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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邊遠山區補助(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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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邊遠山區補助(新版多篇)

海南試點發放邊遠山區教師補貼 教師每月最低可獲300元 篇一

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海南目前正在儋州多個民族鎮試點為邊遠地區教師發放生活補貼,當地教師每人每月最低可獲300元。

據介紹,海南邊遠山區因其地理和經濟劣勢,教師收入水平相對偏低,學校長期處於“教師不肯來,來了待不住”的情況。

為了改善邊遠山區教師的。生活水平,提高教學質量,海南在儋州蘭洋、南豐、雅星三個民族鎮率先試點為邊遠山區教師發放生活補貼,補貼標準涵蓋月補、年補以及新教師一次性補貼。

其中,根據職稱將先給予267名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山區教師發放月補貼,其中獲高級職稱者每月800元、中級職稱者每月500元、初級職稱者每月300元。

同時,對於從教10年以上的196名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山區教師同時還將發放年補貼,標準為工作10年到20年之間的給予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每年2000元,工作20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每年3000元。

而對新分配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山區學校從事教育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或安排到上述地區學校工作的教師,則將給予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

據瞭解,海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正根據試點具體情況,為全省邊遠地區教師提供生活補貼進行政策調研和設計,計劃在試點結束後拿出合適政策在全省範圍進行推廣。

落實山區和邊遠地區教師補助 篇二

從清遠市財政局瞭解到,為切實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到山區和農村中國小校任教,穩定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隊伍,2016年,清遠市各級財政共安排1.6億元,其中市財政安排資金1699萬元,落實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教師生活補助資金,約1.67萬人受惠。

根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近兩年政策實施情況,自2016年起,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崗位津貼政策調整為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對象從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完全中學的在編在崗教職工擴大到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完全中學、公辦普通高中和公辦幼兒園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補助標準自2016年起連續3年提標,月人均標準每年提高100元,即:2016年月人均800元、2017年月人均900元、2018年月人均1000元,具體個人發放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制定。