銜接,着力增強監督合力。偵監與公訴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強化偵查活動全程監督加強捕訴工作銜接協作辦法》,強化公訴環節偵查監督職能,加強對偵查活動的全程監督,實現捕、訴工作有效銜接常態化。公訴部門在審查起訴時,一方面對證據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審查,另一方面嚴格審查證據的來源、收集證據的主體、收集證據的手段是否合法,按照出庭公訴的要求,對公安機關收集、固定和完善證據工作提出指導性的意見和建議。對證據來源未做説明,依法可以完善而未完善的,依法建議補充偵查。對被告人無悔罪表現、不認罪的零口供案件,配合公安機關完善“證據鏈”,達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證明標準。

二是強化檢警聯動,對重大敏感案件及時引導偵查。堅持對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和社會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從事實、證據、定性等方面引導偵查取證工作。在提前介入中,我們堅持引導不領導、引導不代替、參與不干預、討論不定論的原則,既充分發表偵查建議,協助偵查人員全面、客觀、合法、有效收集、固定證據,又充分尊重偵查人員的偵查自主權,不干預具體的偵查活動;既加強監督,防止偵查活動中出現違法情形,又不以監督者自居,注重配合。有效促進了偵查質量和效率的提高,同時也為檢察環節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打下了良好的基礎。2015年,劉某、操某長期從事非法信訪活動,為進一步規範信訪秩序,與縣法院、縣公安局多次召開座談會,統一辦案思想,明確法律適用和證據標準,在固定完善相關證據後,我院對該二人均依法作出批捕決定。

三是強化檢警協作,提升規範司法水平。公安機關處在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第一線,面對的矛盾多,壓力大、責任重,存在着諸多執法風險。檢察機關重視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作,推動檢察監督與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銜接。聯合出台了《輕微刑事案件輕快辦理意見》,進一步規範對“民間糾紛”案件的證據收集固定、刑事和解等工作。聯合召開了規範司法行為聯席會議,邀請公安法制、刑偵、交警大隊和重點鄉鎮派出所參加座談,認真分析各自規範司法存在的薄弱環節,共同提升依法辦案、規範執法能力。

二、當前偵查監督工作存在的困難與不足

(一)偵查監督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監督理念存在偏差。刑訴法的修改進一步確立了“審慎批捕”的理念,批捕率呈逐年下降趨勢,某種程度上不捕率過高會引起人民羣眾對刑事司法活動的嚴肅性的質疑。偵查監督更多的是事後監督,通過書面審查案卷材料,難以全面發現偵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即使有當事人控告和檢舉,往往也會時過境遷,證據難以收集。日常工作中,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客觀證據、重有罪證據輕無罪證據、重配合輕監督等現象觀念仍不同程度存在,不善監督,監督不到位現象常常有之。

)部門間協調配合不到位。有的部門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夠,“兩法銜接”工作已實施五年,目前只有9個行政執法機關開通了信息平台,正常錄入信息的只有市監局一家,這與上級要求和當前執法監督形勢不相適應。同有關部門多次召開聯繫會議,會簽了多份協作文件,但相關制度沒能很好地得以貫徹落實。省市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聯合簽發了《關於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的意見》,桐城、望江、宿松、懷寧縣院先後在公安法制科或派出所設立了派駐檢察室,目前我縣此項工作進展緩慢。

偵查監督水平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隨着經濟社會發展,複雜疑難案件日益增多,辦理金融、電信、知識產權等領域的新型複雜案件的專業人才偏少,審查甄別證據、引導偵查取證、正確適用法律、信息技術應用等能力不強。

三、進一加強和改進偵查監督工作

今後一個時期,縣人民檢察院將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理念,積極應對自偵轉隸、檢察職能轉變帶來的新挑戰,充分履行偵查監督職能,堅持規範司法、精細辦案,努力提高偵查監督工作水平,在推進平安潛山、法治潛山建設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充分發揮審查逮捕職能,着力提升審查逮捕案件質量。一是紮實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保持嚴打整治高壓態勢,聚焦黑惡犯罪十類案件,通過提前審查、提級審查、專班審查、專案審查“四項機制”,依法從快批捕黑惡犯罪案件。加強對黑惡犯罪案件立案、偵查活動的法律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積極參與涉黑涉惡綜合治理,加強調研分析,督促有關部門堵漏建制。二是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嚴厲打擊嚴重影響羣眾安全感的犯罪和經濟犯罪,加大對涉槍涉爆、“兩搶一盜”、黃賭毒黑拐騙、非法傳銷、非法集資等犯罪的打擊力度,鞏固對盜搶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的打擊成果。三是確保審查逮捕案件質量。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牢固樹立證據裁判意識,加強對偵查取證活動的監督與引導,確保收集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證明鏈條的完整性,防止“帶病”批捕。加強不捕案件説理工作,防範因辦案激化矛盾。

(二)狠抓兩項監督工作,提升監督質效。強化立案監督和對偵查活動的監督。緊扣立案監督重點,加強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監督,加強對刑拘未報捕、未移送審查起訴案件的監督。積極爭取公安機關的工作支持,推行派駐檢察室和檢察聯絡員機制,繼續深化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積極推動“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台應用工作,督促相關執法部門及時完整錄入案件信息。認真落實省檢察院與省藥監等四部門聯合出台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認真落實省檢察院與省環保廳等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開展打擊非法處置、轉移、傾倒固體廢物違法犯罪專項活動的通知》,適時開展“小專項”監督工作,提升“兩個監督”工作實效。

(三)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提高偵查監督工作社會知曉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工作方法,積極宣傳偵查監督工作,讓人民羣眾瞭解偵查監督職責,一方面滿足羣眾利益訴求,增強人民羣眾的法治獲得感,另一方面拓展監督案件線索渠道,更好的開展監督工作。

(四)加強自身隊伍建設,提高監督能力水平。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強化教育、管理和監督,努力鍛造信念堅定司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偵查監督隊伍。以實施崗位能力素質為抓手,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推進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認真落實人員分類管理要求,突出員額檢察官辦案的主體地位,儘快啟動司法僱員招錄工作,進一步優化辦案團隊。健全執法檔案制度,認真落實司法責任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總體看來,近幾年我縣偵查機關偵查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偵查工作能力明顯增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也進一步強化,依法實施偵查監督的力度不斷加大,監督方式不斷完善,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有關偵查人員及偵查活動的投訴和控告明顯減少,人民羣眾及社會各界對偵查執法水平、執法形象及刑事案件質量的滿意率有了較大提升。這是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共同努力的結果,也與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分不開。藉此機會,我謹代表縣人民檢察院向重視、關心、支持檢察工作的縣人大領導、人大代表以及社會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我們將根據本次會議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加強偵查監督工作,加大偵查監督力度,提升監督水平,增強監督效果。為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